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建引领 抓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为视角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阐明了意识形态工作“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基本问题,为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科学指南。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基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使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院党组手中,确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课题。笔者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为视角,探讨基层检察机关在特定形势下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路径和方向。
【关键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疫情防控;检察职能;
一、基层检察机关应从哪些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
建立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到实处,把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院迅速树立“一盘棋”大局意识,党组、党支部很好地落实了主体责任,在严峻的形势之下,依然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自觉,坚决不存有丝毫的懈怠和麻痹大意心理。“一把手”旗帜鲜明地站到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抓好特殊时期意识形态工作。
(1)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主动扛起主体责任,把特殊时期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各项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严格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预案,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除了在党组中心组专题研究部署特殊时期意识形态工作之外,还通过党组书记抓党建、党组书记面对面、检察工作报告、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评议等工作报告和述职形式向区委、上级检察机关汇报疫情防控期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确保在任何时候、关键时期和特殊节点都能把意识形态领导权牢牢抓在手中。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疫情就在我们身边”的紧迫感,杜绝麻痹大意、放松懈怠等错误思想,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举措,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防控工作依然容不得半点松懈、来不得半点马虎。院党支部不折不扣地引导全体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和公共卫生习惯,减少外出,及时汇报异常情况,带头做好家人及自身的防护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教育党员干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配合社区党组织,主动承担各项防控任务、认真职守、严格管控,发扬党员干部挺身而出、冲锋在前的大无畏精神。严格执行《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落实联防联排联控联保工作的通知>的方案》,履行好部门和个人责任,掌握实时动态,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通过参与防控、志愿服务、线上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不断提高党员干警的思想认识,夯实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警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扛起疫情防控这面大旗,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推进队伍建设,体现最紧迫关头的责任担当
以人为本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当中,强化和落实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带好队伍、管好阵地、做好工作,牢牢掌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为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取得最终胜利提供坚实保障。
(1) 领会精神,塑整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借助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平台,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及省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精神等内容,凝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思想共识。在选派青年党员下沉社区值守的同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视频会议等形式组织开展在线业务学习,专题学习疫情防控期间的宣传舆论引导、涉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真正做到疫情防控和业务学习两不误。
(2)多步骤体现担当责任。对内,加强信息采集,坚持日报制度,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清洁,在一楼增设测温点,对所有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确保有效管控,通过加强自我保护,积极做好医学防护及消毒物资储备,向全院干警宣教自我防范知识、发放防护口罩,确保了自身健康安全。同时,组织我院党员干部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化工作方案、严密捐款流程,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指导监督,确保党员捐款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对外,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和社会责任,助力覃塘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检察保障,为帮助解决覃塘区覃塘街道股罗村果农们的水果滞销问题,广发信息发动认购,将滞销的4500多斤水果全部销完,缓解农产品滞销的现状,同时,深入企业开展复工排查登记、科普宣传、法规普及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民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督导,保障民营企业平稳复工复产。
(三)深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筑牢疫情防控堤坝。
在疫情防控进入胶着对垒状态的关键时刻,院党支部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党组织核心力量,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贯彻上级一系列部署要求,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阻击战重大政治责任。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积极开展对政治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我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该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通报违纪典型案例、参加政法干部大讲堂等形式,从各个层面组织贯彻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该院组织检察人员通过“学习强国”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治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将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等防控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及时掌握党中央、自治区、市、区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重要部署、阻击疫情重要进展。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及时推送转发疫情防控方面的权威信息,大力宣传全社会争分夺秒同病毒战斗的动人事迹和鲜活事例,引导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以深入“五查五整顿”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警示教育与谈话教育。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夯实党员廉洁从检思想根基。不定期通报上级及本辖区查处作风效能问题及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组织传达学习覃塘区纪委关于1起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文件,提高规范执法、强化责任意识。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乱,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守岗位,以身作则,灵活运用各类方式方法加强对支部党员干部的思想引导。通过微信群、学习强国平台等及时学习宣传上级精神、防控知识,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信心和决心,做到听指挥、齐行动、不掉队。要创新学习方式,持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坚定党员干部守好初心、勇于担当使命的信心和决心,达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效果。
(四)加强网络管理,抓好舆论引导,凝聚正能量。
(1)拓展宣传阵地。积极把握和加强管理好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平台,主动利用广西日报、贵港日报、广西政法报、公诉人等主流媒体以及重要新闻网站的主渠道、主阵地,凸显宣传引导效果,发挥定向定调作用。2018年以来该院共发布各类信息547条,发表法制宣传文章136篇,宣传片《深化检务公开,促进阳光执法》在贵港电视台播出,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以开展扶贫攻坚、法制讲课、特殊节日主题宣传、慰问弱势群体和留守儿童、检校共建等活动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外延,巩固和增强宣传效果。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该院第一时间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将通过这些方式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引导人民群众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处理涉检事务。其后一个多月时间内,先后在“两微一端一号”新媒体平台、西部法制报等各类官方媒体先后发布了《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挂点帮扶贫困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驻村干警:检察“逆行者”,抗“疫”急先锋!》《覃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疫情期间强行冲卡、吸毒案》《从严内控,主动作为︳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工作》《在战“疫”中和时间赛跑,为群众解忧》《疫情下,覃塘检察助力民企平稳复工复产》《抗疫“她”力量 巾帼显担当》《战“疫”集结号︳党员检察干警已经到岗!》《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助力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等宣传稿件29篇,转发国家卫健委等上级部门、最高检及上级院疫情防控期间权威信息及相关案例报道57篇,加大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了以案释法工作,引导全社会支持依法防控、参与依法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开设“荷你说法”防疫教育短视频专栏,面向辖区中小学校延迟开学的未成年人送上一份“法治网课”大礼包,确保疫情期间检察工作范畴之内的未成年人停课不停学、离校不离教。
(2)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将加强检察人员网络行为管理纳入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严肃微信发布、转发纪律,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主动弘扬法治正能量,抵制各类网络谣言。由负责宣传工作的院办公室做好网络舆情和网评工作,监控、引导涉法舆情,严格按照舆情管理制度,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及时正确发声。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涉检舆情监测工作,加强舆情风险点的排查和分析研判;对疫情防控期间需要重点宣传和审慎宣传的内容,提出明确指引和要求,为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精准宣传发声,牢牢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话语权和管理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突出典型引路,强化正面宣传,彰显检察担当。
(1)树推先进典型。除了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开展学习张树俭、黄大年等先进典型,更倡导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门户网站和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平台,以及转载到“覃塘宣传”、“贵港检察”等影响力更大、宣传面更广的媒体平台的方式,将主题教育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挖掘和宣传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涌现出来的“青年卫士”吴小雯、“未检直播”李丹丹、“防疫先锋”罗劲草、 “二等功臣”方新松、“驻村将士”群体等一批优秀青年检察干警的先进事迹,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形式,激励全院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标杆,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使典型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深深植根于每位干警心中,成为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的精神力量。同时在全院树立起道德标兵、党员先锋及勤廉榜样的标杆旗帜,掀起一股学习先进、创先争优和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氛围。
(2)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加强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印制两高两部关于《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海报、法律知识宣传页40余份,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达文和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林敏分别带队深入挂点乡镇、社区、卡点进行张贴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升配合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在社区卡点布置“公益广告”宣传阵地,用精神文明助力疫情防控。
(3)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刑事犯罪,加大宣传力度。要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及我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根据该院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谋划好相关工作。要充分运用电话及网络信息平台,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发布涉疫情案件程序性信息,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要严格遵守法律,认真落实案件办理,切实把握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防止出现负面舆情事件。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加强正面宣传和舆情引导。
二、目前形势新情况下基层检察机关开展新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部分院领导、干警对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还认识不到位或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表现在有些干警对政治学习热情不高,有些干警因经常外出办案而对疫情防控期间习总书记重要精神学习不透彻、理解不深刻,心得体会敷衍了事、学习笔记能简则简等,有些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部署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二)阵地建设特别是新媒体的利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正面宣传和报道的力度还不够,检察文化建设基础较为薄弱,重业务办案、轻文化育检的倾向较突出,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方法单一、思路狭窄,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氛围不够浓、效果不够明显,在疫情防控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各项工作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辐射效应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等。
(三)在新形势下对干警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有效。个别干警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性和迫切性认识还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如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不积极、存在顾虑,没有真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没有注意监测体温和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在疫情最吃紧的时期有干警带病上岗、发热在岗,虽经正规医院确诊并非新冠肺炎,也给单位及在岗同事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三、基层检察机关抓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学习教育,创新思政工作。认真总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更新学习教育方式,形成经常性政治教育机制。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将疫情防控工作融入司法办案,注重价值引领,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价值观念和司法理念。
(二)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各种形式深入组织学习领会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加大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在苗头上消除遏制检察干警消极思潮和不良行为,提高干警在疫情特殊时期的担当意识,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三)体现人文关怀,增强敬业意识。关注国家疫情防控新形势新情况、舆论导向新变化和检察工作新要求,全面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采取政策宣讲、专题讲座、座谈交流、交心谈心等措施,关心关爱干警身心健康,及时回应干警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干警正确认识疫情、积极投身和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工作,着力消除不同岗位、不同年龄干警的思想顾虑,增强爱岗敬业意识和职业尊荣感,最大限度凝聚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正能量。
(四)抓好队伍建设,推动战“疫”胜利。在对检察人员特别是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中,加入最高检发布的共六批涉新冠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并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抓好检察队伍,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理论学习不减少、业务学习不缺位、检察办案不“打烊”,以积极作为的态度,以稳定有序的队伍,以坚强有力的履职,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五)结合工作实际,拓展宣传平台。主动与各级媒体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保持沟通顺畅,实现资源共享,紧扣疫情防控新形势、新态势和新情况,不断提高正面宣传和新闻传播的质效和影响力。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和检察机关重点工作,通过“检察约谈”、“检察开放日”、“送法进村屯、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以“巾帼文明岗”、“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岗”为依托,提高对外传播力,及时宣传检察工作动态以及在疫情防控中的检察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检察执法环境和司法环境。
(六)规范舆情监管,强化正面发声。在检察宣传中强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发动干警积极主动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有效、及时、全面监管涉检舆情,促进网络舆情监管规范化、常态化,杜绝不实不当涉检言论出现。认真开展抗击疫情宣传舆论工作,通过宣传报道举措和特色、亮点和成效,传播检察好声音,凸显检察正能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凝聚抗击疫情强大力量。
覃塘区人民检察院20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