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省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文明创建成果,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助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院党组决定2020年开展创建省文明单位工作。根据省、州、县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际、转变作风,组织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检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执法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为花垣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务实、决策民主、勤政廉洁,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强,核心作用发挥好。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在干部群众中口碑好、威信高。
(二)业务工作成绩显著。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主要检察业务工作和各项指标出色完成,纵向、横向比有新的进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三)思想政治工作卓有成效。干部队伍思想道德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干部职工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坚定文化自信,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进一步提高。“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深入人心,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作风建设持续有效推进,作风评议群众满意度高。
(四)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干部培养成效明显,“两学一做”、“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全员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形成。消防安全培训、国防教育和科普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有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制度、稳固的阵地、足够的经费保障。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积极性高,文体活动日益丰富,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选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系列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干部职工生活方式健康文明,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婚丧事大操大办现象。
(五)干警队伍素质全面提高。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日常普法、法制下基层活动深入开展,无“法轮功”邪教组织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着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检察干警队伍。
(六)机关管理规范有序。机关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建设强力推进,平安化建设逐步深入,工作、生活环境干净整洁、井然有序,无脏乱差现象。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管物,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检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状况好,消防、防盗设施齐全,无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组织志愿者参加社区、街道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巡查、基层治安维护、文明交通安全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依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巩固和深化“严打”整治成果,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参加各种专项斗争和集中行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立足我县实际,贯彻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严重侵犯人权的问题上,促进司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增强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完善涉检信访制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头脑,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忠实践行“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规范,不断强化职业责任意识、法律监督意识、廉洁从检意识和爱岗敬业意识。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狠抓教育不放松,查处问题不手软,以严肃执纪促进严格执法。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全面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努力增强班子的大局观念、民主观念、群众观念,提高决策水平和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确保领导班子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勤政、团结协作的坚强领导集体。
切实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执行检察职业准入制度,按照凡进必考、公开招考的要求,切实保证新进人员具有较高素质。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广泛开展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激励检察人员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切实加强家庭美德建设。要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和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目标,深入开展“远离毒品”活动和“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不断提高生活品位和生活质量,营造高雅文明的家庭文化氛围。
切实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以深入群众、转变作风为主要内容,开展“察民情、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开展扶贫济困爱心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法律监督职能正确履行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及时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和重要工作事项,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和要求,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开展工作。
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完成各项交办事项。创新和完善人大代表联系方式,使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以保证公正执法、廉洁从检为目标,以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为主要内容,以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为重点,针对各项检察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制度完备、程序严密的要求,严格办案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提高干警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自觉性。
(四)加强环境秩序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责任制,完善“一岗双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形成良好风气。
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独特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功能,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自觉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争做有理想、有良知、有文化的检察干警。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提高幸福指数。深入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选和文明餐桌行动、学雷锋志愿者活动、送法下基层等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文明创建载体。
加强环境卫生和安全保卫,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搞好绿化美化和亮化工程,创造一个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工作步骤
2020年度争创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5月)。制定创建省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成立创建省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召开创建省文明单位推进会,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文明创建工作中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上旬至10月上旬)。六月份至十月,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狠抓各项争创工作的具体落实。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抓好机关软硬件建设,开展丰富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促进各项创建工作落实落细。严格对照省文明单位考评细则的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补齐工作短板,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文明创建成果。撰写好汇报材料,做好文明创建申报工作和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全面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中旬以后)。院内开展评比总结,兑现争创责任制。由院创建办牵头,组织各内设机构和全体干部职工随时准备迎接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检察人员通用素能》等有关文件。以党组理论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原著与专题研讨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做好“学习强国”、中检网等平台使用工作,保证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好机关干警的学习。
加强检察文艺创作,讴歌检察战线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加强窗口建设、推广文明用语、规范检容检貌、整顿机关秩序、活跃精神生活,努力把各项教育学习活动落到实处。通过学习,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和目的,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转变作风,推动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2、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按照省文明单位创建的要求全面加强整章建制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检察权规范运行的司法办案制度、高效有序运转的机关管理制度和文明创建的学习教育机制、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动态调度和管理,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加强对争创文明单位的领导,协调工作,调整院创建省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宜勇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子伯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扶贫工作队第一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协副主席、副检察长龙秀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邓文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石邦群、麻岸军、陈芾纬、吴俊陶、吴莉亚、王姣为工作人员。各内设机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实施文明创建活动。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积极参与,自觉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特别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案件、经验做法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典型,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要加强与县文明办的日常联系,及时反映情况、汇报工作、推介典型。
5、结合实际,打造亮点。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推进文明创建工作,重点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查办涉黑涉恶大要案、加强诉讼监督、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推进文明创建活动等方面精准发力,打造工作亮点,争创更多的全州性、全省性先进或“品牌”,形成竞争优势。
6、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内设机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创建工作任务。创建办要认真抓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达到预期效果。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推进的作用,协助部门要积极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全院所有干警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全力支持、全程参与文明创建。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管理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文明创建检查验收的,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花垣县人民检察院20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