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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总结计划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检察院

题目:人民检察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未成年人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资料提供时间: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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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 2022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总结材料

(2022年6月30日)

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强

2022年以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抓好“质量建设年”各项工作为目标,以“依法能动履职”为导向,以市院“12345”工作要求为指引,“强基固本、提质增效、追赶超越、开拓创新”四举并行,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扎实开展。

一、坚持能动履职,自觉服务发展大局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危险驾驶、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受理批准逮捕案件37件66人,同比下降28.85%(件)和下降25%(人),批准逮捕26件42人,不批准逮捕11件24人;受理公诉案件233件282人(上期积存9件16人),同比上升12.02%(件)和9.3%(人),起诉153件183人,不起诉45件49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188件217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4.35%,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不捕率36.36%,不诉率21.03%,刑事案-件比1.03低于全国通报值(基层院)1.25,确定刑量刑提出率100%,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7.06% 。

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大讨论活动,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紧抓学习教育,创新“5+1”学习模式,先后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32次;广泛开门纳谏,召开开门纳谏座谈会、恳谈会3次,依托“百家企业大走访”活动实地走访调研企业和市场主体31家;深入检视整改,开展“以案促改”,建立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完毕,调整、修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8条,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4项。抓实检察办案,今年以来共办理涉企案件4件,办结3件,在办1件;市院交办的1件涉法涉诉涉企案件已办结并化解。优化服务举措,特设“企业服务绿色通道”窗口,健全检企沟通联系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送法进企”等法治宣传活动5场次,制作发放“助企联系卡”200余张。

积极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有效结合“三分吸附法”及全旗“六大行动”,用足用好检调对接、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多元化解手段,进一步减少诉讼对抗,节约司法资源,推进诉源治理。完善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机制,推行首办责任制,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精办、快办检察环节信访案件,加大矛盾化解力度。持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力度,扫描制作电子卷宗589册,导出程序性信息发布数270条,涉案物接收入库335条。上半年受理来信来访18件,回复、答复率100%,其中,检察长接访9件,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5件,远程视频接访4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18人,发放救助金10.7万元。

二、聚焦质量建设,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高质高效”开展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纠正漏捕23人,书面提出纠正违法29件次,已纠正27件次,采纳率93.10%,监督立案1件2人,监督撤案4件4人。书面提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100%。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对2021年6月以来公安机关办理的不予立案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有罪不纠、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情形,及时纠正涉企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精准发力”做好民事检察监督。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在民事监督案件的线索发现、调查核实、跟进监督等方面下功夫,深入推进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执行活动等领域的监督。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8件,其中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审判程序违法案件2件、执行监督类案件14件。共提出检察建议11件,其中执行检察建议9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审判程序违法1件,法院回复并采纳17件(含上期)。

“着力攻坚”抓实行政检察监督。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件,全部为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均采纳。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府院”联动,与旗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建立重大疑难行政案件会商机制,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措施的监督。探索与旗司法局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并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室,助力行政诉讼矛盾的多元化解。加强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联系,了解目前我旗存在的涉企劳动争议、工伤赔偿、农民工讨薪难等案件的办理情况,为化解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稳中求新”优化公益诉讼工作。落实落细公益诉讼“4+5”法定职责,持续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传统领域”作为办案重点,共计摸排线索21件,立案17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3件,资源保护领域4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1件,其他9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件,回复13件,行政机关仍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9件,诉前审查9件,发出公告9件,起诉3件,法院已判决1件。开展专项监督,聚焦食品安全、林草领域、安全生产、残障人士出行安全、老年养生领域市场和生活消费市场安全等方面,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畅通线索移送渠道。

三、坚持效果导向,强化队伍建设管理

强化能力素质提升。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综合运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辅导、现场教学等方式,学懂弄通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两会精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引领不放松,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不断完善以检察官为核心、以“四大检察”需求为导向的正规化专业化办案团队,通过组建“1+1+1”专业办案组,运用“检察官教检察官”“实训小课堂”等实训活动提高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共开展各类学习培训18次,丰富干警的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不断更新办案理念、强化履职能力。

强化科学有效管理。加强“案”的管理,紧盯最高检新修订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每月调度推进、每季度分析通报、半年述职展示、全年考核激励机制,并通过红绿榜亮牌警示,传导压力、督促落实。紧盯业务数据落后指标、空白项,集中开展攻坚行动,促进案件质量和数据指标整体提升。加强“人”的管理,加快构建全面全员全时考核,健全绩效考核机制,调整优化考核指标,全面实行考评结果与职级等级升降、选拔任用、绩效分配等相挂钩,做实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做实做细日常监管。全面落实“三个规定”,做好每月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坚持“逢问必录”。常态化整治“庸懒散粗拖浮”作风顽疾,坚持把“以案促改”、肃清流毒作为政治任务、政治要求抓到实处,开展警示教育6场次,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工作6次,持续抓实作风建设。

同时,我院1至5月能够评价的54项指标中(正向排名指标37项、反向排名指标15项、中性指标2项),在全市排名1-6的评价指标26项,排名7-9的评价指标2项,正向排名指标空白15项,反向排名指标空白9项,中性评价指标2个。4至5月份数据相较第一季度,各条线业务排名均有小幅上升,其中排名1-6的指标增加3项,排名7-9的指标增加1项,消除正向排名指标空白4项。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上半年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旗委和市院领导的肯定,但对标其他先进旗区院及1至5月份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数据情况,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刑事检察方面,立案监督、撤案监督和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监督比较薄弱,“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还需加强,存在捕后判轻缓刑处罚问题;民事检察方面,再审案件数量少,缺乏案源;行政检察方面,整体比较薄弱,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办理还需进一步探索强化;公益诉讼检察方面,案件线索寻找困难,检察建议刚性不足,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数量较少。

二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能有待提升。部分办案人员更新、转变司法理念做得不到位,业务素质能力欠缺,工作作风还不够严谨细致。目前,我院33名政法专项编制干警中,近五年内退休干警有5人,7人为近两年新招录,且检察辅助岗位干警多为第三方聘用,人员稳定性较低,年轻干警、新进人员办案经验短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高,制约检察工作高效开展。

三是科学化管理能力存在短板。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运用绩效考核、案件质量评查等机制提升办案质效的成果不明显,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总体差距较大,重点不突出、各条线业务发展不均衡、空白业务项较多,办案质效不高,提升空间很大。

宣传工作比较滞后,尤其是对案件办理的经验总结、宣传不到位,信息、简报、调研的撰写报送数量不多、质量不高,排名靠后,信息宣传方面创新不足。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旗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入落实中央《意见》,紧扣“质量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止于至善,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在强化学习贯彻,抓实政治建检上抓落实、提效能。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抓好2022年工作目标任务,把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履职过程中。扛牢意识形态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党史学习日常化、办好实事常态化、制度建设长效化,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在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上抓落实、提效能。秉持“对标先进,追赶超越”理念,对标先进兄弟院,加强研究谋划、经验借鉴,逐项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强化工作品牌创新,着力攻坚难点、抓紧疏通堵点、持续打造亮点。树立考评思维意识,聚焦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坚持月调度推进、季度分析通报、半年述职展示,全年考核激励,形成精细化管理、高效率办案的合力,强化业务分析、案件评查、司法责任制落实等效能管理措施,推动质量建设,实现业绩提升。

三是在主动服务大局,更好司法为民上抓落实、提效能。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自觉、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和金融领域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抓好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推动诉源治理。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健全检企沟通联系长效工作机制,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得更实。落实好“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参与旗内黄河流域支流生态保护,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水平。

四是在夯实队伍基础,强化自身建设上抓落实、提效能。切强化科学管理,优化全面全员全时考核,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树立客观公正的考核指标,激发能动履职的积极性。积极畅通司法行政人员与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互通渠道,扩展系统内外交流锻炼机制,积极争取选派精兵干去上级院或地方部门挂职交流,进一步夯实检察队伍,构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形成“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的良好工作氛围,不断激发全院干警内生动力。

乌审旗检察院2022-07-05

 

 

中共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文章下载

中共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中共崇州市委办公室:

按照要求,现将市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以来,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为牵引,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生态宜居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聚焦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厚植服务保障重大决策部署法治底色,成都区域内外会签高水平司法履职护航新发展格局构建9项工作机制,联合天府区院、泸州江阳区院共同建立了川酒、原酒保护机制。创新打造“四检合一”生态检察模式,从严惩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法非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11件,全力服务大熊猫国家公园、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区和“天府粮仓”核心功能区建设。二是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1人。专项清理处置涉企挂案、积案,依法纠正不当利用刑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等问题。扎实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牵头召开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联席会议,为涉案企业量身制定优化管理方案3份。三是促进县域社会治理。认真落实“打造一流法治城市”“一流城市要有一流的治理”新要求,创新打造出以“微检察、大治理,小切口、大作为”为核心理念的“微检治”社会治理品牌,设立3个“微检治”检察工作站,推动解决河湖流域垃圾污染、企业经营涉罪风险、医闹医托医骗、被欠薪农民工信访、社区戒毒人员复吸等涉及到社会治理的问题100余个。

(二)聚焦主责主业,有序推进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高质量推进刑事检察监督。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4件147人、审查起诉案件258件377人。以目标导向压紧刑事司法政策、常态化扫黑除恶等工作落实,“案-件比”、认罪认罚质效、诉讼监督等多数核心业务指标运行良好,诉前羁押率逐月下降至40%以下,牵头建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相关经验被最高检转发。二是精准发力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40件,同比上升73.91%,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支持起诉23件。三是做实做巧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4件,同比上升140%。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开展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专项活动,与市民政局共建协作机制,促成6起长达30余年的冒名错误婚姻登记争议实质性化解。四是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关于构建公益诉讼协同化社会化体系强化公益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立案办理33件,发出检察建议78件,采纳率100%。强化国土、国财领域案件办理,有力推进某水库建设多发补助案件办理。五是转变理念强化司法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督促撤案5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

(三)聚焦开拓创新,释放检察生产力强化法治产品供给。制定“法律监督规范化、四大检察品质化、社会治理体系化”工作方案,以内生动力提升增效“质量建设年”。一是开展法律监督规范化工程。探索出办案程序标准化、办案质量极致化、办案效果具象化、办案特色品牌化的具体可参照标准。二是开展四大检察品质化工程。提出刑事检察四优、民事检察四强、行政检察四实、公益诉讼检察四好的发展方向,在已获评全国、全省13个典型案例的基础上,今年又有3起案件被省检察院推荐至最高检参评。三是开展社会治理体系化工程。构建“个案检察建议+类案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项法律监督报告”的“两建议一报告”递进监督模式,已发出的2份报告受到崇州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高度关注,促进检察建议与政府常务会决策、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双向转化,《检察日报》予以专题报道。

(四)聚焦强基固本,着力提升检察履职素能。一是始终把政治建检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上半年向市委、市委政法委等请示报告5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无死角、无隐患。二是深入推进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扎实开展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司法办案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深化“检察人才孵化器”,8篇典型案例被省、市采用,11篇调研文章被省级以上期刊、论坛采用。三是加强检察支持体系建设。升级“云尚检”2.0版本,积极参与政法委“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全面铺开政法系统办案网上推送,持续优化和深度运用检察办案智慧辅助系统。有序开展财物统管改革,在市委的支持下,落实80万专项资金推进标准化机房改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

主要问题:一是服务中心大局的成效还不够突出,保障新发展格局的举措还需细化。二是检察供给能力与幸福美好生活需求存在差距,以党建引领服务人民群众的路径还要拓宽。三是诉权行使仍然存在短板,检察建议刚性有待通过全面落实成都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及市院实施方案而增强。四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缺乏配套措施,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还需进一步加快。五是目标推进总体较为缓慢,部分常规工作滞后于时间进度,重点工作推进效果不够明显。

三、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聚力政治建检,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成效,以检察履职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

(二)聚力服务大局,以高水平检察履职护航新发展格局构建。紧紧围绕四川省、成都市和崇州市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建设现代化高品质生态宜居城市,将市委“作战图”转化为检察“施工图”,出台《服务“天府粮仓”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实施“五检护仓”系列活动,助力“天府粮仓”核心功能区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审慎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重大经济金融和社会风险。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市场创新主体利益,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着眼企业治理模式,积极开展企业合规司法探索。

(三)聚力法律监督规范化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序推进财物统管改革工作。扎实开展三大重点建设工程,以“法律监督规范化、‘四大检察’品质化、社会治理体系化”建设为牵引,认真做好“两建议一报告”及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与检察建议的相互转化工作,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参与县域社会治理,依托“微检治”检察工作站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12309、检察听证、检察宣告等渠道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四)聚力自身发展,提升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履职能力。深化“检察人才孵化器”,做实“1+2”青年干警培养和“人才淘金”计划,打造“五新”人才,持续推动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坚持目标导向,继续贯彻“三三制目标工作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速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工作成果转化。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强化机关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应用,提高检察工作运转效能。完善与检察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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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2021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总结

2021年上半年,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3373”总体发展思路,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提振“天全状态”,鼓足“天全干劲”,为高质量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结合天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完善法律服务保障、平等法律保护、法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延伸法律服务经济发展触角,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设接待民营企业窗口“绿色通道”。深入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发展强化法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产权保护意识。截止目前,检察官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研、宣传5次,组织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参观、座谈2次,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增强抗风险能力。成功办理首例涉民营企业案件检察听证会,及时消除群众对司法机关、对案件处理的疑虑,真正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人和。

有效促进社会治理。依法办理雅安市水投公司原党委书记高某某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减假暂”案件全面摸排,对天全县内2018年以来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不当情形13件,提出书面监督意见5件、口头监督建议8件。加强与政法委、财政等部门对接,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司法救助联动机制。办理司法救助3件8人,发放救助金2.5万元。

服务生态天全检察。依法严惩滥发林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犯罪,起诉1件11人。联合开展跨区域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提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督促相关责任人缴纳复垦费28余万元,确保生态修复工作取得实效。开展“守护熊猫家园,共建生态文明”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展板、相声、快板、有奖问答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向400余名师生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

二、履行法定检察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上半年,共批准逮捕18件53人,提起公诉34件54人,不起诉15件16人。深入开展“断卡”行动,依法对刘某、冯某某等人非法获取公民身份信息实名认证电话卡3200余张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4件15人提起公诉。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2件,侦查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4件、审判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1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2件。纠正监管场所刑罚执行违法10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件。刑事案件“案件比”1:1.05,办案质效排名全市第二。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各类民事生效裁判、调解1件1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6件。支持张某某等农民工讨薪提起诉讼12件,帮助追讨工资18余万元,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深入广场、社区、乡村、林区、校园等重点场所开展森林防火法治宣传6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主动对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调取证据材料,找准全县森林防火薄弱点、隐患点,发出检察建议10份,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依法履职。

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污染防治、国土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立案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发出公告4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开展窨井盖问题专项治理,与住建、交通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开展题为“分类在指尖,文明在心间”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向老百姓发放垃圾分类图片及现场讲解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砂石专项行动和长江流域“十年禁捕”专项监督活动,提前介入砂石领域犯罪2件,批捕1件2人。探索推行“非法捕捞现场庭审+增殖放流+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较好地修复了违法行为损害的水生态环境。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从严从快批捕1名特定监护人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切实履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检察官说法、知识竞赛、有奖抢答、观看教育短片等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次,为1000余名学生讲授禁毒、防范校园欺凌等知识。

三、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沿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今年以来,组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会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0余次。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导向引领、队伍建设和阵地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工作各项监督检查与考核。建立党组会会前学习制度,组织会前学习8次。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党组决策的科学性,夯实党支部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统筹融合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市检察院报告、请示重大敏感案件4件、重大事项6件。

深入开展教育整顿。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建立“一周一主题”学习制度,通过政治轮训、专题讲座、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

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检察史等,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

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引导干警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以学促查、以学促改。组织干警集中学习25次、中心组学习6次、支部学习8次,专题学习14次,支部讨论15次。结合正反典型反复宣传、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5轮,全院26名干警全部填报自查表,26名干警全部自查存在问题,共21项124个问题(六大顽瘴痼疾问题6个、其他问题118个)。目前已通过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工作提醒等形式对所有干警作出处理决定,同步建立工作机制41项。

狠抓班子队伍建设。推行绩效推进会每月例会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加快工作节奏。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会会前学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院领导“AB角”工作补位、分工协作机制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轮岗机制,设定员额检察官年度办案数量指标,确保院领导及各部门职能明确、职责清晰,促进人岗相适,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1名干警家庭荣获四川省“最美家庭”荣誉称号。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荣获四川省明委继续保留“文明单位”称号。荣获雅安市“市级节水型”单位称号。1个集体、1名干警分别被市院记三等功。1名干警被市院记个人嘉奖。1名干警荣获县演讲比赛二等奖。被市检察院向上推荐为“四川政法先锋”集体候选,2名个人被推荐为全县“十佳政法先锋”候选。

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庭审观摩、

开门纳谏等活动80余人次。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在运行,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46条、生效法律文书61份,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次,评查案件25件。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监控案件26件,发送期限预警通知24次、流程监控通报12期,接待律师27人次。加强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62篇。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县委全会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认真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持续遵循“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强化监督、补齐短板、提升素能”工作思路,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推进“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九次全会以及县委十四届十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及政法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围绕中心强保障,聚焦主业依法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和县委“13373”总体发展思路,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持续服务和保障生态经济强县建设。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严肃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川藏铁路建设以及网络犯罪、“套路贷”等犯罪。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助推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坚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检察环节释法说理工作,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统筹推进抓落实,确保改革全面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整合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抓实人员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和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有效提升办案质效。扎实推进捕诉一体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提高速裁程序和确定刑量刑建议适用率。探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一体化机制试点工作,进一步树牢“少捕慎诉”司法理念。持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工作,以司法体制改革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进步。

四、抓牢班子带队伍,提升检察人员素质能力。强化班子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有效发挥率带作用,进一步转变思路,增强工作主动性、创造性。着力培养年轻干警,挖掘优秀年轻人才,鲜明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增强队伍活力和竞争力。强化检察人员素能培训力度,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有效提升干警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实施全方位绩效管理考评体系,实现对单位、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全覆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有效规范执法行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优化纯洁检察队伍。

五、夯实基础谋发展,强化检务保障科技水平。以先后被最高检、省院、市院确定为“基层检察院建设联系点”的契机,全面加强基础建设。积极探索构建科技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加快12309检察服务大厅、检察文化建设和数字化档案室建设步伐。不断深化科技强检战略,因地制宜打造“智慧检务”,建立健全科学的机关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提升机关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大力培育工作典型、特色品牌和优秀办案团队,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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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1年以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当前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进步。

一、2021年以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平安乌审建设,上半年,我院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52件88人,同比增加100%,批准逮捕37件66人 ,纠正漏补5人,纠正漏诉1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8件次。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32件305人(含上期积存26件51人) ,同比增加12.96%,办结190件222人(提起公诉154件181人,不起诉36件41人) ,审结率72.79%。今年以来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1件已判决,1件已审结。

(二)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发展。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以刑事检察工作为落脚点,全方位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综合治理等工作。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开展“大走访”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检企交流,倾听民企呼声,强化法律服务。

(三)稳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2021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70件194人,适用率93.1%,同比提高10.97%。履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主导责任,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四)用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严格执行“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上半年,共办理群众信访事项46件,回复、答复率均为100%。对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的8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开展核查,通过采取院领导包案、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方式,8件线索均已办结,化解率75%。

(五)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今年以来,提前介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4件4人,起诉2件2人。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2件2人,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进行社会调查2次,心理疏导2次。严格按照“两法”要求,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综合保护体系,开展了检察长+检察官送法进校园、“以法之名,未你守护”主题安全教育、“明史知法,筑梦未来”两法知识竞赛、“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法治宣传、“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等一系列未检活动。

(六)深入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违法违规“减假暂”专项整治行动,起底排查1990年-2020年以来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93件53人,对查纠出的责任人员作出组织处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对公安局、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份,都得到回复,针对法院执行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增派2名干警驻所,压实监督责任。

(七)不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4件,已审结25件, 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提出违法检察建议24件,法院回复并采纳检察建议39件。积极开展民事审判、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法律监督专项排查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专项排查。不断优化行政检察工作,今年以来提出检察建议1件,跟进监督3件。

(八)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今年以来,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4件,其中受理行政公益诉讼5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9件,已立案14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11件,资源保护领域2件,其他1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起诉6件,发出公告9件。以全区检察机关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守护北疆草原林地”为契机,开展专项自查。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在履职中针对发现的窨井盖缺失现象,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完成维修和更换。

(九)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上率下有力推进,党组理论中心组先学一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更新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依托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夜校”,集中学习30多期,专家辅导1次、研讨交流1次、现场教学1次、调查研究2次。办实事出实招,结合检察职能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0余人次。探索“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推进河湖生态治理;以检察建议督促维修窨井盖缺失、损坏现象,守护群众“脚下安全”;大力推进检察机关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守护北疆草原林地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排查草原林地领域公益诉讼线索82条;开展未检安全教育活动3次,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植树护绿”活动2次,用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检察”“绿色检察”;持续开展“农资打假”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规定,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等,切实维护百姓生产生活安全。

(十)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队伍教育整顿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扛牢政治责任,全面完成教育整顿全流程、全环节的目标任务。持续强化学习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核查、专项整治,查纠出“顽瘴痼疾”问题2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1项,共计18条问题,发现并组织处理在职相关责任人员11人、退休相关责任人员2人,并已完成整治整改和销号工作。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加强总结提升,切实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十一)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突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抓实政治理论学习,今年已按照计划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坚持以党建促队建,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将政治理论宣传、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工、青、妇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创新工作主题,重点培育“绿色乌审、检徽添彩”党建品牌。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涉及审查逮捕起诉、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纳入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坚持把“以案促改”、肃清流毒作为政治任务、政治要求抓到实处,抓好抓实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坚持“逢问必录”。落实素质强检,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建立以检察官为核心、以“四大检察”需求为导向的正规化专业化办案团队,把法律监督进一步落到实处;通过积极参加远程调训、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更新办案理念、强化履职能力;抓实抓细检察官业绩考评,压紧压实检察官的办案主体责任,倒逼检察人员规范高效办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还有待增强,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不多,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法律监督力度不够,在监督刚性、精准度方面还需积极作为;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实践需要,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全院仅有有干警41人,现有人员远不能满足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1:1:1的办案组人员配备标准要求,干警工作压力倍增。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以更高的政治自觉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旗委和上级院部署要求,请示报告工作更加主动,接受监督更加广泛,切实与旗委中心工作合拍共振。

二是以更高的法治自觉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努力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乌审建设。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乌审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检察力量。

三是以更高的检察自觉强化监督、守护正义。突出法律监督主业,强化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均衡发展,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及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守护北疆草原林地”、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探索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牵头,探索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检察服务。

四是以更高的履职自觉从严治检、培育队伍。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规范提升党组织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积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着眼提升检察干警职业素能,不断深化“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利用科技手段辅助办案,增强干警正确理解、适用法律的本领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本领。不断强化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用好业绩考评指挥棒,健全对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指引约束干警严格规范公正司法。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切实整治顽瘴痼疾。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抓实“关键少数”,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乌审旗人民检察院202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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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林口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最高检确定的“质量建设年”和省委确定的“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精细管理、规范管理为抓手,充分发挥核心数据的引领作用,争创精神文明单位和先进基层检察院,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在保优秀、提质量、铸精品、创特色上下功夫见实效,促进林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目标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做强主业与能动司法深度融合,发挥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作用,以“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效能监督”,全面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

(一)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上半年,办理受理审查批捕案件5件7人,批准逮捕5件6人,不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7件121人,提起公诉79人,不起诉14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81人,案件比为108.25,同比(100)上升8.25。立案监督2件,撤案监督1件,纠正违法3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并对所有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强化主导责任,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完善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已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并规范工作制度。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建立案前介入和随案监督相结合模式,强化沟通协调和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刑事案件实行有效监督,有效提高案件质量,缩短办案周期,降低“案-件比”,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持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机制,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共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均已采纳,采纳率为100%;组织开展了2018年以来社区矫正在矫人员信息录入活动及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罪犯信息录入工作,共录入信息268份。加强看守所监管活动监督工作,规范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管理流程,制作了《林口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出所就医告知单》,规范驻所检察日志600余份,督促看守所消除安全隐患5处。口头纠正在看守所押已决罪犯未及时投送监狱12次。并组织开展了对林口县部分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二)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监督。上半年受理民事监督各类型案件共69件,其中支持起诉案件26件,均已办结。重点是强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和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强化民事支持起诉,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薪酬工作,不断拓展支持起诉领域,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25件,支持金额176849元,法院采纳并回复21件;深化民事执行监督,着力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滥用终平程序等问题监督,执行活动监督14件,均制发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回复10件;紧盯虚假诉讼不放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深入挖掘、用好大数据,防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23件,均制发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回复11件;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在办案件5件。

(三)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监督。重点是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强化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监督,确保办案规模稳中有升。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件,其中行政违法行为类12件,均制发检察建议,现已采纳并回复7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其中2件通过召开线上听证会化解争议,制发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利用与县法院、司法局建立的《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形成工作合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诉源治理落实落地,同步推进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与矛盾化解。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行使职权的监督机制,主动听取行政机关意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面提升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质效。

(四)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上半年,我院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办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两份,结合办案,形成调研报告一份,开展听证2次,宣告送达5次,撰写市级宣传8篇,省级宣传1篇。强化专项引领,以持续做好黑土地专项监督为切入口,融合国有财产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违规领取地力补贴、不追缴耕地占用税等国有财产领域案件4件,推动税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和林业草原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质效。推动政府将各行政机关、政府部门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列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项目,对不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不按期回复检察建议等问题,在考核中予以评价。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自“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林口检察院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响应、科学谋划、广泛动员,注重构建“四个体系”,完善“五项措施”,将提升能力、转变作风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一是迅速启动落实。我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四个体系”,把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作为抓实落靠能力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二是完善组织架构。成立林口县人民检察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综合协调、宣传报道、考核评价、监督问责四个小组,在全院自上而下形成党组书记“总牵头”、班子成员“具体抓”、各专班“齐推进”的组织体系,拧紧责任链条,有效避免“上热下冷”。三是细化工作方案。我院结合工作实际,把握活动重点,形成了《林口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和7个子方案,设计了看得见、摸得着、可量化、易操作的22项具体举措,分类制作推进表、台账,为有效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

(二)深化检务公开。运用新媒体,传播检察好声音、正能量。公开程序性信息113次,法律文书公开35份;重要案件信息发布24件;利用多角度多维度发布检察宣传信息,在人民法制网、龙剑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国家级、省市县级媒体刊登宣传稿件182篇,龙剑网发布原创文章48条,微信公众号推送原创文章53条,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推送原创文章96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等活动3次,增强司法公信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切实解决群众诉求。紧紧扣住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一是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有效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及企业家代表参会座谈会,宣读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林口建设。并通过信访接待和12309服务大厅律师接待工作,开展“四零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全力服务林口县域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大打击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力度。开展“养老保险诈骗”专项活动,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案组,利用宣传册、折页,宣传板、扇子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共起诉2件2人;三是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办理来信来访案件10件,认真开展群众信访件“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做到信访件办结答复率100%,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加强能动履职,正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与我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等部门开展司法救助相关工作对接,收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7件;四是全面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积极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半年我院共受理3件11人,其中不起诉1件5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水平,筑牢未成年人家庭防线。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师生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妇联及县共青团参加活动,共同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五是紧盯群众反映公益损害突出问题。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对城区市容环境和扬尘污染问题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提出治理措施。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打击上门静点违法诊疗活动的检察建议,助力堵塞防疫漏洞。六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送法进校园,“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课共计2次;送法进企业,实地走访听取企业意见,为企业在生产经营管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挥民事检察监督在实现六稳六保中的作用。送法进商场,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1次,活动挑选人流量较大的商超等地进行法律宣传,向来往居民派发法律宣传单。

三、队伍建设情况

以“党建+”模式促检察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争创精神文明单位和先进基层院,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一是推进党的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全面融合,把讲政治融入到检察工作中、体现到司法办案上。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4次,党组会议学习7次,检委会学习5次,政治轮训3次,理论学习大讲堂2次。组织党员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不断推动干警解放思想,开展思想政治教育13期,累计参训260人次。二是推进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给年轻干部提供锻炼平台,同时发扬“传帮带”优良传统,有经验的老同志带领符合入额条件的候选人办理案件,提前熟悉业务工作,积累经验,确保入额后迅速进入角色,无缝衔接。开展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上讲台活动,凸显“干部教、教干部”的理念,共开展线下授课1次,检察业务知识测试1次。围绕上级相关精神,紧盯核心业务数据开展大讨论1次。三是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完善硬件配置,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推进作风建设。定期通报纪律作风、案件质量、业务数据等方面正反面典型,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考核评价中兑现奖惩,避免一团和气。加大专项督察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督办督察通报和张贴“红黑榜”的方式,及时督促整改。四是推进能力建设。抓实业务培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通过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锻炼一批人才,提升工作能力,形成上下一体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按照本院《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以政治轮训为载体,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灵活运用自主学习、线上线下结合学等多种形式抓好覆盖全员的学习教育,参加业务类培训12期,累计参训160人次。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目前我院“能力作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短板弱项。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治站位还有待提高。个别干警对“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充分,对上级党委、上级院对于此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学习的还不够系统、不够透彻。二是推进力度还有待加大。部分工作的具体推进措施还不够细致,上半年工作成果还不够明显,工作举措还不够多。三是创新意识还有待增强。虽然能够按照上级院的要求落实工作,但是主动谋划不够,主动思考不多,具体工作举措缺乏自主性、创新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重要抓手。要做到精心组织,细心谋划,保质保量推动任务落实,狠抓活动实效,激励全院干警担当实干,比学赶超,全面提能力,从严转作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林口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要聚焦重点工作。对照各项目标、任务、举措,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任务实施有声、落地见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推动林口院能力作风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三要精心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统筹,坚持“学与干”并重、“查与改”贯通、“建与治”结合。要持续推进品牌创建工作,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将特色品牌创建工作抓在日常、抓在经常。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细的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把亮点工作抓出成效、推出经验、树立典型,努力形成一批推得出、叫得响、立得住的林口院特色品牌。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06-23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文章下载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院今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在保安全护稳定中展现检察作为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批准逮捕64人,不批捕28人;起诉334人,不起诉77人。深化和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该制度办理205件33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7.11%,并全面推行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件7人,提起公诉1件6人,严格依据事实、证据将该案由涉恶改变定性为普通刑事案件。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向山东移送1件。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案件3件3人,决定逮捕3件3人,起诉5件5人,通过起诉职务犯罪案件,追赃挽损50万元。加大职务犯罪反洗钱工作力度,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洗钱犯罪线索1件。

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综合治理。持续推动“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见效,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向相关企业发放宣传材料2900余份,并认真开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相关工作做法先后被高检院、省院和《检察日报》刊发推广。同时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强化检察建议制发后的跟踪、督导、落实。在督促依法整治妨碍淮河河道行洪问题检察建议案中,现场监督清理整治行动,确保妨碍行洪建筑物等在汛期前得到全部清除,保证汛期河道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精准服务全县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推深做实省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落实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挂案清理41件。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办理企业合规审查3件,省院已批准3件。依托小岗村检察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举办“‘法’润巾帼 ‘典’亮企业”《民法典》专题讲座,提高企业家法治观念和守法经营意识。

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府检联动”项目建设,在县公安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县司法局探索罚金、保证金等提存协作机制,与县文旅局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有效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效率提高。

全力配合全县中心工作。审查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第一季度部分村(社区)“两委”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凤阳县2022年第一批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共审查人员名单2500余人,并出具审查报告及清单。

(三)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担当

深化理念引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检察长到小岗干部学院宣讲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宣传、解读中央和省委文件主要精神,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深度融合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落实“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围绕考评办法,消除业务空白。维护刑事执行公正,组织干警参加市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加强检察侦查工作,开展自行补充侦查43件,排除非法证据3件5份。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不断健全“跟进式”监督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首例涉婚姻登记错误的行政争议案件,协调各方力量,依法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启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试点工作。

(四)坚持能动检察理念,在为民纾困解难中传递检察温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来信来访158件,各环节回复率100%;落实检察长阅批信访件,带头接访、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等制度,院领导接访26次31人,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诉求;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13次;办理刑事申诉案3件;开展简易公开听证6次;办理国家赔偿案3件;配合省院开展远程视频接访1次。

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金8.5万元,其中原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等五类重点人员3人。

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九部门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突出重点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治宣传41次,受众万余人,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

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前介入一起养老诈骗案件,该案目前正在办理中。在办理储某某、闵某某抢夺案件中,积极追赃挽损,组织干警上门为被骗老人送去被骗款,并以案释法就地开展反诈普法。

(五)全面对标时代要求,在狠抓自身建设中锻造检察铁军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先后开展《觉醒年代》观后感分享、“喜迎二十大 青春正当时”等主题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厚植干警爱国情怀。

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先后在《检察日报》发表宣传稿件17篇,《新安晚报》发表8篇,《滁州日报》4篇,高检院、省院、正义网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50余篇。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31次,以检察听证促进办案决策民主。人民监督员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审查等方式监督案件25人次。2次举办检察开放日,让代表委员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与省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03条、公开法律文书252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件,接待律师138人次,服务律师阅卷115人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有待提高,主动服务和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还有不足。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相关工作部署还没有落实见效,“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还要继续推动。四是队伍建设还有短板,人才培养层次不够,缺乏专业性和复合型人才。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社会环境。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持续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县司法局协作配合,推动罚金、保证金等提存协作机制落实,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加强与相关行政单位协作配合,办好合规案件,更好发挥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驻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探索打造“府检联动”凤阳模式、凤阳样板。

三是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为切入点,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推动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深入开展5+N“小专项”活动,集中办理一批涉民生民利案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是加大从严治检力度。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继续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健全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等制度措施,增强检察人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以更高要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2022-06-25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上半年,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新任务,积极主动作为,依法能力履职,倾力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连续两次荣获省文明单位,被市院表彰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奖”,金融网络办案团队建设获全市政法领域“十大创新项目”。

一、围绕中心促发展,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全力以赴投身疫情防控。积极响应党工委号召,5名处级干部下沉一线,第一时间发动18名干警组建“党员先锋突击队”,深入排查居民住宅684户1163人;积极参与联防联控,统筹调度43名干警参与高速货车卡口点查控工作;加入区文明巡访志愿服务队,对“全民戴口罩”情况开展文明劝导,凝聚文明力量。能动司法护航经济发展。办理金融领域和破坏环境犯罪案件9件68人,突出办理涉案金额近70亿元人民币的申某某等8人非法经营系列案件,严厉打击利用虚拟数字货币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犯罪。着眼企业法治需求,通过专题讲座、庭审旁听等形式送法进企3次,帮助企业防控刑事法律风险,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风险研判助力市域治理。

二、主动履职护民生,在平安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依法严惩各类刑事案件。共办理刑事案件149件250人,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案件15件19人。精准打击养老诈骗,成立工作专班,深入蔡尖花园等社区开展养老诈骗专题宣讲。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挂牌成立“栀子花开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中心”,联合区妇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开展心理疏导和自护帮助10人次,为在校生及其家长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5次。积极推动社会矛盾化解。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接受群众来信来访58件次,回复率100%;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5人,发放救助金额2.5万元;以检察听证践行“阳光司法”,引入人民调解员、律师等多方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开展公开听证16次,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4件、立案5件,纠正漏诉2件,对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不起诉12人。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4人,引导公安机关追回涉案赃款140余万元。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6件,生效裁判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请抗诉2件。发出行政诉前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4件,针对乡镇人民政府在拆除违建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发出建议督促规范行政行为。

三、从严治检强队伍,在教育管理中打造检察铁军。强化政治引领铸就忠诚之魂。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抓实意识形态责任,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庆祝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契机,组织开展“暖冬行动”等系列活动,院荣获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着眼素能提升夯实发展之基。认真组织好省院指导性案例来院巡讲,提高案例实训针对性;常态开展“一岗三星”“开发区好人”等评选活动,造浓争先氛围;1名干警家庭被评为“盐城市最美家庭标兵户”,1名干警入选“开发区好人”,两名团干部分别被表彰为“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狠抓作风建设锻造刚正之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落实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市委巡察为契机,组织“自查自纠、未巡先改”回头看,并详细制定整改措施。联合区纪工委、世纪新城集团共同举办“青春倡廉我先行”警示教育活动,引领青年坚守廉洁从业底线。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09-01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扣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锚定“奋勇争先、勇争第一”的工作目标,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为契机,推动上半年检察业务考核跃居全市第一,为仁寿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贡献有力检察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立足平安仁寿建设,严厉打击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54件228人,批捕各类犯罪99件131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5件459人,起诉216件315人。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受理涉黑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件40人,批捕21人。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形成打击职务犯罪合力,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持续深挖诉讼活动中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依法移送线索2条。

(二)主动有序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今年以来,共受理来信来访53件,接待群众200余人次,确保到省进京零上访,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创新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与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会签《仁寿县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暂行规定》,着力解决影响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的难题,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捕53件91人,不诉54件8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9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最高检“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等活动要求,采用实地发放资料、讲课等形式到乡镇、学校、企事业单位、村社等开展法律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提供法律咨询150余人次。

(三)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持续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共起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3件3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联合主管部门到铁马焦化等10余个重点排污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扎紧企业安全生产保险绳。充分考虑保护民营企业发展需要,对具有认罪认罚、补缴税款等从轻、减轻情节的涉案民营企业家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依法酌定不起诉8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其中,办理的四川某某门业科技有限公司、郑某龙、李某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入选眉山市政法系统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全面深化检企互动交流,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民营企业申诉控告、法律咨询等事项,取得良好效果。

二、聚焦民生,司法为民,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一)坚定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依法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8件8人,起诉14件15人;批捕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1件71人,起诉63件102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共批捕10件10人,起诉12件18人。坚持打防结合,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涉毒犯罪12件12人,起诉16件16人,积极开展涉毒反洗钱工作,办理全市首例贩毒洗钱案,获省检察院肯定。持续深入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推动全县寄递行业5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吸毒毛发检测,保障寄递行业生产安全。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犯罪,起诉5件13人。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9件9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助力乡村振兴,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与县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试行)》,与县民政局、县妇联会签《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1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1万元。

(二)倾力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捕22人,不捕率75%;不诉12人,不诉率70%。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件17人,起诉15件24人。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共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帮教48人次、家庭教育指导26人次、心理评估和疏导20人次。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投入17万元建成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向县教体局发出检察建议1件,联手共护校园安全。践行校园法治教育主体责任,选派18名院领导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由检察长带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次,被省妇联评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三)持续深化阳光检务建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等参加工作视察、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8人次,监督办案22件,走访代表6人次,编发《仁检快讯》6期。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共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28条,公开法律文书56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90人次。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50余篇,“两微一端一网”推送检察信息700余条。其中,微信、微博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采用25期,微直播被省检察院采用2期。

三、立足本职,强化监督,坚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一)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分别与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和仁寿县公安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进法律监督前沿实体化,监督立案19件,监督撤案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件,依法追究漏捕、漏诉22人;开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42件次,提出侦查意见200余条;开展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处置挂案42件,处置率达97.6%。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认罪认罚适用率91.8%;提出确定性量刑建议率99.3%,采纳率95.8%。强化执法司法保障,办理的成某辉袭警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加强审判活动监督,纠正审判违法3件。加大行刑衔接工作力度,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5件,均被立案。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纠正监管场所各类违法案件19件,纠正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违法案件25件,发现脱漏管1人,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案件12件。

(二)努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3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件,和解1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32件,涉及欠薪57万元。其中,办理的周某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入选省检察院根治欠薪优秀案例。

(三)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9件,立案6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1件,提起诉讼6件。加强重大案件办理,积极办理由省检察院立案的“10.15”专案,即眉山市违法开发房地产破坏黑龙滩水源地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先后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案件4件,推动主管部门开展全县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专项行动和危险废弃物处置、污水处理厂(站)的全面检查,案件办理成效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县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针对耕地占用税征收监管问题,通过建立“一个平台+五项制度”,先后发出检察建议5件,推动耕地占用税征收实现“零”的突破,督促收回税款及滞纳金1783.45万元。以能动履职保护红色资源,协力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管护工作,推动将13个烈士墓迁移至县烈士陵园集中安葬、管护。

四、狠抓队伍,全面从严,着力提升检察业务素能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打造党建特色品牌,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持续把好意识形态“阵地关”,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决肃清流毒,落实“三同步”原则工作要求,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二)凝心聚力谋发展。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岗位练兵3次,参加各类培训347人次。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检察实务探讨等15次。通过“两会一监督”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办案质量,组织开展内部重点案件评查4次,业务数据质量自查5次,共有4起案件被上级部门评为典型案例。

(三)管党治检严作风。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教育引导干警严守底线、不越红线。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40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组织开展检务督察10次,讲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4次。

下半年,我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质量建设年”总体要求,依法能动履职,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2-07-28

 

 

饶河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饶河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现将饶河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饶河县人民检察院队伍基本情况

饶河县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数31个,截止目前,实有政法专项编制人数28人,其中:男性18人、女性10人。领导班子职数6人,截止目前,院党组成员4人。从职级上看:处级领导1人、科级领导干部16人、科员级11人。从职务序列上看:员额检察官11人、检察官助理3人、法警3人、司法行政人员11人。从年龄结构上看:20-30周岁4人、30-40岁6人、40-50岁8人、50-60岁10人。从学历结构上看:大学本科27人、大学专科1人。从专业结构上看:法律专业22人、其他专业6人。

二、2021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教育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召开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积极传达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院关于政法教育整顿的工作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关方案,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各部室成立整顿办,确保教育整顿工作落实落细。

2、深入自查自纠。经自查,在“六大顽瘴痼疾”方面存在4个问题,在其他突出问题方面查摆出7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对于主动交代问题的4名干警进行了从宽处理。

3、开展“七查”工作。一是开展举报线索核查。截至目前,接到省指导组转办案件线索1件,已审查结案,并答复举报人。二是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我院重新对1件涉恶案件倒查,不存在漏罪漏罚的情况,没有发现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线索,也没有收到群众举报。三是开展重点案件自查工作。对2018年以来59件案件全部进行了评查,对发现案卡填录不规范、办案质量不高等9个问题进行了整改。四是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经排查,我院目前没有相关案件。五是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对公安机关、法院和司法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1382件,发现问题65个,已全部处理。六是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利用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和相关数据平台,经排查,我院干警不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4、抓好建章立制。认真对照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13个,建立整改台帐,逐项销号;针对执法司法工作薄弱环节、顽瘴痼疾及日常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新建制度29项,修订制度12项,并扎实做好“回头看”工作。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县域振兴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平安饶河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件23人,依法批准逮捕12件17人,不批捕2件3人,提起公诉19件22人,不起诉7件7人;办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提起公诉4件4人,不起诉1件2人。二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官进校园讲法治课2次,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三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饶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同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17件;落实“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承诺,接待处理群众来访6件6人,全部进行了依法妥善处理;细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十项措施》10项,新建案管大厅便民措施2项,创新窗口服务模式。

(三)创新内部监督机制,提高检察执行公信力。一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做实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制度,每月定时上报重大事项系统。二是加强案件管理。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一步加强对检察业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实现了案卡填录准确完整及时、案件流程监控质量高的目标。三是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57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9条,公开法律文书 26份,制作电子卷宗112 册,向社会公开检察业务数据报告2次;上报专题检察业务态势分析报告1篇;组织开展监督活动4次,切实保障了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

(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在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方面,检察长依法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1次;向公安提出纠正违法2件2人,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4人,对所有提起公诉案件全部提出了量刑建议。二是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2件,其中,办理民事审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9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经审查,终结审查1件,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1件。三是在公益诉讼监督方面,搜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9条,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行政机关收到回复并整改5件。其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食品安全领域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四是在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重点排查社区在矫人员脱管、漏管问题,针对发现的4个问题,依法制发并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2份。创新开展“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针对各基层派出所存在的问题,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和建议。

(五)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一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史相关内容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20余次,每人撰写心得体会10余篇,开展应知应会测试3次,院领导讲党课4次,进一步夯实学习成果。二是深化业务能力建设。针对行政诉讼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知识开展网络业务培训15余次,切实提高司法履职能力。三是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两微一端”发送原创宣传稿件60篇,其中在国家媒体发表8篇,在省级媒体发表2篇,上报市院研究课题论文2份。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队伍整体素能还需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化程度偏低、专业骨干力量匮乏,青年干警业务能力和个人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与其他政法单位协调联动不够,在案件过程中容易出现梗阻;三是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地位、作用以及检察工作认知度较低,监督职能作用尚未完全发挥作用。下一步,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永葆坚定信念、奋斗精神、为民情怀、担当本色,以开创检察工作新篇章。

饶河县人民检察院2021-08-17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

2021年,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在区直机关工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队伍培育为抓手、以创新发展为目标、以纪律建设为保障,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党建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工作常学常新

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及《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书籍,参加最高检组织的两会精神学习会、市委政法委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市院雷秀华检察长党课报告会,组织召开本院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伟讲授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 不断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专题党课,筑牢精神之基。向院党组专题报告党建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其他重要党建工作3次,为检察工作指明方向。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大局为目标,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装配“红色引擎”。今年以来,印发《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方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使“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公正”的局面更加生动。

加大学习教育工作力度。加强对党员开展“四个一”学习的监督,落实“一结合”“两注重”“全覆盖”,即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既注重以党员和检察干警双重身份开展学习,又注重党建教育和业务工作协同推进;同步推进学习主体全覆盖,必学内容学习全覆盖。制定《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工作方案》,印发《学习教育安排表》,坚持党史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安排好延伸学习各项任务,将学习教育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干警政治定力和政治担当显著增强。深入学好党史、党规党纪、国史、检察史,开展全院性集体学习23次,各内设机构开展集中学习128场876人次,发布了2期学习清单,观看党史纪录片《旗帜》和《筑梦路上》,参加最高检组织的曲青山教授党史专题报告会,开展一期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和一期党史知识闭卷测试,合格率达100%。

(二)以党的队伍培育为抓手,坚持基础工作稳抓落实

夯实队伍勤。组织开展好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查找问题短板、深挖问题根源、切实落实整改,提升综合素质。培育好宣传队伍,充分利用“两微一端”讲好检察党建好故事、传播检察党建好声音、分享检察党建好文化。上半年,吸收3名预备党员,2名预备党员转正,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为民办事实。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发放《走访调研表》 43份,征求到各类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13条。在区人代会和区政协会召开之际,检察官提出的《关于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提案》入选全国政协优秀提案。未检检察官做客旌阳人民广播电台《政协委员议事厅》,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和新未保法》规定,用实际行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引入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站,邀请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办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业专家等举行听证10次;邀请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企业家代表,律师代表,群众代表以及案件当事人等参加检察开放日5次,促进阳光司法。完善上下级院联合救助和与其他部门多元化救助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让被救助人真切体会到检察温情。发出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食药安全等方面检察建议8份,保护民生民利。通过办案获赠群众锦旗2次,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工作开展活。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和“三会一课”会前讲党课制度,保质保量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锻造检察铁军”等各类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多所学校为600余名未成年人开展“党史立心、筑梦韶华”主题宣讲。及时了解检察干警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尤其是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开展谈心谈话112人次,引导干警消除负面情绪、放下思想包袱、查找顽瘴痼疾,增强队伍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以党的创新发展为目标,坚持亮点工作深入挖掘

英模教育有层次。制定《“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实施方案》,开展跟班学习教育活动,1名先进干警向全院青年干警进行“司法为民勇担当,检察精神永相传”演讲。更新院史馆内“榜样力量”资料,组织老党员鼎新社和青鸿先锋队队员学检史、学先进。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召开队伍教育整顿英模教育大会,为全体干警播放了全国模范检察官“高原燃灯者”苏知斌和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韩顺军的先进事迹宣传片,激励干警擎起英模旗帜。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了《榜样5》专题节目,学习先进典型模范,传递先进力量。1名干警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1名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弘扬先进精神 淬炼检察铁军”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1名干警在全区“百年奋斗路 唱响新旌阳”基层理论宣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推荐1名干警和1个内设机构参评“全省政法先锋”,全院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更加浓厚。

引领带动有新招。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实行流动挂牌制度,推动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不断强化全院干警宗旨意识。深化老党员鼎新社和青鸿先锋队的积极作用,开展“书香旌阳 悦读党史”活动,充分发挥老党员“带思想、带业务、带作风”的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提升青年党员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强化后备干部培养。青鸿先锋队制定“与法为伴,益路同行”公益项目,助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到实处。

群团工作有突破。充分发挥支部引领和群团纽带作用,在支部大会上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史》。在“三八”妇女节之际组织开展“巾帼心向党 奋斗新征程”庆祝活动,全体女干警观看了党史记录片《信仰》,学习了近期重要会议精神,开展了环金螺湾生态公园迎春健步走活动,展现巾帼形象。团支部以今年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为契机,坚持用好“青年大学习”网络学习平台,在青年干警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进一步提升团支部工作成效。

(四)以党的纪律建设为保障,坚持清廉机关全力营造

监督体系健全有序。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定《党员维护党规党纪规定》,严格落实办案纪律、保密规定、个人事项报告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等规定,落实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今年,我院被评为全区清廉机关建设示范单位。加强对学风学纪的内部督察力度,检察长带队进行2次督察检查,检务督察部门开展2次专项督察。以“三个规定”倒查工作为突破口,强化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协作,加强向区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和区纪委监委线索移送,敢于动真碰硬、触及要害。向干警讲清“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综合运用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手段,推动查纠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教育整顿过程中,开展三轮谈心谈话和自查填报,清理“6+n”顽瘴痼疾79条,对2人批评教育、17人提醒谈话、1人诫勉谈话。配合区纪委监委,严厉查处职务犯罪,受理5件5人,起诉4件4人,不起诉1件1人。

机关纪委监督有效。加强机关纪委委员的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区纪委监委和院机关党委的双重管理,带头发挥好“头雁效应”,防止“灯下黑”,确保从严从实过好组织生活,在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中严格落实各项程序要求。加强与院检务督察部门的协作沟通,强化线索排查和处置工作,增强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尚廉文化培育完善。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大会,3名中层以上干部在大会上述责述廉。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廉政教育报告和警示教育大会,召开了本院警示教育大会,以全市2018年以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例为警示,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廉政提醒为激励,以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为指引,压实“一岗双责”,做实廉政要求。组织全体干警参观“范家大院”廉政教育基地,学习传承范氏家族“先忧后乐”和“谦恭自律”的优秀家风,不断筑牢廉洁思想防线。组织学习全国和全省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汇编,播放《迷失》《回归》《正风肃纪炼精钢》等警示教育片,真正做到以案为鉴,以人为鉴,警钟长鸣。

二、下步努力方向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增强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提升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补短板、强落实、再提升。

(二)提升综合素养。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练习,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工作能力。因人而异对党员进行教育,鼓励其发扬优点和长处,整改其缺点和短处。加大对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的培养力度,积极为院党组建言献策,为旌阳检察长远发展补足动力。

(三)坚持创新发展。以发展指导行动,认清检察工作新时代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对创新工作成效的提炼力度,加大在“两微一端”中的宣传力度,力争建成在我区有较大影响力的工作品牌。

(四)加大干警关怀。扩大谈心谈话范围,院机关党委书记做到部门干警职工每年必谈、全院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五年全覆盖。积极为干警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让党组织真正成为关心和保护干部的避风港,培养和发掘干部的摇篮。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2022-01-07

 

 

宝清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宝清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院2022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1、着力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做平安和谐的保护者。一是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截止6月末,我院共受理批准逮捕案件21件24人,审结19件21人,批准逮捕18件20人;不捕1件1人。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79件98人,审结71件96人。其中,起诉63件87人;不起诉7件8人。无法院改变定性、实事案件;无判决无罪案件,撤回起诉案件1件2人。二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倾力办理涉恶案件1件6人,移送相关人员职务犯罪线索3条。同时,建立请示汇报机制,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组织召开案件讨论会议,第一时间形成报告向市院扫黑办和县委政法委扫黑办汇报,形成了常态化打击黑恶犯罪活动态势。三是坚持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在批捕、起诉环节提前共提前介入51件。四是依法维护涉案人权益。截止6月末,我院接待各类来信来访共计13件13人。其中分流到一部1 件,其他单位 3 件,直接答复9件,控申部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

  2、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一是侦查监督方面。截止6月末,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7件,侦查活动监督9次。我院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对2021年以来的案件起诉意见书、提请逮捕书等进行核查,并对49件刑事“挂案”开展清理工作。此外,开展审判活动监督3次。二是民行监督方面。截止6月末,我院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件。民事检察工作方面:我院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案件1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份,法院正在审查中;办理对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6件,制发检察建议6份,法院均已采纳。行政检察工作方面:我院共办理检察建议(行政)案件7件、制发检察建议7份,均被相关单位所采纳。三是公益诉讼监督方面。截止6月末,共立案审查6件,联合宝清县公安局对宝清县内存有交通安全隐患场所和县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联合检查,针对不同问题对宝清县公安局制发了2份检察建议;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宝清两大超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护期间果蔬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幅进行检查,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1份检察建议,被龙江检察刊发;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制发了1份检察建议,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向宝清县公安局移送非法占用地案件线索1件3人,并准备向宝清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发1份检察建议;近日,对宝清县水务局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建筑物未依法履行职责立案。四是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开展监管检察,对看守所超期羁押清理检察工作中发现看守所存在超期羁押问题,已向看守所制发纠正违法一份,并要求看守所负责人立刻按照刑事诉讼法开展超期羁押清理工作;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采取常规性日常检察与突击检察结合方式,对现有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77人的执行司法所进行检察,主要针对接受社区矫正对象社矫档案、现场报道与学习情况和请销假情况进行检察,暂无发现问题;开展财产刑检察,采取财产刑判决全面录入系统,根据录入信息进行核查与现场检察相结合,核查比对财产刑执行情况,暂无发现问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现有两件,本部以常规检察和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察工作,检察当中对存在具有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苗头性问题已经向执行单位进行口头建议1次,公安机关已经整改(1条);开展巡回检察,2022年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1次、看守所巡回检察1次。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检察,现有被剥夺政治权利16人,对现有剥夺政治权利16人的执行派出所执行情况进行检察,主要针对被剥夺政治权利人的法律文书、执行情况信息、负责执行责任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察,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已经提出口头建议1次。

  3、着力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做检察机关的实干者。一是控制刑事检察案件比。严格控制案件退补和延期数量,目前案件比为1.08;二是加强案管工作。截止6月末,共受理案件100件122人,其中一审公诉案件79件98人,审查逮捕案件21件24人,不予接收案件1件,流程监控案件21件,发出口头监控通知18件,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全部被办案部门采纳。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3件。撰写流程监控典型案例、人民监督员典型案例各1份。进行数据核查工作2次,且全部分析整改。三是加强研究室工作。截止6月末,我院共制发18份检察建议,召开检委会例会学习6次、讨论案件2次,列席审委会会议1次。

  4、着力提升队伍建设成效,做检察事业的建设者。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今年以来我院党组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入手,新任职领导班子两人,调整分工。二是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召开解放思想专题研讨1次,院党组各位成员参加此次研讨会;创建学习型机关,组织开展学理论讲话、学法律法规、学检察业务活动15次,通过学习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和实践本领。制发《2022年县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培训课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开展政治轮训1期,业务培训12次,组织考试1次,参加干警64人次。三是提升执法司法服务。召开2次专题推进会议,成立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专项组,明确攻坚重点,制定《县检察院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细化31项任务。四是深入开展各项活动。今年以来我院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中检网政治业务学习等活动10余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8次。

  二、工作亮点

  1、建立三项内外部协作机制。一是建立专人巡查检查机制。在刑检一部设立专人对全院刑检案卡进行每周检查,发现认罪认罚案卡填录错误立即通知整改。协调案管部门协助对本院的认罪认罚案卡数据是否及时抓取、反映问题随时核对检查。二是建立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在内部上:一部、三部(公益诉讼部门)由一个分管领导负责,便于信息互通。一部办理案件时发现涉及环保、非法采矿等案件信息线索及时提前告知公益诉讼部门,公益诉讼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诉前程序。在外部上:加强与监委、公安、法院的联系沟通、协调配合,特别加强案件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扫黑除恶、立案监督等工作动向及线索移送反馈情况,形成了有效地工作合力。三是建立横向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联络联合,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等方面信息共享,拓展了案件线索,增加了立案数和诉前检察建议数。

  2、全面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我院积极开展公开听证案件,听证主要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面向案件被告人、被害人以及双方家属进行释法说理,均获得比较好的社会效果。截止6月末,共公开听证6次,其中:简易听证2次,上门听证2次,普通听证2次。

  3、公益诉讼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一是生态修复——翡翠湖矿坑公园。市县两级院公益诉讼部门加强倡导政府建设翡翠湖矿坑公园,并结合实际情况,将对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同时,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将协调办案机关落实翡翠湖矿坑公园修复费用的追缴执行。二是设立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生态保护教育基地。我院结合“六一儿童节”举办“携手‘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是宝清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以“亲情之旅”的形式,邀请未成年人及家长一同参加、一起体验。在路上,未成年人和家长共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共同交流,增强彼此之间的心灵碰撞;共同感受法治的力量。到保护区又实地观赏了湿地、飞鸟的美,聆听了关于保护鸟类的知识。

此外,我院入选省级典型案例2个,省级办案团队1个,并获得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部工作打算

  我们虽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队伍建设工作有待加强;刑事检察工作需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发展不平衡,充分、协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还不到位。

  下部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和政工部门的会议精神,自始至终抓好各项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学习,使全院干警达到“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要求;按照上级院要求,认真落实员额制和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评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工作力度,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认真完成上级院和党组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是加强案件请示报备,及时掌握办案质量动向,争取批捕前、起诉前发现解决疑难案件和疑难问题,对符合不捕不诉条件的,及时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坚决杜绝出现因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错误出现撤回起诉、无罪案。同时,建立听证员管理和保障机制,完善听证员选任方式,定期对听证员进行法律常识培训。引入公开听证旁听制度,加大对公开听证社会宣传。

  三是以数据促规范。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切实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促进我院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我院以定期数据核查为主,不定期抽查为辅的方式,以核查促规范、促质量。数据核查过程中,坚持程序与案卡填录并重,着重围绕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系统应用填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四是以诉讼方式强化公益保护工作成效。对林草系列案件中符合条件的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缴生态修复款;将黑土地公益保护和诉讼促恢复结合起来,监督生态修复款的落实使用情况,建设公益生态修复基地。深化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重点办理黑土地公益保护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及新领域案件。

宝清县人民检察院2022-07-08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报告 文章下载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报告

——2021年5月28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光菊

县人大常委会:

未成年人检察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力监督下,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各项职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一些成绩,荣获芜湖市青少年维权岗标兵单位、南陵县青少年维权岗优秀单位和“五好”关工委单位。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

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1、宽容不纵容,依法惩戒和依法从宽并行

一是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提升教育挽救效果,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2018年以来,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12件18人,不批准逮捕12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31件46人,不起诉21人。

二是突出严重犯罪惩罚力度。对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加强警示教育。三年来对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提起公诉9人,2021年4月对轮奸未成年人的批准逮捕4人。

三是准确把握刑事政策,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案件。从严把握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的认定标准,不是“黑恶”的绝不“凑数”。准确把握案件性质,没有简单根据案件次数、人数认定为恶势力团伙,如公安机关以恶势力犯罪移送起诉的1件2人,本院依法认定为普通刑事犯罪。

2、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

一是积极提高社会调查覆盖率,充分发挥社会调查在办案帮教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配合,要求公安机关在侦查环节开展社会调查,随卷移送社会调查报告,对没有开展社会调查或者社会调查质量不高的,及时委托或者自行开展补充社会调查。办案中,通过认真审查社会调查报告,掌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心理特点和帮教条件等情况,进而推动实现个性化办案和精准化帮教。开展1次跨省社会调查。

二是逐步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和专业化水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积极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及时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法律援助18人次。

三是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不能到场的及时通知合适成年人、班主任教师或关工委人员到场。充分发挥合适成年人在沟通、抚慰、教育和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是稳步提高附条件不起诉的数量与效果。准确把握附条件不起诉的意义和价值,对符合条件的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018年以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8人。坚持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针对性强的监督考察方案,依靠观护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严格监督落实,确保监督考察实效。如谈某某、陈某某等4名学生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检察机关联合学校、社区开展6个月的帮教考察后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全部走上工作岗位。

五是持续加大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力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与公安、法院等相关单位建立配合衔接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依法规范犯罪记录封存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不利影响,依法保障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二)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关爱和司法救助

一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三年来,从严从快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是对强奸、猥亵儿童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审查逮捕8件11人;起诉9件9人,均判处实刑。

二是建立完善“9020未检驿站”。该驿站以“救你爱你”谐音命名,2020年以来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未爱携手”关爱保护活动。既关爱关心犯罪的未成年人,又为被害人的人生检修、保养、加油,抚平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创伤,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利用检察开放日,每年召开一次特殊的家长会,介绍案件相关情况,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提醒家长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共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是推行“一站式”办案机制。针对因询问方式不当导致取证质量不高,放纵犯罪,或者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等问题,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强调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要做好预案,减少诉讼过程中的询问次数。询问要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在专门的场所进行。建立环境温馨,具备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的“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

四是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综合救助。联合民政、共青团、妇联、医疗等部门,与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志愿者等社会力量联动,引入司法社工和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渡过难关。三年来,向4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困难家庭等发放救助金5万余元。帮助一患有眼疾且无人照顾的强奸案被害人就读安徽省一所特殊职业学校,该案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和安徽省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典型案例。

(三)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

一是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 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教育,持续加强校园性侵案件的预防和治理,做好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三年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向学校、村居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本,发放普法单页3000余份,覆盖人数超5000人。推动从源头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二是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2019年与南陵县教育局共同制定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施细则》,将法治副校长制度明确化,分别由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检委以及员额检察官10人担任部分小学到高中法治副校长。法治讲课采用发生在学生身边的真实案事例以案释法,引入未成年人喜欢的流行时尚元素传播法律知识。比如在针对低年级学生的课程中,检察官们通过播放《喜羊羊与灰太狼》等动画片片段阐释有关法律知识。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本院检察官本色出演的微电影《青苗》已成为中学生喜爱的普法宣传方式。法治巡讲受到广大师生家长欢迎,在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自护意识方面效果明显。

三是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制报告制度。为破解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难、报案不及时等问题,2021年5月与县监察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建立强制报告联系人制度,明确强制报告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相关情况,人民检察院负责强制报告日常工作。

二、当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因案多人少,案外帮教人员较少,专业化程度不高等原因,对涉案未成年人在关爱、教育、帮扶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很好地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作有针对性的关爱工作;二是缺乏专门心理知识,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心理疏导等能力不足;三是无法做到对每一个涉案未成年人的实际生活情况、所需帮扶情况进行甄别排查,以及对未成年嫌疑人(被告人)或未成年受害人进行跟踪回访等。

(二)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有待完善。关爱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学校等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实际工作中,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资源较分散,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帮教专业人员、专门设施和配套机制比较缺乏,法治宣传教育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对失学、辍学、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和服务管理措施还不到位。

(三)未成年人保障工作有待提高。《刑事诉讼法》新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确定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专门化发展方向,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加大,对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在实践工作中,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如社会调查与评估、附条件不起诉、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三、下一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打算

更加重视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室,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下大力气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加强多部门协作配合,探索办理未成年人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典型案例推动制度完善。

(二)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为适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速转变形势,在以往“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基础上,不断整合、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职能,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初步形成“捕(审查逮捕)、诉(审查起诉)、监(法律监督)、防(犯罪预防)、教(教育矫治)”五位一体新模式。

(三)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普法宣传。在充分利用现有社区服务等资源的基础上,联合更多的社会力量,从家庭、司法、企事业、社会等方面对未成年人开展多维度犯罪预防工作。针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难以进行有效司法处理的现状,探索新机制。

(四)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特殊政策。以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为新起点,强化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完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推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入职查询制度落实,推进精准帮教和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建设,争取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取得更大进展。

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县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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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市检察机关“大力弘扬江姐精神品格,努力推进检察转型发展”工作主线,深入开展“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以能动履职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以“求极致”精神助推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主动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检察职能,研究制定《服务保障富顺加快建设“两县两区一城”的实施意见》,助推富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有影响力中等城市。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经营,制定《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流程》《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工作规程(试行)》,积极、稳慎督促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拓展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作用,以“六步工作法”精准开展“挂牌服务”重点工业企业等法律服务,对县域内14家企业开展调研服务,为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村社区宣传防诈反诈知识,提升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与县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重点救助对象、线索移送机制以及多元化救助方式,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通过不捕不诉、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律师参与信访化解等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13件,重复来访率持续下降。

三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人,起诉5人;依托法治副校长制度深化校园法治建设,联合教体局对全县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成年礼”活动34场,覆盖学生2200余人;开展“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深入偏远乡村,面向学生、村民开展防范性侵害法治讲座;拍摄《少年有我》富顺未检宣传片,营造保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

(二)聚焦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21]28号文件精神,印制《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责任分工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设立法律监督专班,搭建“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法律监督专员—检察官”四位一体的立体式法律监督格局;建立全县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公检法司等34家单位作为成员单位,构建起全县法律监督“一盘棋”格局。制定“一案十查”考评标准,依托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通过“自动抓取+手动填写”的方式,将线索移送数、成案数和典型案例数纳入“一案十查”质效考核。上半年,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48件,对373件案件开展“一案十查”,发现相关线索、情形94条,线索发现率分别为25.2%;成案70件,成案率74.47%。

二是继续做优刑事检察。上半年,共审查逮捕103件129人,批准逮捕68件70人,审查起诉278件340人,不起诉55件63人,提起公诉253件297人。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适用认罪认罚307人,适用率83.42%,审前羁押率降低至27.45%。打通检警案件数据共享壁垒,以“实时共享、双向交换”的方式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并向全市推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富顺经验。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社区矫正监管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6件;开展刑事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检查,针对涉财产执行案件立案、执行不及时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拍摄了3部系列宣传短片,与县公安局、县邮政管理局会签《关于健全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同推进寄递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三是继续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5件,支持各类民事主体起诉12件。在虚假诉讼重点领域开展精准监督,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五个部门共建机制,合力防范打击虚假公证、虚假劳动仲裁、虚假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办理的喻某某等三人申请执行监督案,以“检察建议+再次监督函”的方式督促法院纠正错误执行查封案外人财产的行为,帮助维权7年的申请人对案涉房屋成功实现产权过户。

四是继续做实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5件。规范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与县法院、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共同推进“行政+”模式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有效衔接,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件;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对富顺县蒙氏益智教育幼儿园等12家幼儿教育机构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复议系列案开展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五是继续做好公益诉讼。摸排公益诉讼线索50件,立案4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文物保护领域,探索“益+保险”模式,与县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管局等会签《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化保险服务业推进“食品药品责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升安全风险管理水平。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富顺县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工作站,帮助7处零散烈士墓顺利迁至五府山烈士陵园进行依法保护、集中管理。

(三)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厚植检察发展根基

一是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总书记来川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院干警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了《富顺县人检察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请示事项、报告事项、报备事项等内容,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环节。

二是扎实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将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与“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结合起来深入谋划,制定了我院《关于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回头看”。今年6月,我院组建5个工作专班,再次对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实施方案》中的50个重点检查内容,在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顽瘴痼疾整治、弘扬英模精神、提升队伍素能五个方面查摆出14个问题。为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我院以“查改建治”为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每周督查整改质量,每月通报整改进度,确保今年8月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切实巩固教育整顿成果。

三是锻造队伍业务水平。制定《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实施方案》,分类推进三类人员的素能培训,组织开展公诉辩论赛、保密知识竞赛以及“党建+法律监督知识”竞赛,进一步锻造干警法律监督能力。优化队伍结构,调整任命6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9人,5名干警职级得到晋升,有力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保障了队伍稳定性。今年,组织参加各类培训30期1000人次,2名青年干警在全市公诉辩论赛中获得“公诉能手”荣誉称号,4个集体、24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律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司法办案质效有待提升;二是在贯彻落实28号文件上,存在宣讲不够全面、履职还不够主动、监督能力还有待提升;三是在贯彻“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方面,争先创优意识有待加强,在树立富顺检察品牌、提炼特色亮点、打造典型案例的能动性还不够。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在服务中心大局中践行检察使命。一是围绕县委提出的“一个总体目标,五大发展定位”的战略部署,优化服务县域经济司法保障措施,重点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经营,研究制定企业合规实施办法以及配套制度,会同县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建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同步衔接推进涉企“挂案”清理,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有影响力中等城市贡献检察力量。二是持续开展“检民一路”工作。联合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与先进示范村社区合作,将“八五”普法、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社区矫正监督等职能向村社区延伸,联合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富顺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以校园、乡村为重点,联合部门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加强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预防教育;依托市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心,运用好检察开放日,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宣讲,

(二)在依法能动履职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用好全县法律监督联席会议机制,逗硬依法治县法律监督绩效考核,对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增强检察监督刚性。二是狠抓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继续以“一案十查”为抓手,严格执行“三七”标准,深挖法律监督线索。三是继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协助市院制定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相关规章指引,以“两项监督、专项监督、跟踪监督”为举措优化监督制约,强化协作配合力度,打造检警协作共赢模式。四是关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整治未成年人犯罪、养老诈骗犯罪、电信网络犯罪等违法行为,为社会安全稳定保驾护航。五是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聚焦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不动产买卖等重点领域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六是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九大领域,加强案件办理;对标核心指标考核要求,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等工作。七是发挥“益+保险”制度优势,按上级院部署,积极开展生产安全、生物安全、食药安全“消字号”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在队伍素能锻造中强化自身建设

一是抓政治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院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的绝对领导在我院落地落实。二是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按照教育整顿“查改建治”一体化要求,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治清单,推动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显性问题和深层问题一起解决,确保问题整治收到实效。三是抓争先创优。深入开展“队伍素能提升主题年”活动,一体化打造富顺检察法眼监督、富检益行者工作品牌,在办案中积极总结提炼打造典型案例,促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向社会输出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四是抓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检”,分阶段推进检察文化长廊建设,形成一馆、一室、一房、一院落、五楼道的硬件配套布局,筑牢富顺检察人的精神文化家园。五是抓标兵能手的培养锻炼和青年干警传帮带。结合我院青年干警较多的实际,贮备7名标兵能手培养对象,本着“双向自愿、帮带共进”原则,为全院12名35岁以下青年干警确定一对一导师培养,争取再培养1-2名省级以上标兵能手。

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检察院2022-06-17

 

 

2022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报告 文章下载

2022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报告

——2022年4月22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星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未成年人是亿万家庭的寄托,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承载着奋斗“新征程”的重大使命。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守住风险防范红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工作,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确立“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稳步推动“六大保护”体系建立,为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持续供应检察力量。

一、强效履职担当,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通过案件的依法严办,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达到净化特殊人群成长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一是严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快速精准打击犯罪,依法加大指控力度,以高压态势惩治违法犯罪。三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侵犯未成年人案件97件11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3件8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4件107人,向法院提起公诉80件101人。依法从重打击侵害女性特别是未成年女性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猥亵儿童犯罪一般建议在有期徒刑二年以上判处,强奸犯罪一般建议在有期徒刑四年以上判处,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案件查得清、诉得快、判得准。针对通过网络进行“隔空猥亵”的新型犯罪行为,确定与接触猥亵同罪追诉原则,对新型作案方式形成有力打击震慑。

二是持续加大未检监督力度。按照高检院、省院、市院的部署,开展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通过全面梳理查证,纠正漏捕4人、漏罪8人,纠正遗漏同案犯6人,监督撤案1人。持续加大对校园欺凌、性侵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侦查、审判、刑事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对侵犯诉讼权利、违规违法监管和社区矫正以及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合理监督意见,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件。实行上下级检察机关同步审查制度,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裁判结果进行专项审查。

三是落实案件统一集中办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未检案件的办理要求,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统一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机制,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多维度平衡发展。去年3月以来,办理索要抚养费支持起诉案件3起,已全部调解结案;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6条,办理案件6件,磋商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5份;为4名判处缓刑的涉罪未成年人建立社区矫正档案,并定期开展回访督导工作。同时,在承办的刑事案件中追本溯源,对发现的餐饮经营者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宾馆和网吧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依法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并立案办理,及时向责任主体发送检察建议,进一步延伸司法保护触角,净化青少年“生活圈”。

二、坚持三项“特殊”,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青少年司法具有不同于成年人的理念、原则、制度和程序,我院严格遵照未成年人案件特别要求,积极探索“以心换心、以情利导”的教育模式,用“温情检察”助推迷途少年内生心灵动力,再扬生活风帆。

一是坚守特殊原则。将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全力教育挽救每一名涉罪少年,三年来,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56件99人,其中批准逮捕50人、不批准逮捕49人,审查起诉案件54件113人,起诉至法院43件88人,不起诉10件19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7件14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综合运用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法律手段,尽可能减少羁押带来的“交叉感染”。依法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罪未成年人认罪认罚92人,适用率达93%。对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进行依法惩治,坚持“宽容不放纵,严管又厚爱”理念,充分发挥法律惩戒警示作用。

二是执行特殊程序。严格遵照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刚性落实六个“百分百制度”,依法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62人;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127人,合适成年人到场15人;全面封存犯罪记录82份,封存率100%;开展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社会调查71次;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3件43人;不捕不诉帮教54人。在高考前,对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不起诉宣告,帮助其顺利被高校录取。同时,协助公安机关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通过检察保护制度的对应落实,帮助一名涉罪少年重返法治“赶考路”。

三是瞄准特殊对象。将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的干预作为重点,积极开展监护人责任落实监督工作,去年以来,针对监护侵害或监护缺失严重损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案件,发出督促监护令55份。对因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不力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的,综合运用督促监护令、亲职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针对2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中存在的监护人失责问题,向30名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通过实效性司法干预唤醒失职监护人的家庭意识,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责任。邀请心理咨询师对56名涉罪少年的监护人进行家庭知识教育,以现实案例分析失责的共性原因,引导监护人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打造保护少年儿童的“家庭堡垒”。

三、保持内通外联,构建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针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需要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的现实需求,我院积极探索新思路新途径,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立体化帮教体系。

一是优化扶助政策,落实保障制度。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理念,与县公安局联合建立“一站式”询问办案区,通过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案情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等工作,避免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先后开展一站式问话35人(次)。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7起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助其清除思想障碍、排解负面情绪、回归正常生活。用“综合救助”取代“单一型”扶助,以精准施策助推司法资源利用最大化,进行社会救助5起,其中心理救助1起、帮助辍学儿童复学1起、民事支持起诉提供法律援助1起、司法救助2起,救助款共计3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是深化检教合作,提升保护幅度。积极与县教育局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沟通会商机制,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和法治副校长制度深度融合,以涉校犯罪案件解读为宣传着力点,持续开展以“反对校园暴力、肃清校内网络、提高防范意识”为主题的校内讲座。联合县教育在全县261所学校开展“约见检察官制度上墙”行动,公开35名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的联系方式,实现司法守护“全覆盖”。依托司法办案职能,及时发现未成年人社会管理疏漏,并就经常性、类型化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向教育局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出台制度规定、树立正反面典型等方式推动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地落实。联合县教育局对辖区内10所乡镇中心校、私立学校进行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工作专项检查,切实将“大灰狼”挡在校门之外。

三是强化社会共治,加大“护苗”力度。淘汰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效率低、掣肘多的保护方式,提升与责任部门的配合力度,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主责主业,推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保持与妇联、民政局、教育局、关工委、团委等单位的直线联通,创新实践试点,签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合作框架体系》《关于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6项协议,成立4个专业团队,建立相应的工作服务站点,进一步稳定合作结构,发挥协同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一体推进未检(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一站式办案区、法治教育基地或观护基地的建设。2021年至今,我院已正式挂牌成立2家观护帮教基地,通过专业型、技能型帮教为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能力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人、不起诉人提供思想教育、开展职业培训、解决就业问题,以人性化方式为涉罪少年重返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四、打造专业团队,筑牢司法服务坚强基底

实现专业化是做好未检工作的基础,加强规范化是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保障,我院着力打造专业化、规范化队伍,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未检工作水平。

一是组建特战团队。严格按照省院要求,将“有红心、有爱心、有恒心”作为组建队伍的首要条件,把法律功底扎实、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思想工作,具备心理学、教育学、犯罪学、社会学等方面知识的2名青年女检察官和1名书记员集结成团,于2021年3月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专职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在提升服务的硬件设施上不遗余力,接续开设未成年人接待室、心理健康辅导室、未检工作室等场所,增设心理治疗仪器,为入院少年提供安全、私密、专业的纾难解困服务。2021年,我院未检工作业务考评位居全市第一名,未检办公室获评濉溪县“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二是打造成效品牌。在持续打击犯罪、竭力维护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安全的同时,我院积极打造未检品牌。今年3月,专注于教育引导青少年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五色花”未检工作室正式成立。以此为基础的“五色花”普法宣讲团也随之上线,院领导及员额检察官组建专业宣讲团,将“法治之声”送到未成年人身边。在新媒体上开设“五色花”讲堂,定期进行家庭教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专项释法说理,不断更新社会保护理念。

三是开展对口宣讲。始终将有效宣传预防作为最好的保护手段,包括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14名检察干警受聘为法治副校长后,与同学们谈理想、讲未来,通过常态化入校普法,落实“法治副校长”职责,帮助小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截至目前,共发宣传资料3万份,制作展板6块,播放教育宣传片13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200余次,进行法治讲座和法治宣传44次,线上微课堂和普法宣传10余次,覆盖人数约5万人。以“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为契机,邀请濉溪一中、濉溪县第一实验小学的100多名学生入院参观,为学生提供实地普法“大礼包”。通过微信公众号的“以案释法”专刊,进行实案解读,帮助受众厘清法律界限,向社会传递“护苗”正能量。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院未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需求仍有差距,工作中仍面临不少困难与挑战:一是未检品牌仍需增添“区域特色”,队伍素能仍需提升以满足新时代要求;二是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优化,与责任单位建立的协作机制、签订的工作方案有待进一步落实。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的战略工程,是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安宁的民心工程,也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未检工作将继续秉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和“爱在检徽下”的工作理念,以专业化团队支撑,规范化制度保障,社会化合力促推未检工作行稳致远。

一是更加注重未检建设特色化。积极借鉴先进地区未检工作经验,更新理念、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强典型培育,打造精品案件,不仅高质量办好未检案件,更要突出未检工作功夫在案外的特点。同时,不断拔高标准、提升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造濉溪未检品牌,力争特色亮点工作迈入全省先进行列。

二是更好提升司法履职实效性。积极探索法治副校长履职方式,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增设宣传形式,通过讲法治课、模拟法庭、情景剧表演,播放动漫视频、邀请参观检察院等途径,提高青少年法律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问需在前、服务在后,向学校推出“点餐式”服务,突出个性问题对受众的引导促进作用。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盯紧猥亵、欺凌、虐待、校园安全等重点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督导而不替代”,把未成年人保护各项法律规定推深落实。

三是更深落实检察监督执行力。我院将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以最严厉的惩罚形成法律震慑。同时,选取试点单位,积极推动教育、医疗等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细化操作流程,前移监督关口,筑牢预防性侵犯罪的法律屏障。积极运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措施,加大对困境被害人的特殊保护力度。对遭受监护人性侵、虐待或遗弃的未成年人,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式撤销监护资格,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是更快建立社会保护新模式。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职能,发挥能动检察主动性,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协作,逐步构建“检察+团委”“检察+妇联”等机制,形成各方力量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局面。充分发挥“府检联动”作用,在青少年保护和服务中心的联动机制下,与肩负保护责任的单位厘清职责范围,进一步完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风鹏正举新时代,奋楫开来续新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院将以此次审议为契机,虚心接受并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以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重点,创新进取,能动履职,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新要求、新期待!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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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上半年,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最髙检“质量建设年”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中心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北流市争创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谱写北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828件;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排位平均值在玉林市检察机关排名第二,其中有46项进入前3位,有43项位列第1位;“北流检察”微信公众号荣获“2021年度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三十佳”荣誉、1人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共有42个集体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一、能动履职,促进检察工作新发展

今年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向警力要效率,向主责要业绩,向先进要品牌”的工作思路,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作为新发展。

(一)为大局服务,不负检察使命担当

争做平安建设“排头兵”。强化责任担当,守护平安法治北流,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251件369人,受理审查起诉245件379人,其中对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批捕一起涉恶犯罪案件。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2件2人。积极参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禁毒“清源断流”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其中公安部督办涉毒案件1件27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精准指控首例养老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守好群众“养老钱”“保命钱”。

当好生态环境“护航人”。追究民乐镇“4.30”铝灰污染环境案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200余万元,增强了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的协同效应,提高了司法治理效能,助力生态环境修复。联合市河长办等部门对南流江北流段、北流河等水域开展检查,督促治理水体污染等问题,共护水清岸绿。

勇当社会治理“推动者”。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份,撰写风险研判报告4份,推动食药品安全、酒店住宿、酒吧治理、未成年人文身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二)为人民司法,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通过磋商、听证、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整改等手段,加强通讯行业领域治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开展食品安全检察监督,发现的某凉茶店违法销售添加处方药凉茶、赖某某违法屠宰生猪、新圩镇某购物广场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均得到依法处置。聚焦公共安全,推动民安镇十字铺小学路段窨井盖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新“检察+民政”机制,充分发挥未保委平台作用,以司法保护和政府保护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格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7场次,受益师生2万多人次;先后在六靖初中、石窝新育初中等南部地区增设3个法治教育基地、法治宣传点,夯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检察防线。办理北流市首例保护未成年人民事赔偿案,充分保障“4.28”幼儿园砍杀案中被害师生的合法权益。

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制定11项为民服务“实事清单”,深化“铜鼓之声”新媒体品牌建设,在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答复各类咨询45次。受理信访案件92件,7日内回复率和三个月答复率均达100%。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请立案监督案件8件。召开公开听证41件,让听证成为办案新常态。办理中央第十二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7件,实现涉检赴邕进京零上访、涉检信访零积案。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6件,发放救助金17万元。

(三)为公正发声,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打造刑事检察监督“优化版”。坚持高质量办好关系人心向背的“小案”,充分用好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漏捕20人,纠正漏诉13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6件;院领导列席审委会议3次。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在85%以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以无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不捕案件135人,对在押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5人,不捕率60.41%,不诉率30.9%,诉前羁押率39.07%。主动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

打造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升级版”。贯彻落实民法典及新修改的《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受理民事检察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率100%;受理行政检察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率100%,暂列玉林市第1名。其中对某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开展民事审判活动监督中,对庭审活动、送达程序等审判程序提出检察建议,并获得法院采纳。

打造公益诉讼检察“扩容版”。履行好守护公益职能,受理公益诉讼案件51件,立案4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其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2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治闲置国有建设用地168.4395亩;办理玉林市首例督促征收环境保护税案件,督促征收环境保护税126943.2元;与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广西大容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联合设立玉林市首个生物多样性公益保护示范基地,筑牢检察绿色屏障。

(四)为正义代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党建业务双融合 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党建品牌为统领,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开展人员素能培训班2场次350余人次,有力引导干警把好理想信念“总开关”。

纪律监督重自觉。健全“守纪律、讲规矩、严作风”常态化督察工作机制,围绕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司法办案“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等开展督察2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政家访12场次、分层分级谈心谈话10场次,组织全体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课等3次。

提升素能争先进。着力培养专家型人才,举办辩论赛、演讲比赛等业务培训10余次。着力打造专门化团队,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组1篇论文获最高检表彰,2篇论文获在自治区检察院理论年会获奖,7篇论文在玉林市检察院理论年会获奖;新媒体团队始终保持“日更”节奏,微信公众号排名保持在全区政法新媒体榜单前列。“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组”“检察新媒体团队”荣获首批玉林政法系统“五有”优秀团队。玉林市检察机关首届检察人才法律实务论坛在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成功举办。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是部分业务数据排名靠后,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二是部分检察业务发展存在技术与资金困难,新院址项目经费来源尚未落实;三是部分干警离业务标兵、能手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树品牌意识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职能,努力提高核心数据的数量与质量,做先做优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工作;二是加强沟通联系,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支持,加速推动新院址项目落地开工建设;三是坚持严管厚爱,努力打造一支素能过硬、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2022-07-15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在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院工作安排和项目化重点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融合“四大检察”,以办案为中心,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一是加大打击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力度,办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1件2人、危险驾驶案件11件11人;二是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制定《林口县人民检察院支持弱势刑事被害人提起诉讼的实施办法》,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制定《林口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工作制度》,收集司法救助线索1件;建立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三级答复制度,办理信访案件5件5人,办结答复率均为100%,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使刑事诉讼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一体推进,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补植复绿2万棵树木;三是满足基层群众学法用法实际需求。深入共建社区、帮扶村屯开展《“典”亮百姓生活》民法典主题宣讲2次;对全县科级干部和年轻干部进行民法典专题培训2场、送法进校园活动4次。

(二)紧盯群众反映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办好林口特色公益诉讼案件。共办理校园周边食品药品安全、农村饮用水安全、黑土地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助力“旅发大会”公益诉讼案件13件;确定将与农村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权益保护做为林口县特色公益诉讼案件,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主导政法各部门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防止脱管漏管,预防罪犯再犯罪。针对社矫人员在交付执行、病情复查、收监执行等方面和各政法单位职责不清、沟通不畅等易造成社矫人员脱管、漏管问题,主导四机关联合制定《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社区矫正脱管漏管专项检察,对发现的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二、目标完成情况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自觉提升参与社会治理效能。受理审查批捕案件29件35人,批准逮捕21件24人,不捕8件11人,不捕率为28%,捕后缓刑率为6%;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9件134人,提起公诉76件104人,不起诉1件1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65件7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8%,同比(80%)上升18%,案件比为1,同比(2.3)下降1.3。

(二)不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办理立案监督8件12人、撤案监督2件2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书1份;提出抗诉1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件。

(三)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更为精准。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4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0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先后办理涉河湖生态环境类案件2件、破坏耕地类案件2件,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5件、办理农村饮用水管理不规范诉前检察建议案1件、服务旅发大会、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类案件3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

(五)在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下功夫。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及驻所检察职能,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检察建议3份。选派干警参加全市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刑事执行监督专班,排查违规减刑问题7个,暂予监外执行问题1个,脱管问题2个,该项工作仍在进行中。监督法院财产刑执行案件27件28人。

三、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情况

学史力行,提升为民办实事实效。党史学习教育以解决问题、服务群众为着力点,以学促干、以干促成。充分利用线上和线下学习形式,开展党史集中学习10场次、专题党课2次、微信公众号开展党史小故事分享98期,累计参训430人次,使干警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感悟初心使命,汲取奋进力量,提升为民办事解忧热情,通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民办实事30余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访工作下访少、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少;二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亮点少,不捕、不诉少;三是侦查活动监督效果不明显,纠正漏捕、漏罪、漏犯项目空白;四是立案监督、撤案监督少;五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存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工作、收到败诉方案件受理费专项工作、类案检察专项监督及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工作项目空白;六是公益诉讼案件数量缺口较大。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全力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措施,提升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化解实效;二是开展目标空白项目攻坚,填补各类检察监督工作空白。三是充分利用派驻检察工作职能,主动提前介入,统一证据标准和取证要求,提升监督质效。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2021-10-21

 

 

 

宾县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宾县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上半年,宾县院在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讲政治、强基础、稳推进、争先优”的检察工作方针,夯实能力基础,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讲政治、重谋划、勇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在改革中稳定有序发展。

一、2022年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以行动彰显责任担当

自上半年疫情暴发以来,院党组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强化守土责任,做好了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先后派出18名党员和40余名干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我院干警以不惧艰险的抗疫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能打硬仗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政策宣传、人员封控、物资配送、环境消杀、核酸检测、信息上传等工作,得到了居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展现了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二)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群众安全感

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3件170人,审结97件131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49件59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48件72人,不捕率为54.9%;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7件138人,审结70件85人,提起公诉65件7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5件7人,不起诉率为8.2%;提出抗诉1件1人;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14件,适用速裁率为26.9%;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5件75人,适用率为96%,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4人,提出率为97.8%,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4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45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4件;羁押必要性审查36人。提出建议5件,公安已采纳,并回复整改。办理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案件5件,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案管部门程序性信息公开121条,重要案件信息公开4条,法律文书公开26份。

(三)做实民事行政监督,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

2022年上半年,共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12件。其中,对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民事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6件(民事70件,行政6件),民事行政执行行为监督案件32件(民事27件,行政5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全部112件案件均已结案。

(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2022年上半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共计立案1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行政机关均表示认同,全部在诉前阶段完成整改;开展“黑土地保护”专项整治。以农村面源污染方面为切入点,立案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件。开展外卖平台专项整治。以食品安全为切入点,深入外卖平台涉及的商户监督检查,办理案件1件,开展违规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案件1件,开展民间借贷利息所得税收缴案件,办理案件2件。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案件2件,生态环境保护案件2件,窨井盖安全监管案件1件。

(五)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22年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访共9件,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或结果性回复和二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办理重访案件2件,两件案件为同一信访案件,经我院组织公开听证,对信访人依法释理,此信访案已经化解,并办理终结。开展听证1件,为重复信访案件。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对此重复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对其依法释理,控申部门组织,通过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简易听证。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正在等待县委政法委审批。发现案件线索1件,正在等待案件终结,对案件进行审查是否符合司法救助受理条件。

(六)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共同致力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一是开展“送法到家”活动。联合县妇联、辖区派出所、县教育局等相关单位,深入各乡镇和社区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并结合司法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家庭教育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引导广大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二是预防未成年人文身工作。我院未检工作组到宾县城区内的所有初高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初、高中校园内悬挂《禁止未成年人纹身,让我们一起说“不”》条幅。与各学校负责人做关于宣传教育方面的座谈,督促各学校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对多家从事文身活动市场主体进行梳理,梳理后共查出全县共有17家从事文身活动的市场主体;三是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工作。我院干警对宾县各中小学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走访,受到了中小学生和家长们的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获得了社会的赞誉。

(七)从严治检提升队伍素质建设,为事业长远发展锻造检察铁军

一是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制定政治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政治理论学习5次。全面开展不忘初心主题教育,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历届全会精神,督促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干警教育管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3次。通报正反典型案例,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 “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禁公车私用。把握时间节点,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上下功夫。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半年来,经过全院干警共同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检察建议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专业性、职业性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要全面落实上级院部署,强力推进下半年的检察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加强政治纪律和大局意识。强化班子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二是转变监督理念全面正确履职。牢固树立检察监督新理念,优化监督办法,多措并举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把主责主业做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公正司法。三是全面抓好队伍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原则,科学规划业务实训内容,利用好线上线下培训方式,切实增强干警的职业专业素能。

宾县人民检察院2022-07-28

 

 

代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下载

代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5月20日在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席晓明检察长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保护、教育、管束”理念,综合运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司法救助等方法手段,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职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配齐配强检察办案团队,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机制

(一)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办案组织。2021年,我院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将未成年人检察各项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要求凡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检察业务统一由第一检察部集中办理,配备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1名,适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高素质年轻女检察官助理1名,以及其他检察人员4名,在原有未检专人办理的基础上成立未成年人检察专项工作组,实现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专项工作开展和集中统一办理。

(二)优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适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需要,整合、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职能,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形成了“捕(审查逮捕)、诉(审查起诉)、监(法律监督)、防(犯罪预防)、教(教育矫治)”五位一体工作模式,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要求,落实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等,取得非常好效果。

二、立足司法办案主责主业,持续加大未年成人保护力度

(一)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是依法惩治罪行较重的未成年人,2019年以来,我院批准逮捕因故意杀、抢劫等涉罪的未成年人11人,起诉10人,有效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二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初犯、偶犯或者情节较轻、有认罪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少捕慎诉”,为其接受矫正、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共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3人,不起诉2人;三是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序,综合运用远程亲情会见,多方征求意见、社会调查以及帮教等形式,全力保障未成年人诉讼以及其他合法权利。比如我院今年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中,涉及三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名是未成年人,所以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我院建议公安机关对该未成年人与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分案办理。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院为其安排了监护人远程视频亲情会见,共同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两次社会调查,并多次听取辩护人、被害人以及其所在村委会意见,组织听证员、政协委员、心理老师、村干部、侦查人员召开听证会,综合多方意见后,我院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小,且具备帮教条件,最终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帮助罪错少年重归正途。

(二)始终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批捕、起诉。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6件7人,起诉6件6人。比如我院今年办理的一起强奸年仅12岁未成年人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以金钱为诱饵,引诱未成年被害人利用网络媒体向其发送隐私图片,并迫使其见面后强行发生性关系。案发后,我院认真落实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就介入案件调查,积极引导侦查人员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从严从快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注入检察力量,使得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得到罪刑相适应的法律制裁。

(三)积极拓展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业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我院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办理涉未公益诉讼的诉讼范围与模式,专门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涉及未成年人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等立案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份,在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时,发现某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以此为延伸,我院遍访县域内注册备案的7个网吧,发现有5个网吧都存在该问题,严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规定》,损害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我院已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向市人民检察院请示立案,并计划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送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堵漏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综合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积极探索“训诫+督促监护令+督促型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组合拳,今年,我院已经向涉案未成年人发出训诫书1份、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7份、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长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2次。同时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院始终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尤其注重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和困境未成年人进行救助。我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案件受害人的子女是太原慈善职业技术学校的在读学生,这名未成年人本来就是单亲家庭,其父亲被害身亡后更是成为了孤儿,让原本就靠低保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更加捉襟见肘,生活难以为继,面对这种情形,我院在经多方社会调查后,按程序依法为其申领发放了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受到了当事人和其姑姑的深切感谢。

三、坚持诉源治理,全力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助推“六大保护”落实落地。2021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去年以来,我院积极融入“六大保护”协作机制,制定出台《代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就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未成年人救助、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家庭教育指导、团体辅导等项目与忻州市家庭教育学会签订《代县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项目合作协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支持力量,在代县中学初中部发生欺凌事件后,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了团体心理辅导1次,及时纠正未成年人偏差行为,将“司法保护”与其他“五大保护”相互相通、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使“1+5>6=实”,真正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推进法治校园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院6名院领导、10名中层干警受聘担任1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2021年全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4次,受益师生达3000多人,让法治阳光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落实入职查询制度,目前已经收集了全县所有在编教职工相关信息,并与公安机关联合全面排查教职工违法犯罪记录,如发现违法犯罪记录,将督促教育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涉及违法犯罪记录的教职人员,从而做到将关口前移,从源头预防,着力净化教育环境、保障学生安全。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近年来,我们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做了一些有益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深知,与国家法律规定对检察机关的更高要求相比,与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更高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覆盖面不广,宣传方式单一,尤其是面向家庭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不够;二是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和不诉率较低,2019年以来,我院受理审查批捕未成年人案件15件27人,审查起诉13件28人,仅仅不捕2件3人,附条件不诉2件4人,可以看出在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力度还是不够;三是与社会团体、基层组织、学校、家庭联合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做得不够,影响了司法保护救助政策的落实;四是队伍建设有待继续加强,因员额检察官短缺原因,现在还难以做到未检案件专人专办,现有人员配备缺乏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背景,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心理疏导的能力还有待大力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的监督机关,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作为,坚决扛起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光荣使命。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要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对涉罪的未成年人,做到依法从宽与有效惩戒相结合,认真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准确适用未成年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办案始终,最大限度地使涉罪未成年人认识罪错,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案件“一体化”办理模式和统一集中办理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知情权、隐私权等权利,全面保证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合法合规。

二要强化联动配合,全面融入未成年人保护格局。要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教育、民政、妇联、团委和社工组织的联系与配合,协调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关问题,形成推动未检工作的强大合力;积极尝试通过申请青少年项目、整合部门资金等形式,建立“一站式”办案区,建立青少年教育基地和观护帮教基地,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心理干预、犯罪预防、亲职教育等提供阵地;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平台作用,创新法治副校长履职形式,更高频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提升法治宣讲质量,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声造势。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未检队伍综合素能。要进一步推进办案程序规范化、办案标准规范化,深入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机制,加强对从事未检工作办案人员心理学、社会学知识的培训,积极鼓励未检办案人员考取相关专业资质,不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打造未检品牌亮点,牢固树立精品案例、典型案例意识,强化未检理论研究,做好典型经验总结,全力打造打造工作品牌。

各位代表,“行之苟有恒,久久自芬芳”!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是涉及千家万户。下步,我院将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办理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雁门问政2022-05-20

 

 

《上海市奉贤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发布 文章下载

《上海市奉贤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发布

2021年是上海未检创建35周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未小贤”未检工作室坚持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检《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意见》为指引,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四合一”办案机制为抓手,做实基础工作,做优特色工作,做强品牌建设,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上海市“十佳公益项目”、奉贤区“五四青年(集体)奖章”等多项荣誉。

近日,“未小贤”未检工作室以“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通过腾讯会议平台线上举办“云开放”“云发布”活动,发布2021年度《上海市奉贤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和相关典型案例,检察日报、解放日报等10余家媒体记者及区教育局等有关单位参加活动。

白皮书(图源:奉贤检察)

精益求精 夯实各项基础工作

据《上海市奉贤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显示,奉贤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整体上呈现出平稳下降的趋势,2021年,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未小贤”未检工作室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2人,受理审查起诉2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人,不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6人,不起诉18人,附条件不起诉15人。同时,共批准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7人,提起公诉27人。

为最大限度实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未小贤”未检工作室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坚持对羁押的涉罪未成年人做到每案必查;加强看守所监管活动监督;强化社区矫正监督,持续做实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积极履行民事监督职能,息诉和解有关未成年人侵权纠纷案,及时向民政部门移送线索并落实困境儿童救助,为涉案未成年人落实监护安置,协调跨区转学、医疗救助等事宜;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用,坚持督导不替代的理念,以制发检察建议为牵引,助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最大限度延伸办案质效。

线上会议(图源:奉贤检察)

2021年以来,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1件,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件,聚焦涉未重点领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主体责任。

同时,“未小贤”未检工作室通过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特殊矫治教育,督促公安机关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矫治教育;依托社检合作“青春护航站”项目,开展“贤文化”特色帮教矫治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监督,发出督促监护令11份,亲职教育42人次。加强被害人司法保护,依托“一站式”保护救助机制,为32名涉案未成年被害人落实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心理疏导等。加强涉未成年人领域综合治理,与市场监管、公安治安、文化执法、烟草专卖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点播影院、宾(旅)馆管理、电子烟销售等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部门及单位制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8份。加强学校保护,全面深化法治副校长机制,法治副校长进校履职18次,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讲65次,受众达15万余人。

能动履职 做优特色亮点工作

2021年年初,“未小贤”未检工作室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案件中发现,其中一处性侵害的地点系上海市某区的一家点播影院。

在依法办理本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是否明知未成年被害人不满14周岁的供述多次反复,并辩称一直以为被害人系初三学生,审查逮捕讯问中,也坚持否认自己明知的事实。针对沈某某拒不认罪的情况,检察机关坚持全面审查证据原则,对公安机关已恢复的犯罪嫌疑人微信聊天记录逐一进行排查,依托技术协作,从海量电子证据中搜索到犯罪嫌疑人转发给微信好友的视频照片及相关对话记录,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并通过法律政策教育,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接受法律制裁。

同时,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幼年时父母离异,由父亲抚养,后父亲病逝,并因心理疾病休养在家等情况。“未小贤”未检工作室积极落实开展综合保护救助工作,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和心理协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开展个案心理疏导;向被害人母亲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依法承担家庭监护责任;向被害人发放10000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其缓解经济困难;与被害人所在学校沟通,促成其返校复学。

现场(图源:奉贤检察)

为推动点播影院等新兴行业综合治理,力求从“个案治标”到“源头治本”,“未小贤”未检工作室凝聚各方力量,牵头起草,并联合奉贤区文化执法大队、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共同制定《奉贤区未成年人出入点播影院五项规定》,确定点播影院参照旅馆行业对未成年人出入进行监管,要求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时尽到特殊注意义务,推动新未保法“六大保护体系”大格局的形成。事后,组成联合监管小组多次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回头看”巡查,全面关停不合规影院,消除影响未成年人安全观影的治安隐患。

在依法监督办案的同时,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将相关情况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进行专题报告。2021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决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电影局制发检察建议,并同时抄送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引导、促进点播影院行业健康发展。在市区两级检察机关的推动下,上海市电影局、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启动了全市点播影院市场规范整治行动。市区两级文化执法机构出动检查637次,检查相关场所1424家次,立案处罚14件,责令和劝退关停了数十家点播影院。

2021年以来,“未小贤”未检工作室坚持宽严相济精准打击犯罪,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司法保护;着力构建立体式常态化监督模式,做优做实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积极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重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注重能动司法凝聚保护合力,不断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始终如一深化检校共管特色机制。

2022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未小贤”未检工作室将继续按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没有止境”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两法”和“中发28号文”,切实承担起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肩负的重要使命,以更优的检察履职助力“六大保护”相融与共、协同发力;以“未小贤”品牌为桥梁,继续加强与民政、妇联、团委、教育等相关部门良性互动,打造强有力的“未小贤”联盟阵营,努力做到“1+5>6=实”,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风云法眼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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