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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总结计划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检察院

题目: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资料提供时间: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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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2) 文章下载

中共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中共崇州市委办公室:

按照要求,现将市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以来,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为牵引,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生态宜居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聚焦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厚植服务保障重大决策部署法治底色,成都区域内外会签高水平司法履职护航新发展格局构建9项工作机制,联合天府区院、泸州江阳区院共同建立了川酒、原酒保护机制。创新打造“四检合一”生态检察模式,从严惩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法非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11件,全力服务大熊猫国家公园、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区和“天府粮仓”核心功能区建设。二是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1人。专项清理处置涉企挂案、积案,依法纠正不当利用刑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等问题。扎实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牵头召开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联席会议,为涉案企业量身制定优化管理方案3份。三是促进县域社会治理。认真落实“打造一流法治城市”“一流城市要有一流的治理”新要求,创新打造出以“微检察、大治理,小切口、大作为”为核心理念的“微检治”社会治理品牌,设立3个“微检治”检察工作站,推动解决河湖流域垃圾污染、企业经营涉罪风险、医闹医托医骗、被欠薪农民工信访、社区戒毒人员复吸等涉及到社会治理的问题100余个。

(二)聚焦主责主业,有序推进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高质量推进刑事检察监督。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4件147人、审查起诉案件258件377人。以目标导向压紧刑事司法政策、常态化扫黑除恶等工作落实,“案-件比”、认罪认罚质效、诉讼监督等多数核心业务指标运行良好,诉前羁押率逐月下降至40%以下,牵头建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相关经验被最高检转发。二是精准发力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40件,同比上升73.91%,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支持起诉23件。三是做实做巧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4件,同比上升140%。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开展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专项活动,与市民政局共建协作机制,促成6起长达30余年的冒名错误婚姻登记争议实质性化解。四是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关于构建公益诉讼协同化社会化体系强化公益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立案办理33件,发出检察建议78件,采纳率100%。强化国土、国财领域案件办理,有力推进某水库建设多发补助案件办理。五是转变理念强化司法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督促撤案5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

(三)聚焦开拓创新,释放检察生产力强化法治产品供给。制定“法律监督规范化、四大检察品质化、社会治理体系化”工作方案,以内生动力提升增效“质量建设年”。一是开展法律监督规范化工程。探索出办案程序标准化、办案质量极致化、办案效果具象化、办案特色品牌化的具体可参照标准。二是开展四大检察品质化工程。提出刑事检察四优、民事检察四强、行政检察四实、公益诉讼检察四好的发展方向,在已获评全国、全省13个典型案例的基础上,今年又有3起案件被省检察院推荐至最高检参评。三是开展社会治理体系化工程。构建“个案检察建议+类案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项法律监督报告”的“两建议一报告”递进监督模式,已发出的2份报告受到崇州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高度关注,促进检察建议与政府常务会决策、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双向转化,《检察日报》予以专题报道。

(四)聚焦强基固本,着力提升检察履职素能。一是始终把政治建检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上半年向市委、市委政法委等请示报告5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无死角、无隐患。二是深入推进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扎实开展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司法办案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深化“检察人才孵化器”,8篇典型案例被省、市采用,11篇调研文章被省级以上期刊、论坛采用。三是加强检察支持体系建设。升级“云尚检”2.0版本,积极参与政法委“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全面铺开政法系统办案网上推送,持续优化和深度运用检察办案智慧辅助系统。有序开展财物统管改革,在市委的支持下,落实80万专项资金推进标准化机房改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

主要问题:一是服务中心大局的成效还不够突出,保障新发展格局的举措还需细化。二是检察供给能力与幸福美好生活需求存在差距,以党建引领服务人民群众的路径还要拓宽。三是诉权行使仍然存在短板,检察建议刚性有待通过全面落实成都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及市院实施方案而增强。四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缺乏配套措施,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还需进一步加快。五是目标推进总体较为缓慢,部分常规工作滞后于时间进度,重点工作推进效果不够明显。

三、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聚力政治建检,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成效,以检察履职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

(二)聚力服务大局,以高水平检察履职护航新发展格局构建。紧紧围绕四川省、成都市和崇州市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生态宜居城市,将市委“作战图”转化为检察“施工图”,出台《服务“天府粮仓”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实施“五检护仓”系列活动,助力“天府粮仓”核心功能区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审慎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重大经济金融和社会风险。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市场创新主体利益,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着眼企业治理模式,积极开展企业合规司法探索。

(三)聚力法律监督规范化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序推进财物统管改革工作。扎实开展三大重点建设工程,以“法律监督规范化、‘四大检察’品质化、社会治理体系化”建设为牵引,认真做好“两建议一报告”及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与检察建议的相互转化工作,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参与县域社会治理,依托“微检治”检察工作站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12309、检察听证、检察宣告等渠道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四)聚力自身发展,提升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履职能力。深化“检察人才孵化器”,做实“1+2”青年干警培养和“人才淘金”计划,打造“五新”人才,持续推动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坚持目标导向,继续贯彻“三三制目标工作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速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工作成果转化。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强化机关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应用,提高检察工作运转效能。完善与检察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2022-06-17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二0二二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二0二二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总结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5次会议会前调查的安排,现将市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认真执行市委、人大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全面发展。

一、强化政治立检,在落实和维护党的绝对领导中体现检察自觉

牢牢把握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站稳政治机关立场。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各方面,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上下功夫,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务实重行,推动各项工作发展。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报告重大问题、重大案件、重大工作事项,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指示、批示要求,充分认识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职责使命,在检察监督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成中心、挺进百强、谱写新篇”的奋斗目标,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立足检察实际,制定了《麻城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麻城挺进全国百强县市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 6项重点任务和21条具体措施,促进检察履职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市委书记汪国兵对《实施意见》作出批示,并给予高度肯定。全力做好抗疫、乡村振兴和党员干部下基层等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始终做到与市委同心同向,做到市委的工作重心在哪里,检察履职就跟进到哪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强化能动司法,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展现检察作为

牢牢把握服务保障麻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努力提供更高标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奋力助推平安麻城建设。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一是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1件37人,起诉159件193人。坚持对严重暴力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如王某某故意杀人案,我院提前介入,快捕快诉,维护了社会内生稳定。二是突出打击重点,依法起诉涉枪涉爆案件17件18人、毒品犯罪案件16件21人,消除了社会治安隐患。如在办理一起毒品案中,通过对一起容留吸毒案追查犯罪链条,移送犯罪线索,引导公安取证,确定犯罪嫌疑人,厘清毒品数量,成功追诉余某某贩卖毒品案,余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三是积极开展“破网断卡”行动,认真落实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决定》,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建立类案快侦、快诉、快审通道,共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1件59人,维护了金融秩序的稳定。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出台了《麻城市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开辟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23件涉营商案件专门办理、快速审查、及时分流。积极落实少捕慎诉司法政策,依法不诉涉案民企负责人3件9人。严格落实中央“六稳”“六保”政策,党组设立多个服务专班,深入全市多家企业调研走访,努力为市场主体传递司法温度。二是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在企业合规建设方面主动作为。如在办理省纪委移交的犯罪嫌疑单位民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犯罪嫌疑人叶某、朱某等7人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中,鉴于该企业为当地纳税、就业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属优质民营企业,我院依法对犯罪嫌疑单位和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同时,为了确保涉案企业在后续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我院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合规建设的方案,以最优检察履职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涉民企社矫对象外出请假制度,针对涉民企社矫对象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请假难”问题,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涉民企社矫负责人,依法向麻城市司法局社矫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完善了社矫对象外出请假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经验做法被黄冈市院在全市转发推广,《检察日报》还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一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申请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额14万余元,通过加大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二是重点打击民生领域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守牢老百姓的“钱袋子”。依法批捕起诉3件8人,如办理的杨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杨某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面向300余人非法吸收存款1200万余元,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杨某某清退了全部非法吸收的资金,缓解了社会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三是积极响应市委开展的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全院干警以“身到心到”的态度深入乘马岗镇结对帮扶村,深入联系户访贫问苦,以“务求实效”的举措解民忧暖民心,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了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四)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积极推进诉源治理,通过分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矛盾、潜在风险、监管漏洞等问题,先后向有关乡镇、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直接推进社会治理的作用。二是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办理公开听证案件58件,努力做到既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能感受,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三是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做到领导包案,带头接访。检察长亲自接访两件信访案,实现了息诉罢访。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件次,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16条,所有信访件都做到了妥善处理,无一例重大涉检信访事件发生。

三、强化主责主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担当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任务,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与公信。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忠实、高质量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充分发挥检察官审前主导和全程监督作用。成立了麻城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定期组织办案干警对公安案件质量进行评查。目前,已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份,刑事检察质效报告1份。实行繁简分流,对142件简案快审快结,提高了办案质效。加大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件、撤案5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1件次,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次。坚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用尽用”,适用率达94.1%,量刑建议采纳率98.63%。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14人,不捕率为46.7%。不诉170 人,不诉率为37%。审前羁押率为11.2%,追诉漏捕漏罪漏犯10人。案-件比持续优化,案件比由上年同期的1:1.2降至1:1.04,无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无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案件。依法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7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监督案件8件,监外执行违法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强化职务犯罪检察,派员协助市院查办某县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案件1件1人。积极加强与监委对接,依法受理监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以高质量的办案服务保障反腐败工作大局。

(二)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增强主动监督意识,依法规范开展依职权监督工作,统筹推进裁判结果、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不断提升民事监督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已办结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

(三)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拓展,一体推进行政检察工作。共办结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件,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如针对麻城某单位违规收费服务的情况,我院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采纳了检察建议,并针对问题进行了整改,有效的规范了法律援助服务。

(四)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把履行好公益保护职能作为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黄冈市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农村供水安全等专项行动。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院积极落实最高检8号检察建议,扎实开展燃气安全、小区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诉前磋商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目前已回复整改18件。

(五)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深入落实惩、防、教、治、责五字要求,共办理未成年人涉罪审查起诉案件18件34人,起诉6件7人,不诉5件8人。针对近两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大多发生在宾馆、酒店状况,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宾馆、酒店依法整治,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宾馆、酒店的监督、保护机制。公安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对全市宾馆酒店开展大整治,108家宾馆、酒店受到警告、查处、停业整顿。为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我院联合妇联、共青团等七家单位建立了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并邀请家庭教育讲师为涉案未成年家长上课指导,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四、强化素能兴检,在强基固本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围绕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和省院“素能提升年”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的更高要求,坚持不懈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一)加强党组班子履职能力建设。一是抓学习。党组学习中心组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习,以专题辅导、视频讲座、远程教育、现场观摩、实地调研等方式,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二是讲团结。将讲团结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舟共济,目标一致,在团结和谐的氛围中实现事半功倍,形成政治坚定、作风务实、战斗力强的领导集体。三是做表率。抓住“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班子成员带头遵规守纪,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注重发挥班子成员政治品德的表率作用、改革创新的引领作用、人格魅力的磁性作用、身先士卒的感召作用,营造了上下同欲、齐心协力的干事创业局面。

(二)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坚持“务实、管用、有效”的原则,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成立了由43名年轻干警组成的青年读书班,坚持“每周一课”的学习形式,组织开展了11期业务知识、案例研讨、读书分享活动和“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等专项培训。通过以青年读书班为依托,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一体提升全院干警队伍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精神,一体推进党建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我们还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青年读书班学员同来自麻城公安、法院和律协代表40多名业务骨干一起,开展“公检法律”同堂培训,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经验做法获省检察院推广,《法治日报》还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加强业务品牌建设。把打造精品和亮点作为创先争优的有力抓手,院各部门积极落实党组部署,每个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均提出了各具特色的“品牌”。院党组在提出打造“一部一品”特色项目的基础上,探索将绩效奖金与竞赛获奖、办理典型案例、制发优秀检察建议、撰写高质量调研文章等进行硬挂钩,最大限度激发各业务条线求极致、出精品,打造麻城检察品牌和亮点。上半年,全院有6篇调研论文在国家级和省级法治期刊上发表,4篇典型案例被市院和省院采用,1篇工作信息被最高检转发。

五、强化内外监督,在接受监督中擦亮检察底色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针对2021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提出的138条意见建议,我院积极与人大代表沟通,采取有力举措落实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答复。我院撰写的《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回复的工作报告》,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二)积极深化检务公开。认真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未检工作的关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来院参与“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和群众意见,努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三)狠抓内部监督。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和动态监督,开展流程监控703件,通过监督倒逼规范执法。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受理律师阅卷申请165次,制作阅卷光盘160张,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抓实“三个规定”填报到位,全院干警累计填录重大事项报告450次,其中“三个规定”记录报告28 次,努力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今年以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服务麻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还不够,司法理念还需持续更新,检察机关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还有差距;二是业务工作质效还不高,部分业务指标在全省和全市处于落后位次;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平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相对薄弱,监督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纠正处理难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四是落实“求极致”“止于至善”的标准还不够到位。少数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没有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现象;有的尽管“案结”,但“事未了”“人未和”,没有真正做到法理情融于办案中,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实际工作当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具体做到: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明确法律监督方向。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自觉地把法律监督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到我院指导工作,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及时回复。

(二)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要求,强化“打击”职能,依法惩治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增强市场主体的安全感。强化“监督、预防、保护”职能,秉持“少捕慎诉慎押”检察司法新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三)扎实做好检察为民实事,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紧密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扎实推进养老诈骗和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行动,办好为民实事。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的救助。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发挥好生态环境公益讼诉职能,守护好绿水青山。

(四)大力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增强法律监督能力。锲而不舍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四化”方向,贯彻“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本领。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锐意进取、追求极致,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麻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我市挺进全国百强县市提供有力检察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022-06-24

 

 

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2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 文章下载

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2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

2022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

2022上半年,在峨眉山市委和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峨眉山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和市委“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发展主题,坚定“勇争先、作示范”主攻方向,锚定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打造法律监督示范院“两个目标”,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获得集体表彰6次、个人表彰12人次,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次。

一、坚持胸怀大局,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坚持“稳字当头”,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0人、起诉209人。突出打击非法持枪、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2人、起诉37人。批捕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5人、起诉26人。持续开展禁毒全民战争,起诉涉毒犯罪12人,联合市公安局实地检查物流集散中心,阻断毒品运输寄递渠道。起诉网上开设赌场等网络犯罪66人,做实“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重拳打击养老诈骗,全面摸排157件在办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件,调查核实交办线索1件,护好群众“养老钱”。坚决服务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起诉逃税骗税等涉金融领域犯罪13人,追赃挽损430余万元,稳住经济“基本盘”。

助力建设全国百强县。紧扣峨眉山市加快建设全国百强县目标,出台15条服务保障实施意见,提供全链条检察法治保障。推动峨眉山市委在全省率先出台首个县级层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分工方案,以法律监督新格局促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得到省检察院肯定。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起诉职务侵占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2人,对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或业务骨干依法不捕1人、不诉2人,更实保运转、稳就业。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释放司法善意,从办案源头上持续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犯罪、偶犯初犯不批捕11人、不起诉16人,对6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诉前羁押率降至23%。深化和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面落实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依法对141人提出从宽处罚建议,法院采纳率95.04%。发挥法治抓前段、治未病功能,找准个案、类案发生原因,制发检察建议13份,堵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燃气安全管理等领域监管漏洞,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深入校园、寺庙、社区、乡镇等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防范养老诈骗等普法宣传12场次。推行重要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对毒品犯罪情况、“桃李春风”问题楼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治参考,获市委充分肯定。

二、坚持为民司法,全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守护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4人。办理某火锅店使用“地沟油”案、某菜馆自制有毒蘸料案,依法追究店主刑事责任,并诉请从业禁止,让违法者“不能再犯”。办理涉及赡养费纠纷、交通事故索赔等民事支持起诉5件,有效保障老年人、交通事故受害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止于至善”。弘扬新时代“枫桥精神”和“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优良作风,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9件(次),做到100%及时回(答)复。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向4名因案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8.9万元。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工作,建成乐山市首个检察听证员库,邀请参加公开听证14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探索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批捕涉嫌抢劫等严重罪行的2人,对罪行轻微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办理涉及健康权、抚养权纠纷民事支持起诉2件,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2件,为1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积极融入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联合多部门建立护童联络员制度、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协作机制,成立乐山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检察工作室,为涉案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开展教育辅导9次,与峨眉山研学营地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让“1+5>6”,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

三、坚持强化监督,全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市公安局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施细则》,完善提前介入、听取意见两项机制。督促侦查机关撤案37件,纠正漏捕、漏诉34人,清理“两类案件”118件,处置“挂案”98件174人,清理“三类案件”73件,“案-件比”低至1:1.09。办理的“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撤案监督案”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例。加强刑事审判监督,运用非抗诉方式依法纠正审判违法行为1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剥夺政治权利“漏管”11人、未及时执行财产刑判决4人。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17件,提出的1件再审检察建议和10件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监督纠正一起“空挂户”索赔案,及时阻断杨某某等3人妄图通过民事诉讼非法获取巨额征地拆迁补偿款的目的,有效避免引发群体效仿和国有财产遭受损失。对于不符合监督条件的4件申诉案件,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合力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全面做实行政检察。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依法办结“民告官”诉讼监督案件8件。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实质性化解涉及土地领域行政争议2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人和。部署开展行政违法行为专项监督,重点针对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类犯罪、黄赌毒等犯罪、劳动争议纠纷案件3个领域,力争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

深化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深耕公益诉讼传统领域,督促恢复违法占用基本农田4.6亩,清理污染河道沟渠23公里,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55余吨,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2.09万元,督促规范流动食品摊贩经营行为。通过办理一起非法狩猎峨眉山景区野生动物案,推动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促进出台全市禁猎“铁规”。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督促消除电力设施“树线矛盾”、老旧小区消防设施配备等公共安全隐患,督促乡镇及时对公开的200余群众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去标识化处理,部署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质效,与市委统战部共同推进“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试点工作,发挥民主党派成员专业特长为案件办理提供咨询。

四、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着力提升司法改革质效。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把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充分发挥入额院领导在司法办案中的“头雁”效应,检察长办案12件,入额院领导办案217件,以办案为中心的导向更加突出。探索建立三类人员平时考核机制,构建以质量、效率、效果为重点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热情。

探索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通过全方位检索和大数据穿透,对全市近200起国有土地出让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有力保护“国财国土”。联合市公安局探索适用电子手环等非羁押智能管控措施,确保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必要管控、及时到案的前提下尽快回归正常生活。自主搭建“益·峨眉”检察公益诉讼举报平台,引导公众广泛关注公共利益,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积极打造有辨识度创新品牌。出台全省首个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内部协作机制,推动完善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和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协同峨眉山市博物馆打造全省首个检馆共建生态法治教育基地,提升全民生态法治意识,得到上级检察院肯定。会同峨眉山市政府在乐山市率先探索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互相促进、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的创新平台。

五、坚持从严治检,全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加强“学习强国”、微峨眉等平台运用,自觉赓续人民检察制度与生俱来的“红色基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开展分析研判,规范管理检察刊物、新媒体、检察人员公众号,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14条任务分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员额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相关法律职业的禁止性规定。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重大事项5件,推动“有问必录”形成自觉。扎实开展年轻干部“涉网”腐败、以培训之名搞公款旅游等问题专项排查整治。不断完善检务督察等内部监督机制,对办案纪律、工作作风等开展督查8次,对1名干警提醒谈话,严肃党纪检纪。

提升队伍专业水平。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多样化教育培训体系,用好“中检网”等网络平台提升培训覆盖率和灵活度,开展各类业务培训13次,参训人数达112人次。今年以来,有1名干警荣获乐山市业务标兵,2名干警荣获乐山市检察机关检察信息先进个人,3名干警在乐山市业务竞赛中成绩突出获通报表扬。

自觉接受监督。以“两会”召开为契机,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3条。加强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络,检察长及院领导走访各级人大代表8人次,主动向人大、政协报送检察工作信息47期,向市人大报告检察工作1次,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2次。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务活动,邀请乐山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20人次参加公开听证、征求意见座谈会、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公开审查等检务活动14场次。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上半年的检察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求极致”的精神树得不牢,工作理念转变不到位,应付、跟跑的心态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工作节奏把握得不好,工作方法不够科学,存在顾头不顾尾的情况。三是内部协作配合不足,一体化优势发挥不充分。四是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个别员额检察官不善于、不愿意学习,工作开展滞后。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理清思路、多措并举,注重实效,有所作为,切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峨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是牢牢把握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争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二是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坚决扛起全面建设法治峨眉的检察担当。三是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四是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奋力交出服务峨眉山市建成世界级旅游景区、争创全国百强县的高分答卷。

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2022-8-31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 文章下载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林口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最高检确定的“质量建设年”和省委确定的“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精细管理、规范管理为抓手,充分发挥核心数据的引领作用,争创精神文明单位和先进基层检察院,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在保优秀、提质量、铸精品、创特色上下功夫见实效,促进林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目标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做强主业与能动司法深度融合,发挥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作用,以“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效能监督”,全面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

(一)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上半年,办理受理审查批捕案件5件7人,批准逮捕5件6人,不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7件121人,提起公诉79人,不起诉14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81人,案件比为108.25,同比(100)上升8.25。立案监督2件,撤案监督1件,纠正违法3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并对所有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强化主导责任,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完善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已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并规范工作制度。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建立案前介入和随案监督相结合模式,强化沟通协调和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刑事案件实行有效监督,有效提高案件质量,缩短办案周期,降低“案-件比”,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持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机制,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共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均已采纳,采纳率为100%;组织开展了2018年以来社区矫正在矫人员信息录入活动及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罪犯信息录入工作,共录入信息268份。加强看守所监管活动监督工作,规范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管理流程,制作了《林口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告知单》,规范驻所检察日志600余份,督促看守所消除安全隐患5处。口头纠正在看守所押已决罪犯未及时投送监狱12次。并组织开展了对林口县部分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监督。上半年受理民事监督各类型案件共69件,其中支持起诉案件26件,均已办结。重点是强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和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强化民事支持起诉,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薪酬工作,不断拓展支持起诉领域,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25件,支持金额176849元,法院采纳并回复21件;深化民事执行监督,着力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滥用终平程序等问题监督,执行活动监督14件,均制发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回复10件;紧盯虚假诉讼不放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深入挖掘、用好大数据,防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23件,均制发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回复11件;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在办案件5件。

(三)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监督。重点是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强化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监督,确保办案规模稳中有升。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件,其中行政违法行为类12件,均制发检察建议,现已采纳并回复7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其中2件通过召开线上听证会化解争议,制发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利用与县法院、司法局建立的《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形成工作合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诉源治理落实落地,同步推进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与矛盾化解。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行使职权的监督机制,主动听取行政机关意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面提升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质效。

(四)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上半年,我院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办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两份,结合办案,形成调研报告一份,开展听证2次,宣告送达5次,撰写市级宣传8篇,省级宣传1篇。强化专项引领,以持续做好黑土地专项监督为切入口,融合国有财产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违规领取地力补贴、不追缴耕地占用税等国有财产领域案件4件,推动税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草原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质效。推动政府将各行政机关、政府部门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列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项目,对不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不按期回复检察建议等问题,在考核中予以评价。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自“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林口检察院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响应、科学谋划、广泛动员,注重构建“四个体系”,完善“五项措施”,将提升能力、转变作风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一是迅速启动落实。我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四个体系”,把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作为抓实落靠能力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二是完善组织架构。成立林口县人民检察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综合协调、宣传报道、考核评价、监督问责四个小组,在全院自上而下形成党组书记“总牵头”、班子成员“具体抓”、各专班“齐推进”的组织体系,拧紧责任链条,有效避免“上热下冷”。三是细化工作方案。我院结合工作实际,把握活动重点,形成了《林口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和7个子方案,设计了看得见、摸得着、可量化、易操作的22项具体举措,分类制作推进表、台账,为有效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

(二)深化检务公开。运用新媒体,传播检察好声音、正能量。公开程序性信息113次,法律文书公开35份;重要案件信息发布24件;利用多角度多维度发布检察宣传信息,在人民法制网、龙剑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国家级、省市县级媒体刊登宣传稿件182篇,龙剑网发布原创文章48条,微信公众号推送原创文章53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推送原创文章96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等活动3次,增强司法公信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切实解决群众诉求。紧紧扣住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一是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有效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及企业家代表参会座谈会,宣读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林口建设。并通过信访接待和12309服务大厅律师接待工作,开展“四零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全力服务林口县域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大打击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力度。开展“养老保险诈骗”专项活动,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案组,利用宣传册、折页,宣传板、扇子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共起诉2件2人;三是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办理来信来访案件10件,认真开展群众信访件“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做到信访件办结答复率100%,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加强能动履职,正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与我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等部门开展司法救助相关工作对接,收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7件;四是全面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积极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半年我院共受理3件11人,其中不起诉1件5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水平,筑牢未成年人家庭防线。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师生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妇联及县共青团参加活动,共同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五是紧盯群众反映公益损害突出问题。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对城区市容环境和扬尘污染问题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提出治理措施。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打击上门静点违法诊疗活动的检察建议,助力堵塞防疫漏洞。六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送法进校园,“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课共计2次;送法进企业,实地走访听取企业意见,为企业在生产经营管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挥民事检察监督在实现六稳六保中的作用。送法进商场,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1次,活动挑选人流量较大的商超等地进行法律宣传,向来往居民派发法律宣传单。

三、队伍建设情况

以“党建+”模式促检察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争创精神文明单位和先进基层院,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一是推进党的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全面融合,把讲政治融入到检察工作中、体现到司法办案上。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4次,党组会议学习7次,检委会学习5次,政治轮训3次,理论学习大讲堂2次。组织党员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不断推动干警解放思想,开展思想政治教育13期,累计参训260人次。二是推进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给年轻干部提供锻炼平台,同时发扬“传帮带”优良传统,有经验的老同志带领符合入额条件的候选人办理案件,提前熟悉业务工作,积累经验,确保入额后迅速进入角色,无缝衔接。开展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上讲台活动,凸显“干部教、教干部”的理念,共开展线下授课1次,检察业务知识测试1次。围绕上级相关精神,紧盯核心业务数据开展大讨论1次。三是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完善硬件配置,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推进作风建设。定期通报纪律作风、案件质量、业务数据等方面正反面典型,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考核评价中兑现奖惩,避免一团和气。加大专项督察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督办督察通报和张贴“红黑榜”的方式,及时督促整改。四是推进能力建设。抓实业务培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通过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锻炼一批人才,提升工作能力,形成上下一体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按照本院《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以政治轮训为载体,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灵活运用自主学习、线上线下结合学等多种形式抓好覆盖全员的学习教育,参加业务类培训12期,累计参训160人次。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目前我院“能力作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短板弱项。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治站位还有待提高。个别干警对“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充分,对上级党委、上级院对于此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学习的还不够系统、不够透彻。二是推进力度还有待加大。部分工作的具体推进措施还不够细致,上半年工作成果还不够明显,工作举措还不够多。三是创新意识还有待增强。虽然能够按照上级院的要求落实工作,但是主动谋划不够,主动思考不多,具体工作举措缺乏自主性、创新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重要抓手。要做到精心组织,细心谋划,保质保量推动任务落实,狠抓活动实效,激励全院干警担当实干,比学赶超,全面提能力,从严转作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林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要聚焦重点工作。对照各项目标、任务、举措,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任务实施有声、落地见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推动林口院能力作风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三要精心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统筹,坚持“学与干”并重、“查与改”贯通、“建与治”结合。要持续推进品牌创建工作,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将特色品牌创建工作抓在日常、抓在经常。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细的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把亮点工作抓出成效、推出经验、树立典型,努力形成一批推得出、叫得响、立得住的林口院特色品牌。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06-23

 

 

中共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文章下载

中共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中共崇州市委办公室:

按照要求,现将市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以来,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为牵引,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生态宜居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聚焦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厚植服务保障重大决策部署法治底色,成都区域内外会签高水平司法履职护航新发展格局构建9项工作机制,联合天府区院、泸州江阳区院共同建立了川酒、原酒保护机制。创新打造“四检合一”生态检察模式,从严惩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法非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11件,全力服务大熊猫国家公园、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区和“天府粮仓”核心功能区建设。二是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1人。专项清理处置涉企挂案、积案,依法纠正不当利用刑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等问题。扎实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牵头召开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联席会议,为涉案企业量身制定优化管理方案3份。三是促进县域社会治理。认真落实“打造一流法治城市”“一流城市要有一流的治理”新要求,创新打造出以“微检察、大治理,小切口、大作为”为核心理念的“微检治”社会治理品牌,设立3个“微检治”检察工作站,推动解决河湖流域垃圾污染、企业经营涉罪风险、医闹医托医骗、被欠薪农民工信访、社区戒毒人员复吸等涉及到社会治理的问题100余个。

(二)聚焦主责主业,有序推进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高质量推进刑事检察监督。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4件147人、审查起诉案件258件377人。以目标导向压紧刑事司法政策、常态化扫黑除恶等工作落实,“案-件比”、认罪认罚质效、诉讼监督等多数核心业务指标运行良好,诉前羁押率逐月下降至40%以下,牵头建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相关经验被最高检转发。二是精准发力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40件,同比上升73.91%,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支持起诉23件。三是做实做巧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4件,同比上升140%。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开展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专项活动,与市民政局共建协作机制,促成6起长达30余年的冒名错误婚姻登记争议实质性化解。四是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关于构建公益诉讼协同化社会化体系强化公益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立案办理33件,发出检察建议78件,采纳率100%。强化国土、国财领域案件办理,有力推进某水库建设多发补助案件办理。五是转变理念强化司法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督促撤案5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

(三)聚焦开拓创新,释放检察生产力强化法治产品供给。制定“法律监督规范化、四大检察品质化、社会治理体系化”工作方案,以内生动力提升增效“质量建设年”。一是开展法律监督规范化工程。探索出办案程序标准化、办案质量极致化、办案效果具象化、办案特色品牌化的具体可参照标准。二是开展四大检察品质化工程。提出刑事检察四优、民事检察四强、行政检察四实、公益诉讼检察四好的发展方向,在已获评全国、全省13个典型案例的基础上,今年又有3起案件被省检察院推荐至最高检参评。三是开展社会治理体系化工程。构建“个案检察建议+类案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项法律监督报告”的“两建议一报告”递进监督模式,已发出的2份报告受到崇州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高度关注,促进检察建议与政府常务会决策、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双向转化,《检察日报》予以专题报道。

(四)聚焦强基固本,着力提升检察履职素能。一是始终把政治建检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上半年向市委、市委政法委等请示报告5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无死角、无隐患。二是深入推进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扎实开展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司法办案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深化“检察人才孵化器”,8篇典型案例被省、市采用,11篇调研文章被省级以上期刊、论坛采用。三是加强检察支持体系建设。升级“云尚检”2.0版本,积极参与政法委“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全面铺开政法系统办案网上推送,持续优化和深度运用检察办案智慧辅助系统。有序开展财物统管改革,在市委的支持下,落实80万专项资金推进标准化机房改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

主要问题:一是服务中心大局的成效还不够突出,保障新发展格局的举措还需细化。二是检察供给能力与幸福美好生活需求存在差距,以党建引领服务人民群众的路径还要拓宽。三是诉权行使仍然存在短板,检察建议刚性有待通过全面落实成都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及市院实施方案而增强。四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缺乏配套措施,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还需进一步加快。五是目标推进总体较为缓慢,部分常规工作滞后于时间进度,重点工作推进效果不够明显。

三、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聚力政治建检,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成效,以检察履职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

(二)聚力服务大局,以高水平检察履职护航新发展格局构建。紧紧围绕四川省、成都市和崇州市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生态宜居城市,将市委“作战图”转化为检察“施工图”,出台《服务“天府粮仓”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实施“五检护仓”系列活动,助力“天府粮仓”核心功能区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审慎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重大经济金融和社会风险。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市场创新主体利益,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着眼企业治理模式,积极开展企业合规司法探索。

(三)聚力法律监督规范化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序推进财物统管改革工作。扎实开展三大重点建设工程,以“法律监督规范化、‘四大检察’品质化、社会治理体系化”建设为牵引,认真做好“两建议一报告”及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与检察建议的相互转化工作,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参与县域社会治理,依托“微检治”检察工作站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12309、检察听证、检察宣告等渠道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四)聚力自身发展,提升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履职能力。深化“检察人才孵化器”,做实“1+2”青年干警培养和“人才淘金”计划,打造“五新”人才,持续推动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坚持目标导向,继续贯彻“三三制目标工作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速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工作成果转化。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强化机关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应用,提高检察工作运转效能。完善与检察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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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扣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锚定“奋勇争先、勇争第一”的工作目标,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为契机,推动上半年检察业务考核跃居全市第一,为仁寿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贡献有力检察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立足平安仁寿建设,严厉打击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54件228人,批捕各类犯罪99件131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5件459人,起诉216件315人。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受理涉黑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件40人,批捕21人。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形成打击职务犯罪合力,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持续深挖诉讼活动中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依法移送线索2条。

(二)主动有序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今年以来,共受理来信来访53件,接待群众200余人次,确保到省进京零上访,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创新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与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会签《仁寿县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暂行规定》,着力解决影响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的难题,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捕53件91人,不诉54件8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9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最高检“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等活动要求,采用实地发放资料、讲课等形式到乡镇、学校、企事业单位、村社等开展法律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提供法律咨询150余人次。

(三)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持续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共起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3件3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联合主管部门到铁马焦化等10余个重点排污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扎紧企业安全生产保险绳。充分考虑保护民营企业发展需要,对具有认罪认罚、补缴税款等从轻、减轻情节的涉案民营企业家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依法酌定不起诉8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其中,办理的四川某某门业科技有限公司、郑某龙、李某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入选眉山市政法系统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全面深化检企互动交流,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民营企业申诉控告、法律咨询等事项,取得良好效果。

二、聚焦民生,司法为民,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一)坚定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依法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8件8人,起诉14件15人;批捕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1件71人,起诉63件102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共批捕10件10人,起诉12件18人。坚持打防结合,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涉毒犯罪12件12人,起诉16件16人,积极开展涉毒反洗钱工作,办理全市首例贩毒洗钱案,获省检察院肯定。持续深入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推动全县寄递行业5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吸毒毛发检测,保障寄递行业生产安全。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犯罪,起诉5件13人。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9件9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助力乡村振兴,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与县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试行)》,与县民政局、县妇联会签《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1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1万元。

(二)倾力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捕22人,不捕率75%;不诉12人,不诉率70%。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件17人,起诉15件24人。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共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帮教48人次、家庭教育指导26人次、心理评估和疏导20人次。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投入17万元建成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向县教体局发出检察建议1件,联手共护校园安全。践行校园法治教育主体责任,选派18名院领导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由检察长带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次,被省妇联评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三)持续深化阳光检务建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等参加工作视察、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8人次,监督办案22件,走访代表6人次,编发《仁检快讯》6期。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共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28条,公开法律文书56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90人次。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50余篇,“两微一端一网”推送检察信息700余条。其中,微信、微博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采用25期,微直播被省检察院采用2期。

三、立足本职,强化监督,坚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一)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分别与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和仁寿县公安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进法律监督前沿实体化,监督立案19件,监督撤案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件,依法追究漏捕、漏诉22人;开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42件次,提出侦查意见200余条;开展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处置挂案42件,处置率达97.6%。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认罪认罚适用率91.8%;提出确定性量刑建议率99.3%,采纳率95.8%。强化执法司法保障,办理的成某辉袭警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加强审判活动监督,纠正审判违法3件。加大行刑衔接工作力度,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5件,均被立案。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纠正监管场所各类违法案件19件,纠正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违法案件25件,发现脱漏管1人,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案件12件。

(二)努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3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件,和解1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32件,涉及欠薪57万元。其中,办理的周某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入选省检察院根治欠薪优秀案例。

(三)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9件,立案6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1件,提起诉讼6件。加强重大案件办理,积极办理由省检察院立案的“10.15”专案,即眉山市违法开发房地产破坏黑龙滩水源地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先后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案件4件,推动主管部门开展全县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专项行动和危险废弃物处置、污水处理厂(站)的全面检查,案件办理成效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县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针对耕地占用税征收监管问题,通过建立“一个平台+五项制度”,先后发出检察建议5件,推动耕地占用税征收实现“零”的突破,督促收回税款及滞纳金1783.45万元。以能动履职保护红色资源,协力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管护工作,推动将13个烈士墓迁移至县烈士陵园集中安葬、管护。

四、狠抓队伍,全面从严,着力提升检察业务素能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打造党建特色品牌,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持续把好意识形态“阵地关”,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决肃清流毒,落实“三同步”原则工作要求,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二)凝心聚力谋发展。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岗位练兵3次,参加各类培训347人次。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检察实务探讨等15次。通过“两会一监督”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办案质量,组织开展内部重点案件评查4次,业务数据质量自查5次,共有4起案件被上级部门评为典型案例。

(三)管党治检严作风。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教育引导干警严守底线、不越红线。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40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组织开展检务督察10次,讲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4次。

下半年,我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质量建设年”总体要求,依法能动履职,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2-07-28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 文章下载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扣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锚定“奋勇争先、勇争第一”的工作目标,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为契机,推动上半年检察业务考核跃居全市第一,为仁寿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贡献有力检察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立足平安仁寿建设,严厉打击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54件228人,批捕各类犯罪99件131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5件459人,起诉216件315人。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受理涉黑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件40人,批捕21人。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形成打击职务犯罪合力,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持续深挖诉讼活动中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依法移送线索2条。

(二)主动有序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今年以来,共受理来信来访53件,接待群众200余人次,确保到省进京零上访,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创新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与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会签《仁寿县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暂行规定》,着力解决影响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的难题,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捕53件91人,不诉54件8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9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最高检“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等活动要求,采用实地发放资料、讲课等形式到乡镇、学校、企事业单位、村社等开展法律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提供法律咨询150余人次。

(三)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持续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共起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3件3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联合主管部门到铁马焦化等10余个重点排污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扎紧企业安全生产保险绳。充分考虑保护民营企业发展需要,对具有认罪认罚、补缴税款等从轻、减轻情节的涉案民营企业家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依法酌定不起诉8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其中,办理的四川某某门业科技有限公司、郑某龙、李某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入选眉山市政法系统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全面深化检企互动交流,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民营企业申诉控告、法律咨询等事项,取得良好效果。

二、聚焦民生,司法为民,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一)坚定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依法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8件8人,起诉14件15人;批捕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1件71人,起诉63件102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共批捕10件10人,起诉12件18人。坚持打防结合,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涉毒犯罪12件12人,起诉16件16人,积极开展涉毒反洗钱工作,办理全市首例贩毒洗钱案,获省检察院肯定。持续深入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推动全县寄递行业5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吸毒毛发检测,保障寄递行业生产安全。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犯罪,起诉5件13人。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9件9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助力乡村振兴,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与县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试行)》,与县民政局、县妇联会签《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1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1万元。

(二)倾力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捕22人,不捕率75%;不诉12人,不诉率70%。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件17人,起诉15件24人。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共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帮教48人次、家庭教育指导26人次、心理评估和疏导20人次。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投入17万元建成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向县教体局发出检察建议1件,联手共护校园安全。践行校园法治教育主体责任,选派18名院领导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由检察长带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次,被省妇联评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三)持续深化阳光检务建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等参加工作视察、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8人次,监督办案22件,走访代表6人次,编发《仁检快讯》6期。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共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28条,公开法律文书56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90人次。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50余篇,“两微一端一网”推送检察信息700余条。其中,微信、微博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采用25期,微直播被省检察院采用2期。

三、立足本职,强化监督,坚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一)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分别与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和仁寿县公安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进法律监督前沿实体化,监督立案19件,监督撤案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件,依法追究漏捕、漏诉22人;开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42件次,提出侦查意见200余条;开展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处置挂案42件,处置率达97.6%。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认罪认罚适用率91.8%;提出确定性量刑建议率99.3%,采纳率95.8%。强化执法司法保障,办理的成某辉袭警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加强审判活动监督,纠正审判违法3件。加大行刑衔接工作力度,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5件,均被立案。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纠正监管场所各类违法案件19件,纠正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违法案件25件,发现脱漏管1人,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案件12件。

(二)努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3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件,和解1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32件,涉及欠薪57万元。其中,办理的周某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入选省检察院根治欠薪优秀案例。

(三)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9件,立案6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1件,提起诉讼6件。加强重大案件办理,积极办理由省检察院立案的“10.15”专案,即眉山市违法开发房地产破坏黑龙滩水源地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先后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案件4件,推动主管部门开展全县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专项行动和危险废弃物处置、污水处理厂(站)的全面检查,案件办理成效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县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针对耕地占用税征收监管问题,通过建立“一个平台+五项制度”,先后发出检察建议5件,推动耕地占用税征收实现“零”的突破,督促收回税款及滞纳金1783.45万元。以能动履职保护红色资源,协力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管护工作,推动将13个烈士墓迁移至县烈士陵园集中安葬、管护。

四、狠抓队伍,全面从严,着力提升检察业务素能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打造党建特色品牌,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持续把好意识形态“阵地关”,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决肃清流毒,落实“三同步”原则工作要求,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二)凝心聚力谋发展。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岗位练兵3次,参加各类培训347人次。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检察实务探讨等15次。通过“两会一监督”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办案质量,组织开展内部重点案件评查4次,业务数据质量自查5次,共有4起案件被上级部门评为典型案例。

(三)管党治检严作风。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教育引导干警严守底线、不越红线。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40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组织开展检务督察10次,讲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4次。

下半年,我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质量建设年”总体要求,依法能动履职,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2-07-28

 

 

宾县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宾县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上半年,宾县院在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讲政治、强基础、稳推进、争先优”的检察工作方针,夯实能力基础,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讲政治、重谋划、勇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在改革中稳定有序发展。

一、2022年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以行动彰显责任担当

自上半年疫情暴发以来,院党组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强化守土责任,做好了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先后派出18名党员和40余名干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我院干警以不惧艰险的抗疫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能打硬仗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政策宣传、人员封控、物资配送、环境消杀、核酸检测、信息上传等工作,得到了居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展现了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二)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群众安全感

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3件170人,审结97件131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49件59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48件72人,不捕率为54.9%;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7件138人,审结70件85人,提起公诉65件7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5件7人,不起诉率为8.2%;提出抗诉1件1人;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14件,适用速裁率为26.9%;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5件75人,适用率为96%,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4人,提出率为97.8%,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4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45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4件;羁押必要性审查36人。提出建议5件,公安已采纳,并回复整改。办理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案件5件,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案管部门程序性信息公开121条,重要案件信息公开4条,法律文书公开26份。

(三)做实民事行政监督,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

2022年上半年,共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12件。其中,对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民事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6件(民事70件,行政6件),民事行政执行行为监督案件32件(民事27件,行政5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全部112件案件均已结案。

(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2022年上半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共计立案1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行政机关均表示认同,全部在诉前阶段完成整改;开展“黑土地保护”专项整治。以农村面源污染方面为切入点,立案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件。开展外卖平台专项整治。以食品安全为切入点,深入外卖平台涉及的商户监督检查,办理案件1件,开展违规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案件1件,开展民间借贷利息所得税收缴案件,办理案件2件。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案件2件,生态环境保护案件2件,窨井盖安全监管案件1件。

(五)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22年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访共9件,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或结果性回复和二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办理重访案件2件,两件案件为同一信访案件,经我院组织公开听证,对信访人依法释理,此信访案已经化解,并办理终结。开展听证1件,为重复信访案件。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对此重复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对其依法释理,控申部门组织,通过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简易听证。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正在等待县委政法委审批。发现案件线索1件,正在等待案件终结,对案件进行审查是否符合司法救助受理条件。

(六)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共同致力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一是开展“送法到家”活动。联合县妇联、辖区派出所、县教育局等相关单位,深入各乡镇和社区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并结合司法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家庭教育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引导广大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二是预防未成年人文身工作。我院未检工作组到宾县城区内的所有初高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初、高中校园内悬挂《禁止未成年人纹身,让我们一起说“不”》条幅。与各学校负责人做关于宣传教育方面的座谈,督促各学校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对多家从事文身活动市场主体进行梳理,梳理后共查出全县共有17家从事文身活动的市场主体;三是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工作。我院干警对宾县各中小学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走访,受到了中小学生和家长们的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获得了社会的赞誉。

(七)从严治检提升队伍素质建设,为事业长远发展锻造检察铁军

一是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制定政治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政治理论学习5次。全面开展不忘初心主题教育,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历届全会精神,督促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干警教育管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3次。通报正反典型案例,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 “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禁公车私用。把握时间节点,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上下功夫。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半年来,经过全院干警共同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检察建议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专业性、职业性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要全面落实上级院部署,强力推进下半年的检察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加强政治纪律和大局意识。强化班子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二是转变监督理念全面正确履职。牢固树立检察监督新理念,优化监督办法,多措并举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把主责主业做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公正司法。三是全面抓好队伍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原则,科学规划业务实训内容,利用好线上线下培训方式,切实增强干警的职业专业素能。

宾县人民检察院2022-07-28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 文章下载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市检察机关“大力弘扬江姐精神品格,努力推进检察转型发展”工作主线,深入开展“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以能动履职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以“求极致”精神助推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主动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检察职能,研究制定《服务保障富顺加快建设“两县两区一城”的实施意见》,助推富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有影响力中等城市。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经营,制定《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流程》《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工作规程(试行)》,积极、稳慎督促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拓展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作用,以“六步工作法”精准开展“挂牌服务”重点工业企业等法律服务,对县域内14家企业开展调研服务,为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村社区宣传防诈反诈知识,提升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与县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重点救助对象、线索移送机制以及多元化救助方式,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通过不捕不诉、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律师参与信访化解等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13件,重复来访率持续下降。

三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人,起诉5人;依托法治副校长制度深化校园法治建设,联合教体局对全县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成年礼”活动34场,覆盖学生2200余人;开展“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深入偏远乡村,面向学生、村民开展防范性侵害法治讲座;拍摄《少年有我》富顺未检宣传片,营造保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

(二)聚焦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21]28号文件精神,印制《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责任分工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设立法律监督专班,搭建“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法律监督专员—检察官”四位一体的立体式法律监督格局;建立全县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公检法司等34家单位作为成员单位,构建起全县法律监督“一盘棋”格局。制定“一案十查”考评标准,依托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通过“自动抓取+手动填写”的方式,将线索移送数、成案数和典型案例数纳入“一案十查”质效考核。上半年,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48件,对373件案件开展“一案十查”,发现相关线索、情形94条,线索发现率分别为25.2%;成案70件,成案率74.47%。

二是继续做优刑事检察。上半年,共审查逮捕103件129人,批准逮捕68件70人,审查起诉278件340人,不起诉55件63人,提起公诉253件297人。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适用认罪认罚307人,适用率83.42%,审前羁押率降低至27.45%。打通检警案件数据共享壁垒,以“实时共享、双向交换”的方式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并向全市推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富顺经验。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社区矫正监管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6件;开展刑事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检查,针对涉财产执行案件立案、执行不及时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拍摄了3部系列宣传短片,与县公安局、县邮政管理局会签《关于健全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同推进寄递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三是继续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5件,支持各类民事主体起诉12件。在虚假诉讼重点领域开展精准监督,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五个部门共建机制,合力防范打击虚假公证、虚假劳动仲裁、虚假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办理的喻某某等三人申请执行监督案,以“检察建议+再次监督函”的方式督促法院纠正错误执行查封案外人财产的行为,帮助维权7年的申请人对案涉房屋成功实现产权过户。

四是继续做实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5件。规范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与县法院、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共同推进“行政+”模式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有效衔接,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件;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对富顺县蒙氏益智教育幼儿园等12家幼儿教育机构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复议系列案开展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五是继续做好公益诉讼。摸排公益诉讼线索50件,立案4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文物保护领域,探索“益+保险”模式,与县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管局等会签《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化保险服务业推进“食品药品责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升安全风险管理水平。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富顺县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工作站,帮助7处零散烈士墓顺利迁至五府山烈士陵园进行依法保护、集中管理。

(三)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厚植检察发展根基

一是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总书记来川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院干警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了《富顺县人检察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请示事项、报告事项、报备事项等内容,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环节。

二是扎实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将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与“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结合起来深入谋划,制定了我院《关于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回头看”。今年6月,我院组建5个工作专班,再次对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实施方案》中的50个重点检查内容,在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顽瘴痼疾整治、弘扬英模精神、提升队伍素能五个方面查摆出14个问题。为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我院以“查改建治”为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每周督查整改质量,每月通报整改进度,确保今年8月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切实巩固教育整顿成果。

三是锻造队伍业务水平。制定《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实施方案》,分类推进三类人员的素能培训,组织开展公诉辩论赛、保密知识竞赛以及“党建+法律监督知识”竞赛,进一步锻造干警法律监督能力。优化队伍结构,调整任命6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9人,5名干警职级得到晋升,有力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保障了队伍稳定性。今年,组织参加各类培训30期1000人次,2名青年干警在全市公诉辩论赛中获得“公诉能手”荣誉称号,4个集体、24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律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司法办案质效有待提升;二是在贯彻落实28号文件上,存在宣讲不够全面、履职还不够主动、监督能力还有待提升;三是在贯彻“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方面,争先创优意识有待加强,在树立富顺检察品牌、提炼特色亮点、打造典型案例的能动性还不够。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在服务中心大局中践行检察使命。一是围绕县委提出的“一个总体目标,五大发展定位”的战略部署,优化服务县域经济司法保障措施,重点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经营,研究制定企业合规实施办法以及配套制度,会同县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建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同步衔接推进涉企“挂案”清理,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有影响力中等城市贡献检察力量。二是持续开展“检民一路”工作。联合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与先进示范村社区合作,将“八五”普法、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社区矫正监督等职能向村社区延伸,联合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富顺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以校园、乡村为重点,联合部门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加强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预防教育;依托市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心,运用好检察开放日,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宣讲,

(二)在依法能动履职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用好全县法律监督联席会议机制,逗硬依法治县法律监督绩效考核,对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增强检察监督刚性。二是狠抓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继续以“一案十查”为抓手,严格执行“三七”标准,深挖法律监督线索。三是继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协助市院制定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相关规章指引,以“两项监督、专项监督、跟踪监督”为举措优化监督制约,强化协作配合力度,打造检警协作共赢模式。四是关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整治未成年人犯罪、养老诈骗犯罪、电信网络犯罪等违法行为,为社会安全稳定保驾护航。五是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聚焦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不动产买卖等重点领域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六是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九大领域,加强案件办理;对标核心指标考核要求,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等工作。七是发挥“益+保险”制度优势,按上级院部署,积极开展生产安全、生物安全、食药安全“消字号”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在队伍素能锻造中强化自身建设

一是抓政治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院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的绝对领导在我院落地落实。二是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按照教育整顿“查改建治”一体化要求,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治清单,推动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显性问题和深层问题一起解决,确保问题整治收到实效。三是抓争先创优。深入开展“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一体化打造富顺检察法眼监督、富检益行者工作品牌,在办案中积极总结提炼打造典型案例,促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向社会输出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四是抓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检”,分阶段推进检察文化长廊建设,形成一馆、一室、一房、一院落、五楼道的硬件配套布局,筑牢富顺检察人的精神文化家园。五是抓标兵能手的培养锻炼和青年干警传帮带。结合我院青年干警较多的实际,贮备7名标兵能手培养对象,本着“双向自愿、帮带共进”原则,为全院12名35岁以下青年干警确定一对一导师培养,争取再培养1-2名省级以上标兵能手。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2022-06-17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上半年,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最髙检“质量建设年”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中心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北流市争创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谱写北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828件;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排位平均值在玉林市检察机关排名第二,其中有46项进入前3位,有43项位列第1位;“北流检察”微信公众号荣获“2021年度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三十佳”荣誉、1人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共有42个集体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一、能动履职,促进检察工作新发展

今年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向警力要效率,向主责要业绩,向先进要品牌”的工作思路,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作为新发展。

(一)为大局服务,不负检察使命担当

争做平安建设“排头兵”。强化责任担当,守护平安法治北流,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251件369人,受理审查起诉245件379人,其中对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批捕一起涉恶犯罪案件。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2件2人。积极参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禁毒“清源断流”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其中公安部督办涉毒案件1件27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精准指控首例养老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守好群众“养老钱”“保命钱”。

当好生态环境“护航人”。追究民乐镇“4.30”铝灰污染环境案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200余万元,增强了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的协同效应,提高了司法治理效能,助力生态环境修复。联合市河长办等部门对南流江北流段、北流河等水域开展检查,督促治理水体污染等问题,共护水清岸绿。

勇当社会治理“推动者”。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份,撰写风险研判报告4份,推动食药品安全、酒店住宿、酒吧治理、未成年人文身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二)为人民司法,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通过磋商、听证、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整改等手段,加强通讯行业领域治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开展食品安全检察监督,发现的某凉茶店违法销售添加处方药凉茶、赖某某违法屠宰生猪、新圩镇某购物广场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均得到依法处置。聚焦公共安全,推动民安镇十字铺小学路段窨井盖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新“检察+民政”机制,充分发挥未保委平台作用,以司法保护和政府保护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格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7场次,受益师生2万多人次;先后在六靖初中、石窝新育初中等南部地区增设3个法治教育基地、法治宣传点,夯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检察防线。办理北流市首例保护未成年人民事赔偿案,充分保障“4.28”幼儿园砍杀案中被害师生的合法权益。

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制定11项为民服务“实事清单”,深化“铜鼓之声”新媒体品牌建设,在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答复各类咨询45次。受理信访案件92件,7日内回复率和三个月答复率均达100%。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请立案监督案件8件。召开公开听证41件,让听证成为办案新常态。办理中央第十二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7件,实现涉检赴邕进京零上访、涉检信访零积案。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6件,发放救助金17万元。

(三)为公正发声,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打造刑事检察监督“优化版”。坚持高质量办好关系人心向背的“小案”,充分用好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漏捕20人,纠正漏诉13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6件;院领导列席审委会议3次。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在85%以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以无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不捕案件135人,对在押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5人,不捕率60.41%,不诉率30.9%,诉前羁押率39.07%。主动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

打造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升级版”。贯彻落实民法典及新修改的《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受理民事检察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率100%;受理行政检察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率100%,暂列玉林市第1名。其中对某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开展民事审判活动监督中,对庭审活动、送达程序等审判程序提出检察建议,并获得法院采纳。

打造公益诉讼检察“扩容版”。履行好守护公益职能,受理公益诉讼案件51件,立案4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其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2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治闲置国有建设用地168.4395亩;办理玉林市首例督促征收环境保护税案件,督促征收环境保护税126943.2元;与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广西大容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联合设立玉林市首个生物多样性公益保护示范基地,筑牢检察绿色屏障。

(四)为正义代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党建业务双融合 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党建品牌为统领,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开展人员素能培训班2场次350余人次,有力引导干警把好理想信念“总开关”。

纪律监督重自觉。健全“守纪律、讲规矩、严作风”常态化督察工作机制,围绕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司法办案“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等开展督察2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政家访12场次、分层分级谈心谈话10场次,组织全体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课等3次。

提升素能争先进。着力培养专家型人才,举办辩论赛、演讲比赛等业务培训10余次。着力打造专门化团队,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组1篇论文获最高检表彰,2篇论文获在自治区检察院理论年会获奖,7篇论文在玉林市检察院理论年会获奖;新媒体团队始终保持“日更”节奏,微信公众号排名保持在全区政法新媒体榜单前列。“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组”“检察新媒体团队”荣获首批玉林政法系统“五有”优秀团队。玉林市检察机关首届检察人才法律实务论坛在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成功举办。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是部分业务数据排名靠后,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二是部分检察业务发展存在技术与资金困难,新院址项目经费来源尚未落实;三是部分干警离业务标兵、能手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树品牌意识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职能,努力提高核心数据的数量与质量,做先做优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工作;二是加强沟通联系,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支持,加速推动新院址项目落地开工建设;三是坚持严管厚爱,努力打造一支素能过硬、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2022-07-15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文章下载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院今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在保安全护稳定中展现检察作为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批准逮捕64人,不批捕28人;起诉334人,不起诉77人。深化和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该制度办理205件33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7.11%,并全面推行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件7人,提起公诉1件6人,严格依据事实、证据将该案由涉恶改变定性为普通刑事案件。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向山东移送1件。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案件3件3人,决定逮捕3件3人,起诉5件5人,通过起诉职务犯罪案件,追赃挽损50万元。加大职务犯罪反洗钱工作力度,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洗钱犯罪线索1件。

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综合治理。持续推动“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见效,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向相关企业发放宣传材料2900余份,并认真开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相关工作做法先后被高检院、省院和《检察日报》刊发推广。同时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强化检察建议制发后的跟踪、督导、落实。在督促依法整治妨碍淮河河道行洪问题检察建议案中,现场监督清理整治行动,确保妨碍行洪建筑物等在汛期前得到全部清除,保证汛期河道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精准服务全县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推深做实省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落实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挂案清理41件。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办理企业合规审查3件,省院已批准3件。依托小岗村检察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举办“‘法’润巾帼 ‘典’亮企业”《民法典》专题讲座,提高企业家法治观念和守法经营意识。

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府检联动”项目建设,在县公安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县司法局探索罚金、保证金等提存协作机制,与县文旅局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有效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效率提高。

全力配合全县中心工作。审查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第一季度部分村(社区)“两委”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凤阳县2022年第一批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共审查人员名单2500余人,并出具审查报告及清单。

(三)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担当

深化理念引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检察长到小岗干部学院宣讲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宣传、解读中央和省委文件主要精神,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深度融合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落实“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围绕考评办法,消除业务空白。维护刑事执行公正,组织干警参加市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加强检察侦查工作,开展自行补充侦查43件,排除非法证据3件5份。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不断健全“跟进式”监督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首例涉婚姻登记错误的行政争议案件,协调各方力量,依法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启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试点工作。

(四)坚持能动检察理念,在为民纾困解难中传递检察温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来信来访158件,各环节回复率100%;落实检察长阅批信访件,带头接访、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等制度,院领导接访26次31人,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诉求;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13次;办理刑事申诉案3件;开展简易公开听证6次;办理国家赔偿案3件;配合省院开展远程视频接访1次。

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金8.5万元,其中原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等五类重点人员3人。

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九部门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突出重点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治宣传41次,受众万余人,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

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前介入一起养老诈骗案件,该案目前正在办理中。在办理储某某、闵某某抢夺案件中,积极追赃挽损,组织干警上门为被骗老人送去被骗款,并以案释法就地开展反诈普法。

(五)全面对标时代要求,在狠抓自身建设中锻造检察铁军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先后开展《觉醒年代》观后感分享、“喜迎二十大 青春正当时”等主题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厚植干警爱国情怀。

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先后在《检察日报》发表宣传稿件17篇,《新安晚报》发表8篇,《滁州日报》4篇,高检院、省院、正义网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50余篇。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31次,以检察听证促进办案决策民主。人民监督员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审查等方式监督案件25人次。2次举办检察开放日,让代表委员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与省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03条、公开法律文书252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件,接待律师138人次,服务律师阅卷115人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有待提高,主动服务和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还有不足。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相关工作部署还没有落实见效,“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还要继续推动。四是队伍建设还有短板,人才培养层次不够,缺乏专业性和复合型人才。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社会环境。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持续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县司法局协作配合,推动罚金、保证金等提存协作机制落实,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加强与相关行政单位协作配合,办好合规案件,更好发挥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驻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探索打造“府检联动”凤阳模式、凤阳样板。

三是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为切入点,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推动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深入开展5+N“小专项”活动,集中办理一批涉民生民利案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是加大从严治检力度。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继续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健全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等制度措施,增强检察人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以更高要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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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市检察机关“大力弘扬江姐精神品格,努力推进检察转型发展”工作主线,深入开展“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以能动履职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以“求极致”精神助推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主动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检察职能,研究制定《服务保障富顺加快建设“两县两区一城”的实施意见》,助推富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有影响力中等城市。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经营,制定《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流程》《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工作规程(试行)》,积极、稳慎督促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拓展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作用,以“六步工作法”精准开展“挂牌服务”重点工业企业等法律服务,对县域内14家企业开展调研服务,为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村社区宣传防诈反诈知识,提升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与县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重点救助对象、线索移送机制以及多元化救助方式,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通过不捕不诉、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律师参与信访化解等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13件,重复来访率持续下降。

三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人,起诉5人;依托法治副校长制度深化校园法治建设,联合教体局对全县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成年礼”活动34场,覆盖学生2200余人;开展“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深入偏远乡村,面向学生、村民开展防范性侵害法治讲座;拍摄《少年有我》富顺未检宣传片,营造保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

(二)聚焦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21]28号文件精神,印制《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责任分工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设立法律监督专班,搭建“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法律监督专员—检察官”四位一体的立体式法律监督格局;建立全县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公检法司等34家单位作为成员单位,构建起全县法律监督“一盘棋”格局。制定“一案十查”考评标准,依托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通过“自动抓取+手动填写”的方式,将线索移送数、成案数和典型案例数纳入“一案十查”质效考核。上半年,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48件,对373件案件开展“一案十查”,发现相关线索、情形94条,线索发现率分别为25.2%;成案70件,成案率74.47%。

二是继续做优刑事检察。上半年,共审查逮捕103件129人,批准逮捕68件70人,审查起诉278件340人,不起诉55件63人,提起公诉253件297人。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适用认罪认罚307人,适用率83.42%,审前羁押率降低至27.45%。打通检警案件数据共享壁垒,以“实时共享、双向交换”的方式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并向全市推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富顺经验。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社区矫正监管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6件;开展刑事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检查,针对涉财产执行案件立案、执行不及时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拍摄了3部系列宣传短片,与县公安局、县邮政管理局会签《关于健全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同推进寄递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三是继续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5件,支持各类民事主体起诉12件。在虚假诉讼重点领域开展精准监督,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五个部门共建机制,合力防范打击虚假公证、虚假劳动仲裁、虚假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办理的喻某某等三人申请执行监督案,以“检察建议+再次监督函”的方式督促法院纠正错误执行查封案外人财产的行为,帮助维权7年的申请人对案涉房屋成功实现产权过户。

四是继续做实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5件。规范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与县法院、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共同推进“行政+”模式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有效衔接,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件;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对富顺县蒙氏益智教育幼儿园等12家幼儿教育机构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复议系列案开展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五是继续做好公益诉讼。摸排公益诉讼线索50件,立案4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文物保护领域,探索“益+保险”模式,与县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管局等会签《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化保险服务业推进“食品药品责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升安全风险管理水平。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富顺县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工作站,帮助7处零散烈士墓顺利迁至五府山烈士陵园进行依法保护、集中管理。

(三)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厚植检察发展根基

一是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总书记来川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院干警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了《富顺县人检察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请示事项、报告事项、报备事项等内容,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环节。

二是扎实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将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与“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结合起来深入谋划,制定了我院《关于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回头看”。今年6月,我院组建5个工作专班,再次对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实施方案》中的50个重点检查内容,在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顽瘴痼疾整治、弘扬英模精神、提升队伍素能五个方面查摆出14个问题。为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我院以“查改建治”为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每周督查整改质量,每月通报整改进度,确保今年8月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切实巩固教育整顿成果。

三是锻造队伍业务水平。制定《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实施方案》,分类推进三类人员的素能培训,组织开展公诉辩论赛、保密知识竞赛以及“党建+法律监督知识”竞赛,进一步锻造干警法律监督能力。优化队伍结构,调整任命6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9人,5名干警职级得到晋升,有力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保障了队伍稳定性。今年,组织参加各类培训30期1000人次,2名青年干警在全市公诉辩论赛中获得“公诉能手”荣誉称号,4个集体、24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律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司法办案质效有待提升;二是在贯彻落实28号文件上,存在宣讲不够全面、履职还不够主动、监督能力还有待提升;三是在贯彻“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方面,争先创优意识有待加强,在树立富顺检察品牌、提炼特色亮点、打造典型案例的能动性还不够。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在服务中心大局中践行检察使命。一是围绕县委提出的“一个总体目标,五大发展定位”的战略部署,优化服务县域经济司法保障措施,重点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经营,研究制定企业合规实施办法以及配套制度,会同县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建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同步衔接推进涉企“挂案”清理,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有影响力中等城市贡献检察力量。二是持续开展“检民一路”工作。联合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与先进示范村社区合作,将“八五”普法、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社区矫正监督等职能向村社区延伸,联合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富顺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以校园、乡村为重点,联合部门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加强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预防教育;依托市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心,运用好检察开放日,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宣讲,

(二)在依法能动履职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用好全县法律监督联席会议机制,逗硬依法治县法律监督绩效考核,对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增强检察监督刚性。二是狠抓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继续以“一案十查”为抓手,严格执行“三七”标准,深挖法律监督线索。三是继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协助市院制定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相关规章指引,以“两项监督、专项监督、跟踪监督”为举措优化监督制约,强化协作配合力度,打造检警协作共赢模式。四是关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整治未成年人犯罪、养老诈骗犯罪、电信网络犯罪等违法行为,为社会安全稳定保驾护航。五是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聚焦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不动产买卖等重点领域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六是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九大领域,加强案件办理;对标核心指标考核要求,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等工作。七是发挥“益+保险”制度优势,按上级院部署,积极开展生产安全、生物安全、食药安全“消字号”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在队伍素能锻造中强化自身建设

一是抓政治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院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的绝对领导在我院落地落实。二是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按照教育整顿“查改建治”一体化要求,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治清单,推动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显性问题和深层问题一起解决,确保问题整治收到实效。三是抓争先创优。深入开展“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一体化打造富顺检察法眼监督、富检益行者工作品牌,在办案中积极总结提炼打造典型案例,促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向社会输出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四是抓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检”,分阶段推进检察文化长廊建设,形成一馆、一室、一房、一院落、五楼道的硬件配套布局,筑牢富顺检察人的精神文化家园。五是抓标兵能手的培养锻炼和青年干警传帮带。结合我院青年干警较多的实际,贮备7名标兵能手培养对象,本着“双向自愿、帮带共进”原则,为全院12名35岁以下青年干警确定一对一导师培养,争取再培养1-2名省级以上标兵能手。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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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院2022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1、着力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做平安和谐的保护者。一是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截止6月末,我院共受理批准逮捕案件21件24人,审结19件21人,批准逮捕18件20人;不捕1件1人。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79件98人,审结71件96人。其中,起诉63件87人;不起诉7件8人。无法院改变定性、实事案件;无判决无罪案件,撤回起诉案件1件2人。二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倾力办理涉恶案件1件6人,移送相关人员职务犯罪线索3条。同时,建立请示汇报机制,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组织召开案件讨论会议,第一时间形成报告向市院扫黑办和县委政法委扫黑办汇报,形成了常态化打击黑恶犯罪活动态势。三是坚持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在批捕、起诉环节提前共提前介入51件。四是依法维护涉案人权益。截止6月末,我院接待各类来信来访共计13件13人。其中分流到一部1 件,其他单位 3 件,直接答复9件,控申部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

2、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一是侦查监督方面。截止6月末,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7件,侦查活动监督9次。我院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对2021年以来的案件起诉意见书、提请逮捕书等进行核查,并对49件刑事“挂案”开展清理工作。此外,开展审判活动监督3次。二是民行监督方面。截止6月末,我院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件。民事检察工作方面:我院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案件1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份,法院正在审查中;办理对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6件,制发检察建议6份,法院均已采纳。行政检察工作方面:我院共办理检察建议(行政)案件7件、制发检察建议7份,均被相关单位所采纳。三是公益诉讼监督方面。截止6月末,共立案审查6件,联合宝清县公安局对宝清县内存有交通安全隐患场所和县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联合检查,针对不同问题对宝清县公安局制发了2份检察建议;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宝清两大超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护期间果蔬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幅进行检查,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1份检察建议,被龙江检察刊发;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制发了1份检察建议,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向宝清县公安局移送非法占用地案件线索1件3人,并准备向宝清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发1份检察建议;近日,对宝清县水务局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建筑物未依法履行职责立案。四是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开展监管检察,对看守所超期羁押清理检察工作中发现看守所存在超期羁押问题,已向看守所制发纠正违法一份,并要求看守所负责人立刻按照刑事诉讼法开展超期羁押清理工作;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采取常规性日常检察与突击检察结合方式,对现有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77人的执行司法所进行检察,主要针对接受社区矫正对象社矫档案、现场报道与学习情况和请销假情况进行检察,暂无发现问题;开展财产刑检察,采取财产刑判决全面录入系统,根据录入信息进行核查与现场检察相结合,核查比对财产刑执行情况,暂无发现问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现有两件,本部以常规检察和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察工作,检察当中对存在具有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苗头性问题已经向执行单位进行口头建议1次,公安机关已经整改(1条);开展巡回检察,2022年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1次、看守所巡回检察1次。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检察,现有被剥夺政治权利16人,对现有剥夺政治权利16人的执行派出所执行情况进行检察,主要针对被剥夺政治权利人的法律文书、执行情况信息、负责执行责任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察,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已经提出口头建议1次。

3、着力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做检察机关的实干者。一是控制刑事检察案件比。严格控制案件退补和延期数量,目前案件比为1.08;二是加强案管工作。截止6月末,共受理案件100件122人,其中一审公诉案件79件98人,审查逮捕案件21件24人,不予接收案件1件,流程监控案件21件,发出口头监控通知18件,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全部被办案部门采纳。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3件。撰写流程监控典型案例、人民监督员典型案例各1份。进行数据核查工作2次,且全部分析整改。三是加强研究室工作。截止6月末,我院共制发18份检察建议,召开检委会例会学习6次、讨论案件2次,列席审委会会议1次。

4、着力提升队伍建设成效,做检察事业的建设者。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今年以来我院党组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入手,新任职领导班子两人,调整分工。二是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召开解放思想专题研讨1次,院党组各位成员参加此次研讨会;创建学习型机关,组织开展学理论讲话、学法律法规、学检察业务活动15次,通过学习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和实践本领。制发《2022年县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培训课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开展政治轮训1期,业务培训12次,组织考试1次,参加干警64人次。三是提升执法司法服务。召开2次专题推进会议,成立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专项组,明确攻坚重点,制定《县检察院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细化31项任务。四是深入开展各项活动。今年以来我院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中检网政治业务学习等活动10余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8次。

二、工作亮点

1、建立三项内外部协作机制。一是建立专人巡查检查机制。在刑检一部设立专人对全院刑检案卡进行每周检查,发现认罪认罚案卡填录错误立即通知整改。协调案管部门协助对本院的认罪认罚案卡数据是否及时抓取、反映问题随时核对检查。二是建立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在内部上:一部、三部(公益诉讼部门)由一个分管领导负责,便于信息互通。一部办理案件时发现涉及环保、非法采矿等案件信息线索及时提前告知公益诉讼部门,公益诉讼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诉前程序。在外部上:加强与监委、公安、法院的联系沟通、协调配合,特别加强案件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扫黑除恶、立案监督等工作动向及线索移送反馈情况,形成了有效地工作合力。三是建立横向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联络联合,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等方面信息共享,拓展了案件线索,增加了立案数和诉前检察建议数。

2、全面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我院积极开展公开听证案件,听证主要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面向案件被告人、被害人以及双方家属进行释法说理,均获得比较好的社会效果。截止6月末,共公开听证6次,其中:简易听证2次,上门听证2次,普通听证2次。

3、公益诉讼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一是生态修复——翡翠湖矿坑公园。市县两级院公益诉讼部门加强倡导政府建设翡翠湖矿坑公园,并结合实际情况,将对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同时,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将协调办案机关落实翡翠湖矿坑公园修复费用的追缴执行。二是设立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生态保护教育基地。我院结合“六一儿童节”举办“携手‘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是宝清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以“亲情之旅”的形式,邀请未成年人及家长一同参加、一起体验。在路上,未成年人和家长共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共同交流,增强彼此之间的心灵碰撞;共同感受法治的力量。到保护区又实地观赏了湿地、飞鸟的美,聆听了关于保护鸟类的知识。

此外,我院入选省级典型案例2个,省级办案团队1个,并获得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部工作打算

我们虽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队伍建设工作有待加强;刑事检察工作需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发展不平衡,充分、协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还不到位。

下部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和政工部门的会议精神,自始至终抓好各项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学习,使全院干警达到“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要求;按照上级院要求,认真落实员额制和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评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工作力度,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认真完成上级院和党组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是加强案件请示报备,及时掌握办案质量动向,争取批捕前、起诉前发现解决疑难案件和疑难问题,对符合不捕不诉条件的,及时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坚决杜绝出现因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错误出现撤回起诉、无罪案。同时,建立听证员管理和保障机制,完善听证员选任方式,定期对听证员进行法律常识培训。引入公开听证旁听制度,加大对公开听证社会宣传。

三是以数据促规范。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切实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促进我院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我院以定期数据核查为主,不定期抽查为辅的方式,以核查促规范、促质量。数据核查过程中,坚持程序与案卡填录并重,着重围绕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系统应用填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四是以诉讼方式强化公益保护工作成效。对林草系列案件中符合条件的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缴生态修复款;将黑土地公益保护和诉讼促恢复结合起来,监督生态修复款的落实使用情况,建设公益生态修复基地。深化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重点办理黑土地公益保护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及新领域案件。

宝清县人民检察院2022-07-08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林口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最高检确定的“质量建设年”和省委确定的“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精细管理、规范管理为抓手,充分发挥核心数据的引领作用,争创精神文明单位和先进基层检察院,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在保优秀、提质量、铸精品、创特色上下功夫见实效,促进林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目标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做强主业与能动司法深度融合,发挥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作用,以“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效能监督”,全面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

(一)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上半年,办理受理审查批捕案件5件7人,批准逮捕5件6人,不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7件121人,提起公诉79人,不起诉14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81人,案件比为108.25,同比(100)上升8.25。立案监督2件,撤案监督1件,纠正违法3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并对所有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强化主导责任,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完善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已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并规范工作制度。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建立案前介入和随案监督相结合模式,强化沟通协调和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刑事案件实行有效监督,有效提高案件质量,缩短办案周期,降低“案-件比”,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持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机制,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共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均已采纳,采纳率为100%;组织开展了2018年以来社区矫正在矫人员信息录入活动及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罪犯信息录入工作,共录入信息268份。加强看守所监管活动监督工作,规范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管理流程,制作了《林口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告知单》,规范驻所检察日志600余份,督促看守所消除安全隐患5处。口头纠正在看守所押已决罪犯未及时投送监狱12次。并组织开展了对林口县部分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监督。上半年受理民事监督各类型案件共69件,其中支持起诉案件26件,均已办结。重点是强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和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强化民事支持起诉,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薪酬工作,不断拓展支持起诉领域,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25件,支持金额176849元,法院采纳并回复21件;深化民事执行监督,着力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滥用终平程序等问题监督,执行活动监督14件,均制发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回复10件;紧盯虚假诉讼不放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深入挖掘、用好大数据,防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23件,均制发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回复11件;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在办案件5件。

(三)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监督。重点是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强化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监督,确保办案规模稳中有升。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件,其中行政违法行为类12件,均制发检察建议,现已采纳并回复7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其中2件通过召开线上听证会化解争议,制发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利用与县法院、司法局建立的《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形成工作合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诉源治理落实落地,同步推进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与矛盾化解。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行使职权的监督机制,主动听取行政机关意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面提升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质效。

(四)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上半年,我院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办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两份,结合办案,形成调研报告一份,开展听证2次,宣告送达5次,撰写市级宣传8篇,省级宣传1篇。强化专项引领,以持续做好黑土地专项监督为切入口,融合国有财产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违规领取地力补贴、不追缴耕地占用税等国有财产领域案件4件,推动税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草原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质效。推动政府将各行政机关、政府部门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列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项目,对不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不按期回复检察建议等问题,在考核中予以评价。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自“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林口检察院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响应、科学谋划、广泛动员,注重构建“四个体系”,完善“五项措施”,将提升能力、转变作风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一是迅速启动落实。我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四个体系”,把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作为抓实落靠能力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二是完善组织架构。成立林口县人民检察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综合协调、宣传报道、考核评价、监督问责四个小组,在全院自上而下形成党组书记“总牵头”、班子成员“具体抓”、各专班“齐推进”的组织体系,拧紧责任链条,有效避免“上热下冷”。三是细化工作方案。我院结合工作实际,把握活动重点,形成了《林口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和7个子方案,设计了看得见、摸得着、可量化、易操作的22项具体举措,分类制作推进表、台账,为有效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

(二)深化检务公开。运用新媒体,传播检察好声音、正能量。公开程序性信息113次,法律文书公开35份;重要案件信息发布24件;利用多角度多维度发布检察宣传信息,在人民法制网、龙剑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国家级、省市县级媒体刊登宣传稿件182篇,龙剑网发布原创文章48条,微信公众号推送原创文章53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推送原创文章96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等活动3次,增强司法公信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切实解决群众诉求。紧紧扣住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一是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有效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及企业家代表参会座谈会,宣读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林口建设。并通过信访接待和12309服务大厅律师接待工作,开展“四零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全力服务林口县域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大打击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力度。开展“养老保险诈骗”专项活动,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案组,利用宣传册、折页,宣传板、扇子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共起诉2件2人;三是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办理来信来访案件10件,认真开展群众信访件“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做到信访件办结答复率100%,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加强能动履职,正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与我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等部门开展司法救助相关工作对接,收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7件;四是全面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积极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半年我院共受理3件11人,其中不起诉1件5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水平,筑牢未成年人家庭防线。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师生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妇联及县共青团参加活动,共同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五是紧盯群众反映公益损害突出问题。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对城区市容环境和扬尘污染问题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提出治理措施。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打击上门静点违法诊疗活动的检察建议,助力堵塞防疫漏洞。六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送法进校园,“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课共计2次;送法进企业,实地走访听取企业意见,为企业在生产经营管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挥民事检察监督在实现六稳六保中的作用。送法进商场,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1次,活动挑选人流量较大的商超等地进行法律宣传,向来往居民派发法律宣传单。

三、队伍建设情况

以“党建+”模式促检察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争创精神文明单位和先进基层院,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一是推进党的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全面融合,把讲政治融入到检察工作中、体现到司法办案上。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4次,党组会议学习7次,检委会学习5次,政治轮训3次,理论学习大讲堂2次。组织党员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不断推动干警解放思想,开展思想政治教育13期,累计参训260人次。二是推进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给年轻干部提供锻炼平台,同时发扬“传帮带”优良传统,有经验的老同志带领符合入额条件的候选人办理案件,提前熟悉业务工作,积累经验,确保入额后迅速进入角色,无缝衔接。开展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上讲台活动,凸显“干部教、教干部”的理念,共开展线下授课1次,检察业务知识测试1次。围绕上级相关精神,紧盯核心业务数据开展大讨论1次。三是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完善硬件配置,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推进作风建设。定期通报纪律作风、案件质量、业务数据等方面正反面典型,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考核评价中兑现奖惩,避免一团和气。加大专项督察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督办督察通报和张贴“红黑榜”的方式,及时督促整改。四是推进能力建设。抓实业务培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通过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锻炼一批人才,提升工作能力,形成上下一体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按照本院《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以政治轮训为载体,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灵活运用自主学习、线上线下结合学等多种形式抓好覆盖全员的学习教育,参加业务类培训12期,累计参训160人次。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目前我院“能力作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短板弱项。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治站位还有待提高。个别干警对“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充分,对上级党委、上级院对于此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学习的还不够系统、不够透彻。二是推进力度还有待加大。部分工作的具体推进措施还不够细致,上半年工作成果还不够明显,工作举措还不够多。三是创新意识还有待增强。虽然能够按照上级院的要求落实工作,但是主动谋划不够,主动思考不多,具体工作举措缺乏自主性、创新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重要抓手。要做到精心组织,细心谋划,保质保量推动任务落实,狠抓活动实效,激励全院干警担当实干,比学赶超,全面提能力,从严转作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林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要聚焦重点工作。对照各项目标、任务、举措,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任务实施有声、落地见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推动林口院能力作风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三要精心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统筹,坚持“学与干”并重、“查与改”贯通、“建与治”结合。要持续推进品牌创建工作,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将特色品牌创建工作抓在日常、抓在经常。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细的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把亮点工作抓出成效、推出经验、树立典型,努力形成一批推得出、叫得响、立得住的林口院特色品牌。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06-23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2) 文章下载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院今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在保安全护稳定中展现检察作为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批准逮捕64人,不批捕28人;起诉334人,不起诉77人。深化和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该制度办理205件33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7.11%,并全面推行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件7人,提起公诉1件6人,严格依据事实、证据将该案由涉恶改变定性为普通刑事案件。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向山东移送1件。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案件3件3人,决定逮捕3件3人,起诉5件5人,通过起诉职务犯罪案件,追赃挽损50万元。加大职务犯罪反洗钱工作力度,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洗钱犯罪线索1件。

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综合治理。持续推动“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见效,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向相关企业发放宣传材料2900余份,并认真开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相关工作做法先后被高检院、省院和《检察日报》刊发推广。同时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强化检察建议制发后的跟踪、督导、落实。在督促依法整治妨碍淮河河道行洪问题检察建议案中,现场监督清理整治行动,确保妨碍行洪建筑物等在汛期前得到全部清除,保证汛期河道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精准服务全县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推深做实省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落实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挂案清理41件。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办理企业合规审查3件,省院已批准3件。依托小岗村检察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举办“‘法’润巾帼 ‘典’亮企业”《民法典》专题讲座,提高企业家法治观念和守法经营意识。

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府检联动”项目建设,在县公安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县司法局探索罚金、保证金等提存协作机制,与县文旅局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有效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效率提高。

全力配合全县中心工作。审查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第一季度部分村(社区)“两委”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凤阳县2022年第一批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共审查人员名单2500余人,并出具审查报告及清单。

(三)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担当

深化理念引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检察长到小岗干部学院宣讲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宣传、解读中央和省委文件主要精神,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深度融合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落实“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围绕考评办法,消除业务空白。维护刑事执行公正,组织干警参加市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加强检察侦查工作,开展自行补充侦查43件,排除非法证据3件5份。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不断健全“跟进式”监督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首例涉婚姻登记错误的行政争议案件,协调各方力量,依法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启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试点工作。

(四)坚持能动检察理念,在为民纾困解难中传递检察温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来信来访158件,各环节回复率100%;落实检察长阅批信访件,带头接访、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等制度,院领导接访26次31人,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诉求;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13次;办理刑事申诉案3件;开展简易公开听证6次;办理国家赔偿案3件;配合省院开展远程视频接访1次。

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金8.5万元,其中原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等五类重点人员3人。

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九部门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突出重点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治宣传41次,受众万余人,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

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前介入一起养老诈骗案件,该案目前正在办理中。在办理储某某、闵某某抢夺案件中,积极追赃挽损,组织干警上门为被骗老人送去被骗款,并以案释法就地开展反诈普法。

(五)全面对标时代要求,在狠抓自身建设中锻造检察铁军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先后开展《觉醒年代》观后感分享、“喜迎二十大 青春正当时”等主题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厚植干警爱国情怀。

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先后在《检察日报》发表宣传稿件17篇,《新安晚报》发表8篇,《滁州日报》4篇,高检院、省院、正义网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50余篇。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31次,以检察听证促进办案决策民主。人民监督员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审查等方式监督案件25人次。2次举办检察开放日,让代表委员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与省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03条、公开法律文书252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件,接待律师138人次,服务律师阅卷115人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有待提高,主动服务和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还有不足。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相关工作部署还没有落实见效,“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还要继续推动。四是队伍建设还有短板,人才培养层次不够,缺乏专业性和复合型人才。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社会环境。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持续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县司法局协作配合,推动罚金、保证金等提存协作机制落实,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加强与相关行政单位协作配合,办好合规案件,更好发挥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驻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探索打造“府检联动”凤阳模式、凤阳样板。

三是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为切入点,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推动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深入开展5+N“小专项”活动,集中办理一批涉民生民利案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是加大从严治检力度。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继续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健全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等制度措施,增强检察人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以更高要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06-25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上半年,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新任务,积极主动作为,依法能力履职,倾力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连续两次荣获省文明单位,被市院表彰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奖”,金融网络办案团队建设获全市政法领域“十大创新项目”。

一、围绕中心促发展,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全力以赴投身疫情防控。积极响应党工委号召,5名处级干部下沉一线,第一时间发动18名干警组建“党员先锋突击队”,深入排查居民住宅684户1163人;积极参与联防联控,统筹调度43名干警参与高速货车卡口点查控工作;加入区文明巡访志愿服务队,对“全民戴口罩”情况开展文明劝导,凝聚文明力量。能动司法护航经济发展。办理金融领域和破坏环境犯罪案件9件68人,突出办理涉案金额近70亿元人民币的申某某等8人非法经营系列案件,严厉打击利用虚拟数字货币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犯罪。着眼企业法治需求,通过专题讲座、庭审旁听等形式送法进企3次,帮助企业防控刑事法律风险,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风险研判助力市域治理。

二、主动履职护民生,在平安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依法严惩各类刑事案件。共办理刑事案件149件250人,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案件15件19人。精准打击养老诈骗,成立工作专班,深入蔡尖花园等社区开展养老诈骗专题宣讲。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挂牌成立“栀子花开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中心”,联合区妇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开展心理疏导和自护帮助10人次,为在校生及其家长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5次。积极推动社会矛盾化解。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接受群众来信来访58件次,回复率100%;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5人,发放救助金额2.5万元;以检察听证践行“阳光司法”,引入人民调解员、律师等多方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开展公开听证16次,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4件、立案5件,纠正漏诉2件,对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不起诉12人。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4人,引导公安机关追回涉案赃款140余万元。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6件,生效裁判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行政诉前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4件,针对乡镇人民政府在拆除违建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发出建议督促规范行政行为。

三、从严治检强队伍,在教育管理中打造检察铁军。强化政治引领铸就忠诚之魂。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抓实意识形态责任,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庆祝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契机,组织开展“暖冬行动”等系列活动,院荣获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着眼素能提升夯实发展之基。认真组织好省院指导性案例来院巡讲,提高案例实训针对性;常态开展“一岗三星”“开发区好人”等评选活动,造浓争先氛围;1名干警家庭被评为“盐城市最美家庭标兵户”,1名干警入选“开发区好人”,两名团干部分别被表彰为“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狠抓作风建设锻造刚正之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落实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市委巡察为契机,组织“自查自纠、未巡先改”回头看,并详细制定整改措施。联合区纪工委、世纪新城集团共同举办“青春倡廉我先行”警示教育活动,引领青年坚守廉洁从业底线。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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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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