我为群众办实事|贺兰县法院巧用多元调解模式高效解纷
“硬骨头”变成“绕指柔”
化解矛盾纠纷不是“和稀泥”。民事纠纷能否得到彻底、有效、妥善化解,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贺兰县人民法院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运用多种调解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便捷高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释法快调 护航企业发展
近日,暖泉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某建设公司承建农业发展公司休闲类工程,双方结算时,农业发展公司认为建设公司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且结算金额高于正常市场价格,拒绝支付工程款。建设公司起诉后,农业发展公司就案涉工程造价申请鉴定,鉴定金额与建设公司主张工程款金额相去甚远,双方矛盾一度难以调和。考虑到案件不仅涉及企业的经营发展,还会影响到地方招商引资的成效,承办法官遂决定以调解方式攻克本案难点。法官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反复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理解彼此困难,经多轮协商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之后,农业发展公司迅速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给付义务,该案得以圆满解决,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普法育人 重筑诚信之基
一年前,年仅20岁的韩某向好友沈某借款3万元,由朱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韩某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态度敷衍。沈某便将韩某、朱某诉至法院。金贵人民法庭办案法官了解情况后,当天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详细了解案情,耐心向韩某析理释法,解读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及担保的规定,释明不主动履行债务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特邀调解员与三个年轻人用背靠背的办法深入沟通,以诚信入手,从友情出发,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消除了当事人间的内心隔阂,更让刚刚走上人生道路的年轻人明白了诚信的重要性。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韩某当场向沈某偿还借款,好友间重新恢复了信任,真正发挥了司法审判工作化解纠纷、普法育人的作用。
联动攻坚 化解多年矛盾
贺兰县当地村民刘某一家与贺兰县某公司因林场土地发生矛盾多年。该公司承包土地后,发现诉争部分土地常年被刘某一家所占有使用,无法进行经营。该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拆除活动板房和羊圈,恢复原状搬离林场。考虑到该起案件掺杂历史遗留因素,起因较为复杂,如果径直裁决,将使矛盾激化升级,让积怨不断加深,虽可以“案结”却不能真正“事了”。为此,法官一边通过上门实地勘验、细心查看争议现场、走访村民邻居询问等方式深入了解实情;一边联合当地村委会、综治办,多次开展协调工作,梳理纠纷根源、向双方释明厉害关系并提供解决方案进行调解。经过多日不懈努力,刘某一家转变态度,拆除了其搭建的活动板房及羊圈,并将饲养的上百只羊处理完毕后,贺兰县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人民法庭是最接近百姓的法治前沿阵地,也是化解纠纷、维护和谐、普法宣传的先锋队、排头兵、桥头堡,既能更多感受体会乡里乡亲家长里短的酸甜苦辣,更要调和排解群众矛盾纠纷的是非曲直。贺兰法院四个人民法庭立足辖区实际,不断巩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创建成果,在努力推进矛盾纠纷前端治理的同时,对进入诉讼的案件秉持以实实在在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化解纠纷的理念,将调解工作贯彻于案件的始终,力争以最柔性的方式、最令群众满意的效果化解群众身边的纠纷,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贺兰法院2023-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