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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市检察机关“大力弘扬江姐精神品格,努力推进检察转型发展”工作主线,深入开展“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以能动履职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以“求极致”精神助推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主动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检察职能,研究制定《服务保障富顺加快建设“两县两区一城”的实施意见》,助推富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有影响力中等城市。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经营,制定《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流程》《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工作规程(试行)》,积极、稳慎督促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拓展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作用,以“六步工作法”精准开展“挂牌服务”重点工业企业等法律服务,对县域内14家企业开展调研服务,为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村社区宣传防诈反诈知识,提升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与县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重点救助对象、线索移送机制以及多元化救助方式,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通过不捕不诉、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律师参与信访化解等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13件,重复来访率持续下降。

三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人,起诉5人;依托法治副校长制度深化校园法治建设,联合教体局对全县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成年礼”活动34场,覆盖学生2200余人;开展“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深入偏远乡村,面向学生、村民开展防范性侵害法治讲座;拍摄《少年有我》富顺未检宣传片,营造保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

(二)聚焦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21]28号文件精神,印制《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责任分工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设立法律监督专班,搭建“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法律监督专员—检察官”四位一体的立体式法律监督格局;建立全县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公检法司等34家单位作为成员单位,构建起全县法律监督“一盘棋”格局。制定“一案十查”考评标准,依托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通过“自动抓取+手动填写”的方式,将线索移送数、成案数和典型案例数纳入“一案十查”质效考核。上半年,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48件,对373件案件开展“一案十查”,发现相关线索、情形94条,线索发现率分别为25.2%;成案70件,成案率74.47%。

二是继续做优刑事检察。上半年,共审查逮捕103件129人,批准逮捕68件70人,审查起诉278件340人,不起诉55件63人,提起公诉253件297人。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适用认罪认罚307人,适用率83.42%,审前羁押率降低至27.45%。打通检警案件数据共享壁垒,以“实时共享、双向交换”的方式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并向全市推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富顺经验。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社区矫正监管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6件;开展刑事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检查,针对涉财产执行案件立案、执行不及时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拍摄了3部系列宣传短片,与县公安局、县邮政管理局会签《关于健全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同推进寄递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三是继续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5件,支持各类民事主体起诉12件。在虚假诉讼重点领域开展精准监督,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五个部门共建机制,合力防范打击虚假公证、虚假劳动仲裁、虚假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办理的喻某某等三人申请执行监督案,以“检察建议+再次监督函”的方式督促法院纠正错误执行查封案外人财产的行为,帮助维权7年的申请人对案涉房屋成功实现产权过户。

四是继续做实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5件。规范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与县法院、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共同推进“行政+”模式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有效衔接,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件;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对富顺县蒙氏益智教育幼儿园等12家幼儿教育机构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复议系列案开展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五是继续做好公益诉讼。摸排公益诉讼线索50件,立案4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文物保护领域,探索“益+保险”模式,与县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管局等会签《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化保险服务业推进“食品药品责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升安全风险管理水平。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富顺县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工作站,帮助7处零散烈士墓顺利迁至五府山烈士陵园进行依法保护、集中管理。

(三)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厚植检察发展根基

一是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总书记来川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院干警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了《富顺县人检察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请示事项、报告事项、报备事项等内容,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环节。

二是扎实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将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与“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结合起来深入谋划,制定了我院《关于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回头看”。今年6月,我院组建5个工作专班,再次对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实施方案》中的50个重点检查内容,在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顽瘴痼疾整治、弘扬英模精神、提升队伍素能五个方面查摆出14个问题。为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我院以“查改建治”为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每周督查整改质量,每月通报整改进度,确保今年8月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切实巩固教育整顿成果。

三是锻造队伍业务水平。制定《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实施方案》,分类推进三类人员的素能培训,组织开展公诉辩论赛、保密知识竞赛以及“党建+法律监督知识”竞赛,进一步锻造干警法律监督能力。优化队伍结构,调整任命6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9人,5名干警职级得到晋升,有力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保障了队伍稳定性。今年,组织参加各类培训30期1000人次,2名青年干警在全市公诉辩论赛中获得“公诉能手”荣誉称号,4个集体、24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律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司法办案质效有待提升;二是在贯彻落实28号文件上,存在宣讲不够全面、履职还不够主动、监督能力还有待提升;三是在贯彻“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方面,争先创优意识有待加强,在树立富顺检察品牌、提炼特色亮点、打造典型案例的能动性还不够。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在服务中心大局中践行检察使命。一是围绕县委提出的“一个总体目标,五大发展定位”的战略部署,优化服务县域经济司法保障措施,重点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经营,研究制定企业合规实施办法以及配套制度,会同县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建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同步衔接推进涉企“挂案”清理,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有影响力中等城市贡献检察力量。二是持续开展“检民一路”工作。联合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与先进示范村社区合作,将“八五”普法、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社区矫正监督等职能向村社区延伸,联合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富顺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以校园、乡村为重点,联合部门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加强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预防教育;依托市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心,运用好检察开放日,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宣讲,

(二)在依法能动履职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用好全县法律监督联席会议机制,逗硬依法治县法律监督绩效考核,对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增强检察监督刚性。二是狠抓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继续以“一案十查”为抓手,严格执行“三七”标准,深挖法律监督线索。三是继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协助市院制定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相关规章指引,以“两项监督、专项监督、跟踪监督”为举措优化监督制约,强化协作配合力度,打造检警协作共赢模式。四是关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整治未成年人犯罪、养老诈骗犯罪、电信网络犯罪等违法行为,为社会安全稳定保驾护航。五是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聚焦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不动产买卖等重点领域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六是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九大领域,加强案件办理;对标核心指标考核要求,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等工作。七是发挥“益+保险”制度优势,按上级院部署,积极开展生产安全、生物安全、食药安全“消字号”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在队伍素能锻造中强化自身建设

一是抓政治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院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的绝对领导在我院落地落实。二是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按照教育整顿“查改建治”一体化要求,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治清单,推动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显性问题和深层问题一起解决,确保问题整治收到实效。三是抓争先创优。深入开展“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一体化打造富顺检察法眼监督、富检益行者工作品牌,在办案中积极总结提炼打造典型案例,促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向社会输出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四是抓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检”,分阶段推进检察文化长廊建设,形成一馆、一室、一房、一院落、五楼道的硬件配套布局,筑牢富顺检察人的精神文化家园。五是抓标兵能手的培养锻炼和青年干警传帮带。结合我院青年干警较多的实际,贮备7名标兵能手培养对象,本着“双向自愿、帮带共进”原则,为全院12名35岁以下青年干警确定一对一导师培养,争取再培养1-2名省级以上标兵能手。

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检察院2022-06-17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文章下载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院今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在保安全护稳定中展现检察作为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批准逮捕64人,不批捕28人;起诉334人,不起诉77人。深化和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该制度办理205件33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7.11%,并全面推行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件7人,提起公诉1件6人,严格依据事实、证据将该案由涉恶改变定性为普通刑事案件。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向山东移送1件。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案件3件3人,决定逮捕3件3人,起诉5件5人,通过起诉职务犯罪案件,追赃挽损50万元。加大职务犯罪反洗钱工作力度,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洗钱犯罪线索1件。

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综合治理。持续推动“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见效,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向相关企业发放宣传材料2900余份,并认真开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相关工作做法先后被高检院、省院和《检察日报》刊发推广。同时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强化检察建议制发后的跟踪、督导、落实。在督促依法整治妨碍淮河河道行洪问题检察建议案中,现场监督清理整治行动,确保妨碍行洪建筑物等在汛期前得到全部清除,保证汛期河道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精准服务全县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推深做实省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落实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挂案清理41件。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办理企业合规审查3件,省院已批准3件。依托小岗村检察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举办“‘法’润巾帼 ‘典’亮企业”《民法典》专题讲座,提高企业家法治观念和守法经营意识。

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府检联动”项目建设,在县公安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县司法局探索罚金、保证金等提存协作机制,与县文旅局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有效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效率提高。

全力配合全县中心工作。审查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第一季度部分村(社区)“两委”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凤阳县2022年第一批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共审查人员名单2500余人,并出具审查报告及清单。

(三)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担当

深化理念引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检察长到小岗干部学院宣讲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宣传、解读中央和省委文件主要精神,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深度融合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落实“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围绕考评办法,消除业务空白。维护刑事执行公正,组织干警参加市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加强检察侦查工作,开展自行补充侦查43件,排除非法证据3件5份。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不断健全“跟进式”监督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首例涉婚姻登记错误的行政争议案件,协调各方力量,依法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启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试点工作。

(四)坚持能动检察理念,在为民纾困解难中传递检察温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来信来访158件,各环节回复率100%;落实检察长阅批信访件,带头接访、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等制度,院领导接访26次31人,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诉求;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13次;办理刑事申诉案3件;开展简易公开听证6次;办理国家赔偿案3件;配合省院开展远程视频接访1次。

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金8.5万元,其中原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等五类重点人员3人。

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九部门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突出重点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治宣传41次,受众万余人,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

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前介入一起养老诈骗案件,该案目前正在办理中。在办理储某某、闵某某抢夺案件中,积极追赃挽损,组织干警上门为被骗老人送去被骗款,并以案释法就地开展反诈普法。

(五)全面对标时代要求,在狠抓自身建设中锻造检察铁军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先后开展《觉醒年代》观后感分享、“喜迎二十大 青春正当时”等主题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厚植干警爱国情怀。

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先后在《检察日报》发表宣传稿件17篇,《新安晚报》发表8篇,《滁州日报》4篇,高检院、省院、正义网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50余篇。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31次,以检察听证促进办案决策民主。人民监督员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审查等方式监督案件25人次。2次举办检察开放日,让代表委员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与省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03条、公开法律文书252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件,接待律师138人次,服务律师阅卷115人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有待提高,主动服务和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还有不足。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相关工作部署还没有落实见效,“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还要继续推动。四是队伍建设还有短板,人才培养层次不够,缺乏专业性和复合型人才。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社会环境。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持续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县司法局协作配合,推动罚金、保证金等提存协作机制落实,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加强与相关行政单位协作配合,办好合规案件,更好发挥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驻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探索打造“府检联动”凤阳模式、凤阳样板。

三是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为切入点,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推动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深入开展5+N“小专项”活动,集中办理一批涉民生民利案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是加大从严治检力度。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继续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健全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等制度措施,增强检察人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以更高要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06-25

 

 

乌审旗 2022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总结材料 文章下载

乌审旗 2022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总结材料

(2022年6月30日)

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强

2022年以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抓好“质量建设年”各项工作为目标,以“依法能动履职”为导向,以市院“12345”工作要求为指引,“强基固本、提质增效、追赶超越、开拓创新”四举并行,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扎实开展。

一、坚持能动履职,自觉服务发展大局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危险驾驶、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受理批准逮捕案件37件66人,同比下降28.85%(件)和下降25%(人),批准逮捕26件42人,不批准逮捕11件24人;受理公诉案件233件282人(上期积存9件16人),同比上升12.02%(件)和9.3%(人),起诉153件183人,不起诉45件49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188件217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4.35%,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不捕率36.36%,不诉率21.03%,刑事案-件比1.03低于全国通报值(基层院)1.25,确定刑量刑提出率100%,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7.06% 。

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大讨论活动,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紧抓学习教育,创新“5+1”学习模式,先后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32次;广泛开门纳谏,召开开门纳谏座谈会、恳谈会3次,依托“百家企业大走访”活动实地走访调研企业和市场主体31家;深入检视整改,开展“以案促改”,建立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完毕,调整、修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8条,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4项。抓实检察办案,今年以来共办理涉企案件4件,办结3件,在办1件;市院交办的1件涉法涉诉涉企案件已办结并化解。优化服务举措,特设“企业服务绿色通道”窗口,健全检企沟通联系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送法进企”等法治宣传活动5场次,制作发放“助企联系卡”200余张。

积极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有效结合“三分吸附法”及全旗“六大行动”,用足用好检调对接、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多元化解手段,进一步减少诉讼对抗,节约司法资源,推进诉源治理。完善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机制,推行首办责任制,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精办、快办检察环节信访案件,加大矛盾化解力度。持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力度,扫描制作电子卷宗589册,导出程序性信息发布数270条,涉案物接收入库335条。上半年受理来信来访18件,回复、答复率100%,其中,检察长接访9件,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5件,远程视频接访4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18人,发放救助金10.7万元。

二、聚焦质量建设,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高质高效”开展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纠正漏捕23人,书面提出纠正违法29件次,已纠正27件次,采纳率93.10%,监督立案1件2人,监督撤案4件4人。书面提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100%。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对2021年6月以来公安机关办理的不予立案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有罪不纠、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情形,及时纠正涉企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精准发力”做好民事检察监督。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在民事监督案件的线索发现、调查核实、跟进监督等方面下功夫,深入推进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执行活动等领域的监督。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8件,其中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审判程序违法案件2件、执行监督类案件14件。共提出检察建议11件,其中执行检察建议9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审判程序违法1件,法院回复并采纳17件(含上期)。

“着力攻坚”抓实行政检察监督。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件,全部为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均采纳。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府院”联动,与旗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建立重大疑难行政案件会商机制,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措施的监督。探索与旗司法局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并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室,助力行政诉讼矛盾的多元化解。加强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联系,了解目前我旗存在的涉企劳动争议、工伤赔偿、农民工讨薪难等案件的办理情况,为化解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稳中求新”优化公益诉讼工作。落实落细公益诉讼“4+5”法定职责,持续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传统领域”作为办案重点,共计摸排线索21件,立案17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3件,资源保护领域4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1件,其他9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件,回复13件,行政机关仍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9件,诉前审查9件,发出公告9件,起诉3件,法院已判决1件。开展专项监督,聚焦食品安全、林草领域、安全生产、残障人士出行安全、老年养生领域市场和生活消费市场安全等方面,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畅通线索移送渠道。

三、坚持效果导向,强化队伍建设管理

强化能力素质提升。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综合运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辅导、现场教学等方式,学懂弄通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两会精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引领不放松,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不断完善以检察官为核心、以“四大检察”需求为导向的正规化专业化办案团队,通过组建“1+1+1”专业办案组,运用“检察官教检察官”“实训小课堂”等实训活动提高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共开展各类学习培训18次,丰富干警的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不断更新办案理念、强化履职能力。

强化科学有效管理。加强“案”的管理,紧盯最高检新修订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每月调度推进、每季度分析通报、半年述职展示、全年考核激励机制,并通过红绿榜亮牌警示,传导压力、督促落实。紧盯业务数据落后指标、空白项,集中开展攻坚行动,促进案件质量和数据指标整体提升。加强“人”的管理,加快构建全面全员全时考核,健全绩效考核机制,调整优化考核指标,全面实行考评结果与职级等级升降、选拔任用、绩效分配等相挂钩,做实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做实做细日常监管。全面落实“三个规定”,做好每月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坚持“逢问必录”。常态化整治“庸懒散粗拖浮”作风顽疾,坚持把“以案促改”、肃清流毒作为政治任务、政治要求抓到实处,开展警示教育6场次,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工作6次,持续抓实作风建设。

同时,我院1至5月能够评价的54项指标中(正向排名指标37项、反向排名指标15项、中性指标2项),在全市排名1-6的评价指标26项,排名7-9的评价指标2项,正向排名指标空白15项,反向排名指标空白9项,中性评价指标2个。4至5月份数据相较第一季度,各条线业务排名均有小幅上升,其中排名1-6的指标增加3项,排名7-9的指标增加1项,消除正向排名指标空白4项。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上半年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旗委和市院领导的肯定,但对标其他先进旗区院及1至5月份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数据情况,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刑事检察方面,立案监督、撤案监督和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监督比较薄弱,“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还需加强,存在捕后判轻缓刑处罚问题;民事检察方面,再审案件数量少,缺乏案源;行政检察方面,整体比较薄弱,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办理还需进一步探索强化;公益诉讼检察方面,案件线索寻找困难,检察建议刚性不足,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数量较少。

二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能有待提升。部分办案人员更新、转变司法理念做得不到位,业务素质能力欠缺,工作作风还不够严谨细致。目前,我院33名政法专项编制干警中,近五年内退休干警有5人,7人为近两年新招录,且检察辅助岗位干警多为第三方聘用,人员稳定性较低,年轻干警、新进人员办案经验短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高,制约检察工作高效开展。

三是科学化管理能力存在短板。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运用绩效考核、案件质量评查等机制提升办案质效的成果不明显,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总体差距较大,重点不突出、各条线业务发展不均衡、空白业务项较多,办案质效不高,提升空间很大。

宣传工作比较滞后,尤其是对案件办理的经验总结、宣传不到位,信息、简报、调研的撰写报送数量不多、质量不高,排名靠后,信息宣传方面创新不足。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旗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入落实中央《意见》,紧扣“质量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止于至善,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在强化学习贯彻,抓实政治建检上抓落实、提效能。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抓好2022年工作目标任务,把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履职过程中。扛牢意识形态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党史学习日常化、办好实事常态化、制度建设长效化,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在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上抓落实、提效能。秉持“对标先进,追赶超越”理念,对标先进兄弟院,加强研究谋划、经验借鉴,逐项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强化工作品牌创新,着力攻坚难点、抓紧疏通堵点、持续打造亮点。树立考评思维意识,聚焦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坚持月调度推进、季度分析通报、半年述职展示,全年考核激励,形成精细化管理、高效率办案的合力,强化业务分析、案件评查、司法责任制落实等效能管理措施,推动质量建设,实现业绩提升。

三是在主动服务大局,更好司法为民上抓落实、提效能。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自觉、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和金融领域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抓好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推动诉源治理。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健全检企沟通联系长效工作机制,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得更实。落实好“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参与旗内黄河流域支流生态保护,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水平。

四是在夯实队伍基础,强化自身建设上抓落实、提效能。切强化科学管理,优化全面全员全时考核,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树立客观公正的考核指标,激发能动履职的积极性。积极畅通司法行政人员与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互通渠道,扩展系统内外交流锻炼机制,积极争取选派精兵干去上级院或地方部门挂职交流,进一步夯实检察队伍,构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形成“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的良好工作氛围,不断激发全院干警内生动力。

乌审旗检察院2022-07-05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林口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最高检确定的“质量建设年”和省委确定的“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精细管理、规范管理为抓手,充分发挥核心数据的引领作用,争创精神文明单位和先进基层检察院,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在保优秀、提质量、铸精品、创特色上下功夫见实效,促进林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目标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做强主业与能动司法深度融合,发挥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作用,以“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效能监督”,全面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

(一)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上半年,办理受理审查批捕案件5件7人,批准逮捕5件6人,不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7件121人,提起公诉79人,不起诉14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81人,案件比为108.25,同比(100)上升8.25。立案监督2件,撤案监督1件,纠正违法3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并对所有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强化主导责任,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完善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已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并规范工作制度。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建立案前介入和随案监督相结合模式,强化沟通协调和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刑事案件实行有效监督,有效提高案件质量,缩短办案周期,降低“案-件比”,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持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机制,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共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均已采纳,采纳率为100%;组织开展了2018年以来社区矫正在矫人员信息录入活动及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罪犯信息录入工作,共录入信息268份。加强看守所监管活动监督工作,规范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管理流程,制作了《林口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告知单》,规范驻所检察日志600余份,督促看守所消除安全隐患5处。口头纠正在看守所押已决罪犯未及时投送监狱12次。并组织开展了对林口县部分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监督。上半年受理民事监督各类型案件共69件,其中支持起诉案件26件,均已办结。重点是强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和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强化民事支持起诉,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薪酬工作,不断拓展支持起诉领域,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25件,支持金额176849元,法院采纳并回复21件;深化民事执行监督,着力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滥用终平程序等问题监督,执行活动监督14件,均制发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回复10件;紧盯虚假诉讼不放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深入挖掘、用好大数据,防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23件,均制发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回复11件;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在办案件5件。

(三)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监督。重点是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强化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监督,确保办案规模稳中有升。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件,其中行政违法行为类12件,均制发检察建议,现已采纳并回复7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其中2件通过召开线上听证会化解争议,制发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利用与县法院、司法局建立的《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形成工作合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诉源治理落实落地,同步推进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与矛盾化解。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行使职权的监督机制,主动听取行政机关意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面提升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质效。

(四)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上半年,我院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办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两份,结合办案,形成调研报告一份,开展听证2次,宣告送达5次,撰写市级宣传8篇,省级宣传1篇。强化专项引领,以持续做好黑土地专项监督为切入口,融合国有财产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违规领取地力补贴、不追缴耕地占用税等国有财产领域案件4件,推动税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草原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质效。推动政府将各行政机关、政府部门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列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项目,对不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不按期回复检察建议等问题,在考核中予以评价。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自“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林口检察院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响应、科学谋划、广泛动员,注重构建“四个体系”,完善“五项措施”,将提升能力、转变作风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一是迅速启动落实。我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四个体系”,把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作为抓实落靠能力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二是完善组织架构。成立林口县人民检察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综合协调、宣传报道、考核评价、监督问责四个小组,在全院自上而下形成党组书记“总牵头”、班子成员“具体抓”、各专班“齐推进”的组织体系,拧紧责任链条,有效避免“上热下冷”。三是细化工作方案。我院结合工作实际,把握活动重点,形成了《林口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和7个子方案,设计了看得见、摸得着、可量化、易操作的22项具体举措,分类制作推进表、台账,为有效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

(二)深化检务公开。运用新媒体,传播检察好声音、正能量。公开程序性信息113次,法律文书公开35份;重要案件信息发布24件;利用多角度多维度发布检察宣传信息,在人民法制网、龙剑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国家级、省市县级媒体刊登宣传稿件182篇,龙剑网发布原创文章48条,微信公众号推送原创文章53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推送原创文章96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等活动3次,增强司法公信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切实解决群众诉求。紧紧扣住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一是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有效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及企业家代表参会座谈会,宣读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林口建设。并通过信访接待和12309服务大厅律师接待工作,开展“四零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全力服务林口县域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大打击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力度。开展“养老保险诈骗”专项活动,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案组,利用宣传册、折页,宣传板、扇子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共起诉2件2人;三是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办理来信来访案件10件,认真开展群众信访件“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做到信访件办结答复率100%,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加强能动履职,正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与我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等部门开展司法救助相关工作对接,收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7件;四是全面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积极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半年我院共受理3件11人,其中不起诉1件5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水平,筑牢未成年人家庭防线。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师生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妇联及县共青团参加活动,共同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五是紧盯群众反映公益损害突出问题。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对城区市容环境和扬尘污染问题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提出治理措施。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打击上门静点违法诊疗活动的检察建议,助力堵塞防疫漏洞。六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送法进校园,“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课共计2次;送法进企业,实地走访听取企业意见,为企业在生产经营管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挥民事检察监督在实现六稳六保中的作用。送法进商场,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1次,活动挑选人流量较大的商超等地进行法律宣传,向来往居民派发法律宣传单。

三、队伍建设情况

以“党建+”模式促检察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争创精神文明单位和先进基层院,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一是推进党的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全面融合,把讲政治融入到检察工作中、体现到司法办案上。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4次,党组会议学习7次,检委会学习5次,政治轮训3次,理论学习大讲堂2次。组织党员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不断推动干警解放思想,开展思想政治教育13期,累计参训260人次。二是推进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给年轻干部提供锻炼平台,同时发扬“传帮带”优良传统,有经验的老同志带领符合入额条件的候选人办理案件,提前熟悉业务工作,积累经验,确保入额后迅速进入角色,无缝衔接。开展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上讲台活动,凸显“干部教、教干部”的理念,共开展线下授课1次,检察业务知识测试1次。围绕上级相关精神,紧盯核心业务数据开展大讨论1次。三是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完善硬件配置,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推进作风建设。定期通报纪律作风、案件质量、业务数据等方面正反面典型,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考核评价中兑现奖惩,避免一团和气。加大专项督察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督办督察通报和张贴“红黑榜”的方式,及时督促整改。四是推进能力建设。抓实业务培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通过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锻炼一批人才,提升工作能力,形成上下一体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按照本院《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以政治轮训为载体,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灵活运用自主学习、线上线下结合学等多种形式抓好覆盖全员的学习教育,参加业务类培训12期,累计参训160人次。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目前我院“能力作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短板弱项。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治站位还有待提高。个别干警对“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充分,对上级党委、上级院对于此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学习的还不够系统、不够透彻。二是推进力度还有待加大。部分工作的具体推进措施还不够细致,上半年工作成果还不够明显,工作举措还不够多。三是创新意识还有待增强。虽然能够按照上级院的要求落实工作,但是主动谋划不够,主动思考不多,具体工作举措缺乏自主性、创新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重要抓手。要做到精心组织,细心谋划,保质保量推动任务落实,狠抓活动实效,激励全院干警担当实干,比学赶超,全面提能力,从严转作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林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要聚焦重点工作。对照各项目标、任务、举措,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任务实施有声、落地见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推动林口院能力作风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三要精心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统筹,坚持“学与干”并重、“查与改”贯通、“建与治”结合。要持续推进品牌创建工作,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将特色品牌创建工作抓在日常、抓在经常。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细的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把亮点工作抓出成效、推出经验、树立典型,努力形成一批推得出、叫得响、立得住的林口院特色品牌。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06-23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上半年,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新任务,积极主动作为,依法能力履职,倾力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连续两次荣获省文明单位,被市院表彰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奖”,金融网络办案团队建设获全市政法领域“十大创新项目”。

一、围绕中心促发展,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全力以赴投身疫情防控。积极响应党工委号召,5名处级干部下沉一线,第一时间发动18名干警组建“党员先锋突击队”,深入排查居民住宅684户1163人;积极参与联防联控,统筹调度43名干警参与高速货车卡口点查控工作;加入区文明巡访志愿服务队,对“全民戴口罩”情况开展文明劝导,凝聚文明力量。能动司法护航经济发展。办理金融领域和破坏环境犯罪案件9件68人,突出办理涉案金额近70亿元人民币的申某某等8人非法经营系列案件,严厉打击利用虚拟数字货币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犯罪。着眼企业法治需求,通过专题讲座、庭审旁听等形式送法进企3次,帮助企业防控刑事法律风险,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风险研判助力市域治理。

二、主动履职护民生,在平安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依法严惩各类刑事案件。共办理刑事案件149件250人,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案件15件19人。精准打击养老诈骗,成立工作专班,深入蔡尖花园等社区开展养老诈骗专题宣讲。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挂牌成立“栀子花开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中心”,联合区妇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开展心理疏导和自护帮助10人次,为在校生及其家长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5次。积极推动社会矛盾化解。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接受群众来信来访58件次,回复率100%;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5人,发放救助金额2.5万元;以检察听证践行“阳光司法”,引入人民调解员、律师等多方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开展公开听证16次,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4件、立案5件,纠正漏诉2件,对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不起诉12人。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4人,引导公安机关追回涉案赃款140余万元。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6件,生效裁判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行政诉前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4件,针对乡镇人民政府在拆除违建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发出建议督促规范行政行为。

三、从严治检强队伍,在教育管理中打造检察铁军。强化政治引领铸就忠诚之魂。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抓实意识形态责任,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庆祝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契机,组织开展“暖冬行动”等系列活动,院荣获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着眼素能提升夯实发展之基。认真组织好省院指导性案例来院巡讲,提高案例实训针对性;常态开展“一岗三星”“开发区好人”等评选活动,造浓争先氛围;1名干警家庭被评为“盐城市最美家庭标兵户”,1名干警入选“开发区好人”,两名团干部分别被表彰为“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狠抓作风建设锻造刚正之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落实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市委巡察为契机,组织“自查自纠、未巡先改”回头看,并详细制定整改措施。联合区纪工委、世纪新城集团共同举办“青春倡廉我先行”警示教育活动,引领青年坚守廉洁从业底线。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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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上半年,宾县院在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讲政治、强基础、稳推进、争先优”的检察工作方针,夯实能力基础,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讲政治、重谋划、勇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在改革中稳定有序发展。

一、2022年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以行动彰显责任担当

自上半年疫情暴发以来,院党组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强化守土责任,做好了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先后派出18名党员和40余名干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我院干警以不惧艰险的抗疫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能打硬仗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政策宣传、人员封控、物资配送、环境消杀、核酸检测、信息上传等工作,得到了居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展现了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二)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群众安全感

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3件170人,审结97件131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49件59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48件72人,不捕率为54.9%;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7件138人,审结70件85人,提起公诉65件7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5件7人,不起诉率为8.2%;提出抗诉1件1人;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14件,适用速裁率为26.9%;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5件75人,适用率为96%,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4人,提出率为97.8%,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4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45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4件;羁押必要性审查36人。提出建议5件,公安已采纳,并回复整改。办理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案件5件,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案管部门程序性信息公开121条,重要案件信息公开4条,法律文书公开26份。

(三)做实民事行政监督,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

2022年上半年,共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12件。其中,对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民事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6件(民事70件,行政6件),民事行政执行行为监督案件32件(民事27件,行政5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全部112件案件均已结案。

(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2022年上半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共计立案1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行政机关均表示认同,全部在诉前阶段完成整改;开展“黑土地保护”专项整治。以农村面源污染方面为切入点,立案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件。开展外卖平台专项整治。以食品安全为切入点,深入外卖平台涉及的商户监督检查,办理案件1件,开展违规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案件1件,开展民间借贷利息所得税收缴案件,办理案件2件。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案件2件,生态环境保护案件2件,窨井盖安全监管案件1件。

(五)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22年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访共9件,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或结果性回复和二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办理重访案件2件,两件案件为同一信访案件,经我院组织公开听证,对信访人依法释理,此信访案已经化解,并办理终结。开展听证1件,为重复信访案件。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对此重复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对其依法释理,控申部门组织,通过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简易听证。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正在等待县委政法委审批。发现案件线索1件,正在等待案件终结,对案件进行审查是否符合司法救助受理条件。

(六)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共同致力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一是开展“送法到家”活动。联合县妇联、辖区派出所、县教育局等相关单位,深入各乡镇和社区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并结合司法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家庭教育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引导广大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二是预防未成年人文身工作。我院未检工作组到宾县城区内的所有初高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初、高中校园内悬挂《禁止未成年人纹身,让我们一起说“不”》条幅。与各学校负责人做关于宣传教育方面的座谈,督促各学校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对多家从事文身活动市场主体进行梳理,梳理后共查出全县共有17家从事文身活动的市场主体;三是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工作。我院干警对宾县各中小学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走访,受到了中小学生和家长们的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获得了社会的赞誉。

(七)从严治检提升队伍素质建设,为事业长远发展锻造检察铁军

一是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制定政治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政治理论学习5次。全面开展不忘初心主题教育,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历届全会精神,督促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干警教育管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3次。通报正反典型案例,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 “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禁公车私用。把握时间节点,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上下功夫。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半年来,经过全院干警共同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检察建议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专业性、职业性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要全面落实上级院部署,强力推进下半年的检察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加强政治纪律和大局意识。强化班子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二是转变监督理念全面正确履职。牢固树立检察监督新理念,优化监督办法,多措并举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把主责主业做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公正司法。三是全面抓好队伍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原则,科学规划业务实训内容,利用好线上线下培训方式,切实增强干警的职业专业素能。

宾县人民检察院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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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扣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锚定“奋勇争先、勇争第一”的工作目标,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为契机,推动上半年检察业务考核跃居全市第一,为仁寿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贡献有力检察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立足平安仁寿建设,严厉打击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54件228人,批捕各类犯罪99件131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5件459人,起诉216件315人。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受理涉黑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件40人,批捕21人。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形成打击职务犯罪合力,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持续深挖诉讼活动中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依法移送线索2条。

(二)主动有序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今年以来,共受理来信来访53件,接待群众200余人次,确保到省进京零上访,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创新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与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会签《仁寿县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暂行规定》,着力解决影响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的难题,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捕53件91人,不诉54件8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9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最高检“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等活动要求,采用实地发放资料、讲课等形式到乡镇、学校、企事业单位、村社等开展法律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提供法律咨询150余人次。

(三)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持续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共起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3件3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联合主管部门到铁马焦化等10余个重点排污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扎紧企业安全生产保险绳。充分考虑保护民营企业发展需要,对具有认罪认罚、补缴税款等从轻、减轻情节的涉案民营企业家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依法酌定不起诉8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其中,办理的四川某某门业科技有限公司、郑某龙、李某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入选眉山市政法系统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全面深化检企互动交流,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民营企业申诉控告、法律咨询等事项,取得良好效果。

二、聚焦民生,司法为民,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一)坚定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依法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8件8人,起诉14件15人;批捕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1件71人,起诉63件102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共批捕10件10人,起诉12件18人。坚持打防结合,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涉毒犯罪12件12人,起诉16件16人,积极开展涉毒反洗钱工作,办理全市首例贩毒洗钱案,获省检察院肯定。持续深入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推动全县寄递行业5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吸毒毛发检测,保障寄递行业生产安全。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犯罪,起诉5件13人。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9件9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助力乡村振兴,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与县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试行)》,与县民政局、县妇联会签《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1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1万元。

(二)倾力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捕22人,不捕率75%;不诉12人,不诉率70%。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件17人,起诉15件24人。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共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帮教48人次、家庭教育指导26人次、心理评估和疏导20人次。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投入17万元建成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向县教体局发出检察建议1件,联手共护校园安全。践行校园法治教育主体责任,选派18名院领导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由检察长带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次,被省妇联评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三)持续深化阳光检务建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等参加工作视察、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8人次,监督办案22件,走访代表6人次,编发《仁检快讯》6期。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共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28条,公开法律文书56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90人次。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50余篇,“两微一端一网”推送检察信息700余条。其中,微信、微博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采用25期,微直播被省检察院采用2期。

三、立足本职,强化监督,坚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一)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分别与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和仁寿县公安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进法律监督前沿实体化,监督立案19件,监督撤案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件,依法追究漏捕、漏诉22人;开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42件次,提出侦查意见200余条;开展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处置挂案42件,处置率达97.6%。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认罪认罚适用率91.8%;提出确定性量刑建议率99.3%,采纳率95.8%。强化执法司法保障,办理的成某辉袭警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加强审判活动监督,纠正审判违法3件。加大行刑衔接工作力度,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5件,均被立案。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纠正监管场所各类违法案件19件,纠正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违法案件25件,发现脱漏管1人,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案件12件。

(二)努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3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件,和解1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32件,涉及欠薪57万元。其中,办理的周某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入选省检察院根治欠薪优秀案例。

(三)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9件,立案6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1件,提起诉讼6件。加强重大案件办理,积极办理由省检察院立案的“10.15”专案,即眉山市违法开发房地产破坏黑龙滩水源地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先后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案件4件,推动主管部门开展全县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专项行动和危险废弃物处置、污水处理厂(站)的全面检查,案件办理成效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县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针对耕地占用税征收监管问题,通过建立“一个平台+五项制度”,先后发出检察建议5件,推动耕地占用税征收实现“零”的突破,督促收回税款及滞纳金1783.45万元。以能动履职保护红色资源,协力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管护工作,推动将13个烈士墓迁移至县烈士陵园集中安葬、管护。

四、狠抓队伍,全面从严,着力提升检察业务素能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打造党建特色品牌,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持续把好意识形态“阵地关”,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决肃清流毒,落实“三同步”原则工作要求,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二)凝心聚力谋发展。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岗位练兵3次,参加各类培训347人次。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检察实务探讨等15次。通过“两会一监督”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办案质量,组织开展内部重点案件评查4次,业务数据质量自查5次,共有4起案件被上级部门评为典型案例。

(三)管党治检严作风。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教育引导干警严守底线、不越红线。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40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组织开展检务督察10次,讲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4次。

下半年,我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质量建设年”总体要求,依法能动履职,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2-07-28

 

 

中共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文章下载

中共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中共崇州市委办公室:

按照要求,现将市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以来,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为牵引,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生态宜居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聚焦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厚植服务保障重大决策部署法治底色,成都区域内外会签高水平司法履职护航新发展格局构建9项工作机制,联合天府区院、泸州江阳区院共同建立了川酒、原酒保护机制。创新打造“四检合一”生态检察模式,从严惩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法非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11件,全力服务大熊猫国家公园、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区和“天府粮仓”核心功能区建设。二是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1人。专项清理处置涉企挂案、积案,依法纠正不当利用刑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等问题。扎实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牵头召开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联席会议,为涉案企业量身制定优化管理方案3份。三是促进县域社会治理。认真落实“打造一流法治城市”“一流城市要有一流的治理”新要求,创新打造出以“微检察、大治理,小切口、大作为”为核心理念的“微检治”社会治理品牌,设立3个“微检治”检察工作站,推动解决河湖流域垃圾污染、企业经营涉罪风险、医闹医托医骗、被欠薪农民工信访、社区戒毒人员复吸等涉及到社会治理的问题100余个。

(二)聚焦主责主业,有序推进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高质量推进刑事检察监督。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4件147人、审查起诉案件258件377人。以目标导向压紧刑事司法政策、常态化扫黑除恶等工作落实,“案-件比”、认罪认罚质效、诉讼监督等多数核心业务指标运行良好,诉前羁押率逐月下降至40%以下,牵头建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相关经验被最高检转发。二是精准发力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40件,同比上升73.91%,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支持起诉23件。三是做实做巧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4件,同比上升140%。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开展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专项活动,与市民政局共建协作机制,促成6起长达30余年的冒名错误婚姻登记争议实质性化解。四是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关于构建公益诉讼协同化社会化体系强化公益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立案办理33件,发出检察建议78件,采纳率100%。强化国土、国财领域案件办理,有力推进某水库建设多发补助案件办理。五是转变理念强化司法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督促撤案5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

(三)聚焦开拓创新,释放检察生产力强化法治产品供给。制定“法律监督规范化、四大检察品质化、社会治理体系化”工作方案,以内生动力提升增效“质量建设年”。一是开展法律监督规范化工程。探索出办案程序标准化、办案质量极致化、办案效果具象化、办案特色品牌化的具体可参照标准。二是开展四大检察品质化工程。提出刑事检察四优、民事检察四强、行政检察四实、公益诉讼检察四好的发展方向,在已获评全国、全省13个典型案例的基础上,今年又有3起案件被省检察院推荐至最高检参评。三是开展社会治理体系化工程。构建“个案检察建议+类案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项法律监督报告”的“两建议一报告”递进监督模式,已发出的2份报告受到崇州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高度关注,促进检察建议与政府常务会决策、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双向转化,《检察日报》予以专题报道。

(四)聚焦强基固本,着力提升检察履职素能。一是始终把政治建检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上半年向市委、市委政法委等请示报告5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无死角、无隐患。二是深入推进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扎实开展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司法办案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深化“检察人才孵化器”,8篇典型案例被省、市采用,11篇调研文章被省级以上期刊、论坛采用。三是加强检察支持体系建设。升级“云尚检”2.0版本,积极参与政法委“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全面铺开政法系统办案网上推送,持续优化和深度运用检察办案智慧辅助系统。有序开展财物统管改革,在市委的支持下,落实80万专项资金推进标准化机房改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

主要问题:一是服务中心大局的成效还不够突出,保障新发展格局的举措还需细化。二是检察供给能力与幸福美好生活需求存在差距,以党建引领服务人民群众的路径还要拓宽。三是诉权行使仍然存在短板,检察建议刚性有待通过全面落实成都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及市院实施方案而增强。四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缺乏配套措施,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还需进一步加快。五是目标推进总体较为缓慢,部分常规工作滞后于时间进度,重点工作推进效果不够明显。

三、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聚力政治建检,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成效,以检察履职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

(二)聚力服务大局,以高水平检察履职护航新发展格局构建。紧紧围绕四川省、成都市和崇州市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生态宜居城市,将市委“作战图”转化为检察“施工图”,出台《服务“天府粮仓”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实施“五检护仓”系列活动,助力“天府粮仓”核心功能区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审慎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重大经济金融和社会风险。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市场创新主体利益,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着眼企业治理模式,积极开展企业合规司法探索。

(三)聚力法律监督规范化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序推进财物统管改革工作。扎实开展三大重点建设工程,以“法律监督规范化、‘四大检察’品质化、社会治理体系化”建设为牵引,认真做好“两建议一报告”及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与检察建议的相互转化工作,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参与县域社会治理,依托“微检治”检察工作站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12309、检察听证、检察宣告等渠道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四)聚力自身发展,提升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履职能力。深化“检察人才孵化器”,做实“1+2”青年干警培养和“人才淘金”计划,打造“五新”人才,持续推动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坚持目标导向,继续贯彻“三三制目标工作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速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工作成果转化。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强化机关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应用,提高检察工作运转效能。完善与检察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2022-06-17

 

 

宝清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宝清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院2022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1、着力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做平安和谐的保护者。一是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截止6月末,我院共受理批准逮捕案件21件24人,审结19件21人,批准逮捕18件20人;不捕1件1人。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79件98人,审结71件96人。其中,起诉63件87人;不起诉7件8人。无法院改变定性、实事案件;无判决无罪案件,撤回起诉案件1件2人。二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倾力办理涉恶案件1件6人,移送相关人员职务犯罪线索3条。同时,建立请示汇报机制,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组织召开案件讨论会议,第一时间形成报告向市院扫黑办和县委政法委扫黑办汇报,形成了常态化打击黑恶犯罪活动态势。三是坚持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在批捕、起诉环节提前共提前介入51件。四是依法维护涉案人权益。截止6月末,我院接待各类来信来访共计13件13人。其中分流到一部1 件,其他单位 3 件,直接答复9件,控申部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

  2、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一是侦查监督方面。截止6月末,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7件,侦查活动监督9次。我院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对2021年以来的案件起诉意见书、提请逮捕书等进行核查,并对49件刑事“挂案”开展清理工作。此外,开展审判活动监督3次。二是民行监督方面。截止6月末,我院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件。民事检察工作方面:我院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案件1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份,法院正在审查中;办理对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6件,制发检察建议6份,法院均已采纳。行政检察工作方面:我院共办理检察建议(行政)案件7件、制发检察建议7份,均被相关单位所采纳。三是公益诉讼监督方面。截止6月末,共立案审查6件,联合宝清县公安局对宝清县内存有交通安全隐患场所和县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联合检查,针对不同问题对宝清县公安局制发了2份检察建议;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宝清两大超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护期间果蔬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幅进行检查,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1份检察建议,被龙江检察刊发;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制发了1份检察建议,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向宝清县公安局移送非法占用地案件线索1件3人,并准备向宝清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发1份检察建议;近日,对宝清县水务局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建筑物未依法履行职责立案。四是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开展监管检察,对看守所超期羁押清理检察工作中发现看守所存在超期羁押问题,已向看守所制发纠正违法一份,并要求看守所负责人立刻按照刑事诉讼法开展超期羁押清理工作;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采取常规性日常检察与突击检察结合方式,对现有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77人的执行司法所进行检察,主要针对接受社区矫正对象社矫档案、现场报道与学习情况和请销假情况进行检察,暂无发现问题;开展财产刑检察,采取财产刑判决全面录入系统,根据录入信息进行核查与现场检察相结合,核查比对财产刑执行情况,暂无发现问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现有两件,本部以常规检察和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察工作,检察当中对存在具有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苗头性问题已经向执行单位进行口头建议1次,公安机关已经整改(1条);开展巡回检察,2022年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1次、看守所巡回检察1次。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检察,现有被剥夺政治权利16人,对现有剥夺政治权利16人的执行派出所执行情况进行检察,主要针对被剥夺政治权利人的法律文书、执行情况信息、负责执行责任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察,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已经提出口头建议1次。

  3、着力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做检察机关的实干者。一是控制刑事检察案件比。严格控制案件退补和延期数量,目前案件比为1.08;二是加强案管工作。截止6月末,共受理案件100件122人,其中一审公诉案件79件98人,审查逮捕案件21件24人,不予接收案件1件,流程监控案件21件,发出口头监控通知18件,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全部被办案部门采纳。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3件。撰写流程监控典型案例、人民监督员典型案例各1份。进行数据核查工作2次,且全部分析整改。三是加强研究室工作。截止6月末,我院共制发18份检察建议,召开检委会例会学习6次、讨论案件2次,列席审委会会议1次。

  4、着力提升队伍建设成效,做检察事业的建设者。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今年以来我院党组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入手,新任职领导班子两人,调整分工。二是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召开解放思想专题研讨1次,院党组各位成员参加此次研讨会;创建学习型机关,组织开展学理论讲话、学法律法规、学检察业务活动15次,通过学习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和实践本领。制发《2022年县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培训课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开展政治轮训1期,业务培训12次,组织考试1次,参加干警64人次。三是提升执法司法服务。召开2次专题推进会议,成立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专项组,明确攻坚重点,制定《县检察院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细化31项任务。四是深入开展各项活动。今年以来我院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中检网政治业务学习等活动10余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8次。

  二、工作亮点

  1、建立三项内外部协作机制。一是建立专人巡查检查机制。在刑检一部设立专人对全院刑检案卡进行每周检查,发现认罪认罚案卡填录错误立即通知整改。协调案管部门协助对本院的认罪认罚案卡数据是否及时抓取、反映问题随时核对检查。二是建立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在内部上:一部、三部(公益诉讼部门)由一个分管领导负责,便于信息互通。一部办理案件时发现涉及环保、非法采矿等案件信息线索及时提前告知公益诉讼部门,公益诉讼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诉前程序。在外部上:加强与监委、公安、法院的联系沟通、协调配合,特别加强案件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扫黑除恶、立案监督等工作动向及线索移送反馈情况,形成了有效地工作合力。三是建立横向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联络联合,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等方面信息共享,拓展了案件线索,增加了立案数和诉前检察建议数。

  2、全面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我院积极开展公开听证案件,听证主要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面向案件被告人、被害人以及双方家属进行释法说理,均获得比较好的社会效果。截止6月末,共公开听证6次,其中:简易听证2次,上门听证2次,普通听证2次。

  3、公益诉讼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一是生态修复——翡翠湖矿坑公园。市县两级院公益诉讼部门加强倡导政府建设翡翠湖矿坑公园,并结合实际情况,将对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同时,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将协调办案机关落实翡翠湖矿坑公园修复费用的追缴执行。二是设立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生态保护教育基地。我院结合“六一儿童节”举办“携手‘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是宝清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以“亲情之旅”的形式,邀请未成年人及家长一同参加、一起体验。在路上,未成年人和家长共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共同交流,增强彼此之间的心灵碰撞;共同感受法治的力量。到保护区又实地观赏了湿地、飞鸟的美,聆听了关于保护鸟类的知识。

此外,我院入选省级典型案例2个,省级办案团队1个,并获得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部工作打算

  我们虽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队伍建设工作有待加强;刑事检察工作需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发展不平衡,充分、协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还不到位。

  下部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和政工部门的会议精神,自始至终抓好各项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学习,使全院干警达到“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要求;按照上级院要求,认真落实员额制和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评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工作力度,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认真完成上级院和党组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是加强案件请示报备,及时掌握办案质量动向,争取批捕前、起诉前发现解决疑难案件和疑难问题,对符合不捕不诉条件的,及时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坚决杜绝出现因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错误出现撤回起诉、无罪案。同时,建立听证员管理和保障机制,完善听证员选任方式,定期对听证员进行法律常识培训。引入公开听证旁听制度,加大对公开听证社会宣传。

  三是以数据促规范。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切实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促进我院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我院以定期数据核查为主,不定期抽查为辅的方式,以核查促规范、促质量。数据核查过程中,坚持程序与案卡填录并重,着重围绕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系统应用填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四是以诉讼方式强化公益保护工作成效。对林草系列案件中符合条件的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缴生态修复款;将黑土地公益保护和诉讼促恢复结合起来,监督生态修复款的落实使用情况,建设公益生态修复基地。深化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重点办理黑土地公益保护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及新领域案件。

宝清县人民检察院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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