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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总结计划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检察院

题目:关于意识形态成效及建议工作总结、分析研判

资料提供时间: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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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成效及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为检察机关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基层检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笔者结合富县检察工作实际,对基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成效、问题不足及措施建议作以探索思考。

一、 意识形态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做法

(一)加强党的领导,压实主体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检察长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院党组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少于6次,定期研判,对检察队伍中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引导。坚持每半年向市院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政治方向。

(二)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持续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以学习教育促业务开展,把意识形态工作渗透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和干部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有效增强了检察干警责任感和工作自觉性。在教育整顿中,严肃整治顽瘴痼疾,对两名违规违纪干警给予党政纪处理;弘扬英模精神,一名干警被市县选树为“圣地忠诚卫士”,两名干警被评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个人。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深化检察改革。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检察体制改革始终,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等形式,深入细致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从关心关爱角度,有的放矢地做好政策解读、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引导检察干警正确对待名利得失,正确处理好学习、工作、生活关系,确保了队伍整体稳定,各项改革措施平稳落地实施。全体检察干警以司法责任制改革焕发出的热情全力投入工作,“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及各项重点工作齐头并进,成效显著,富县检察工作很快进入全市检察系统第一方阵,连续四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检察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加强舆情管控,把握工作主动权。正确把握新时期舆论导向,认真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宣传工作。认真落实“三同步”原则,制定了舆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对工作中的各类动态信息,特别是重大、敏感案件的信息发布、宣传,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审查审批手续。落实网络监管人员责任,随时关注舆情动态,确保在第一时间检测、发现舆情并报送事态发展情况,积极稳妥处置,做好正面引导,近年来未发生涉检舆情事件。同时,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检察宣传部门坚持做好富县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头条号、抖音号等媒体的运营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检察宣传新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检察形象。

(五)加强检察宣传,提升检察影响力。积极推动检务公开,及时宣传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努力扩大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2021年以来,富县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发表原创宣传稿件160篇,其中市检察院公众号采用32篇、省检察院公众号采用17篇;网络主流媒体采用稿件159篇,其中法制网采用37篇、西部法制传媒网采用106篇、群众新闻网采用10篇、其他媒体采用6篇,检察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显著提升。

二、检察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意识形态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意识形态工作覆盖面不够广、影响力不够大,部分干警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注重业务工作而忽视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融合不紧密,干警参与意识形态工作没有明确、具体的评价标准,参与意识形态工作不积极主动。三是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工作中往往套用上级文件,没有形成符合基层院特色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对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处于较低层面,激励作用不明显。四是对外宣传工作不够主动,缺乏与党委政府宣传部门的对接合作,联合开展集中宣传、新闻发布较少,检察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三、做好新时代检察意识形态工作的对策建议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每一项检察工作都事关大局、事关民生。为此,基层检察机关要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做到“五个强化”和“五个把握”,切实做好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为推动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方向指引、精神动力。

(一)强化责任担当,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明确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落实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常态化学习研究、安排部署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强化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融合性。把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作为主线,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促业务的工作思路,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检察职能、党员队伍管理、支部工作实际融合开展党建工作,抓两头带中间 ,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三)强化教育管理,牢牢把握学习教育的系统性。在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的基础上,通过谈心交心、走访座谈、八小时外监督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检察人员思想动态,针对干警个性特点,做好具体生动、入脑入心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检察干警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夯实政治建检、素质强检、廉洁从检的思想根基,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实践中。

(四)强化党建基础,牢牢把握党员干部的主体性。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主体作用,积极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党规党纪学习、重温入党誓词、党员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讲党课、政治理论知识测试、缴纳党费及富有本地特色的党日活动,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努力把党支部打造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阵地。

(五)强化阵地建设,牢牢把握检察宣传的多样性。通过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加强检察宣传骨干、网评员队伍教育培训,组织创作检察好作品,传播检察好故事。健全完善舆情风险评估处置管理制度,扎实做好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和管控,把舆情风险降到最低值。

(六)强化检查考核,牢牢把握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反馈意见建议,检务督察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适时督察检查,提出督察意见,协助督促整改,推动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

富民县检察院2021-12-03

 

 

2020年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落实情况 文章下载

2020年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落实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事关检察工作性质和方向,库尔勒市检察院党组坚决扛起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强化指导统筹协调,机关意识形态领域整体态势积极健康向上,主旋律高昂、正能量强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有力弘扬,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引领力不断增强,为建设文明和谐、生态宜居、宜游宜业的幸福尉犁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工作开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政治责任担当

为把意识形态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责任具体到岗、到事、到人,制定了《库尔勒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力度,切实增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2020年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1次,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次,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2次,层层压实重点领域责任。

(二)加强思想教育,提升干警理论素养

思想政治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充分利用政治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契机,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其中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到全院部门负责人以上党员干部,以点带面,引导干警进一步提升理论素养。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学习制度,每月月初制定当月学习计划,结合主题党日、廉政教育日,广泛采取专家授课、观看影像资料、专题学习、验收考试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干警的学习主动性逐步提高。持续督促干警加强“学习强国”“巴州党员网上活动室”平台的使用,不定期就干警参与情况进行网上通报,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的理论素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贯彻。

(三)丰富教育形式,弘扬积极向上的主旋律

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日加强干警的交流沟通,健全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制度,重点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政策的解疑释惑、宣传解读,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凝聚改革共识。组织干警达西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重温入党誓词,以多种方式缅怀革命先烈,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号召大家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为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四)党建业务融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围绕检察业务工作重点发力

在继续对机关活动、工作动态进行宣传的同时,紧紧围绕重点业务工作,深入挖掘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事)件,对重大专项活动情况、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整理、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社会公众全面深入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如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组织参与扫黑除恶专题宣传工作,办案人员撰写的以案释法文章被多家媒体刊发,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做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结合文章。

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坚持执法、普法、宣传并行,强化舆论引导,积极用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强化检察宣传,对在传统媒体上发表的新闻稿件,及时编发转发到微博微信平台,扩大稿件影响力。重大活动邀请媒体参与,并通过直播进行宣传。

3、构建科学的舆论引导及防控体系。

依托专业监测系统对涉及检察工作的网络舆情实行24小时监测,第一时间对监测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把握态势。对重大舆情信息实行持续跟踪、按时报告、适时预警制度,全方位做好应对准备。今年以来,我院重点开展社会舆情管控。成立舆情信息员队伍,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解释和引导。在每个村安排党员担任“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指导员”,取得了良好效果。我院在市网信办登记备案网络核心监督员2名、骨干监督员2名、普通监督员24名,及时完成转发、跟评任务。

二、存在问题

综合近年我院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全院上下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严重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未出现负面清单上列举的问题。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1、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纷繁多变的舆情、社情新形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增强。二是自身宣传意识缺乏,挖掘报道正能量信息不多。停留在来事做事的阶段,事后总结也仅仅是拍拍图片、写写信息,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本领不强,升华到意识形态的能力更是薄弱。

2、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宣传教育引导多以灌输式、平面式、阶段式为主,方式方法单一,渗透力、感染力、持久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成果运用不强,信息宣传力量不够,在界定宣传的内容时,过于谨慎,没有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

3、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引导有待加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意识不强,少数同志有“重业务轻思想”的想法,认为本职工作做好了,就是意识形态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意识形态工作的敏锐性、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三、原因剖析

干部理论学习不够,未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干部老龄化较为严重,不能熟练运用“两微一端”。

四、整改措施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放松。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清醒认识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积极传播正能量。要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2、压紧压实宣传重点任务,把准持续传播检察“好声音”方向。要以2020年全疆检察新闻宣传和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等为指导,确定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积极做好后疫情时代检察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对重大决策部署进行深入解读宣讲,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等重大主题宣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大局等方面的工作亮点,充分展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浓厚氛围贡献检察力量。

3、管好用好思想阵地、组织阵地、宣传文化阵地,着力构建“大宣传”格局。加强对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不断压实对发布信息和宣传稿件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以及网络平台管理主体责任;统筹检察新闻宣传力量,整合检察新闻资源,推动形成构建全员主动参与、线上线下一体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泛运用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推送检察新媒体产品,借力内网外网、微博微信头条号等优势平台,讲好检察故事,形成宣传合力,凝聚起建设美丽库尔勒画卷的强大精神动力。

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2020-11-24

 

 

加强党建引领 抓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为视角 文章下载

加强党建引领 抓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为视角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阐明了意识形态工作“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基本问题,为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科学指南。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基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使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院党组手中,确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课题。笔者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为视角,探讨基层检察机关在特定形势下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路径和方向。

【关键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疫情防控;检察职能;

一、基层检察机关应从哪些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

建立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到实处,把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院迅速树立“一盘棋”大局意识,党组、党支部很好地落实了主体责任,在严峻的形势之下,依然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自觉,坚决不存有丝毫的懈怠和麻痹大意心理。“一把手”旗帜鲜明地站到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抓好特殊时期意识形态工作。

(1)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主动扛起主体责任,把特殊时期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各项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严格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预案,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除了在党组中心组专题研究部署特殊时期意识形态工作之外,还通过党组书记抓党建、党组书记面对面、检察工作报告、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评议等工作报告和述职形式向区委、上级检察机关汇报疫情防控期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确保在任何时候、关键时期和特殊节点都能把意识形态领导权牢牢抓在手中。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疫情就在我们身边”的紧迫感,杜绝麻痹大意、放松懈怠等错误思想,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举措,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防控工作依然容不得半点松懈、来不得半点马虎。院党支部不折不扣地引导全体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和公共卫生习惯,减少外出,及时汇报异常情况,带头做好家人及自身的防护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教育党员干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配合社区党组织,主动承担各项防控任务、认真职守、严格管控,发扬党员干部挺身而出、冲锋在前的大无畏精神。严格执行《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落实联防联排联控联保工作的通知>的方案》,履行好部门和个人责任,掌握实时动态,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通过参与防控、志愿服务、线上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不断提高党员干警的思想认识,夯实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警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扛起疫情防控这面大旗,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推进队伍建设,体现最紧迫关头的责任担当

以人为本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当中,强化和落实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带好队伍、管好阵地、做好工作,牢牢掌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为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取得最终胜利提供坚实保障。

(1) 领会精神,塑整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借助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平台,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及省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精神等内容,凝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思想共识。在选派青年党员下沉社区值守的同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视频会议等形式组织开展在线业务学习,专题学习疫情防控期间的宣传舆论引导、涉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真正做到疫情防控和业务学习两不误。

(2)多步骤体现担当责任。对内,加强信息采集,坚持日报制度,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清洁,在一楼增设测温点,对所有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确保有效管控,通过加强自我保护,积极做好医学防护及消毒物资储备,向全院干警宣教自我防范知识、发放防护口罩,确保了自身健康安全。同时,组织我院党员干部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化工作方案、严密捐款流程,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指导监督,确保党员捐款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对外,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和社会责任,助力覃塘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检察保障,为帮助解决覃塘区覃塘街道股罗村果农们的水果滞销问题,广发信息发动认购,将滞销的4500多斤水果全部销完,缓解农产品滞销的现状,同时,深入企业开展复工排查登记、科普宣传、法规普及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民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督导,保障民营企业平稳复工复产。

(三)深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筑牢疫情防控堤坝。

在疫情防控进入胶着对垒状态的关键时刻,院党支部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党组织核心力量,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贯彻上级一系列部署要求,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阻击战重大政治责任。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积极开展对政治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我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该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通报违纪典型案例、参加政法干部大讲堂等形式,从各个层面组织贯彻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该院组织检察人员通过“学习强国”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治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将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等防控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及时掌握党中央、自治区、市、区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重要部署、阻击疫情重要进展。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及时推送转发疫情防控方面的权威信息,大力宣传全社会争分夺秒同病毒战斗的动人事迹和鲜活事例,引导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以深入“五查五整顿”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警示教育与谈话教育。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夯实党员廉洁从检思想根基。不定期通报上级及本辖区查处作风效能问题及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组织传达学习覃塘区纪委关于1起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文件,提高规范执法、强化责任意识。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乱,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守岗位,以身作则,灵活运用各类方式方法加强对支部党员干部的思想引导。通过微信群、学习强国平台等及时学习宣传上级精神、防控知识,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信心和决心,做到听指挥、齐行动、不掉队。要创新学习方式,持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坚定党员干部守好初心、勇于担当使命的信心和决心,达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效果。

(四)加强网络管理,抓好舆论引导,凝聚正能量。

(1)拓展宣传阵地。积极把握和加强管理好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平台,主动利用广西日报、贵港日报、广西政法报、公诉人等主流媒体以及重要新闻网站的主渠道、主阵地,凸显宣传引导效果,发挥定向定调作用。2018年以来该院共发布各类信息547条,发表法制宣传文章136篇,宣传片《深化检务公开,促进阳光执法》在贵港电视台播出,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以开展扶贫攻坚、法制讲课、特殊节日主题宣传、慰问弱势群体和留守儿童、检校共建等活动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外延,巩固和增强宣传效果。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该院第一时间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将通过这些方式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引导人民群众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处理涉检事务。其后一个多月时间内,先后在“两微一端一号”新媒体平台、西部法制报等各类官方媒体先后发布了《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挂点帮扶贫困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驻村干警:检察“逆行者”,抗“疫”急先锋!》《覃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疫情期间强行冲卡、吸毒案》《从严内控,主动作为︳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工作》《在战“疫”中和时间赛跑,为群众解忧》《疫情下,覃塘检察助力民企平稳复工复产》《抗疫“她”力量 巾帼显担当》《战“疫”集结号︳党员检察干警已经到岗!》《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助力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等宣传稿件29篇,转发国家卫健委等上级部门、最高检及上级院疫情防控期间权威信息及相关案例报道57篇,加大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了以案释法工作,引导全社会支持依法防控、参与依法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开设“荷你说法”防疫教育短视频专栏,面向辖区中小学校延迟开学的未成年人送上一份“法治网课”大礼包,确保疫情期间检察工作范畴之内的未成年人停课不停学、离校不离教。

(2)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将加强检察人员网络行为管理纳入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严肃微信发布、转发纪律,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主动弘扬法治正能量,抵制各类网络谣言。由负责宣传工作的院办公室做好网络舆情和网评工作,监控、引导涉法舆情,严格按照舆情管理制度,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及时正确发声。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涉检舆情监测工作,加强舆情风险点的排查和分析研判;对疫情防控期间需要重点宣传和审慎宣传的内容,提出明确指引和要求,为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精准宣传发声,牢牢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话语权和管理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突出典型引路,强化正面宣传,彰显检察担当。

(1)树推先进典型。除了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开展学习张树俭、黄大年等先进典型,更倡导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门户网站和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平台,以及转载到“覃塘宣传”、“贵港检察”等影响力更大、宣传面更广的媒体平台的方式,将主题教育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挖掘和宣传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涌现出来的“青年卫士”吴小雯、“未检直播”李丹丹、“防疫先锋”罗劲草、 “二等功臣”方新松、“驻村将士”群体等一批优秀青年检察干警的先进事迹,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形式,激励全院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标杆,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使典型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深深植根于每位干警心中,成为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的精神力量。同时在全院树立起道德标兵、党员先锋及勤廉榜样的标杆旗帜,掀起一股学习先进、创先争优和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氛围。

(2)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加强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印制两高两部关于《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海报、法律知识宣传页40余份,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达文和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林敏分别带队深入挂点乡镇、社区、卡点进行张贴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升配合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在社区卡点布置“公益广告”宣传阵地,用精神文明助力疫情防控。

(3)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刑事犯罪,加大宣传力度。要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及我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根据该院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谋划好相关工作。要充分运用电话及网络信息平台,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发布涉疫情案件程序性信息,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要严格遵守法律,认真落实案件办理,切实把握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防止出现负面舆情事件。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加强正面宣传和舆情引导。

二、目前形势新情况下基层检察机关开展新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部分院领导、干警对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还认识不到位或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表现在有些干警对政治学习热情不高,有些干警因经常外出办案而对疫情防控期间习总书记重要精神学习不透彻、理解不深刻,心得体会敷衍了事、学习笔记能简则简等,有些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部署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二)阵地建设特别是新媒体的利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正面宣传和报道的力度还不够,检察文化建设基础较为薄弱,重业务办案、轻文化育检的倾向较突出,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方法单一、思路狭窄,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氛围不够浓、效果不够明显,在疫情防控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各项工作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辐射效应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等。

(三)在新形势下对干警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有效。个别干警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性和迫切性认识还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如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不积极、存在顾虑,没有真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没有注意监测体温和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在疫情最吃紧的时期有干警带病上岗、发热在岗,虽经正规医院确诊并非新冠肺炎,也给单位及在岗同事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三、基层检察机关抓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学习教育,创新思政工作。认真总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更新学习教育方式,形成经常性政治教育机制。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将疫情防控工作融入司法办案,注重价值引领,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价值观念和司法理念。

(二)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各种形式深入组织学习领会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加大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在苗头上消除遏制检察干警消极思潮和不良行为,提高干警在疫情特殊时期的担当意识,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三)体现人文关怀,增强敬业意识。关注国家疫情防控新形势新情况、舆论导向新变化和检察工作新要求,全面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采取政策宣讲、专题讲座、座谈交流、交心谈心等措施,关心关爱干警身心健康,及时回应干警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干警正确认识疫情、积极投身和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工作,着力消除不同岗位、不同年龄干警的思想顾虑,增强爱岗敬业意识和职业尊荣感,最大限度凝聚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正能量。

(四)抓好队伍建设,推动战“疫”胜利。在对检察人员特别是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中,加入最高检发布的共六批涉新冠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并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抓好检察队伍,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理论学习不减少、业务学习不缺位、检察办案不“打烊”,以积极作为的态度,以稳定有序的队伍,以坚强有力的履职,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五)结合工作实际,拓展宣传平台。主动与各级媒体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保持沟通顺畅,实现资源共享,紧扣疫情防控新形势、新态势和新情况,不断提高正面宣传和新闻传播的质效和影响力。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和检察机关重点工作,通过“检察约谈”、“检察开放日”、“送法进村屯、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以“巾帼文明岗”、“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岗”为依托,提高对外传播力,及时宣传检察工作动态以及在疫情防控中的检察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检察执法环境和司法环境。

(六)规范舆情监管,强化正面发声。在检察宣传中强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发动干警积极主动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有效、及时、全面监管涉检舆情,促进网络舆情监管规范化、常态化,杜绝不实不当涉检言论出现。认真开展抗击疫情宣传舆论工作,通过宣传报道举措和特色、亮点和成效,传播检察好声音,凸显检察正能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凝聚抗击疫情强大力量。

覃塘区人民检察院2020-08-06

 

 

为你而来,奔赴星辰大海——第2期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培训感悟 文章下载

为你而来,奔赴星辰大海——第2期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培训感悟

“教育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我想,参加第2期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骨干培训班的学员们应该和我一样,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殿堂汲取知识和能量的这些日子里,俨然已成为被摇动的另一棵树、被推动的另一朵云和被唤醒的另一个灵魂!

很幸运,甚至很庆幸,人生的旅程又多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秋季开学第一课,我们和其他班的学员在秉践持衡大讲堂聆听了张军检察长讲授的“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尽管在许多视频会议中早已熟悉张军检察长讲话、讲课的“反问式”风格,但近距离聆听和现场感受,不禁让来自基层检察院的我又多了几分“紧张感”。

张军检察长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具体事例入手,分析了当前检察工作存在的“跟不上”和“不适应”,接着重点围绕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意见,提出以检察履职助推源头治理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张检讲话高屋建瓴,却又深入简出,随和的语气自然而然地把我们自己、把我们的工作摆进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进程中,人生格局瞬间升华。

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如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办理中,这是每一名检察干警的必答题。身在检察宣传岗位,我想就应当以笔为剑,以墨当歌,弘扬法治正能量,从人民群众的视角讲好检察故事,促使检察宣传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也是我参观了《检察日报》创刊30周年展览后的深刻体悟。

培训中,我们还有幸聆听了多名检察机关以外的名家大师授课。如卓泽渊教授深入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花开十一朵”,向我们抛出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最高要求还是最低要求”的问题,让我们自己从“努力做到”和“必须做到”中去寻找答案。洪向华教授津津道来“牢记党的历史,提高党性修养”的党史学习教育课程,在课堂上掀起一阵又一阵的轰动,让我们对百年党的发展进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更简单的理解。听他们的课,犹如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对老师们学富五车的知识储备量完全折服,也对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坚定不移跟党走有了更加坚定的信仰。

回归“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班级主题,我们聆听了最高检相关领导的讲课,也听取了部分学员代表对意识形态和检察文化工作的探讨和经验交流,受益匪浅。

不可讳言,在培训之前,我对意识形态的概念是模糊的,是一种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理解,曾误以为检察宣传工作占据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大半。直到培训后,才恍然大悟,检察宣传工作不过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冰山一角,我所需要学习的意识形态工作还有很多很多。

“每一个检察院,每一位检察人都是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现在,我对这句话极为赞同,也对其所以然有了深刻的理解。

对待意识形态工作的态度,检察队伍里还有一些错误的思想。有的认为意识形态是政治部的工作,与检察业务关系不大,有的觉得不发宣传稿件,就不会出现太大问题,还有的甚至还盲目的表示意识形态与己无关...

其实这些问题在孟守平部长的讲课中都已揭示,特别是他对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精准的剖析,也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我感受到最高检在调研基层、重视基层方面所做的努力,也对我们从意识形态方面总结工作提了一个大醒,为我们克服难题、落实举措提供了道路指引。

除此以外,我们还接受了一些心理学的教育。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检察人员的心理变化也不可忽视,因为它会影响我们的价值取向、判断能力和行为方式,进而影响我们大脑中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核心价值观。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筑牢意识形态堤坝,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放松;守住意识形态阵地,永远在路上。

培训之旅即将结束,我也将踏上归程。对我个人而言,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体验,也是一次难忘的人生经历。我将更加牢记人民检察的宗旨,将所学所得转化为所言所行,加强学习,努力工作,补短强弱,以检察宣传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不懈努力中不负人生价值,奔赴自己的星辰大海!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2021-09-22

 

 

2020年度灌南县检察院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 文章下载

2020年度灌南县检察院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

  为推动全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2020年灌南县检察院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内容,现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院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必须安排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党组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1次。院党组每半年向市院党组报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工作举措: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检察整体工作中,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及时传达学习各级党委和上级院指示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组织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责任人:江红梅。责任部门:政治部牵头,办公室配合。时间表:3月份制定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6月、12月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月份、12月份各组织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 3月、6月、9月、12月各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1次。)三是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签订意识形态承诺书,夯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责任部门:政治部。时间表:4月份与各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签订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党组每半年向上级院党组报告1次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二、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微博、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管理,定期更新相关栏目信息,确保不出现“僵尸网站”僵尸账号”。

  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明确阵地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在院党组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检察新媒体阵地由院办公室负责管理;检察政治理论阵地由院政治部负责管理;检察理论研究阵地由院办公室负责管理。院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阵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加强院检察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微博、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围绕“四大检察”,重点挖掘凸显检察职能、检察贡献、检察担当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着力打造有思想、接地气、有感染力和影响力的作品。

  三、加强对检察人员网络行为的规范管理,确保检察人员以检察身份登记注册或标明检察人员身份的自媒体公众号,全部按规定向所在院办公室报备,不得发生检察人员在自媒体、朋友圈等转发政治谣言、传播有害信息、发表错误言论等问题。

  工作举措:一是严格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开展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专项活动,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在网络平台以职业身份注册账号行为,以检察身份登记注册或标明检察人员身份的自媒体公众号,按规定向办公室报备。(负责人:江红梅。责任部门:政治部。时间表:不定期对以单位名义、职业身份注册的新媒体账号开展排查。其他工作全年落实。)二是加强对检察人员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把检察人员网络行为纳入日常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领导与干警谈心谈话制度,把握干警思想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干预,对涉嫌违规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负责人:江红梅。责任部门:政治部牵头,各部门为第一责任部门。时间表:工作全年落实。)三是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严格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审核把关。不定期组织肃清流毒影响活动。(负责人:江红梅。责任部门:政治部牵头,各部门为第一责任部门。时间表:不定期组织肃清流毒行动,其他工作全年落实。)

  四、落实依法办理、與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强涉检與情监测,发现本地区负面涉检舆情后2时内层报市院,不得瞒报、漏报、迟报。重大、敏感案件信息需层报市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不得擅自发布。

  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完善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加强涉检舆情信息发现、收集、研判、处置等工作机制建设,建立上下级院应对处置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增强涉检舆情的处置效果。二是对社会反响强烈、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案件事件,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及时发布检察机关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法律规定、案件进展和处理结果等,每年召开新闻发布会不少于2次。(负责人:程祥、谈中华。责任部门:政治部、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为舆情应对处置第一责任部门。时间表:每半年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其他工作全年落实。)三是加大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范围和具体要求,对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的重大案件信息严格实行核审制度,发布重大敏感案件信息一律由检察长审批,其他案件由分管领导审批,报办公室保存归档后方可对外发布。四是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以及重要舆情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准确掌握舆情动向,积极发声,有针对性地开展评论引导,增进社会共识,扎实开展舆情处置应对教育培训,增强检察干警舆情意识,进一步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负责人:程祥、谈中华。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部牵头,各部门为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第一责任部门。时间表:对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其他工作全年落实)

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检察院2020-08-28

 

 

邯山区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文章下载

邯山区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四季度以来,邯山区检察院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区委部署要求,邯山区检察院全面实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深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现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邯山区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真抓,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定期分析研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要情况、重大事件中存在的苗头倾向性问题,有针对的进行引导。四季度,检察院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注重灾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和窗口单位服务达标创建等方面抓紧抓住,落地生根,让意识形态工作有声有色。

二、狠抓学习教育,突出工作特色

邯山区检察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学习内容,切实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不断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下半年我们开展了专题学习讨论,同时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为载体,开展了多种专题教育活动,如:观影、参观画展等活动。检察院通过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将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不断引向爱党、爱国、主动作为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中。

三、规范队伍,稳控舆情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正确引导、专业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坚持有计划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同时坚持重大舆情及时报告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注重掌握了解舆情动态,用好网评队伍,用活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舆情隐患密切关注、及时清理。保持良好的舆论生态环境,确保全系统和谐稳定。

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

邯山区检察院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制度落实得还不够到位;二是互联网、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三是对干部的培训不够,适应新形势的能力偏弱。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积极地学习借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强化担当意识,突出正面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三是加强创新意识,以先进单位为标杆,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邯山区检察院2020-11-27

 

 

 

北流 2020年上半年政法领域意识形态暨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北流 2020年上半年政法领域意识形态暨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及市委、市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舆论宣传”的工作,紧紧围绕北流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法治建设等目标,紧贴群众需求和检察工作实际,创新法治宣传机制,注重法治宣传实效,为北流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优质法治环境。现汇报如下:

一、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检察意识形态工作首位,全面加强疫情期间宣传工作

2020年,北流检察院主动适应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统筹谋划检察工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努力营造疫情防控良好社会氛围,为落实市委重大部署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及时将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防控知识,在单位门口和门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把科学防疫知识及时传播,营造不信谣、不传谣和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治的疫情防控舆论氛围。

二是及时编发本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案件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等,将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开展方式及时传递给社会各界。

三是组织选派 30名党员干警深入北流14个社区参加基层疫情防治工作,坚持联防联控,做实社区网格防疫,织好疫情防护网。党员干警每天在多个小区疫情卡点轮流值守,主动上门排查,宣传日常防护知识,发放宣传单400余份,排查人员100余人次。

四是24小时密切关注新浪微博、红豆论坛等各大论坛、网站、自媒体公众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疏导社会情绪。组织两名网评员共回复、跟帖和处置各类法律咨询、疫情疑问等2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为网民排忧解难,避免了网络炒作和舆论发酵。

二、围绕特色,驱动创新,全力探索普法工作的新型载体

一是拓展新渠道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依托主流媒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每年通过报纸、网络发表法制宣传图文稿件百余件,及时宣传报道检察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案件案例以及法制警示等。积极投入玉林市院与玉林电视台合作开设的法治宣传栏目《检察官说案》。同时,在疫情期间开辟线上普法小课堂8期,通过以案说法,做好未成年人普法工作。

二是建立新媒体中心提升社会沟通能力。紧跟时代步伐,积极探索网络时代法制宣传的新思路、新方法。健全北流检察信息发布渠道,整合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搜狐客户端、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等载体,采取科室值周制度和约稿制度相结合的供稿模式,及时发布检察动态、重大案件、典型案例等信息;利用新媒体发出检察声音,以信息化手段推动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建设,正确引导网络涉检舆情的方向,牢牢把握网络宣传的主动权和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是完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线上服务机制。引入网上预约接访、网上受理、网上答复、网上咨询等服务,努力顺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今年1月至5月,北流检察院在“两微一端一站”及抖音平台中发布各类普法案例信息篇数400余篇,阅读量累计达65万人次,检察新媒体的影响力不断攀升。

三、坚持从严从实标准,抓好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抓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立有《两微一端管理规定》、《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坚持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原则,对发布信息由科室负责人、新闻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审批,进一步加强对信息的把关。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明令禁止检察人员传播负面涉检信息,严禁党员干部妄议中央政策。当前我院未出现检察人员违规传播负面舆情的行为,未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理不力的情况。

二是坚决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风险预警和管控,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完善网络舆情体系建设,有效处置应对网络舆情。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健全舆情信息反馈机制、舆情引导机制、舆情快速决策机制、评论工作机制、管控机制和分类处置机制,制定涉检舆情处置应预案,有效提高舆情应对处置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加强检察业务部门与办公室的协调配合,强化敏感案件应对处置责任。

三、当前政法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宣传的意识较弱。个别部门和干警存在“重业务,轻宣传”的思想,对检察宣传工作不上心,被动应付考核任务,没有形成主动挖素材,出宣传精品的意识,宣传稿件上级采纳率低。

二是宣传力量较为薄弱。我院宣传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新媒体工作仅由一名兼职干警从事稿件编发,年度宣传的工作量集中在少数干警上面,在案多人少及各项工作的挤压下,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是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报道大多以文字形式呈现,多角度、立体化、全方位宣传工作格局尚未形成。尤其是在抖音这方面的宣传中,面临不懂拍什么、没人愿意拍的现象。

四是欠缺激励措施。2018年自治区出台《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在全区执行,但在基层,这份通知并没有得到贯彻落实,激励机制的欠缺影响了当前干警从事宣传工作的热情和稿件质量。

四、下一步政法宣传工作计划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全力做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各项工作,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是充分认识政治安全领域面临的风险挑战,防止现实危害与铲除土壤并重,重拳出击、综合施策,坚决遏制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遏制意识形态领域杂音噪音,遏制非法宗教和邪教渗透破坏。

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注重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从根本上减少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的风险隐患。

四是抢占舆论高地,扩大政法媒体宣传面。进一步强化“社会关注的案件,检察监督案件”两类案件的报道,通过撰写具有启发性、引导性的信息,讲好“法治故事”和“检察故事”来赢得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2020-07-08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报送《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的报告 文章下载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报送《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的报告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这是党中央着眼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安排。2019年,在市院、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新的要求为根本,以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为重点,以党建活动、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固强补弱,攻坚克难,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了检察队伍、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正确。

一、主要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建立了院党组、班子成员、相关部门、宣传机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张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坚持半年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措施得力,制度健全。坚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及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强化思想武装,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和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三是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内容,与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任职、晋升、奖惩以及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切实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武装,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及时传达、学习党章、《条例》、《准则》、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学习教育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在学习自觉性上下功夫,要求全员干警认真学,挤时间学,以学习带动业务发展,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思想境界,以适应形势发展和检察工作需要。同时把干警学习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资料,规定凡参加统一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考核不及格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党员支部活动等形式,对干警进行廉政教育,打造政治过硬、思想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廉政检察队伍。

(三)、注重检察队伍思想建设,提高廉洁从检意识

一是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细处入手、循序渐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在领导、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对思想政治工作加以改进,以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成效引领检察干警主动作为、积极进取。二是不断完善队伍管理教育举措。搭建在线自学考试平台,要求党员日练,周考,月总结,巩固法律知识。各部室根据干警不同岗位、不同年龄的不同需求,采取不同的引导策略,促进潜能得到最佳程度的发挥。三是不断加强警示教育与谈话教育。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夯实党员廉洁从检思想根基。在司改期间,为确保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乱,不定期通报上级查处作风效能问题及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提高干警们的规范执法、廉洁从检意识。

(四)、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弘扬检察正能量

一是丰富宣传载体。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平台,积极发挥“喉舌”功效。我院通过多种渠道转发意识形态文章,发表意识形态工作宣传、信息、调研稿件来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二是树推先进典型。倡导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先后涌现一批优秀典型,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提高网络舆情意识。相继建立完善《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暂行规定》、《官方微博、微信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严格监督管理责任,及时掌握、反馈、处理涉检舆情。

二、存在的问题

我院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不足之处:一是理论学习不到位。存在以干代学,以忙挤学现象,不能持之以恒,理论联系实践有差距。二是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加强利用新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的能力;三是新形势下提高与论引导的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对一些敏感问题解决办法不多,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院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各项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2020年工作中,我们将着重加强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强化担当、锐意进取,加强正面宣传,着重先进典型的挖掘和宣传,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三是补齐短板,増强创新意识,努力提高全院检察干警的思想高度,为建设法治榆阳和美丽、幸福榆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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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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