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强化党建赋能 匠心打造“心能圆”行政检察特色品牌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坚持贯彻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发展理念,紧扣新时代检察工作使命任务,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中践行为民初“心”,在增进民生福祉中依法“能”动履职,“圆”满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匠心打造“心能圆”行政检察党建品牌,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回应人民期待。
构建支撑点,聚焦政治引领,在“心”上下功夫。注重突出“领”的主导地位,发挥“头雁效应”。按分管领导部门设置党支部,由分管领导担任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辅助领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引领同志们由被动学到主动学、由浅显学到深入学、由零散学到系统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注重发挥“领”的认识深度,强化理论武装。依托“三会一课、龙检大讲堂、检察周例会”等载体深入学,由行政检察优秀党员向本部门、本支部、本院分享办案事迹、开展经验交流,通过开展常态化学习,在“三省吾身”中反向推导行政检察办案初“心”,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注重凸显“领”的联动优势,跨省办案协作。2022年接到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人民检察院协助实质性化解争议的邀请函后,行政检察部门按照院党组重要指示,立即组织干警开展深入实地走访调查,通过远程视频磋商,与孝昌县院通力协作,促成一起长达三年之久的跨国务工死亡工伤认定纠纷圆满化解,同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死者母亲办理低保申请,切实做到了为人民群众纾困解难。
找准连接点,拧紧责任链条,在“能”上做文章。搭建府检联动体系。行政检察部门联合民政、公安、法院等部门通过会商方式,制定《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实施意见》,开展相关领域检察专项监督,联合民政部门对以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进行严肃训诫并纳入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实现个案办理和综合治理相的统一。司法助力社会治理。行政检察部门开展“城市乱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和“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通过依法向辖区内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开展公开听证等方式,不断跟踪问效,引导多部门沟通协作,并通过 “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居民法律、道德意识,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建立一体办案矩阵。行政检察部门联合刑事、民事检察部门形成办案合作共同体,在开展“服务保障市场主体”专项监督活动中,从二部门了解到涉案企业案件处理情况,针对涉案企业可能涉及到的刑事、民事纠纷线索及时移送,实现 “一案三查”,形成工作合力。
用准发力点,突出成果映射,在“圆”上求实效。以府院联动方式促进争议化解。通过召开磋商会等方式与行政机关共同研讨案件法律适用、争议化解措施等问题,依托府院联动建立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疏通行政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虚假婚姻登记相关案件线索的通道,凝聚合力解决存量遗留问题,减少对抗和社会戾气方面发挥出检察智慧和监督智慧,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显著成效。以优化办案模式促进诉源治理。能动履职,认真开展调查核实,为当事人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上下联动,内部融合,优化检察资源配置,通过“小案快办”工作机制,以最高的司法办案效率和最小的司法成本,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将问题有效解决,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的感受到了检察智慧、检察速度和检察温度。以创新履职形式促进人和政和。
自品牌建设以来,龙潭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成功办理了一批为民务实的好案子,通过党建抓业务机制,把每起案件的办理质量、取得成效与党员责任融为一体,通过高质效的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确保党建与行政检察工作交融互促、长足发展,实现以“党旗红”引领“检察蓝”,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成为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最佳注解。
吉林日报2023-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