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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报告讲话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检察院

题目: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在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资料提供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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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长春 在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下载

朱长春 在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佳木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朱长春 2020年7月24日

同志们: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正处于贯彻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时期。下半年的任务很重、时间紧迫、压力非常,我们有必要坐在一起,梳理当前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研讨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做法,进一步明确下半年的工作方向。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落实、落细、落靠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压实责任,补齐短板,全力扭转核心数据严重下滑的局面,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佳木斯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前段时间两级院都集中学习了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本次会议问题导向明确,针对性强。重点针对的是核心数据严重下滑、队伍精神状态不佳、“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突出强调的是要细化推进绩效考评,检察长要带头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全员全力抓落实,抢工期、增数量、提进度、保质效。

上半年,佳木斯市检察机关积极响应党委和上级院号召,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做了很多艰苦的努力,圆满完成了防疫任务。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全市检察机关涉疫刑事案件办理数量、民事行政案件办理数量、提起公益诉讼数量、开展公开听证数量、刑事执行监督数量均处于全省前列。同江市院李明同志被推荐为全省唯一一位“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候选人,东风区院被推荐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候选单位,市院获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被高检院通报表扬。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全市检察机关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可圈可点,但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就如何总结好上半年工作,做好下半年工作,刚才市院的分管领导和各基层院的检察长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有些意见值得借鉴,让人深受启发。下半年,对佳木斯市检察工作而言是关键期、黄金期,工作成效好坏在此一举。对我们的检察干部而言,尤其是对领导干部而言是考验期、试金石,是对检察长和其他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的一次大考。

下半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稳进、落实、提升为总基调,切实发挥一把手“火车头”“稳定剂”的作用,切实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切实发挥教育整顿“警示器”“消毒剂”的作用,振奋精神,凝心聚力,紧盯目标抓落实,紧盯问题抓落实,紧盯成效抓落实,紧盯重点抓落实,紧盯创新抓落实,紧盯管理抓落实,紧盯数据、案例、文书、听证、档案抓落实,抢工期、增数量、提进度、保质效,全力扭转核心数据下滑的局面,实现佳木斯市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下半年乃至明年,全市检察机关面临着三个大考,今年是管理大考、业务大考,明年是人员大考。要从以下三方面做好准备,充分“备考”:

一、以推进绩效考评为依托,责任上再压实,做好管理大考

一是遵照高检院、省院绩效考评办法,结合佳木斯实际,创新制定考评实施细则,探索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二是推进管理意识从宏观到微观转变。宏观上,要高度重视新时期案件管理工作,建立业务数据每周研判、每月会商制度;要进一步提高案件数据填录精细化水平。微观上,要细化绩效考评机制,以科学、客观、公正为原则,突出对工作重点、核心问题的考评,突出对检察长、检察官的考评,明确每个人的责任,定期晒出工作成绩单,层层压实责任,级级抓好落实。

二、以开展“百日攻坚”为抓手,办案上再追赶,做好业务大考

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于8月至11月在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开展“百日攻坚”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对全面检察工作开展攻坚,重点是业务工作。整体方面,要打好重点、难点、增长点、薄弱点攻坚战;业务方面,要打好数量、质量、效率、效果攻坚战。要以出创新、出经验、出典型案例为目标,以消灭空白项、开展小专项、经营老案件、办理涉疫案件、办理窝案串案、开展刑事诉讼监督等工作为抓手,通过压实领导责任、加大督导力度、鼓励加班加点、运用智慧检务等方式,下大力气、出管用招、快速见效。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表扬先进、督促后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追平赶超,夺取“百日攻坚”的全面胜利。

三、以试点教育整顿为参考,队伍上再加强,迎接人员大考

近期,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于今年7月至10月在5个市本级及4个县(市、区)的有关政法单位,2所监狱开展试点工作。在取得试点经验基础上,2021年起拟自下而上一级一级逐级在全国政法系统铺开;到2022年一季度前,完成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任务。

全市检察机关一要未雨绸缪、先行一步,按照教育整顿的要求紧张起来、严格起来。二要围绕“四大任务”“三个环节”开展整风肃纪,这项工作市院将统一安排,各基层院要先试先行。三要从每个人、每个案件、每个信件、每个线索抓起,从实体和程序抓起,落实落靠办理责任,该由谁负责就由谁负责,该由谁答复就由谁答复。四要及时整章建制填补漏洞,提前做好自查自纠,积极培育发现典型,对自己负好责,对干警负好责,对检察事业负好责。五要按照要求及时、如实填报好司法办案“三个规定”。

同志们,当前全市检察机关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市院领导、各基层院检察长、市院各部门负责人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全力以赴压实责任,真抓实干,切实抓出成效,圆满完成好这次大考,完成好全年工作任务,向省院、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2020-07-27

 

 

鹿城 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情况报告 文章下载

鹿城 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情况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非常关心、重视检察工作。无论是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委落实意见的出台,还是各级党委检察工作会议的密集召开,都充分说明这一点。特别是2021年5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决定》”),寓支持于监督中,为区检察院高水平履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委《意见》和区委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狠抓区人大常委会《决定》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贯彻《决定》。充分认识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的重大意义,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专题研究,形成任务分解表,以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的形式狠抓落实。先后召开检委会、院务会及各部门会议持续进行学习讨论,并结合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进行专门解读,全力营造学习讨论的良好氛围,推动全院干警全面掌握《决定》主要精神和内容,深入理解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要求全院将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提升队伍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开展“创新创亮”评比、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晒成绩、摆问题、讲措施,提升《决定》贯彻落实效果。

(二)以《决定》为引领,扎实推进理念更新。对标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加强理念更新,引领干警牢固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履行好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一是践行旗帜鲜明讲政治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坚持政治与业务相统一,把握好政治方向、落实好政治要求,依法妥善办理区委高度关注的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切实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法律监督具体实践中。二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通过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院领导包案,省市区三级院联动,成功化解一起长达二十多年的信访积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落实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和审议意见,邀请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以公开促公信。三是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检察长主动进党校上党课,为人大代表深入解读、宣传法律监督职能,为法律监督工作凝聚广泛共识。注重优化监督方式方法,争取被监督单位的理解、配合和支持,推动建立府检联席会议等制度,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涉个人信息泄露、耕地占用税征管漏洞等问题妥善解决。持续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助力“法治鹿城”建设。

(三)主动顺势求变,不断健全法律监督机制。深刻把握区人大常委会《决定》等系列文件出台的有利契机,完善配套机制制度,释放监督效能。一是建立认罪认罚同案犯告知制度。针对庭审阶段同案犯因相互比较、缺乏有效沟通而对认罪认罚产生抵抗情绪的问题,在全省率先建立认罪认罚同案犯量刑告知制度,全面提升认罪认罚适用质效。制度实施以来,认罪认罚上诉率从上一年度的5.45%降至2.46%,得到市检察院肯定并在全市推广,获评全省检察创新试点工作。二是深化非羁押人员监管教育。贯彻高检院关于“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规范并扩大适用非羁押措施”的工作部署,出台机制落实非羁押人员实质化监督管理,探索非羁押状态候审模式,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三是深入推进“三查融合”。以“检察大数据战略”为引领,制定“三查融合”工作机制,以审查、调查、侦查思维和方法贯通“四大检察”,实现融合一体履职。四是加强涉老检察工作。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形势,优化涉老专业化办案模式,为助力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提供法治支撑,成功为老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7.7万元,推动涉老刑事案件办理天数缩短21.7天,认罪认罚适用率和量刑建议采纳率均达100%。

二、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一)保障平安鹿城建设主动有力。主动融入党委工作大局,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387人,受理审查起诉2091人。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办理涉黑恶案件同期判决16人。注重办案与追赃挽损、矛盾化解等工作相结合,形成检察环节风险防控闭环管理体系。妥善办理“温商贷”“温都金服”等重大涉众型经济案件,挽回经济损失1620余万元,有力防范风险外溢。

(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侵害企业权益等犯罪,批捕3人,起诉16人。贯彻平等保护要求,对涉罪企业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共不起诉涉罪企业18家、企业负责人和企业骨干28人。以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研究中心为主阵地,与温州大学深化检校共建,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智力支撑;建立健全工作指引,探索构建批量简化涉案企业合规模式,已开展首批批量简化合规6件。第三检察部获评全省“护航2021”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经济犯罪专项行动25个成绩突出集体之一。法治护航“两个健康”相关做法获《法治日报》头版报道,为精准服务“两个健康”打造“鹿城样板”。

(三)参与社会治理担当有为。坚持“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就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发出检察建议,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围绕预付消费凭证领域乱象,依法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撰写资政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推动多部门协同治理,案件办理相关情况获得最高检张雪樵副检察长批示肯定。依法能动履职,努力推进拆迁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典型案例。妥善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药娘”系列案件,就办案中发现涉案人员通过网络向未成年“药娘”群体违法销售性激素药品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获得最高检、省检察院领导肯定。

(四)法律监督主业纵深推进。以中央和省市区加强法律监督文件精神为指引,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推动区委高规格召开区委检察工作会议,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检察有序推进。监督立案同期判决6人,监督撤案4人。追诉漏犯漏罪同期判决8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4件,依法提出抗诉并同期改判1人。民事检察精准开展。办结民事检察案件10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依法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88件。联合法院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督促法院纠正民事生效裁判5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人,营造诚信诉讼良好氛围。行政检察监督全面深化。围绕企业宣告破产终本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涉营商环境、国策落地重点领域,向法院发出类案检察建议4件,已采纳纠正3件。与法院、司法局联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以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办理相关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相关经验获省检察院推广。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推进。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件,含重特大案件1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7件,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老年人及妇女权益保护等民生重点领域,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件。

(五)数字检察工作稳步推进。自觉对标对表、凝聚攻坚合力、强化实战导向,积极谋划、全力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重塑性变革。开展涉公积金终本执行类案监督,督促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425万余元,建议法院司法冻结1283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27人,共同破解执行难题,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推广。开展取保候审保证金与财产刑执行衔接类案监督,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1份,建议法院对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的取保候审保证金纳入个人财产立案执行,对27名罪犯取保候审保证金7.8万进行收缴,推动公检法司建立健全财产刑执行与取保候审保证金处置工作衔接机制。就环卫电动车上路作业暴露的治理漏洞,运用数字思维开展类案监督,以“专项监督+检察建议+资政报告”形式,推动问题源头破解,相关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六)法律监督能力稳步提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打造“红心引领、匠心为民”党建品牌,获评区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紧扣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要求,积极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创新争优活动,搭建岗位练兵、跨部门交流等业务提升平台,探索新时代基层检察院理论研究模式,提升检察队伍业务素能和履职能力。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突出集体、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人才、全省检察机关公文写作人才、全市政法系统“最红排头兵”、区最美政法人等先进典型,1个集体荣立二等功,3名个人荣立三等功。

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位领导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对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法律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区检察院法律监督稳步推进,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还需持续发力。数字检察工作与省先进院比还有差距,“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广度、深度、力度仍有待拓展。从工作推进上看,在攻坚克难、动真碰硬的思路举措上还有欠缺,在谋划突破深层次问题、办出“有影响力”数字检察案件上还不够集中力量,实招硬招不多。从成效上看,数字办案项目虽已四大检察全覆盖,但是实战实效“破竹之势”还没形成,类似涉公积金终本执行类案监督等成效突出的数字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数量还不够,距离数字检察成效由“盆景”蝶变为“风景”还有距离。

(二)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有待进一步推进落实。数据信息共享是数字化改革的基础。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是落实省市区委部署,推进高效顺畅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形成执法司法监督更大合力,建设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是在党委领导下执法司法部门共建共享的事,需要政法各单位凝聚合力、积极推进。目前,我区尚未建成有效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政法一体化协同体系仅限于各单位推送办案信息,尤其是关系法律监督成效的关键数据和信息存在信息壁垒,如:侦查活动的刑拘数据、刑拘下行、行政处罚等各项数据,暂未实现共享,还有待进一步凝聚共识,共同推进。

(三)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还需持续加强。对标对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当前,区检察工作仍存在人员、力量配置与“四大检察”发展及司法责任制的要求不相适应;业务能力还跟不上、司法素能还不过硬;数字信息应用水平还不够高;贯通运用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手段开展法律监督还存在短板等问题。

接下来,区检察院将按照此次会议部署要求,持续狠抓上级文件精神和区人大常委会《决定》落实落细,自我加压、久久为功,以鹿城检察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有效服务保障鹿城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鹿城区人大2022-07-29

 

 

关于安仁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文章下载

关于安仁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安仁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6月上旬至7月中旬,安仁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县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走访了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看守所、县拘留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的专题汇报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开展法律监督的意义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切实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法律监督工作有力,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群众关注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重点、热点问题,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加强了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通过立案监督,有效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不该立案而立案等执法不严问题,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适时介入侦查活动等形式,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施法律监督,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确保案件不枉不纵。今年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2件3人;审查批准逮捕98件137人,审查提起公诉111件149人。对应当提请逮捕、起诉而未提请的,建议追捕2人、追诉2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4次。二是加强了审判活动监督。通过提起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形式,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和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3件,经审查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恰当,依法答复并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书面纠正刑事审判违法行为1次;依法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件,审查立案1件。三是加强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46次,提出检察建议26次;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4件4人、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12件,支持社区矫正机构提请撤销缓刑5件5人;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专项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书1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6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四是加强了国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监督。注重发现和查办滥用公权背后隐藏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行为,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2、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监督能力不断提升。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提高检察官素质为目标,持之以恒地狠抓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一是抓理念转变,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检察职业道德等教育活动,树立“习近平新时代法治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增强了检察干警依法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抓学习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围绕“岗位能力”和“创新能力”,分批次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将法学专家教授“请进来”开展新刑诉法、新民诉法系列专题讲座,组织干警“走出去”,到著名高校学习深造,提升干警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能。三是抓人才培养,建设优秀检察队伍。县检察院从检察事业跨越发展的需求出发,着力培训高素质的专家型、专门型人才,制定实施“11234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的法律监督水平。目前县检察院在职干警35人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26人,有6人取得硕士学位,23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3人次被市检察院记功嘉奖。

3、监督机制有创新,内部监督有制约。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结果监督与过程监督、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注重法律监督工作的机制建设与创新。在全市率先建立“在押人员未决羁押表现评鉴制度”,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的人权,有效遏制了“牢头狱霸”现象。在全市率先出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施意见(试行)》,加强了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受到了高检院的高度肯定。在全市率先试行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在规范干警执法、提高案件质量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设立基层检务联络室,制定“检务联络室化解矛盾工作办法”,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县人民检察院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注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法院、公安的制约,促进公正执法。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各业务部门相互之间的监督制约,通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举报、侦查、批捕、起诉不同诉讼环节的相互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侦查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全面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慎用监视居住措施、规范赃款赃物处理、保障律师会见当事人等举措,有效防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不规范、不文明现象的发生。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在依法向人代会报告年度检察工作的基础上,重要工作、交办信访案件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观摩庭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聘请廉政监督员,深化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开通检察长电子信箱,完善网络舆情核查反馈制度,发挥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决策咨询作用,促进了法律监督工作的公开透明。三是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从社会各界聘请了一批人民监督员,并赋予他们更大的监督权,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进行监督,把办理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制度上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起诉权的正确行使。四是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制约。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规定,在依法履行职责和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时,自觉接受制约。如对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另行指派办案人员复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成绩明显,但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1、法律监督的意识有待增强

无论是监督者或是被监督者,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都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方面,少数检察干警对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责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一是思维停留在机构改革前的主要职责办案,对其它方面的监督可有可无。二是认为现行法律对某些法律监督规定得不完善、不科学,缺乏具体的措施,即使监督起来也是流于形式,收不到监督的实效,对法律监督的信心不足。三是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检察干警怕监督多了影响部门关系和人际关系,而不敢大胆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另一方面,由于监督氛围还不够浓厚,有的部门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的意识不强,思想上存在监督就是挑刺找麻烦,有的对检察意见的办理存在消极应付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2、法律监督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

一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还较为被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外部协调配合机制建设步伐不是十分到位,监督渠道和信息沟通不够畅通,致使监督线索来源不多、监督信息掌握不全、同步监督乏力。二是监督方式比较单一。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总体上依赖于侦查机关的移送材料,监督视野较为狭窄,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尽理想。三是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受公检法三家的业务考核指标限制,客观上使监督双方的利益发生冲突,被监督单位难免存在抵触情绪,影响法律监督取得实效。

3、法律监督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干警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近几年来,检察队伍的人员知识年龄结构有了很大改善,但相比当前检察工作的任务要求来说仍有差距,特别是一些新进年轻干警的监督能力水平和经验不够,对执法、司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者有所发现但提出的监督意见、抗诉质量不高,导致一些错案和违法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纠正。二是办理的部分案件的社会效果还不够理想。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数量总体偏少,监督效果不明显,对简易程序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审判活动的监督都还比较薄弱。三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制约着监督工作的开展。薄弱表现:一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行政公益检察工作力度不大,监督再审案件、行政民事抗诉案件,虚假诉讼案件滞后,停留在一般的监督上;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方法单一,办案数量下降;开展服务非公企业的工作力度不大,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办法不多。二是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形成书面材料的调查研究报告和案例分析数量少;三是在开展法律监督过程中,积极主动联合政法委、法院、司法、公安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制定相应工作机制不多。四是司改后个别检察官把握证据能力不足,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几点建议

1、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做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充分认识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带头尊崇、严格实施宪法,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聚焦法律监督主业,着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职责,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立足宪法定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工作职责。要紧紧围绕法律监督特别是诉讼监督来推进工作,下决心破解难题、加强弱项、补齐短板、消除盲区。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持之以恒纠防冤假错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切实纠正超期羁押和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拓宽案源渠道,着力破解制约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难题;进一步探索创新民事执行监督方式,推动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积极探索创新,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地落实。加强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的结合,实现大数据、人工智能在类案办理中的广泛使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共享,为法律监督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3、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要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治检,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深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持续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的能力,发现纠正诉讼违法行为和司法不公问题的能力,准确适用法律政策、确保监督效果的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安仁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2021-08-30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三保”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文章下载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三保”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强化法律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省院叶晓颖检察长“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是‘短板’和弱项,尤其需要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要求。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简称“三保”)对相关行政单位行政执法进行专项法律监督,为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保障残疾人/老年人权益、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监督和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文多次听取汇报和作出指示,区委书记唐卫湘等领导相继在我院《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汇报》上作出批示。

区委书记唐卫湘批示: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创新法律监督方式,主动担当作为,回应社会关切,促进依法行政,点面结合,成效显著!望认真总结成功经验,不断开拓创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强批示:区人民检察院在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对区教育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行政执法进行专项法律监督,做法扎实,成效明显,是对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的生动实践和有益探索。希望区检察院与区政府各部门加强沟通与联系,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产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付访华(省人大代表)批示:区检察院主动监督与支持并重,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方式新、工作实、效果佳,获得了各界一致好评,成效来之不易,经验甚好!望一以贯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文韶松批示: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围绕群众关切,创新工作方式,开展的“三保”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效果很好,做法值得肯定。望继续走深走实,形成常态,推动我区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

主要工作情况与成效

区人民检察院在学习贯彻中央《意见》精神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第二检察部为主体,共抽调17名干警组成三个工作专班,对区教育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行政执法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法律监督,共发放宣传《意见》资料7000余份,召开各类座谈会13场次,专访群众185人,开展现场执法监督18场次,制发各类检察建议23份,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11份和督促监护令1份,慰问困难学生及残老人士27人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11件,拜访省市区“两代表一委员”26人次,在省市级以上媒体宣传15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一是生动宣传了中央《意见》精神。区人民检察院走访相关行政单位7家、深入学校、商户、社区、养老院等场所20多处,在实践中广泛宣传了《意见》精神,让相关行政单位和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到党中央对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及其它法律监督的意义和决心,了解到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意见》精神的执行力。二是助推了法治诚信政府建设。受行政机关邀请监督现场执法18次,对于现场执法不严等现象,提出检察建议,该罚的必须罚,该整改的必须整改,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促进了文明公正依法行政,助推了法治诚信政府的建设。三是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践行检察为民理念,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校园周边安全突出问题、学生厌学辍学问题、残疾人出行难题、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等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履职尽责,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四是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中,共同发力,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人民群众办理了一批好事实事,得到了在校师生、残障人士等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许多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检察机关行动点赞。五是彰显了法律监督作用。三个工作专班深入学校开展防性侵安全讲座,联合清查教师及教辅人员,帮扶困难学生,为残障人士提供法律援助,改善无障碍设施,督促监护令管好“甩手熊家长”,对影响蓝天、碧水、净土等环境污染问题亮剑。特别是对我区278名青少年学生存在心理疾患(抑郁症)问题,向区教育局、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助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在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中,共发出各类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和法律文书34份,充分发挥了法律监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撑起孩子的保护蓝天

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监督新出台的“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双减”政策落实情况,延伸检察触角,深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一是广泛宣传防性侵等安全知识。与区妇联、区教育局共同推进“守护花季”防性侵等安全知识公益宣讲,为辖区内38所中小学普及相关安全知识,共同筑牢校园安全网。二是全面摸排清查教师及教辅人员。围绕教师队伍以及教辅人员是否存在性侵违法犯罪人员和其他暴力违法犯罪记录,联合区教育局、芦淞公安分局对辖区内4110名教师及教辅人员开展全面摸排清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三是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针对校园周边违规销售香烟、“三无”产品和食品,联合市烟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共整治9所学校周边违规经营户,助力营造健康安全的校园周边环境。四是监督“双减”政策落实。针对校外辅导机构是否存在违规办学以及营转非工作开展情况,与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责令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情况及责令关停情况进行监督,助力国家“双减”政策落实。五是督促监护家长履职。在调查走访学校过程中,深入了解辍学、困境学生以及问题学生情况,针对家长或者监护人未尽到法定监护职责,发出了我院第1例督促监护令,震慑触动“甩手熊家长”,并起到了警示教育意义,真正以法之名助力家庭保护责任的落实。六是着力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针对今年3月我区某中学学生何某因抑郁症发作而持刀杀人的恶性事件,我院深入区教育局和学校等相关单位,走访了解到我区有278名未成年人学生存在心理疾患(抑郁症)问题,向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制发检察建议,助力构建全方位的心理健康防护体系,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

关护残疾与老年人士,助力特殊人群权益保障

区检察院针对区民政局、区残联在残疾人权益保障和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定职责,开展了“关爱残老人士权益保障”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一是开展老年公寓食宿安全专项监督。区检察院联合区民政局,深入到辖区内几所养老机构,针对养老机构食宿安全进行了专项监督,查看养老院食堂环境卫生以及住宿安全、电梯安全等情况,助力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安全的养老环境。二是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针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不合理,盲道破碎等现象,影响残疾人士正常生活和出行的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尽责,优化了芦淞路、石宋西路、建设路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人生活出行提供便利。三是建立残疾人士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联动机制,加强线索收集移送、信息共享,对残疾人士在就业保障、补贴发放、政策落实等方面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5名残障人士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真切关爱残疾人。四是全面核查保障金发放情况。通过查阅近三年台账,核查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情况,防止“漏助、错助、骗助”行为。五是走访慰问空巢老人和残疾儿童。深入到养老院和特殊学校,对空巢老人和残疾儿童进行关怀慰问,讲解防诈骗知识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心理辅导等活动,提升特殊群体的法律意识和心理健康。

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区检察院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进一步加强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等单位联合发力,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一是公开听证凝聚合力护碧水。针对中央环保督查组反映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湘江芦淞河段,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的问题,10月19日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凝聚各方共识,形成了各司其职、共同协作、齐抓共管的格局,凝聚起守护一江碧水的合力。二是整治扬尘和秸秆焚烧护蓝天。针对辖区内扬尘污染以及近期农民焚烧秸秆,对大气造成污染的现象,向区城市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辖区内扬尘污染和焚烧秸秆10余起,有效保护了大气,为守护芦淞的蓝天贡献力量。三是大力整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针对辖区内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影响城市环境和市容的问题,向区城管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8起,助力生态宜居、美丽芦淞文明城市创建。四是完善相关联络机制建设。加强与生态环境局的检察联络室建设,赋予新职能,加强线索移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损害调查、磋商程序、联席会议等制度建设。建立环保志愿者联系机制,通过设置奖励、平台经营,加强与环保志愿者的联系沟通,共同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二、主要措施和方法

(一)高位推动,全面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积极主动谋划。紧紧围绕《意见》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谋划部署,出台了《关于加强“三保”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方案》,确定重点监督领域、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明确监督方式。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玉丰担任组长,分管第二检察部的副检察长易瑜担任副组长,并选派政治站位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加入领导小组,做到尽锐出战。三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向区委和区人大以及市检察院请示报告,寻求支持和指导,得到区委和区人大批准同意。同时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的沟通,在区纪委监委的大力支持下,加强联合行动,实现“人和事”双向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二)精心部署,切实提升工作质效。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凝聚行动共识。检察长亲自召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先后2次进行座谈沟通。讲清需求,这是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迫切需求;讲好意义,这是落实中共中央《意见》精神,有利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创建。二是成立工作专班,配齐配强力量。在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基础上,分别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残老人士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三个工作专班,各专班按照“员额+助理+书记员”人员模式进行配备,有效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督导指导。为保证工作有行动见实效,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对各专班提出了“6个3”和“3个1”工作要求,每个专班至少召开3个座谈会,深入开展3场为民办实事活动,深入3个行政执法现场,制发3份以上检察建议,解决3件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拜访3名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并完成1份调查报告、制发1份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书和1篇宣传文稿。在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中,检察长与分管副检察长每天与主办检察官沟通,了解工作情况与进度,给予指导意见和要求,切实加强督导指导。

(三)完善机制,着力加强工作合力。一是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与相关行政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线索移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磋商沟通、联合救助等方面的机制,得到了区教育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等行政机关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二是完善联合行动机制。协调建立常态化联合行动机制,在校园食品安全及其周边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与相关行政单位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一方面有效监督行政单位严格依法行政执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另一方面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联合行动质效。三是强化“建议+回头看”机制。针对行政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后,邀请区纪委监委一起,深入现场开展“回头看”,确保立行立改出成效。特别是对278名抑郁症学生重点帮扶关注,强化跟踪落实,让他们走向正常生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这次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次生动实践,是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精神的一次有益尝试和积极探索,得到了相关行政单位的理解和大力支持。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区委书记等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总结成功经验,研究完善机制,探索法律监督方式,坚守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拓展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在市院和区委的领导下,加强与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政法委的汇报和沟通,2022年将适时在“医疗卫生是否护生命、乡村振兴是否有生机、城市管理是否益生活”等领域(简称“三生”)对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行政执法进行专项法律监督活动,进一步奉献检察力量,为助推区委提出的“一个高于、两个走在前列、三个明显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服务和司法保障。

芦淞区人民检察院2021-12-09

 

 

汉滨检察:2022年检察工作会议之检察长讲话篇 文章下载

汉滨检察:2022年检察工作会议之检察长讲话篇

一/文/读/懂/讲/话/要/点

汉滨检察

2022年

检察工作会议之检察长讲话篇

强化考核导向

以快干赢主动 以实干求实效

奋力开创汉滨检察

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党代会”“两会”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检察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

01

过去工作

我们怎么看

定位汉滨区院“两好一多”

一是基础好。二是班子好。三是荣誉多。“两好一多”为汉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是我们逐梦新征程的底气和信心。

指出汉滨区院“三多三少”

一是案件多,精品案件、典型案例少。二是人员多,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少。三是荣誉多,“拳头”产品少。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强弱项、补短板。

02

今后目标思路

我们怎么定

工作目标

舞龙头、走前列、做表率、树品牌

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省检察工作“一根指针、一条主线、一个抓手”为遵循,紧紧围绕全市检察工作“四为三有两进一提升”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三动五化一品牌”工作机制。结合汉滨检察实际,确定为“12345”,即聚焦服务保障汉滨高质量发展一个主题;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两个国字号荣誉;构建能力提升、管理提升、作风提升三项机制;夯实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效能建设、队伍建设四大抓手;强化深化司法改革创新有深度、维护公平正义有力度、增进民生福祉有温度、培树特色品牌有高度、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有广度“五度融合”。

03

2022年工作

我们怎么干

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旗帜鲜明讲政治

一是学深悟透新思想。二是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三是强化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四是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和保密安全防线。

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服务保障促发展

一是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二是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三是全力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四是积极助力生态环境治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民生增福祉

一是把“小案”办好。二是把“实事”办实。三是把“产品”做优。

做强做优主责主业,能动履职提质效

一是切实转变监督理念。二是切实提高监督质效。三是坚持科技赋能。

坚决树牢考核导向,传导压力强驱动

一是坚持稳进提升。二是抓好“一部一品”。三是强化监督问责。

守正笃实固本强基,锻造过硬好队伍

一是抓学习,强化素能培训。二是立规矩,一以贯之严管理。三是扬正气,强化正确导向。

新时代赋予的使命光荣而神圣,新征程必将因我们的拼搏而精彩!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砥砺奋进,以快干赢主动,以实干求实效,不断谱写新时代汉滨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腾讯网2022-04-25

 

 

关宏伟 在2022年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下载

关宏伟 在2022年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饶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关宏伟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既是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把上级要求落实到我院检察工作中来,也是为了部署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请大家共同努力、紧盯目标、齐心进取,扎实工作,力争取得更大的工作成绩。

一、2021年检察工作回顾

回顾2021年,我院在上级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积极落实上级院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关于2021年的各项检察工作,我们已在之前的多个会议上进行过详细的总结,其中也不乏亮点,我举几个事例,如:在检察队伍建设方面,结合学习《民法典》,深化法律讲堂、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省级、市级培训及线上、线下学习培训155次500余人,录制业务微课4次,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等测试3次,进一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开展调研宣传,完成原创稿件89篇,被国家级媒体采用19篇,在省级媒体发表2篇,其中《检察日报》发表3篇,《方圆》发表2篇,较好的完成了检察宣传工作任务。在工作之余,我院各业务科室组织素质强、业务精的干警深入学校、社区、县内各单位、广场等各类场所进行普法宣传、业务宣讲8次,很好的配合了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召开刑事案件、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听证会8次,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参与意识、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件38人,依法批准逮捕21件31人,不批捕6件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8件144人,提起公诉69件99人,不起诉19件23人,剩余10件22人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教育整顿期间,对1件涉恶案件开展案件(线索)倒查,确定案件结论依据充分,不存在漏罪漏罚的情况。在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方面,检察长依法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2次,依法行使检察职权,监督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向公安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均已收到回复;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已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开展过公开听证4次,保证案件办理公平、公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充分行使检察职权。二是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3件,其中,办理民事审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9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经审查,终结审查1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1件;行政检察方面,共办理行政监督案件4件,均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并已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在公益诉讼监督方面,收集线索26件,立案20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诉讼请求被告人以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的3倍,进行增殖流放,极大程度填补本地区生态修复空白。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9件,相关单位均整改落实完毕。在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重点排查社区在矫人员脱管、漏管问题,共检查社区在矫人员档案95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向县司法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2份,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对县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向县看守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书》2份,切实保障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各部门克服事务繁多、人手较少等诸多困难,积极合作,有效衔接,实现了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还有法律政策研究室、技术人员、法警队等等,大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心协力确保我院整体工作稳步提升,这里我就不再一一赘述了。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弱项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诉讼监督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检察建议内容空乏、质量不高,跟进监督不到位。二是行政诉讼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还存在短板,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等专业人才短缺。三是专业化人才储备不足,缺少青年骨干力量,队伍整体素能还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不足,我们要通过自身不断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2年十分特殊、极为重要,党中央将召开二十大,我省将召开第十三次党代会,服务保障这两个重要会议胜利召开,以及在其他重要时间节点确保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重大责任,检察机关使命崇高、责任重大。为此,院党组仔细研究,确立了今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检察长会议、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保持自我革命和斗争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贯彻具体措施,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坚定政治方向,深入推进“一二三四五”工作目标,明确“一个要求”,即“为民、规范、高效、清廉”工作要求;开展“两个创建”,即“创建一流的检察队伍、创建一流的人民检察院”;突出“三个加强”,即“加强政治建设、加强业务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四个提升”,即“做到监督力再提升、服务力再提升、学习力再提升、凝聚力再提升”;争取“五个成效”,即“推动目标任务、特色工作、人民满意、服务大局和人才培养取得新成效”。紧紧依靠县委、市院的坚强领导,努力为为全面建设生态、宜居、活力、开放、幸福新饶河,奋力谱写饶河兴边富民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具体来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推进平安建设。一是全力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体检察干警要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筑牢涉检意识形态安全屏障,强化检察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和规范管理,营造积极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用好即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分层分级统筹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提升运用《反有组织犯罪法》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要继续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治安、威胁人民生命财产犯罪,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饶河建设。三是加强诉源治理促进社会和谐。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最大限度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更加重视诉源治理,努力运用好检察综治类建议,努力运用好检察建议、业务数据、典型案例有效预警社会、引领法治进步,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四是持之以恒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我们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与各成员单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更好履行打击职务犯罪检察职责。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配合,巩固反腐败工作合力。聚焦诉讼违法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力度,助力惩治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

(二)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一是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对涉企业犯罪案件持续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法律规定框架内最大限度发挥检察办案促进企业合规职能作用,切实督促涉案企业真承诺、真整改、真合规,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不断提升中小企业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二是惩治金融、经济犯罪。持续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积极参与金融风险、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要积极协同公安机关做好依法惩治与预防经济金融犯罪相结合工作,做到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相结合,依法办案与灵活运用检察建议促进提升经济金融管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相结合。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贯彻3月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注重护航黑龙江农业品牌建设、农业自主创新,精心研判数字经济、生态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可能涉及的司法需求,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检察力量。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批捕、起诉涉科研骨干职务犯罪案件,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知名科学家的案件要严格程序呈报省院审批。

(三)切实保护民生利益。一是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加强信访突出问题治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在办好个案基础上积极开展好类案监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落细。继续发挥好检察听证制度作用做到“应听证尽听证”,避免“为听证而听证”,发挥以检察听证促公开、决疑案、执法普法、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树立检察公信力等多维一体功效。二是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实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民生检察实事。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贯彻未成年保护“两法”实施,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巡制度落实。三是持续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列席检察机关重要会议和业务专项会议、开展视察调研、参加检察开放日、旁听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庭审或听证检察工作和办案活动,加深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要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特别是对涉具体案件的意见建议,坚持“办理前联系、办理中沟通、办理后回复”,最大限度取得代表委员对全省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一是突出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在侦查监督上,要站稳客观公正立场,强化证据审查运用工作,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规范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精准推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自行补充侦查,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进一步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的功能作用,推进专业化团队建设,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健全证据审查机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一步增强及时发现和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的能力。在审判活动监督上,要建立裁判文书交叉评查、分类审查机制,注意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及时纠正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在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上,加强对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派驻检察;加强对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的监督,促进严格依法监管,增强罪犯改造成效。二是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要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注重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优化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进一步强化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常态化推进民事执行监督。三是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强化生效行政裁判结果和执行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类案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行使职权的监督机制,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要坚持小切口、大作为,建立健全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程序,发挥提醒、沟通、督促功能,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整改。要严格诉前检察建议制发程序,推广宣告送达、公开听证等公众参与机制,探索重要诉前检察建议向党委、人大、被建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抄送备案制度。要突出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士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要紧密结合实际,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集中力量突出抓好黑土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要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规范办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生物安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

(五)强化科学规范管理。一是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研究如何找准落实县委、上级院部署要求的切入点,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群策群力开展好调查研究。加强“检答网”日常管理,不断提升问答质量,切实发挥答疑解惑作用。二是推进司法改革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通报制度,切实发挥入额院领导在司法办案中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运用学习,积极运用案例库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做好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和重点评查。深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充分发挥案件质量指标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积极稳妥推进检务公开。逐步实现律师互联网阅卷全覆盖,创新接待方式,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着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均衡开展,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质量。严格做好案件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要狠抓刑事案件质量。各业务部门要检视本部门、本院刑事案件质量状况,切实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转变司法理念加强证据审查把关,大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尽职尽责做好各层级领导案件审核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求极致”“止于至善”的精神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五要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要高度重视做好诉讼档案归档与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全省检察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落实落细,进一步健全检察档案制度体系,及时修订、制定检察工作规范,优化档案工作流程,提升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六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各部室要高度重视,层层抓好落实。今年,要按照市院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检察机关密码设备的换装、安可替代专用设备应用、基层院分级保护复测、全国检察政务内网业务应用系统2.0上线应用等工作,筑牢检察办案安全“防火墙”。

(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一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引领,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掀起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热潮,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强化忠诚担当作为,深化检察司法理念变革,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工作,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切实将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落实到办案中,以更好更优的办案效果为党分忧、为民司法,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答卷。二要强化队伍素能建设。要持续更新检察理念,坚持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等系列检察新理念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量。要积极响应上级院号召,开展“质量建设年”和“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不断完善培训学习机制,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学习交流模式,健全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台培训制度,深化滴灌式培训、实战化练兵,不断锤炼筋、增强本领、提升能力,大力推进学习型检察院的建设。同时还要抓好年青干部的培养任用。要按照事业所需、岗位所需、任务所需,选准用好干部,尤其要注重严格落实组织法提出的法学教育背景要求,要不断优化干部年龄、知识结构,重点培养选拔脚踏实地、敢于担责、勇于进取的干部,让一批充满朝气、素质优良、年富力强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努力形成科学合理的队伍建设格局。三要强化队伍基础建设。我们要按照“人才强检、文化育检、科技兴检、基础立检”这条主线,继续做好检务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好经费、装备等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为各项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适应“智慧检务”时代的新要求,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提高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信息化建设,加强案件管理大厅服务平台建设,为办案工作和检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持。不断深化检察工作和检察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出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

同志们,新的征程已然开启,时不我待,重任在肩,让我们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生态、宜居、活力、开放、幸福新饶河,奋力谱写饶河兴边富民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饶河县人民检察院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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