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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政策措施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检察院

题目:人民检察院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制度及工作方案

资料提供时间: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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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制度(试行) 文章下载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制度(试行)

正确引导涉检舆论,做好涉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掌握互联网等网络媒体对本院的工作动态、干部队伍建设、民生民情等方面信息的报道及评论,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树立检察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程序、职责及工作方法

(一)网络舆情监控的基本程序为:

涉检舆情检测—舆情监控研判—信息报告--处置舆情。

(二)涉检舆情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查清事实真相,确定事(案)件性质;涉检舆情的媒体应付,处置决策,新闻采访管理;确定新闻发布的方式、时间和内容;对舆情处置进行总结。

涉检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研判涉检负面新闻,对互联网上涉检舆情信息进行监控;报送网络舆情和各网站网友留言的筛选、交办及反馈工作。采用分工轮值负责制的办法,由当日网络监控员利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对榆阳检察舆情进行搜索,特别是网友留言、网上论坛、博客、即时通讯等互动性栏目,通过网页逐条浏览或者通过关键字词全网搜索等形式,收集相关舆情信息和留言,并将收集到的网络信息材料报送至涉检舆情领导小组。上报内容包括网络实名、舆情和网友留言大概内容等。

2、负责重大舆情的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舆情信息和网友留言后,根据内容性质和影响程度组织分析研判,向涉检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供舆情综述和处置建议。一般舆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涉及单位作出情况说明;重大舆情向区委办、区政府办相关单位作出情况说明,一时难以解决的、把握不准的问题,须报主管区领导审定。

3、做好事(案)件采访归口管理,做好与媒体记者的联系,并负责联络、协调党委宣传部门;及时掌握、传达各级领导对涉检舆情的有关指示;按照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对外发布信息,实时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得到舆情研判反馈后,涉检舆情办公室迅速组织网评员了解真相,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

(三)相关部室职责:

1、相关业务部室:负责对事(案)件真实情况与性质提出意见,对处置工作提供业务指导。

2、检务督察、纪检监察部门:检务督查部门负责对事(案)件组织调查或者督查;纪检监察部门对事(案)件及其涉案干警是否违法、违纪行为展开调查,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客观公正的结论。

(四)实行分级组织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涉检舆情突发事(案)件的报道,根据情况,立即报请市检察院,由市检察院报请省检察院,再由省检察院商请省委宣传部、省纪委、省政法委共同组织协调协调。较大和一般性涉检舆情突发事(案)件的报道,商请区委宣传、纪检、政法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协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涉检舆情监控工作,对网络舆情进行跟踪了解、分析汇总、回复反馈,有助于及时了解舆情动态,有助于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原则。坚持及时处置、正面引导和统一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

(三)反应迅速。网络舆情监控工作要着眼于“快”字,既要及早发现苗头问题,又要找准问题的根源,迅速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造成负面影响。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2020-07-08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检网络舆情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三同步”应对预案 文章下载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检网络舆情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三同步”应对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涉检网络舆情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 “三同步”工作,以应对当前新的涉检网络舆情形势,切实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的掌握、研判和应对工作,确保有效引导涉检网络舆情,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三同步”应对预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三同步”的重要性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网民数量的不断增长,网络舆情工作已经成为新时期检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田飞鹏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 “三同步”工作应对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涉检舆情日常工作,确定专人担任网络评论员,负责涉检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预警和评估工作。要对办案或者接访中可能导致舆情发生的人和事提前做好研判,并有针对性地加强网络监控,占领网上发言主动权和主导权,进行正面引导疏通。

二、加强监管,健全机制,从容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

在加强监管方面,一是加强对检察机关互联网网站的管理,各部室负责人对发布到网站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对可能引起炒作热点的内容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发布。二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等部门在办案中对可能涉及网络舆情发生的热点要进行预判,并及时告知舆情监控人员,监控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才能从源头上防止舆情的出现。三是成立的网络评论员队伍要及时对一些涉检的帖子进行跟帖评论,澄清事实或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使不良网络公关失去生存空间。在建立健全机制方面,一是建立涉检网络舆情逐级报告制度。网络舆情监控人员发现涉及检察院尤其是关系到本单位的网络舆情出现后,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供其参阅,由领导小组进行正确甄别筛选,保证舆情的客观性,决定是否需通报其他司法部门或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上下左右相互通气会形成党政机关和司法系统应对涉检舆情的合力,沉着有力地应对涉检舆情。二是落实涉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当涉检网络舆情出现后,相关部室要按预案的内容要求及时到位,针对性处理,避免手忙脚乱的现象出现,致使事态难以控制。要第一时间进行回应,抢占话语主动权,并对舆情进行客观公正的引导,避免网民的负面炒作。三是建立涉检舆情处理问责制。对于因网络突发事件涉及检察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的,在处置过程中,要在迅速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严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通过适时问责,积极挽回社会影响,给群众一个交代,还社会一个公正。

三、规范执法,公正廉洁,以检务公开推进网络舆情工作

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努力用人民群众信服的方式文明执法、依法办案。突出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涉检群体事件的处理工作,在执法时要不偏不倚,本着案件事实真相依法办案,不徇私情,要热情接待案件的控告申诉人,耐心细致地倾听他们的诉求,在准确掌握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态势以及群众诉求的基础上,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法制尊严,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诉求,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在公众中树立起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形象,涉检网络舆情必然会大大减少。及时做好检务公开,抢占舆论主动权,还事实一个真相,使一些涉检网络流言不攻自破。一要加大公开力度。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要创新公开形式。加强互联网网站和微博微信建设,针对涉检网络舆情在“两微一端”上给予正面引导,将涉及本院的网络舆情的处置情况依法在网上予以公开。三要丰富公开载体。主动与当地主流媒体取得联系,借助主流媒体公开涉检舆情的处置情况,从根源上妥善处置网络舆情。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2020-12-17

 

 

荥经县人民检察院于网络舆情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三同步”应对预案 文章下载

荥经县人民检察院于网络舆情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三同步”应对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 “三同步”工作,以应对当前新的涉检网络舆情形势,切实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的掌握、研判和应对工作,确保有效引导涉检网络舆情,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三同步”应对预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三同步”的重要性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网民数量的不断增长,网络舆情工作已经成为新时期检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富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 “三同步”工作应对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涉检舆情日常工作,确定专人担任网络评论员,负责涉检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预警和评估工作。要对办案或者接访中可能导致舆情发生的人和事提前做好研判,并有针对性地加强网络监控,占领网上发言主动权和主导权,进行正面引导疏通。

二、加强监管,健全机制,从容应对和处置网络舆情

在加强监管方面,一是加强对检察机关互联网网站的管理,各科室负责人对发布到网站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对可能引起炒作热点的内容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发布。二是公诉、自侦、侦监等部门在办案中对可能涉及网络舆情发生的热点要进行预判,并及时告知舆情监控人员,监控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才能从源头上防止舆情的出现。三是成立的网络评论员队伍要及时对一些涉检的帖子进行跟帖评论,澄清事实或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使不良网络公关失去生存空间。

在建立健全机制方面,一是建立涉检网络舆情逐级报告制度。网络舆情监控人员发现涉及检察院尤其是关系到本单位的网络舆情出现后,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供其参阅,由领导小组进行正确甄别筛选,保证舆情的客观性,决定是否需通报其他司法部门或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上下左右相互通气会形成党政机关和司法系统应对涉检舆情的合力,沉着有力地应对涉检舆情。二是落实涉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当涉检网络舆情出现后,相关科室要按预案的内容要求及时到位,针对性处理,避免手忙脚乱的现象出现,致使事态难以控制。要第一时间进行回应,抢占话语主动权,并对舆情进行客观公正的引导,避免网民的负面炒作。三是建立涉检舆情处理问责制。对于因网络突发事件涉及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的,在处置过程中,要在迅速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严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通过适时问责,积极挽回社会影响,给群众一个交代,还社会一个公正。

三、规范执法,公正廉洁,以检务公开推进网络舆情工作

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努力用人民群众信服的方式文明执法、依法办案。突出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涉检群体事件的处理工作,在执法时要不偏不倚,本着案件事实真相依法办案,不徇私情,要热情接待案件的控告申诉人,耐心细致地倾听他们的诉求,在准确掌握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态势以及群众诉求的基础上,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法制尊严,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诉求,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在公众中树立起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形象,涉检网络舆情必然会大大减少。

及时做好检务公开,抢占舆论主动权,还事实一个真相,使一些涉检网络流言不攻自破。一要加大公开力度。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要创新公开形式。加强互联网网站和微博微信建设,针对涉检网络舆情在“两微一端”上给予正面引导,将涉及本院的网络舆情的处置情况依法在网上予以公开。三要丰富公开载体。主动与当地主流媒体取得联系,借助主流媒体公开涉检舆情的处置情况,从根源上妥善处置网络舆情。

荥经县人民检察院2017-05-25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实施办法 文章下载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和改进全媒体时代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不断提高应对处置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检察机关司法权威、执法公信和外部形象,根据江苏省院下发的《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暂行办法》的最新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涉检网络舆情主要指互联网、微博、微信上群众对检察机关、检察工作、检察人员的关注评价和呼声诉求等舆论反应。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和依法处置,包括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监测报告、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第二条 涉检网络舆情分为特别重大舆情、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三个等级。特别重大舆情标准为:被主要商业门户网站首页采录或网络论坛持续关注,可能引发广泛社会影响,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的舆情。重大舆情标准为:被主要商业门户网站采录,在事发当地形成广泛社会影响,可能影响检察机关形象的舆情。一般舆情标准为:被非主流网站关注,在当地产生一定影响,可能会继续关注和传播的舆情。

第三条 成立“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的领导,建立监测、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内外部处置工作合力。

第四条 办案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提供应对网络舆情所需要的有关案件情况,在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参与引导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第五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提供应对网络舆情所需要的检察机关、检察人员遵守检风检纪等情况,在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参与引导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第六条 控申部门负责根据涉检网络舆情情况,提出处置意见,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送本院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并及时将调查核实情况向办公室反馈,在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参与引导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第七条 办公室负责对特别重大和重大涉检网络舆情以及跨部门的涉检网络舆情,牵头协调研究应对处置办法。负责涉检网络舆情监测分析、舆情等级确定、与上级院舆情信息传递、网上正面引导和应急处置,与有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建立与党委宣传部门等沟通协调机制,在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参与引导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对特别重大舆情和重大舆情加强请示汇报,争取上级院和地方党委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实现舆情导控联动。

第八条 建立涉检网络舆情监测报告机制,指定专人担任网络舆情信息员,强化应急值守,保持高度警觉,实行24小时全天候舆情监测值班制度,提高涉检负面舆情信息发现能力,及时抢占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主动权。

第九条 建立健全涉检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分析舆情性质、传播范围,预判舆情走势和社会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舆情处理意见。控申部门在收到办公室移送的涉检网络舆情后,应在24小时内(含节假日)提出办理意见,经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审批同意后,送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对特别重大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会商、研判,提出应对处置要求。

第十条 建立健全涉检网络舆情核实通报机制,坚持事件处理与舆情引导并重,快速查找舆情引发事由,采取稳妥措施耐心做好发帖当事方工作。本院相关部门在接到控申部门移送的舆情以及在接到上级院交办的舆情后,应迅速调查核实,在24小时内将初步调查处理情况报控申部门或上级院,由控申部门及时反馈给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网上引导工作。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网络引导仍无法达到有效控制的涉检舆情,研究确定新闻发布的时机、主体、形式、内容和范围,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抢占信息首发制高点,掌握舆情引导主动权。网上信息引导和接受媒体采访必须统一事实、统一数据、统一口径、统一出口,确保舆情引导的权威性、准确性。

第十二条 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尤其是对重大敏感、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办案部门要把舆情风险作为办案风险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自侦立案、不捕、不诉、抗诉和不抗诉、改变定性、退回补充侦查等极易引发当事人和社会舆论不满的办案环节都要加强风险评估,一旦评估出舆情风险,即时通报控申部门和办公室,及时加强舆情监测,超前做好应对准备。

第十三条 加强网络评论工作,健全完善网络评论员各项工作制度,加大业务部门网评员选拔力度,确定网评员,规范有序开展网上评论工作。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2019-01-10

 

 

东海县 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东海县 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监督、引导作用,建立健全处置涉检网络舆情的长效机制,东海县检察院根据当前涉检网络舆情发展特点,研究出台了《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进一步创造有利于检察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处置等具体工作。成员由各部门抽调,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建立网络舆情研判制,网络舆情研判组根据存在舆情内容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升级趋势组织分析研判。建立舆情分类处置制,将舆情分为一般舆情、重大舆情、特大舆情三个等级,并明确规定责任部门和审核程序。建立舆情处置跟踪监督制,重、特大舆情处置后,由网络舆情协调组负责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做好跟踪、监督和协调,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建立舆情处置责任追究制,明确各部门及人员在舆情处置过程中应负的责任,对擅自以检察机关名义或口吻发帖、跟帖的、执行不力等情况,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三是严格处置程序。抓“常”,即加强与宣传、通信、公安、网媒等的沟通联系,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网络舆情监控和舆情处置备案工作,技术部门协助配合。抓“快”,即在接到舆情报告后,办公室应迅速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相关情况,在领导小组作出决策后,由网络舆情协调组负责具体指令的落实。抓“巧”,即网评员在对舆情进行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回复时,要注重讲事实、摆道理,及时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控制舆情的进一步扩散。

四是提升网评员应对网络舆情的水平。打造一支政治敏感性高、检察业务扎实、网络操作水平高的网评员队伍,通过专业培训和系统培训,确保网上舆情引导队伍更加知识化、专业化。

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2020-05-05

 

 

虞城县人民检察院 舆情应对“三同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文章下载

虞城县人民检察院 舆情应对“三同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法委关于实施《县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指导标准》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涉检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工作的意见》,虞城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一、明确 “三同步”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

在重大敏感案事件舆论应对中做到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是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对于新形势下做好政法宣传舆论工作提出的重要理念,是做好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政法部门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三同步”的原则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

二、应对舆情处置的具体措施

1、要进一步树立主动宣传和立体传播理念,立足检察工作规律特点,弘扬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正能量,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树立检察队伍的新形象。

2、要切实把“三同步”原则和工作理念落实到具体各项检察工作实际中,不断提高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引导和应对水平。

3、针对出现的重大涉检舆情,在坚持报告制度的同时,要认真研究分析舆情中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的涉检热点问题,选准时间节点,主动释放相关信息,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4、在主动回应相关问题的同时,要充分利用以新媒体为重点的政法宣传阵地开展宣传,疏通造成重大舆情的关键环节,务实做好正面回应。

5、着力打造检察新媒体矩阵,建好、用好一大批传播政法机关好声音、正能量的宣传舆论平台,保障舆情处置依法依规、及时有效。

6、着力提升检察干警的媒介素养和社会沟通能力,加强检察宣传队伍建设,提升机关宣传工作统筹协调能力,建立全员参与舆情引导的格局。

三、相关配套机制(做到 “十有”)

领导重视。为确保针对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的正确应对,经党组研究制定本院依法处理舆情事件、坚持正确舆论引导、有效社会面管控的“三同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三同步”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及相关协调机构,印发《关于在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中同步做好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制订“三同步”工作机制培训计划,确保“三同步”工作落实到位。

认真落实。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开展“三同步”培训。建立舆情处置协调小组,具体负责舆情处置协调工作。同时评估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协调小组由专门人员承办协调小组的日常事务。每月月底,由院宣传部门统计汇总本月出现的涉检舆情应对解决情况,报党组备案研判。

合理安排。科学制订学习计划,确保办案和学习两不误,达到培训效果。印发虞城县人民检察院应对舆情“三同步”工作机制,传达到各科室局队,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干警学习交流。各支部利用每月一次的支部党建和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全院干警以支部为单位不定时开展学习总结,分析工作中是否有舆情出现,出现舆情后怎样结合三同步原则处理舆情、化解矛盾。班子成员及网络舆情员、宣传人员带头学习研析工作实践中的应对措施及科学应对措施,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每年度根据整体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至少一次全体干警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培训学习。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宣传舆论工作和检察技术工作的副检察长负具体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干警承担“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严格落实业务部门第一责任机制,同时,要求各部门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涉检舆情,并积极联系本院舆情处置协调小组切实提高处置自身舆情的责任能力和舆情、矛盾化解能力。针对出现的舆情,严格落实舆情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求业务部门在开展具体工作时,要积极评估风险,部门负责人要并填写书面风险评估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截至目前,我院没有出现负面的涉检舆情,整体工作平稳开展。

四、工作目标

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常态化,将“三同步”工作机制贯彻到每项具体检察工作,切实提高检察工作执法公信力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能力。努力维护和谐文明的检察工作格局,积极打造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社会新气象。

虞城县人民检察院2018-07-15

 

 

东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舆论宣传工作总结报告 文章下载

东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舆论宣传工作总结报告

舆论宣传是非常重要的的前沉阵地,东山区人民检察院院党组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深刻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市院的要求,积极组织布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工作落实。现将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

(一)两微一端信息发布工作

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5条,转发1157条。新闻客户端(头条)发布信息95条,转发5359条。微博发布信息91条,转发5260条。龙剑网发布信息95条,转发110条。

(二)肃清流毒工作

按照上级院及区委的工作部署,2021年1-10月肃清流毒5次。

(三)意识形态工作

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主要议事日程,每半年向区委和院党组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同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抓阵地管理,落实检务公开制度,坚持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访日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司法办案的透明度。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强化对“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管理,加强涉检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监控、引导、处置,确保意识形态网络阵地安全、可靠。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安排

确定党组书记、检察长为舆论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结合分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舆论宣传工作负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执行”三审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舆论宣传工作

工作中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加强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全面、及时、主动发布检察信息,扩大检察新媒体的传播力、吸引力、感染力。严格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为检察工作开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环境。

(三)强化宣传教育,加强舆论阵地建设

持续深化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积极打造全方位、高质量的意识形态工作,为检察工作开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环境。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和专项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五必进、五必访”活动,推动送法进校园、进村屯、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二是认真落实好院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的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与3个民营企业对接,做到既宣讲法治,又认真听取意见,帮助企业解决执法司法的相关问题。三是加强思想阵地建设管理。加强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全面、及时、主动发布检察信息,扩大检察新媒体的传播力、吸引力、感染力,倡导正确的舆论引导和正向宣传;四是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规范检察干警的言行和网络行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党规党章严格约束干警行为,不断锤炼干警思想,提纯党性,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五是“十一”国庆期间本院组织“中国心、爱国情”主题征文活动,择优在两微一端上发布,检察干警用最真诚的心和最深情的诗歌向祖国母亲72岁生日献礼。六是组织开展英模教育、警示教育和红色教育。开展英模先进事迹学习和反面典型案例教学,用身边正面典型为镜子、以反面典型为警醒开展学习宣传,警示干警的同时广泛宣传英模事迹,引导干警学习英模,争做先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狠抓舆论宣传工作,坚决避免舆情问题发生,提升舆论宣传工作质量。

二是提高原创稿件质量和数量,加大对宣传工作的投入力度。

三是持续强化舆论宣传正向引导作用,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影响力。

东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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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帮我搜”网络平台站用户注册协议书

 

一、总则

此份协议是注册用户接受“帮我搜”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站)产品和服务时适用的通用条款。因此,请您在注册成为本站用户前或接受本站的产品和服务之前,请您详细地阅读本注册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

1 注册用户了解并同意:

①只要注册用户点击同意按钮并完成注册,注册用户就已接受了本注册用户协议及本站公布的各项服务规则包括填写实名的联系方式等等) ,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注册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②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本站有权随时更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修改本注册用户协议时,本站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的事实,有权不对注册用户进行个别通知。注册用户应该在每次登录前查询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注册用户协议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

2、若注册用户不同意本注册用户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或者不同意本站作出的修改,注册用户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本站修改协议或服务规则后,注册用户仍继续使用本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表示注册用户同意本站对本注册用户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所做的所有修改。由于注册用户在注册用户协议变更后因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站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站。本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注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站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当然约定依据,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

二、服务简介

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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