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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措施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检察院

题目: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资料提供时间: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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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省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花垣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省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文明创建成果,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助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院党组决定2020年开展创建省文明单位工作。根据省、州、县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际、转变作风,组织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检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执法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为花垣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务实、决策民主、勤政廉洁,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强,核心作用发挥好。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在干部群众中口碑好、威信高。

(二)业务工作成绩显著。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主要检察业务工作和各项指标出色完成,纵向、横向比有新的进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三)思想政治工作卓有成效。干部队伍思想道德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干部职工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坚定文化自信,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进一步提高。“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深入人心,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作风建设持续有效推进,作风评议群众满意度高。

(四)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干部培养成效明显,“两学一做”、“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全员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形成。消防安全培训、国防教育和科普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有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制度、稳固的阵地、足够的经费保障。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积极性高,文体活动日益丰富,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选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系列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干部职工生活方式健康文明,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婚丧事大操大办现象。

(五)干警队伍素质全面提高。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日常普法、法制下基层活动深入开展,无“法轮功”邪教组织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着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检察干警队伍。

(六)机关管理规范有序。机关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建设强力推进,平安化建设逐步深入,工作、生活环境干净整洁、井然有序,无脏乱差现象。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管物,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检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状况好,消防、防盗设施齐全,无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组织志愿者参加社区、街道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巡查、基层治安维护、文明交通安全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依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巩固和深化“严打”整治成果,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参加各种专项斗争和集中行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立足我县实际,贯彻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严重侵犯人权的问题上,促进司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增强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完善涉检信访制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头脑,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忠实践行“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规范,不断强化职业责任意识、法律监督意识、廉洁从检意识和爱岗敬业意识。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狠抓教育不放松,查处问题不手软,以严肃执纪促进严格执法。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全面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努力增强班子的大局观念、民主观念、群众观念,提高决策水平和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确保领导班子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勤政、团结协作的坚强领导集体。

切实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执行检察职业准入制度,按照凡进必考、公开招考的要求,切实保证新进人员具有较高素质。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广泛开展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激励检察人员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切实加强家庭美德建设。要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和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目标,深入开展“远离毒品”活动和“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不断提高生活品位和生活质量,营造高雅文明的家庭文化氛围。

切实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以深入群众、转变作风为主要内容,开展“察民情、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开展扶贫济困爱心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法律监督职能正确履行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及时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和重要工作事项,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和要求,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开展工作。

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完成各项交办事项。创新和完善人大代表联系方式,使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以保证公正执法、廉洁从检为目标,以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为主要内容,以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为重点,针对各项检察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制度完备、程序严密的要求,严格办案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提高干警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自觉性。

(四)加强环境秩序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责任制,完善“一岗双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形成良好风气。

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独特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功能,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自觉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争做有理想、有良知、有文化的检察干警。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提高幸福指数。深入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选和文明餐桌行动、学雷锋志愿者活动、送法下基层等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文明创建载体。

加强环境卫生和安全保卫,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搞好绿化美化和亮化工程,创造一个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工作步骤

2020年度争创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5月)。制定创建省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成立创建省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召开创建省文明单位推进会,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文明创建工作中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上旬至10月上旬)。六月份至十月,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狠抓各项争创工作的具体落实。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抓好机关软硬件建设,开展丰富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促进各项创建工作落实落细。严格对照省文明单位考评细则的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补齐工作短板,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文明创建成果。撰写好汇报材料,做好文明创建申报工作和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全面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中旬以后)。院内开展评比总结,兑现争创责任制。由院创建办牵头,组织各内设机构和全体干部职工随时准备迎接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检察人员通用素能》等有关文件。以党组理论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原著与专题研讨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做好“学习强国”、中检网等平台使用工作,保证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好机关干警的学习。

加强检察文艺创作,讴歌检察战线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加强窗口建设、推广文明用语、规范检容检貌、整顿机关秩序、活跃精神生活,努力把各项教育学习活动落到实处。通过学习,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和目的,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转变作风,推动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2、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按照省文明单位创建的要求全面加强整章建制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检察权规范运行的司法办案制度、高效有序运转的机关管理制度和文明创建的学习教育机制、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动态调度和管理,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加强对争创文明单位的领导,协调工作,调整院创建省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宜勇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子伯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扶贫工作队第一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协副主席、副检察长龙秀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邓文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石邦群、麻岸军、陈芾纬、吴俊陶、吴莉亚、王姣为工作人员。各内设机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实施文明创建活动。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积极参与,自觉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特别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案件、经验做法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典型,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要加强与县文明办的日常联系,及时反映情况、汇报工作、推介典型。

5、结合实际,打造亮点。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推进文明创建工作,重点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查办涉黑涉恶大要案、加强诉讼监督、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推进文明创建活动等方面精准发力,打造工作亮点,争创更多的全州性、全省性先进或“品牌”,形成竞争优势。

6、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内设机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创建工作任务。创建办要认真抓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达到预期效果。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推进的作用,协助部门要积极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全院所有干警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全力支持、全程参与文明创建。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管理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文明创建检查验收的,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花垣县人民检察院2020-06-04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方案

各内设机构: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方案》已经院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6日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

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单位文明程度、机关文化品位、干警文明素质和检察工作水平,不断增强汨罗检察事业向前发展的精神力量,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树立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经院党组研究决定,2020年汨罗市人民检察院争创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根据2019年中央文明委、湖南省文明委工作要点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核心,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和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为根本,以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为重点,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为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结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大力倡导崇法崇德、向上向善、爱业爱家、共建共享的精神文明新风尚,引导和推动全体检察人员树立文明观念、遵守文明礼仪、养成文明习惯、展示文明形象,以文明的力量推动汨罗检察事业繁荣发展。

二、创建目标

紧紧围绕提升全体检察人员归属感、幸福感、荣誉感和职业尊崇感的核心目标,坚持“以文明创建引导人、塑造人、凝聚人”的工作理念,努力营造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文化浓郁、和谐文明的机关氛围,做到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检察工作业绩突出,机关管理规范有序,法治宣传深入人心,基础建设扎实推进,确保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目标如期实现。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宗旨。把满足全体检察人员文化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作为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大家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让大家充分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成效和变化,让创建工作成为惠及全体检察人员、惠及人民群众和惠及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

(二)坚持突出主线。深刻把握文明创建工作的核心价值,紧密结合检察工作的基本属性,确立以“公正”为统领的工作主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牢固树立秉公办案、公道处事、正直为人的观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每一项公务、每一个检察人员身上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将公正融入到文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打造汨罗检察文化品牌。

(三)坚持突出特色。精心培育打造汨罗市人民检察院文明创建工作亮点特色,深度挖掘服务非公经济、扫黑除恶斗争、检察改革、队伍建设、精准扶贫、生态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工作,认真做好法治文化培育、法治文化输出和“汨检精神”、“模范之家”、“汨检先进人物”等品牌培育工作。

(四)坚持突出细节。文明创建要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把每个细节做到位,把所有环节衔接好。要将文明的理念 、文明的标识、文明的行为体现在待人接物、言谈举止、办公办案、办文办会和机关管理、环境卫生、车辆停放、保安保洁等所有工作细节中,要对照文明创建的评测标准,一个一个地解决具体问题,一点一滴地做好每件实事。

四、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考评细则》和《岳阳市文明单位考核细则》的规定,我院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1.加大班子建设力度。始终坚持将班子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职能管理机制、日常工作管理机制。具体要求:

坚持党组中心组和支部学习制度。院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中心学习组成员,全年理论学习8次12天以上;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4次以上,有文字记录。

高标准开好民主生活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各支部民主生活会,全年不少于2次,有文字记录。

“七·一”开展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活动。

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赵承卓、徐敏,政治部、办公室负责人。

2.加大思想建设力度。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利用机关宣传栏做好“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深入学习实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以团支部为主体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建设一个“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机关。

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徐敏、胡飞虎,政治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3.加大廉政建设力度。开展多形式、多内容、多载体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的思想根基,认真履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班子要带头示范,作出表率。

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胡飞虎,纪检监察负责人。

4.加大文化建设力度。以发展检察文化为目标,努力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继续开展“读书沙龙”活动,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修养、党性修养、能力素养和文化素养。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开展文体活动2次以上。

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徐敏,政治部、工会负责人。

5.加大基础建设力度。做好院法制宣传墙建设和院机关的绿化美化工作,对院图书室、陈列室进行调整、修缮和充实,新建党建+工作室,营造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

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徐敏、柳小平、胡飞虎,政治部、行装科负责人。

(二)检察业务建设方面

1.突出强化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觉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矛盾,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王跃辉、易立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负责人。

2.突出加强诉讼监督,依法纠正执法不公的案件和问题,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王跃辉、杨最亮、胡飞虎、易立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负责人。

3.突出抓好增收节支,积极开源节流,创建节约型机关。认真抓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全年财务收支平衡。加强机关卫生、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内部管理,办好机关食堂、实施卫生清洁、环境优雅、办公管理现代化。

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柳小平,行装科、技术科负责人。

五、工作步骤

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从2020年1月开始,到2020年12月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阶段(2020年3月上旬)。印发《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方案》,成立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阶段(2020年3月下旬至10月)。根据《2020年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测评指标及计分标准》要求,逐项对照制定细化方案,实行分工负责制,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好创建工作,力争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检察业务建设方面、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和中心工作方面等全面达标。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与提高阶段(2020年10月-11月)。按照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的要求,逐项目、逐要求查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同时,要认真总结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邀请岳阳市、汨罗市文明办领导进行检查指导,征求意见,及时整改提高,确保达到考评标准。

第四阶段:迎检阶段(2020年12月)。按照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做好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的准备工作,搞好工作协调,周密配合考评工作,力争全面实现创建目标。

四、总体要求

要把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作为机关管理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搞好创建规划,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富有成效。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承卓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敏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左永红任办公室主任,赵斌任办公室副主任,政治部办公室为牵头责任部门,其他各内设机构为工作责任部门。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要根据创建方案要求,实行分工负责制,周密谋划、精心安排,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创建全省文明标兵单位过程成为提高队伍素质、打造文明和谐集体的重要载体。院各内设机构、全体检察干警都要全员参与,全力支持、配合、协助做好各项创建工作。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抓好计划的制定和贯彻落实,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要在争创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关键时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创建工作期间,凡是涉及文明创建工作的事项,各内设机构均需优先安排落实,为创建工作开绿灯、让道。

(二) 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深刻认识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的重要性,把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工作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同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和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司法办案规范化、纪律作风建设督查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各项工作协同并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院门户网站要开设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宣传专栏,发布创建相关知识,集中宣传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和创建成效。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展示全体检察人员的良好风貌,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督办,强化整改。按照创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的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做到责任到位、奖惩到位,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院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徐敏牵头,每月组织办公室、政治部、检务督察部门对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以创建工作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用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果检验创建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汨罗市人民检察院2020-03-06

 

 

常宁 关于开展“党建+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常宁 关于开展“党建+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也为推动我院创建全省文明单位工作,按照院党组有关要求,深入贯彻“党建+”理念,现制定开展“党建+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大力培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全院创建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创建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文明创建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走在前,做表率,推动“党建+文明创建”的深度融合。

二、主要任务

机关支部要以带头提升理想信念、树立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提升道德修养、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努力发挥表率作用为主要内容,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等党的组织生活为有效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创建文明城市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争当先锋、作出表率。

(一)带头树立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把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增强党性修养的基础内容,纳入“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加强修身自律,将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自身的文明带动促进身边人的文明,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积极创建省文明单位。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和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队伍、提升能力、推动工作的基础工程,扎实做好本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推出新举措、赋予新内容、持续推进行业文明创建工作。

(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院党员要展现出政治素质高、党性意识强、服务理念优的良好形象,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对照标杆,文明服务,公正司法,传递检察正能量。

(四)深化党员干部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坚持把志愿服务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运用“青年党员志愿者先锋队”等多个志愿活动组织为有效载体,组织广大党员在文明秩序、文明交通、环境整治、社会救助等志愿者活动种形成辐射力量,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全面掌握“创文”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和责任义务,增强参加“党建+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以主人翁的精神投身到文明创建中去,为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打下基础。

(二)统筹有序推进。把“党建+文明创建”活动与学习习近平重要思想相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院党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进度,重点抓好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各项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有关要求

把“党建+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机关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了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切实加大对党员干部不文明行为批评、教育和惩戒力度,对在活动中履行责任不到位、工作滞后的,坚决予以问责。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2020-04-26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文章下载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筹备,根据上级创建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各项创建资料,扎实推进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根据我院文明单位创建的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部署,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以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建设,推进“五个建设”的体系建立,全面提升我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打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质、办事高效、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武邑检察品牌。

二、创建目标

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加强检察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行自我教育和提高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是新形势下提升检察形象的有力举措。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使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干警素质不断提升,检察业务工作有效推进,社会形象保持良好,成为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精神文明单位。

三、组织领导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成立了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彦青任组长,副检察长任荣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政治处和办公室共同组成文明创建工作团队,具体负责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政治处负责各项材料的准备和上报工作,办公室负责活动开展和后勤保障工作。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创建工作的文件,部署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四、创建任务

(一)完善创建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全年创建活动。在年初,成立精神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完善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方案、制度,组织协调督促各科室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部署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任务,明确分配好创建任务。设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科室为创建的直接落实部门,完成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方案提出的具体任务要求,做好本单位创建文明单位的计划、组织、督查、总结、申报和各项评优评先工作。

(二)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健全并严格坚持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切实抓好“三会一课”、“三重一大”、民主“双评”等制度的落实;结合党员的不同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教育活动,特别是要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对不履行义务、工作主动性不强,要及时给予批评帮助。

(三)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二是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活动。以党的十九大深化教育为契机,深入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党情国情教育,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国梦的学习宣传教育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三是利用重大活动和节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今年建党98周年,以今年的清明公祭和庆祝党的生日为载体,缅怀先烈,重温党史,以培养干部职工的爱国情感和民族精神为主线,强化爱国意识,树立起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强民族使命感和责任感,使干部职工真正树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理想。四是加强学习型单位的建设,抓好各类学习,努力把本单位建设成为学习的主阵地。积极开展读书活动、知识竞赛、运动比赛、学习体会交流、理论研讨等多种学习活动,拓展新的学习途径,开展互联网学习新阵地,微课堂,创造新的学习载体,增强好的学习实效。

(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是通过会议集中学习、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核心价值体系的大众化和普及化,引导干部干警树立起“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念,提升干部干警的精神素质。二是开展文明礼仪活动,聘请专业人士进行文明礼仪培训,业务部门工作中注重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文明出行。各科室进行文明礼仪竞赛,评选文明礼仪科室。

(五)发展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播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学习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以“学习雷锋精神”为主题,开展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一是扶贫助困志愿者行动。进一步深化敬老扶幼、助残助学活动,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困难的重病患者等提供送温暖志愿服务,通过结对帮扶等方式,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二是组织干劲去养老院为老人送去温暖。

(六)加强完善硬件场所建设,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供场地和硬件支撑。按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需要和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求,我院专门设立荣誉室、阅览室、活动室、文化走廊等硬件场所,为创建工作提供场地和硬件支撑。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履行政治责任、领导责任,经常研究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重点工作,明确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项目,切实加强政策支持和保障。进一步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全院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各科室要把创建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

(二)分解任务,加强监督。按照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全力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小组组长作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创建工作负总责;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创建任务的落实,确保硬件建设达标,软件建设出成效;领导小组成员是创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根据业务分工,各负其责。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违反创建规定行为登记追究制度,强化监督力度,确保创建工作健康、有序、稳步发展。

(三)全院行动,形成合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的需要。全院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步调一致,把自己的言行自觉统一到创建工作中来,从自己做起,从本科室做起,积极投身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发展的原则,做到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并重;搞好舆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落实创建措施,确保实现文明创建目标,努力开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2020-08-07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创建榆林市级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创建榆林市级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动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高机关文明程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树立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及榆林市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其系列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以创建榆林市文明单位为目标,有机统一文明创建与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文化建设和法治建设,全面提升机关文明程度和文化品位,建设文明和谐检察院。

二、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榆林市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组书记、检察长延伟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晓明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爱华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欢

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康晓妮

成 员: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阎丁毅

第三检察部主任温于娇

政治部负责人徐海雄

办公室负责人郭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办公室主任:徐海雄。

三、目标任务

1.积极开展创建申请准备工作。草拟报送创建申请,填写创建登记表,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研究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召开创建动员部署会。

2.统筹安排全年创建工作。LED屏展播创建宣传语、公益广告,营造创建氛围。统筹安排全年集体学习,举办道德讲堂,大力弘扬检察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联合“双报到”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党日”、每月一主题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广泛进行法律宣传。加强机关车辆、环境卫生等管理。

3.全面接受创建测评工作。创建工作领小组收集整理好创建资料,沟通对接神木市文明办,做好会务接待等工作,全面接受创建工作测评。

三、工作举措

根据创建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拓展创建工作的内涵,做到六个结合,即创建工作同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同检察工作相结合,同提升司法公信力相结合,同干警教育相结合,同专项活动相结合,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主要开展好学习型单位建设、道德讲堂建设、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勤俭节约活动、节日活动、文化体育活动、参与帮扶共建、优质服务建设、优美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1.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部室工作会,专题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在全院进行动员,讲通讲透创建意义,形成人人思创建、干创建、争创建,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参与。

2.细化创建具体工作。创建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项目进行分解,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出时间表、进度表。各部室根据任务分解,拿出创建的思路、举措和方法,开展各项工作。年终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真正保证工作有创新、有思路,有成效。

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好各项教育培训制度,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形势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开展窗口便民利民活动。进一步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案管和控告申诉职能,配齐配强软硬件设施,创新举措,落实各项便民利民制度,积极为服务对象、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履行好人民检察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监督职责。

5.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建立案件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持续推行阳光司法“全覆盖”。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12309服务热线,完善网上控告申诉、案件信息查询、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监督评议等功能,大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参与度。

6.开展社区司法活动。以“双报到”为平台,积极开展以普法宣传、社区法治讲堂、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为主题的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志愿者服务。重点选择酒驾醉驾、民间借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

7.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落实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善于与社会和媒体沟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8.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关心爱护未成年人成长,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全覆盖。充分利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心理咨询,全面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捕、诉、监、防、教”工作模式。

9.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以争创文明单位为抓手,加强内部环境美化,做到车辆停放有序,绿化达标,室内整齐划一,窗明几净,物品资料放置有序,公共卫生干净整洁,增加图书室藏书量,持续开放健身房,营造优美清新的自然环境和井然有序的工作环境。

10.开展勤俭节约活动。开展勤俭节约活动,重点抓好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用品项目的落实,增强干警节俭意识。认真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引导检察院全体干警从“不剩菜、不剩饭”做起,贯彻落实“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11.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结合工会、妇女工作,组织干警参加本院、上级院及神木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提高干警身体素质,增强干警团结协作精神和争先创优意识。

四、保障机制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创建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由创建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指定创建工作专人负责,围绕创建指标理清思路,搞好创建规划,明确任务,加强管理,做好创建资料汇集整理,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

2.加大投入,严格奖惩。加大创建工作资金人力投入,找准有效载体,搞好重大活动,抓好示范典型,落实表彰奖励,开展经常性自查,注重检查工作反馈落实情况,严格奖惩。

3.凝心聚力,高度参与。领导班子成员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各部室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好对应创建任务;全体干警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形成创建工作全院一盘棋的良好局面,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2022-03-05

 

 

新河县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新河县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文明城市行列的创建目标要求,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文明建设水平,按照县委通知要求,现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新河县人民检察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深入开展检察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创建,机关先行”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美丽新河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具体要求

(一)抓组织领导,高起点定位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院领导班子要始终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创新管理,把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作为全面推动各项检察业务的依托和动力。一是强化领导组织。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院政治处具体负责文明建设工作,定期专题研究,定期调度,并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制作文化长廊等一系列工作,在全院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文明创建的良好舆论氛围,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联手抓创建,合力创文明”的局面。

(二)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基石

一是广泛深入发动营造创建氛围。每周一开展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在院内网上开辟道德大讲堂创建专栏,并积极在院内外、楼里外同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公益广告推广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党的精神,创建文明单位的氛围。二是深入开展各项创优争先活动。创新活动方式,创建文化学习长廊,以及党员活动室和电子图书阅览室为主的“一体化”文化阵地,增强全院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做到学思践悟、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三是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奉献爱心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工作,由3名干警组成驻望腾村扶贫工作队,并由院党组带头,以科室为单位成立9个入户工作队,深入到新河镇三街村和荆庄乡闫仙村,针对150余贫困户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结对帮扶,每到一户要认真宣讲党的扶贫政策、赠送扶贫挂历、填写扶贫手册、听取群众意见、做好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四是积极参与党员志愿者献爱心活动。积极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以“五进五服务”、“法律讲堂”、“十九大精神宣讲”及基层党支部创建活动为载体的检察精准服务大格局,打造“阳光检察”。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案件信息公开网等新媒体阵地作用,努力让检察工作融入群众“朋友圈”。

(三)持续推动勤俭节约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创建节约型机关;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引导干警保持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三、抓深化学习,树立文明机关形象

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的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念、树立信心,提升干警思想道德素质和党的先进性意识,树立检察干警和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新河县人民检察院2020-06-17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成果,助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院党组决定于2020年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根据《陕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陕西省文明标兵单位考评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文明创建为抓手,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文化建设为依托,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为促进岐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务实、决策民主、勤政廉洁,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强,核心作用发挥好。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干警群众中口碑好、威信高。

(二)检察工作业绩突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主要检察业务工作和各项指标出色完成。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三)思想政治工作卓有成效。干警队伍思想道德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坚定文化自信,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进一步提高。“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深入人心,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作风建设持续有效推进,作风评议群众满意度高。

(四)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干警培养成效明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全员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形成。文明创建有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制度、稳固的阵地、足够的经费保障。干警职工参与文明创建积极性高,文体活动日益丰富,文明处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选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系列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加强检察文化中心、法治宣教中心和健身中心建设,干警职工生活方式健康文明,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婚丧事大操大办现象。

(五)机关管理规范有序。机关“五化”(即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工程建设强力推进,平安化建设逐步深入,工作、生活环境干净整洁、井然有序,无脏乱差现象,保持省级“文明卫生单位标兵”称号。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管物,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干警职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依托法治宣教中心,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无“法轮功”邪教组织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单位内部治安状况好,消防、防盗设施齐全,无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组织志愿者参加社区、街道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巡查、参与疫情防控、基层治安维护、文明交通安全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建设的指导意见》。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带动队伍政治素质提升。

二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是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

四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检察决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五是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工会、青委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中的助推作用。坚持竞争选拔,进一步优化干警队伍结构,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着力提高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服务保障大局。要始终坚持县委和上级院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认真贯彻县委“三个重构”的总体思路要求,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定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职责,以更加有效、更加有力的服务保障推动中心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在推进岐山高质量发展中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切实在保障服务大局中找定位、尽责任、做贡献、谋发展。

二是深耕主责主业。坚持以业务为导向,注重实绩实效,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与监察委的衔接机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强化诉讼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质量和效果。积极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强化证据意识和证据标准。同时,在审前羁押、刑事执行尤其是财产刑执行、公益诉讼以及认罪认罚从宽使用等方面开展创新性、前瞻性的思考和探索,下大功夫提升能力补齐短板,推动检察业务全面发展。此外,要努力推动检察文化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以文化软实力打造具有岐山检察特色的业务工作亮点和品牌。

三是坚持群众需求。充分发挥法治宣教警示教育中心功能,努力打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分层次分阶段开展全民法治教育,强化民众法治信仰,提升检察为民的公信力。要加大检力下沉力度,更多的走近基层,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真正把红色教育的根脉和“枫桥经验”的核心体现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四是提升素质能力。持之以恒地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学习型干警培养。积极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正规化培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案例评析、对抗辩论、庭审评议、业务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充分发挥“岐山检察讲坛”、“每周一讲”等交流平台作用。

五是实施科技强检。要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以远程视频讯问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等为重点,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和人员培训力度,最大程度的发挥信息化科技装备效能,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同时,完善硬件设备和相关资料,积极申报“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

(三)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一是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认真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干警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独特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功能,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自觉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争做有理想、有良知、有文化的检察官。

三是深入开展文明处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选和文明餐桌行动、学雷锋志愿者活动、送法下基层等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文明创建载体。

四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以检察官文联、工会等为群团组织载体,组织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提高幸福指数。

五是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四)切实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以及检察机关各项纪律规定,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着力营造大力抓落实的浓厚氛围,确保政令检令畅通。

二是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三是继续巩固和深化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成果,以始终在路上的心态和问题导向的意识,狠抓整改,防微杜渐。以案警示加强纪律作风,努力塑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文明向上的机关形象。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硬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一是推进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的“五化”工程,抓好机关食堂、健身场所、球类运动场所、图书阅览室等硬件建设,创造优美、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建立卫生评查机制,明确评查内容、评查对象、评查标准、评查程序,严格问责追责,保持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称号。

二是健全学习、工作、作风、纪律、财务、人事、安全、保密等规章制度,推进机关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三是加强对机关治安、消防、计划生育等工作的综合管理,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维护机关良好工作秩序,确保机关大院平安稳定无事故,实现各项综治管理目标。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3月)。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推进会,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动员干警积极投身到文明创建工作中来。

(二)组织实施、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4月上旬至9月上旬)。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抓好机关软硬件建设,开展丰富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促进各项创建工作落实落细。严格对照《县文明标兵单位考评细则》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补齐工作短板,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文明创建成果。撰写汇报材料,做好文明创建申报工作和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全面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三)迎接检查阶段(2020年9月中旬以后)。省文明办、省直文明委将组织对申报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和明查暗访。组织各内设机构和全体干警随时准备迎接检查验收和明查暗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由院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领导分头抓,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望松为组长,主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专职委员和各内设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各内设机构都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实施文明创建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动员全体干警职工及家属积极参与,自觉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特别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案件、经验做法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典型,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要加强与县文明办的日常联系,及时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三)结合实际,打造亮点。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推进文明创建工作,重点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诉讼监督、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推进文明创建活动等方面精准发力,打造工作亮点,争创更多的省市先进或“品牌”,形成竞争优势。

(四)整章建制、规范管理。按照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的要求全面加强整章建制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检察权规范运行的司法办案制度、高效有序运转的机关管理制度和文明创建的学习教育机制、联系指导机制、分工协作机制、督察问责机制。继续巩固现有文明创建成果,加强动态调度和管理,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内设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创建工作任务。政治部要认真抓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达到预期效果。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推进的作用,协助部门要积极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全院所有干警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全力支持、全程参与文明创建。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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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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