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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总结计划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检察院

题目:检察院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谋划借鉴资料

资料提供时间: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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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文章下载

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在成都高新区党工委和成都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下,在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和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成都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08件1662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1570件2178人,办理各类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141件,件数同比分别上升22%、5%、20%,人均办案量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一。

一、坚持在服务大局中充分履职,保障高质量发展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主动站位全局,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办案”。2021年以来,面对依然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我院认真做好自身防护,主动参与社会防控,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统一安排,派出多名干警到环球中心等重点点位开展集中检测、人员筛查工作。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关注生物医药产业在抗疫中的特殊作用,与辖区医疗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充分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律师智能阅卷机等科技手段,实行疫情期间“非接触”办案,最大可能降低传播风险。关注因小区封闭管理造成的劳资纠纷,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和法理论证,向党工委管委会提出工作建议,被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高度关注各类新形态新手段金融犯罪,积极稳慎办理案件,努力做好检察环节的风险化解工作。综合运用立案监督、追加补充起诉等职能,加大洗钱犯罪惩治力度。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积极配合开展“断卡”行动,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广泛开展打击网络犯罪及关联犯罪宣传,引导有关部门优化行业监管,尽可能提前切断犯罪链条。

持续做好民营经济平等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犯罪,帮助企业追赃挽损。在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的同时,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帮助企业解除诉累、卸下包袱。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防控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的意见》,努力控增量、清存量,共同维护民营企业的良好发展环境。

做优检察环节知识产权保护。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制定《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工作规程(试行)》,促进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有机整合,强化知识产权综合性、多层次检察保护。联合公安机关推出“检警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双报平台”微信小程序,受案渠道进一步拓展。优化“双报制”运行,集中梳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线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假冒注册商标和侵犯著作权案件3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线索3件。我院办理的“刘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被评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全力护航东部新区建设。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大局,努力为东部新区建设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保障。优化我院东部新区办公区的职能设置和人员配备,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都“东进”战略的意见》,积极履行检察职能。联合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设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双报点”,为企业推进创新创造营造良好司法环境。针对案件反映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摩托车酒驾案件频发、小旅馆管理混乱等问题,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开展类案监督,摩托车危险驾驶类案件环比下降50%,全面清查旅馆、日租房558家,显性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当好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法治守护者

一手抓司法办案、一手抓职能延伸,既讲办案力度,又讲司法温度,努力在保稳定、优治理、护民生中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助推平安高新建设。严厉打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安全感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办好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通过追赃挽损、督促执行还款、促成和解,为群众挽回损失2217万余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一起“高空抛物”案,并向物业管理方公开宣告检察建议,守护好市民“头顶上的安全”。针对盗窃、破坏窨井盖行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与应急、城管、环境、公安等部门联手共治,保护好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对待每一起关系群众安危冷暖的案件,检察长主持听证会对一起涉正当防卫的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检察权解决老百姓的“关心事、烦心事、忧心事”。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在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同时,也不让未成年身份成为逃脱法律制裁的“护身符”,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支持起诉东部新区首例撤销监护权案。加大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力度,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编写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依托行政检察职能,向非法捕捞行为多发的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推动长江流域禁渔政策落地落实。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按时回复具备回复条件的1015起信访件,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9人,通过主动走访、上门服务让申请人“少跑路”“零跑路”,发放救助金近45万元,帮助包括5名残疾人和3名未成年人在内的刑事案件受害人、近亲属、“困境儿童”渡过难关。

做好执法办案“后半篇文章”,增进社会和谐。注重检察环节的诉源治理和矛盾化解,最大限度增添社会和谐因素。组建“蓝花楹”禁毒工作室,走进企业、社区、学校和城市“网红”打卡点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拒绝毒品、健康生活”理念深入人心。针对“双减”政策出台后的培训机构“跑路”乱象,从“刑事+民事”角度双向治理。依托公益诉讼职能,与高新区、东部新区密切配合,开展“护航医保基金”专项监督行动,让老百姓的“看病钱”每一分每一厘都依规支出。加强对因案致困、因案致贫当事人家属的司法帮扶,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展检医联动,最终帮助被害人获得救助金16万余元。

三、扎实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公平正义,引领法治进步

在认真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中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贯彻双赢共赢理念,深化法律监督。构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积极关系,通过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司法执法问题,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与法院、公安会签《关于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座谈会纪要》,制作《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清单》印发侦查机关,统一司法标准、提升案件质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维护司法正义。坚守客观公正立场,重视每一个司法决定对当事人的影响,对社会价值观的引导,当好法治进步的引领者。制定《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和规范适用相对不起诉的范围和标准。制定《办理不捕、捕后变更、不诉案件工作指引(试行)》《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协商工作指引(试行)》,规范案件办理、优化释法说理。将羁押必要性审查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推动非羁押诉讼。在依法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的同时,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做优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全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重要论述,进一步推深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督促监管部门清理固体废弃物9处。聚焦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督促监管部门对18家网络餐饮平台商户进行整治。积极探索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与市检察院共同办理全市首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督促行政机关撤回、删除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114条,有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在东部新区开展农药兽药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件,以点带面深化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建立“网格化+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择优聘任69位网格长担任公益保护联络员,接收公益保护线索8条。与有关主管部门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治理机制,共同守护碧水清流。

四、坚持不懈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以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牵引,抓党建、带队建、优管理、强业务,自觉以更强本领担当作为。

持续抓好检察队伍政治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建立“六学”机制,实行“晨学晚研”工作法,引导干警在学习党的百年历史中感悟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管住阵地管好人”。增强政治自觉,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提升机关建设规范化水平,引领党员当先锋、作表率。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刀刃向内、从严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健全完善“四责协同”机制,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体系。强化日常管理,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加强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强化八小时外的管理监督。

大力推进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双提升”工程。加强数据分析、重视制度建设、优化业务管理,努力推动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双提升”。实施业务态势季度分析,定期检视“案-件比”等关键指标,通过研判数据趋势,助推业务工作高质量运行。制定《关于规范刑事抗诉及无罪、撤回起诉案件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规范案件管理。用好检察官业绩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强化、实化对检察官司法办案质量和综合效果的监督管理。重视发挥优秀案例的指导作用和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功能,制定《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实施意见》,加强案例培育。全年2个案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2个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1个案例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件。

锻造检察干警过硬本领。顺应检察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坚持教学练战一体,常态化举行业务练兵、案例研讨,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88项次。系统引入法学界前沿成果,邀请龙宗智等名家大师到院授课,帮助干警拓宽眼界、激活思维。组建考博考研互助小组,搭建交流平台,全年引进、培养1名博士、8名硕士。鼓励干警上挂办理大要案和参加业务竞赛,1名干警借调到中央纪委参与要案办理,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扫黑除恶”先进个人,院集体和1名干警入选全市政法“群英谱”,1名干警被评为“新时代蓉城政法先锋”,2名干警在全市业务竞赛中进入前十。

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部署,保持“归零心态”,以“再出发”的劲头、“求极致”的标准,强化履职担当,提升监督能力,服务保障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提升履职站位、护航发展大局。围绕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部署,进一步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自贸区建设、保障创新创业等方面入手,综合发挥检察职能,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二是延伸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平安稳定的同时,积极运用法治智慧,为提升区域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针对性操作性强、综合效果好的检察建议,推动解决社会治理共性问题。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保障民生福祉。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监督等职责,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大力优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让祖国的未来健康成长。在平安高新建设中更多贡献检察担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基层院实际,聚焦提升法律监督品质这个关键,坚守客观公正立场,用精用准各项法律监督手段,努力在法律监督的工作理念、实践模式、综合效果上取得新提升,形成更多叫得响的特色亮点工作品牌,努力构建基层院法律监督实践“高新模式”。

五是锻造过硬素能、树立公正形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人员头脑,用党的百年奋斗伟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激励引导检察人员接续奋斗,始终确保检察队伍政治过硬。抓实学历和能力双提升,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练兵,全面增强岗位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2022-01-28

 

 

大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文章下载

大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推动大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全院获县级以上集体表彰7项,个人表彰38人次。

一、今年以来集体、个人获奖情况

(一)集体获奖情况

1.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获评广西三八红旗集体。

2.办理的“罗程、韦杰武抢劫、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获2021年度广西检察机关“优秀纠正补漏诉案件”。

3.获评“奔跑吧、少年”2021年广西防溺水游泳安全进校园公益宣讲活动先进单位。

4.荣获崇左市检察机关庆祝建党100周年暨“我邀明月颂中华”诗词诵读比赛三等奖。

5.荣获第十一届崇左市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组织奖。

6.获评2018-2020年度驻村帮扶工作先进后盾单位。

7.机关党支部获评大新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二)个人获奖情况

1.梁海峰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2.黄丽婕同志被评为2021年全区检察机关新录用人员培训班优秀学员。

3.黄英泽同志被《广西法治日报》社评为2020年度广西法治日报、平安广西网优秀通讯员三等奖。

4.冯明龙同志撰写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情节恶劣”的司法适用—以赵某华强奸案为例》荣获第二十一届广西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案例研究论文类三等奖。

5.梁海峰、黄英泽撰写的《DX县农村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调研报告》荣获为第二十一届广西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调研报告类三等奖。

6.岑培嫚同志撰写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适用调查报告——以CZ市检察机关2020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为分析样本》荣获第二十一届广西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调查报告类二等奖

7.许冬蕾同志获2021年广西防溺水游泳安全进校园公益宣讲活动先进个人。

8.张红成同志获2021年广西防溺水游泳安全进校园公益宣讲活动先进个人。

9.冯明龙同志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10.许冬蕾同志荣获2019-2020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域先进个人。

11.韦碧同志荣获崇左市检察机关“党的光辉照初心 检察青年勇担当”主题演讲比赛优秀奖。

12.黄丽婕同志荣获崇左市检察机关“党的光辉照初心 检察青年勇担当”主题演讲比赛优秀奖。

13.赵萍同志荣获崇左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14.韦碧同志荣获崇左市检察机关庆祝建党100周年暨“我邀明月颂华”诗词诵读比赛三等奖。

15.阮威同志荣获2020年度崇左市优秀共青团员。

16.张素萍同志荣获2020年度崇左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7.赵求贤同志获评2020年度《左江日报》十佳通讯员。

18.许秀秀同志荣获2021年崇左市妇联系统建设新时代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坚定不移跟党走 巾帼奋进新征程”主题演讲比赛二等奖。

19.黄英能同志撰写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面临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荣获第十一届崇左市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普通论文类二等奖。

20.张素萍同志撰写的《刑事强制医疗制度构建探讨》荣获第十一届崇左市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普通论文类优秀奖。

21.许冬蕾同志撰写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量刑实践思考——以C市D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实践为样本》荣获第十一届崇左市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调查报告类三等奖

22.韦碧同志撰写的《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程序问题及其对策——以DX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为蓝本》荣获第十一届崇左市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调查报告类三等奖。

23.梁海峰同志撰写的《浅谈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及其认定问题——以周某交通肇事案为例》荣获第十一届崇左市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案例研究论文类二等奖。

24.赵求贤同志撰写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适用问题探究——以蓝某某、何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为例》荣获第十一届崇左市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案例研究论文类三等奖。

25.李菊同志获2020年度大新县优秀共青团员。

26.张丽欣同志获2020年度大新县优秀共青团员。

27.张素萍同志获2020年度大新县五一劳动奖章。

28.黄志燕同志荣获大新县2021年《百年奋进路 红心永向党》主题演讲比赛优秀奖。

29.赵张明同志获评大新县优秀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30.许冬蕾同志获评大新县优秀共产党员。

31.许冬蕾同志获评大新县2020年担当作为、善作善成先进个人。

32.冯明龙、黄英泽、张红成、赵萍获大新县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嘉奖的公务员。

33.许冬蕾、张素萍获大新县2017-2019年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记个人三等功。

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情况

(一)侦查监督工作

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05件341人,审结206件343人(含上年未结2件3人)。决定逮捕和批准逮捕169件269人,不批准逮捕和不予决定逮捕37件74人。立案监督案件3件,纠正漏捕16人,纠正违法案件15件。

(二)审查起诉工作

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20件583人,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25件562人(含上年未结16件33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88件498人,人数比例为92.05%。起诉389件515人,不起诉23件24人;改变管辖8件16人。检察长(含副检察长)出庭共49次。纠正漏犯8人,提出抗诉1件3人。成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9件。诉前羁押率为41.3%,案件比1:1.051。

(三)公益诉讼工作

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7件,立案调查4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7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中向行政机关发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并按时回复20件,与行政机关进行磋商9件,行政机关全部完成整改案件26件。

(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4件,向大新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7件,收到回复并采纳7件,采纳率100%。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5件,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化解争议结案 1件。办理行政检察案件2件,向大新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件,收到回复并采纳2件,采纳率 100 %。

(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共驻所检察170天,参加看守所安全大检查10次,联席会议12次,书面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件数9件;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大考察2次,书面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履行职责不当件数7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3件。

(六)控告申诉工作

共受理群众来访47件,来信7件,远程视频接访6件。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9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9件9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3.5万元。

(七)案件管理工作

共办理接收案件审核633件,送案审核676件,案件流程监控提示已纠正85件;接待律师84人次;涉案款物监管602件;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71条,重要案件信息55篇,法律文书323篇;制作工作进度性统计分析4篇,制作案件质量评查分析报告1篇。

(八)调研、信息、宣传工作

共撰写调研文章39篇,发表20篇;宣传稿件被市级媒体采用101篇次,被省区级媒体采用19篇次,被国家级媒体采用6篇次。微信、微博、客户端原创作品374篇次,相关稿件或图片被崇左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采用17篇次,被自治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自治区政法委微信公众号采用6篇次。

三、工作亮点及采取的措施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

1.扎实推进刑事诉讼监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69人、提起公诉515人。严格规范监督立案,对可能存在立案监督可能性的案件及线索进行排查,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3件。加强对以非法取证为重点的侦查违法行为的调查核实工作,加强对纠正情况的跟踪监督,办理纠正违法案件15件。落实“少捕慎诉”、“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14起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危险驾驶案、盗窃案等召开听证会,践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的检察理念,不断提高监督质量。

2.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一是加强联系、宣传,多渠道拓展案源。加强与法院、政府部门、非公企业等社会各界的联系,积极参与大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手册,讲解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线索。二是聚焦民间借贷纠纷。6月份,本院对闭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担任听证员参加公开听证,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三是不断强化执行活动监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针对人民法院送达、裁定执行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利用检察建议这一监督方式,促使人民法院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规范办案方式方法,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利。

3.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针对我县春耕时期农民大量焚烧甘蔗秸秆引起大气污染的问题,召集了14个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参加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以集中宣告送达的方式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14个乡(镇)人民政府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各乡(镇)收到检察建议后,通过加强巡查、悬挂宣传横幅、推广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对部分村民焚烧秸秆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有效缓解了露天焚烧秸秆大气污染问题。注重整改质效,加强跟进监督,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实效。对于一些案件整改因资金、技术、工期等原因整改期限较长问题,我院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了解整改进度,同时实地调查核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在办理某乡人民政府违法设立垃圾堆放场案中,经过持续的跟踪与监督,该垃圾堆放场内的垃圾完成无害化填埋处理,垃圾堆放场关闭封场。因检察公益诉讼持续且有力的监督,使困扰村民多年,村民因此多次上访的垃圾堆放场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5月10日,垃圾堆放场所在地村委会代表自发为检察机关送上锦旗,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5月12日,崇左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会在我院召开,我院就如何创新工作思路、服务当地工作大局在会上作经验发言。

(二)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1.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为严防边境疫情输入,为人民守好南疆边境线,我院根据上级部署,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助力筑牢边境防线。疫情当前,我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有序参与边境封控点参加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每天轮流派出10多名干警在外执勤。二是开展边境巡查,院领导按照县委安排每周参加边境巡查督查工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三是参与隔离点防控。由院领导带队,每天派出4名干警参加我县境外输入隔离点的防控工作。四是参与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派出多名干警担任大塘小区、造纸厂等居民区网格员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2.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责任不松,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倒查工作。对2018年来办理的涉恶犯罪案件是否存在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保护伞”等案件进行倒查。自查2000年以来不捕不诉案件共672件,自查2018年至2020年底不捕不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案件共162件。做到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3.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年初继续选派4名干警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其中1名干警担任大新县五山乡宾山村第一书记,1名干警担任大新县五山乡文化村第一书记,2名驻村队员。4月份起,继续派遣3名同志到那岭乡巴兰村、五一村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我院党支部多次到挂点村开展支部连支部固定党日活动。10月29日,我院领导应邀到那岭乡人民政府,在“那岭乡2021年农村党员暨乡村振兴人才培训班”上授课,为提高我县乡村党员干部的法律素养,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作为,助力乡村振兴。12月22日,我院党员干警到那岭乡巴兰村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对共建活动,分别向巴兰村、五一村捐赠打印机、办公用纸等办公用品。我院全体干警积极投身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单位获评大新县驻村帮扶工作先进后盾单位,许冬蕾同志获评大新县担当作为、善作善成先进个人。

4.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我院多次到边境教学点开展“把爱带回家”关爱儿童服务“四送”、“学党史 颂党恩 守护安全伴成长”“开学第一课”、“6.26法治宣讲活动”等青少年关爱服务活动。6月份,我院共投入经费20000余元并先后组织25名干警协助宣讲团深入大新县各乡镇共18所中小学校进行防溺水和游泳安全宣讲,为6500余名学生送上别开生面的防溺水游泳安全课,间接受益人约50000余人,获评“奔跑吧、少年”2021年广西防溺水游泳安全进校园公益宣讲活动先进单位。 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5月31日,组织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县人大、教育局、妇联等部门和县桃城镇中心小学师生代表共30余人应邀参加活动。代表们围绕“如何更好地关心未成年人成长、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院未检办被评为“广西三八红旗集体”。

5.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努力打造新时代发展“枫桥经验”检察版,积极带案下访、带案上门。年内办理国家司法救助9件,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3.5万。在办理农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中,农某于2002年9月因琐事被同村的闭某故意伤害致重伤,其劳动能力至今尚未完全恢复,因加害人潜逃,农某18年来未获任何赔偿,家庭经济陷入困难而被列为村里特困供养户。我院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后,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并亲手为其送上,有效缓解了经济困难。农某为表达感激之情,给我院检察官送上锦旗,感谢对其的关心与救助。

(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年初结合实际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安排,融个人自学、集中研讨、专题辅导于一通,自主举办培训共学10余期300人次。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党史学习教育“原味课堂”情景党课、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举办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观看党史教育电影《建党伟业》《长津湖》等一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干警的思想政治素养。6月18日,我院组织全体干警到龙州县开展“学党史,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参观红八军军部旧址和龙州起义纪念馆,感悟老一辈革命家为挽救中国而抛头颅、洒热血的爱国情怀。10月份,我院组织干警到全州红色教育基地参加崇左市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班,缅怀革命先烈,学习和弘扬伟大长征精神、湘江战役精神,进一步强化干警的担当意识和政治意识。

2.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通过开展党规党纪专题培训会、“用身边人警示教育身边人”专题党课、举办“延安整风”专题讲座等系列措施不断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全体干警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远离违法违纪违规底线。通过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个规定”报告制度的落实对检察干警进行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我院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举办“三个规定”大宣讲暨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活动,邀请县政府办、县审计局、民政局等党政机关17个单位的23名领导同志到场参加,全面提升了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通过召开队伍教育整顿民意座谈会,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企业代表、教师代表和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参加,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走深走实。4月份,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绍华和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四驻点指导组检察院指导专班负责人韦石生先后到我院就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均对我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3.持续推进专业型队伍建设。构建专业办案团队,3月份,我院结合办案实际,精心挑选业务能力强、积极作为、有相关办案经验的年轻干警组成刑事速裁案件“1+2+1”办案组(即1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对类案实行专人专办,对简单案件快办精办,采取“集中受理,统一起诉”工作方式,全面使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依法从简从快办理,确保了案件办理快而有序,提升效率而不减质量,实现了“三个效果”的高度统一。鼓励干警积极参加上级院的各项业务竞赛,大力营造争先创优氛围,提高干警的履职能力。年内共获得区级以上表彰的干警11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干警25人次。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院坚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价值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鼓励全体干警每天通过“学习强国”、“八桂先锋”等学习平台进行自主学习。

2.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工作有压力,有力地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坚持“四同”机制,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并及时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院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院党组多次组织全体干警召开关于意识形态及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传达贯彻会议,重点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县委意识形态工作文件,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增强全体干警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民事检察方面。一是民事检察案件涉及审判活动程序性违法较多,难以深挖实体性问题。发出的检察建议均为纠正程序性违法建议。二是办案力量薄弱,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我院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业务,包括分管副检察长在内,仅有2名员额检察官。三是行政检察案件案源明显减少。随着行政审判权的统一管辖,行政检察案件主要源于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源明显减少。

(二)公益诉讼工作方面。一是个别被监督行政机关期限内整改难度大。如办理的英烈设施保护案,个别零散烈士墓与家族墓的混合葬系历史遗留问题,基层人力、物力、财力有限,难以在期限难全部完成整改。二是案件办理成效不够突出。除秸秆系列案外,其他案件尚未出成效。

(三)刑事检察工作方面。一是部分刑检业务核心数据有待提升,如立案监督案件同比2020年明显减少、不诉率比其他县院偏低等;二是随着诉讼制度改革深入发展,刑检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多,刑事案件质量面临新风险;三是重业务轻宣传,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滞后。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民事检察工作。一是加强与法院关于开展民行工作的沟通交流,提升法院对检察机关开展民行工作的支持力度。二是提高队伍素质,提升监督水平。坚持传统培训方法与检察局域网信息共享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业务学习,着力提高办案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三是针对行政检察案件案源明显减少的问题,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

(二)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一是加强案件整改进度跟进调查,针对整改难度大的案件,按照实际进度情况持续加强沟通交流,协调解决问题。二是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深入打磨精品、优秀案件。三是以检察官绩效考评为动力,克服困难,及时推进公益诉讼案件进展。

(三)进一步做好刑事检察工作。一是针对轻刑案件,在严把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案件的办理进度提高办理效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作用,集中精力办理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二是进一步提升诉讼监督工作力度,补强短板。要进一步加大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的工作力度和强度,围绕案件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重点审查案件事实认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等,通过研究规律,提高发现问题能力,不断提升诉讼监督质效。三是提高办案能力,为刑检工作提供质量保障。要继续强化学习,切实抓好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进一步夯实刑检工作根基。

(四)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出现的问题,抓好队伍廉洁自律,提升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的价值取向和工作导向,扎实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大新县人民检察院2022-07-06

 

 

福清市检察院2022年检察工作亮点回眸 文章下载

福清市检察院2022年检察工作亮点回眸

以优质履职交出高质量检察答卷——

星光不负赶路人,时光不负追梦人。2022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服务大局发展;强化监督主业,着力维护公平正义;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为加快建设最优最佳、卓越超越的最福清贡献检察力量。

走过春去秋至

越过寒来暑往

化作城市向上的法治力量

生生不息

从大局出发,自觉服务中心工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主动靠前履职,全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督促4家企业规范整改。

服务保障“两国双园”建设,维护园区生产秩序,为企业纾困解难。推进园区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归口办理,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30场次。

成立福清市涉案企业合规

第三方监督

深入推进反洗钱工作,维护金融稳定,起诉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56亿余元案。获评福建省打击洗钱犯罪有功集体。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守护群众安全。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15件,制发检察建议130份。

以案释法,不断提升普法成效。检察长受邀录制央视《法律讲堂》专题节目。

“检花向融”

女检察官宣讲团

成立“检花向融”女检察官宣讲团开展普法87场次。

拍摄系列反诈微电影《正道》被最高检、中青网推广。

不断提升刑事检察监督质效,持续强化刑事案件侦查、审判、执行监督,助力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调研座谈会

增强民事检察力度,为劳动者搭建维权桥梁,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做实行政检察,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做优公益检察,能动履职,提升城市品质,助力安全生产,捍卫英烈荣光,护佑城市文脉。

办理的东关寨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围参评最高检十大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

主动担当,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钱袋子”安全,保障民生福祉。

筑牢抗击疫情防线,擦亮为民服务底色。

关爱未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走进校园,为希望的花朵撑起法治的艳阳天。走进家庭,让“玉融花”开在稚嫩的心田。

36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请20名中小学生担任“法治小助理”,举办家庭教育指导讲座35场,发出督促监护令47份。

强化程序公正,融情于法,推动公开听证“全过程民主”,构建多方参与社会共治格局。建成一体化检察听证室,开展公开听证27场。

坚持党的领导,学思践悟,忠诚履职,党建引领,思想铸魂。

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倒逼能力提升。

严守“三个规定”,筑牢制度“堤坝”。

加强业务建设,落实文化育检,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激发担当作为。

培育先进典型,凝聚队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获得各级荣誉59项,3名检察官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人、优秀办案检察官、优秀办案团队成员,2名检察官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库,3个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办理的督促消除幼儿园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第三十五批指导性案例。

福清检察2022-12-21

 

 

龙岗区检察院2022年工作计划 文章下载

龙岗区检察院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之年,龙岗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新要求,深入贯彻区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司法办案主业、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全市反应最快、信息最透明、司法最公正的检察机关之一,勇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的探路者、先行者,为龙岗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检察保障。

  一、围绕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依法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防疫工作。打击涉疫犯罪、参与疫情防控社会治理、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

  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综合提升计划”,推广在大型工业园区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试点,建立“行刑衔接、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点面结合”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文件。广泛开展企业代表座谈、专场咨询、企业刑事合规宣讲、定期走访重点企业等活动,为企业提供响应及时、便捷高效的新型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为企业开具司法证明,助力辖区企业顺利上市。常态化推进企业合规工作,办成一批知识产权领域典型案例;开展企业合规专场宣讲活动,扩大宣讲受众面;积极探索完善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范围,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努力打造企业合规建设示范院。坚决贯彻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做到“三个慎重”。

  4.坚决维护经济安全。从严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洗钱犯罪的规定,深挖犯罪线索,加大“自洗钱”行为追诉力度。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严从快打击严重影响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的涉众型、跨区域金融诈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洗钱犯罪。

  5.健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维护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形成维护公共利益合力。积极拓展公益诉讼范围,探索在城市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扎实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从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出发,适时开展关乎民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力高标准推进“美丽龙岗、精彩蝶变”。

  二、聚焦司法办案,推动打造平安示范城区

  6.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打暴恐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等犯罪,全力防范化解政治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坚决维护社会治安。

  7.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打击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力支持“断卡”行动和打击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黄赌毒”、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司法等犯罪,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矛盾化解、社会和谐。

  8.加强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力度。持续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不收兵”的高压态势,紧盯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新形势新要求,充分掌握工作主动。结合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安管理、市场秩序维护、公民人身财产保护等问题,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9.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与全国妇联会签的《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及九部委《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完善“一站式”办案机制,努力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积极推进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生物样本取证、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于一体的“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建设。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拓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三、落实《意见》要求,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10.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明确 责任,确保《意见》相关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11.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

  12.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试点工作。建立从监督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查复核到结案归档的完整流程以及配套的工作制度,形成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对所有重大监督事项全部采取案件化办理的大监督格局。

  13.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增强及时发现侦查违法行为的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加强提前介入力度,切实贯彻派驻公安预审机制,主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做到监督紧贴侦查。开展对存疑不捕案件的专项监督,提升监督工作全面化水平。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切实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贯彻“少捕慎诉慎押”政策,持续完善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举措,切实降低审前羁押率。

  14.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强对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的监督,持续开展社区矫正季度巡查,探索开展监督问题“回头看”活动,提升监督效果;拓展财产刑检察监督新模式,探索从五类犯罪案件、两类人员入手,进一步加强财产刑执行的实质监督。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监督,完善驻所检察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完善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强刑事羁押期限监督,防止超期羁押、久押不决问题反弹。

  15.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违法执行行为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健全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

  16.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履行对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机关监督程序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对行政机关的“穿透式监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

  四、围绕结果导向,深化综合配套改革

  17.认真谋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创建工作。结合龙岗“十四五”规划,落实好创建示范院各项工作。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区委、上级检察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支持。

  18.推动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积极探索适用办法,逐步提升十年有期徒刑以上案件以及不常见、新型、疑难、复杂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和确定刑量刑建议率。树牢“迟到的正义非正义”理念,建立“绿色检察指标”导向,用好“案-件”比指标,大幅压减不必要的退查、延期等办案环节,努力压减“内生案件”。

  19.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高质量发展,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充分挖掘、用好业务数据,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智能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进行智能分析,提供真实、有效的公益诉讼线索,增强执法监督质效。

  20.完善环资类案件集中办理机制。始终保持打击环资类犯罪高压态势,坚决惩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破坏程度严重的环境资源犯罪。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努力解决环境资源犯罪取证难、认定难、鉴定难、法律适用难等突出问题。探索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恢复性司法,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推动环资类案件集中办理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支持、配合海洋中心城市司法保护体系建设。

  21.加强检务保障。建设“龙检通”权利义务告知等法律文书送达系统,缩短文书送达时间,提高司法效率。建立公益诉讼智能信息平台,主动对接行政机关“12345”市民服务热线,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渠道。改造升级远程视频提审室,建设移动终端视频提审预约系统,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

  五、坚持固本强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2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好“三同步”工作,健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23.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根据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和本院实际,研究制定规范到位、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压实党建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开展案件办理“三个效果”评估,推动新时代检察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24.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年”“纪律作风建设年”双年行动,实施“检察队伍素能提升计划”,健全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优化“双导师”培养机制;统筹抓好各类人员教育培训,以参与大湾区“仰望星空”刑事检察法律沙龙为契机,全方位提高检察人员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公诉等综合素能,不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为服务保障龙岗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提供检察人才支撑。

  25.做好检察理论研究。做好检察调研工作,完成2022年度省院、市院课题申报等工作;积极动员,保质保量参与省、市两级检察研讨会。做好典型案例选送工作,加强本院典型案例和优秀检察建议的挖掘、报送工作,积极参与省、市两级典型案例和优秀检察建议的评选。

  26.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洁龙检”行动方案,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深化纠“四风”;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建设既要保“底色”、更要有“亮色”的过硬检察队伍。

  27.加强司法文明建设。释放最大司法善意,切实降低审前羁押率。用好用足司法救助制度,坚持“应救尽救”,大力推进多元化联合救助工作。畅通“绿色检察通道”,强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息整合反馈能力,持续抓实信访“件件有回复”,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完善普法讲师团常态化普法宣讲机制,助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创新开展“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工作,讲好检察故事。

28.强化内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用好人大代表沟通联络机制;深化司法办案社会监督机制,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逐步扩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委会范围。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制度,坚持“应听尽听”,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加强检律互动,切实保障律师权利,发挥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实质性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以及企业合规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2022-03-03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亮点盘点 文章下载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亮点盘点

2022年,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筑牢忠诚,我们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实现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教育目标。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细则》,坚持县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严格执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定事项和重要改革措施,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服务大局,我们持续发力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7件17人,审查移送起诉案件74件102人。深入推进“断卡”“净网”专项行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扎实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积极开展专项行动,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开展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废旧残膜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案件24件,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为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残疾人、留守儿童开展司法救助4件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万余元。

全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7人、不诉31人。坚持“应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5%,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1+1+3”工作机制,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到八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先后针对校园安全、金融监管、快递安全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0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群众上好法治公开课,开展普法宣传30次,让法治浸润人心。

维护公正,我们监督有力

做优刑事检察取得新成效。受理审查起诉74件102起诉50件69人,不起诉24件33人。做优监督,监督立案6件6人,监督撤案9件9人,纠正漏捕、漏诉2件2人。办理刑事抗诉案件1件,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19件,自行补充侦查50件。推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办理案件18件,有效杜绝脱管、漏管、虚管的发生。加大财产刑的监督力度,办理案件24件,维护了刑罚的严肃性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了刑事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做强民事检察实现新突破。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多元方式,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2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0件,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5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3件,法院采纳支持起诉25件,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8件,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得到群众的高度认可。深化虚假诉讼防治,加强对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纠正金融行业监管漏洞,绝不让“假官司”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做实行政检察突出新发展。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3件,针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提出检察建议8件。针对一些行政案件存在“案虽结、事难了”的情况,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有关部门建立“检察+法院+行政机关”协作机制,通过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展现新作为。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7件,磋商结案4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4件,行政机关全部整改落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道路交通安全”“二次供水”等专项监督,办理案件 56件,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以“一河一山”保护和治理为重点,与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六盘山+泾河”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全力护航六盘山、泾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督促行政机关恢复和复垦林地、耕地、草原、湿地等各类土地63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1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30吨。

保障民生,我们尽责尽力

坚决保障民生底线。加强扶贫领域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保障扶贫项目有序推进。向两位刑事被害人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万元,帮助其走出困境、重拾信心。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检察职能,注重与劳动监察、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维权案件33件,帮助33人追回拖欠工资11万余元。

用心守护美好生活。积极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制作、发放宣传品、宣传手册1万余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27次,反诈防骗意识更加深入人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8件,起诉2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联合行政机关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

关爱呵护祖国花朵。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立案监督案件3件,监督撤案2件。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帮教、特殊预防、心理疏导23人次,经帮教23人顺利回归学校、社会,8名未成年人被予以司法救助。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提出检察建议30件,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开展入职查询129人次。开展“开学第一课”、“预防性侵”、“预防校园欺凌”等系列法治宣讲59次,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未成年人自护及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真情回应群众诉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做好检察官接访服务。接待来信来访59件,检察长接访16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的信访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将矛盾化解在控申首办环节,降低再次申诉率和重复信访率。开展司法救助,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救助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3万余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接受监督,我们诚信诚意

全面梳理落实人大代表审议报告和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和群众代表2人担任听证员和聘请特约检察官助理,对13件有重大争议或较大影响的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13次。邀请参与“检察开放日”、检察建议公开送达等活动6人次。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12309检察服务网拓宽公开渠道,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3条,接待律师阅卷77次,辩护与代理预约77次。两微一端发布各类信息2300条,在《检察日报》《宁夏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新闻60余篇。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树公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腾讯网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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