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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亮点经验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检察院

题目: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的实践探索

资料提供时间: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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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检察院架起司法救助“暖心桥” 缓解老人一家困难状况 文章下载

金湖县检察院架起司法救助“暖心桥” 缓解老人一家困难状况

“潘大爷,这次是给您送司法救助金的。”79岁高龄的潘大爷,是一起刑事案件受害人的丈夫,因为两位老人年龄比较大、行动不便,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提供上门救助服务,及时发放救助金,缓解了老人一家困难状况。

该案只是金湖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金湖县检察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探索“多维联动”综合性救助模式,架起联系涉案困难群众的“暖心桥”,获群众一致好评。2020年以来,该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4件,救助8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6万元。

转变“坐等送案”机制,全院上下联动,形成司法救助全覆盖新格局。在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即由案管部门对特定人员如残疾人、贫困户,未获赔偿等情况进行初查后,移动司法救助线索,控申部门持续跟进了解被害人家庭情况、案件赔付情况,建立符合救助对象动态数据库,确保符合救助条件、面临急迫困难的救助对象无遗漏。

主动结合检察官进网格开展司法救助宣传排查。依靠网格检察官,加强与网格员联系,开展司法救助宣传、定期排查司法救助线索。三年来,先后开展深度调查30余次,发现线索45条,办理司法救助惠及40人。

破除“上门求助”困境,多维联动主动上门,做到“雪中送炭”。该院创新探索“三个上门”工作方式,创新“三个上门”司法救助服务举措,联合网格检察官、网格员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司法救助上门服务。上门帮助填写申请材料。主动前往申请人家中,核实困难情况,指导帮助其填写申请材料。上门去村镇协调审核盖章。与村镇协调,请村镇出具证明,收集扶贫户、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救助证明材料。上门送上救助金。全程精准服务,逐户上门发放签字,让群众少跑腿。

解决“方式单一”问题,多维联动拓宽救助方式,促进矛盾“就地化解”。量身定制司法救助方案。针对困难群众实际情况,综合评估被救助对象的特殊矛盾、家庭困难量身定制救助方案。通过释法说理、经济救助、心理辅导等方式,开展司法救助,并通过司法救助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持续关注被救助人的家庭困难情况。

探索“司法救助+”的多元救助工作模式。将司法救助贯通“四大检察”,开展“司法救助+民事监督”“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呈现出“1+1>2”司法效果。

申诉人宋某因他人交通肇事犯罪致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法院判决140余万元一直未得肇事方赔偿。该院主动告知其司法救助政策,并通过公开听证就定罪量刑、责任认定等问题释法说理,帮助其解开心结与法结。申诉人在听证结束后申请司法救助,检察机关审查符合救助条件,发放救助金10万元,缓解其急迫医疗困难的同时,主动协调民政、残联为其争取残疾补助长期保障。宋某被检察机关诚意暖心所感动,息诉罢访。

司法救助工作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检察关爱,是检察机关主动联系困难群众的“暖心桥”。金湖县检察院践行司法救助为民服务理念,持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和公平正义。

江苏法治报2023-08-29

 

 

海口美兰区检察院构筑多元协同司法救助新模式 文章下载

海口美兰区检察院构筑多元协同司法救助新模式

通过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海口美兰区检察院构筑多元协同司法救助新模式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在办理范某炎涉嫌故意杀人案中,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救助申请人陈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主动提请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美兰区委政法委对被害人家庭开展联合救助,三家单位共计给予陈某司法救助金9万元。

“司法救助是关心群众疾苦,传递社会正能量的暖心工程。”近日,美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铮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美兰区检察院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理念,构建“主动履职、依法救助、上下联动、多元帮扶”司法救助机制,不断传递检察温度。3年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7件90人,同比增长50%;发放救助金111.9万元,同比增长95%,司法救助金额、人数均位居全省前列。

能动履职激发合力

近年来,美兰区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全院重点工作推进,对受理审查的司法救助案件,全部对应落实责任领导,持续强化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同时,积极构建司法救助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破解部门信息壁垒,形成“刑检+控申”协作机制,将移送司法救助线索纳入部门考核和检察官业绩考评,使司法救助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目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由业务部门发现移送线索占全部受案量的87.4%。

美兰区检察院变“等案”为“找案”,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近年来办理的故意伤害、抢劫、强奸、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易造成当事人死亡、重大人身伤害、财产遭受损失的案件,全面筛查梳理发现救助线索。经核实,依据线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6件,发放救助金100.2万元。

彭某某司法救助案,从提出申请到结案仅用时7天。原来,美兰区检察院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前提下,坚持材料审核快、领导审批快、资金发放快,边办案边请示汇报,实现案件办理及文书审批无缝衔接,确保申请人及时得到救助。

因案施策精准救助

美兰区检察院坚持司法救助与化解信访矛盾相融合,引入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采取“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模式,促使信访人息诉息访。此外,美兰区检察院因案施策、精准救助,坚持把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融合、与未成年人保护相融合、与特殊人群救助相融合,实现救助模式多元融合。

据了解,美兰区检察院加强与乡镇、村社等基层组织联系,变“上门求助”为“上门救助”,准确甄别农村地区五类贫困救助对象,建立救助绿色通道,从快受理、审查、发放,真正体现救急救困。3年来,救助贫困户3人、边缘易致贫户25人,占救助人数的31.1%。

“我们积极推动‘护苗’专项行动,坚持物质救助与精神抚慰并重,为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同时,联动未检部门扬帆心理工作站,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美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爱民说,截至目前,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对11名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对其父母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孩子们顺利走出心理阴影。

此外,美兰区检察院严格落实拥军优属、助残惠残政策,加大对困难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残疾人的救助力度。办理豆某司法救助案中,申请人系退役返校在校大学生,通过开展司法救助,促成刑事和解实现案结事了,防止家庭因案致贫,同时又为其完成学业创造便利条件。

多元参与巩固成效

据介绍,美兰区检察院探索多渠道、全方位的“1+N”多元化救助模式,牵头与区乡村振兴局、区教育局等四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对刑事案件被害人重点救助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协同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协调+联动+救助+帮扶”长效工作机制,以多元救助共同筑牢社会底线安全网。

美兰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资金保障,由控申部门提出、党组研究,科学制定司法救助工作年度计划,积极向上级检察院、区委政法委汇报司法救助工作,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逐年增长至目前的50万元。

“与被救助人建立长期联系,坚持常态化回访,关注被救助人的生活状况、家庭情况,跟踪巩固救助成果。”美兰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景球说,同时,对需要进一步帮扶的,积极协调民政、教育、人社、乡村振兴等职能部门落实政策,打通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实现效果长效化,推动救助工作深入开展。

美兰区检察院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依托“两微”一端新媒体、报刊杂志平台载体,持续宣传司法救助政策,展示救助工作成效,全方位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

法治日报2023-09-06

 

 

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做深做实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 文章下载

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做深做实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

2020年至今,乌审旗检察院共办理涉及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案件23件28人,发放救助金38.2万元。

1

制定一份文件

推动形成救助合力

联合旗妇联共同制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工作方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线索移送和反馈机制、强化综合配套救助措施运用等,形成规范化、立体化的协作配合机制,确保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困难妇女“应救尽救”“应救即救”,携手共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困难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力量。

2

明确六类重点

加大帮扶救助力度

聚焦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未成年女性,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等六类救助重点,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协同妇联组织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如邵某玉因刑事案件死亡,其妻王某艺是肢体四级级残疾人,无工作能力,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且犯罪嫌疑人无赔偿能力。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控申部门,控申部门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迅速为王某艺和两个孩子发放救助金4万元。

3

设立专项基金

携手慈善提升救助能力

创新救助方式,融合社会力量,不断拓宽救助金渠道。联合旗红十字会和旗工商联共同设立“检爱共助”司法救助专项基金,通过社会捐资渠道募集救助金,有效缓解基层检察机关救助金额较低,以及救助资金总量少、审批期限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该院办理的一起智障幼女司法救助案,控申部门将案件材料移送至旗工商联,由旗工商联号召企业参与到司法救助中来,爱心企业踊跃捐款,再通过红十字会账户将善款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全程仅3天,有效解决困难家庭燃眉之急。

4

多方联动聚力

构建多元救助格局

一是对内聚力,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以控申部门为主导,以“三查融合”为抓手,建立健全司法救助线索内部发现、移送、办案结果反馈、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司法救助各业务部门融合办案的良好局面;二是向外借力,构建“司法救助+N”新模式。积极向旗政法委请示汇报司法救助相关事宜,争取地方财政支持,2022年争取到救助金20万元。与民政、残联、妇联、团委、乡村振兴、医保等单位会签规范性文件,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实现“一次救助”到“长期关怀”的积极转变。该院办理的付某女司法救助案,付某女是三级智力残疾人,因强奸案精神状态急转直下,无法独立生活。该院在为其发放2万元救助金的同时,积极与旗残联和付某女户籍所在地村委沟通联系,成功帮助其办理低保和残疾证,为其今后的生活提供了保障。

5

打破地域壁垒

把司法救助做细做实

拓宽视野,打开格局,破除偏居一隅的“城墙思维”,不仅关注本地户籍的涉案困难群众,还关注外地户籍的涉案困难群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剡某交通肇事一案,4名乘车人均死亡,案发地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经查,4名已故被害人均为河北省任丘市人,且都是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4人的妻子均无业,其中3人有未成年子女,1人有身患癌症的母亲,四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被告人无力赔偿,急需救助。虽然乌审旗与任丘市相隔上千公里,但办案人员主动作为,克服困难,上门实地走访,全面调查被害人家庭收入、医疗费用、丧葬费用、获得赔偿等实际情况,最终为4名被害人家属争取到6.3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及时完成发放工作,最大限度帮助被害人家属走出困境。其后,该院与旗妇联工作人员积极与被救助人所在地妇联对接,为后续的异地关注帮扶互通信息。

正北方网2023-08-31

 

 

辽宁大连普兰店检察院“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护航农民工权益 文章下载

辽宁大连普兰店检察院“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护航农民工权益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国强 韩宇 通讯员 王立明

今年4月,农民工孙某某向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反映某设备安装公司长期拖欠工资,请求检察机关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普兰店区检察院受理后立即按照支持起诉办理流程开展审查工作,因孙某某年龄较大、文化水平较低,依法维权意识薄弱,在权利受损后未及时收集和保留证据,加大了诉讼维权的难度。普兰店区检察院结合孙某某申请诉求及现有证据制定了工作方案,在确立调查取证方向、厘清办案思路的基础上,立即优化人员分配,分工协作开展审查工作。经过前期大量走访、摸排、核实证据,检察官了解到孙某某自2017年1月起在某设备安装公司承建的某污水处理工程工地从事看管设备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该公司曾向孙某某支付工资20000元,2017年9月后再未支付工资,截至2023年5月,该设备安装工资拖欠孙某某10余万元劳动报酬。为此普兰店区检察院及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在法院受案后立即跟进监督,现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与此同时,普兰店区检察院了解到孙某某为低保人员,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现孙某某年逾七旬仍在建筑工地打零工补贴家用,长期被拖欠的工资系其家庭收入的主要经济来源。考虑到孙某某家的实际情况,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宣传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并运用一体化办案模式向本院第五检察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为了让孙某某早日拿到救助金,第五检察部快马加鞭,第一时间入户调查走访,审查后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为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普兰店区检察院以该案的办理为契机,积极主动与辖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沟通,了解企业、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实现案件信息共享,探索打造根治欠薪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检察建议和行政机关劳动监察职能,共同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阶段双方已经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和信息沟通,继续联合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专业化和精细化服务。

近年来,普兰店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做好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工作。一是畅通申请渠道,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检察接待窗口、张贴民事支持起诉指南,接待和处理农民工的监督申请,提高农民工来信来访的受理处理效率,对涉及农民工的咨询、申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做到每案及时接待、及时办理、及时答复。二是办案中注重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检察和解等程序的有效衔接,综合运用多种办案手段,完善困难群体权益保障,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三是加强多部门联动协作,不断深化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检察职能,督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好法律政策的规定,共同铲除欠薪问题滋生的不良土壤。近年来,普兰店区检察院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45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3件,支持起诉目的得以实现或被采纳23件,帮助23名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兑现被拖欠工资报酬68.95万元。

下一步,普兰店区检察院将继续紧扣民生保障、矛盾化解工作重点,加强精准监督,积极发挥民事检察保障民生职能作用,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诉讼维权能力偏弱的特殊群体,依法主动帮助、支持起诉,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在办案的基础上,主动牵头搭建跨部门沟通协作平台,探索建立关于困难群体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商、案件协查等长效协作机制。

法治日报2023-08-30

 

 

德州开发区检察院“1+N”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让司法救助更高效、更便捷 文章下载

德州开发区检察院“1+N”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让司法救助更高效、更便捷

2023年8月,在一次刑事案件办理中,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与一起因过失致人重伤案件的被害人赵某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到赵某在工作期间因他人过失伤害导致受伤被送医治疗,后因伤情恶化进行了截肢手术,因案致残,经鉴定已构成重伤二级,其公司法人张某垫付医药费16万元,原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垫付了5万元医药费,其他均由被害人赵某自己承担,赵某为普通农村家庭,事故发生后多次向亲朋好友借钱治疗,家里债台高筑,家庭收入原本依靠其打工为主,现因伤丧失自理能力,无收入来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高额的治疗费让赵某不堪重负,家庭面临生存危机。

了解情况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赵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标准,需要及时救助,因此将案件线索移送第三检察部审查办理,第三检察部审查后认为赵某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为其发放救助金2万元用于康复治疗,缓解其家庭的燃眉之急。

近年来,为精准帮扶因案致贫、返贫的案件当事人缓解生活上的困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司法救助社会化途径,构建司法救助综合体系,采用“司法救助+多方联动+立体帮扶”的“1+N”多元化司法救助。

制度引领,强化救助工作组织保障。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完善和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今年以来,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开展了“以司法救助化解信访矛盾”的信访救助一体化模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及时化解信访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

巧借合力,构建救助工作立体格局。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交流,第一时间掌握需要救助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情况,在寻找本院案件线索的同时,也与其他单位部门加强合作,积极联系当地妇联、民政、村镇社区等相关部门以多方联动的方式实现立体帮扶。同时大力宣传司法救助政策,帮助更多因案致困群众。

精准救助,推动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着力落实以司法救助化解信访矛盾工作,今年以来,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9件,为19位因案致困的信访人发放救助金共计18.3万元,并在信访阶段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与律师召开信访公开听证会10次,共同决议以司法救助化解因刑事案件被害人得不到赔偿引发的涉法涉诉信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

同时,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目前已形成了“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筛查”类案监督模型初步思路,认真研究办案指引,主动筛选案件条件,下一步将根据模型指导,收集内外部数据,整合分析,筛查类案线索,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德州新闻网2023-09-05

 

 

高台县检察院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文章下载

高台县检察院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为深入落实“主动创稳”工作部署,全方位抓好司法救助工作,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开案源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着力救助困难当事人,多措并举有力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一、变被动为主动,全面排查线索,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效能。为及时发现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我院围绕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易导致被害人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重点案件,以及被害人系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或妇女的重点案件进行筛选,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依职权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通过主动筛查案件,排查司法救助线索这一举措,变被动救助为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做到一案不落、一人不少。

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一体联动工作格局。积极与各业务部门协调联系,督促办案人员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中同步开展线索筛选排查,向因案致贫的当事人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发现符合司法救助线索的案件及时移送第三检察部,形成了全院“三位一体”的司法救助工作格局。

三、全面审查,快速准确办理。对收到的司法救助申请材料认真审查,全面核查。在对申请材料书面审查的基础上,通过查看案件材料、与被害人所在村委(社区)联系核实、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被害人受害情况、家庭困难情况以及赔偿调解情况等,确保当事人申请救助的真实性、精准性。

四、挖掘救助线索,做优信访服务。在信访接待过程中,积极挖掘涉法涉诉案件中的司法救助线索,及时联系可能需要救助的被害人,主动告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机制。通过加强宣传、主动告知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为细致周到的服务。

下一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结合“主动创稳”工作,持续深化国家司法救助成效,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案件渠道,加强与政法委、民政、县妇联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助尽救助”,帮助更多需要救助的困难当事人,真正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宗旨,努力实现司法救助工作更加有力度、温度、深度。

高台县检察院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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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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