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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亮点经验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检察院

题目:各地人民检察院如何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资料提供时间: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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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检察院五个“一”打造“亮泾晶”未检工作品牌 文章下载

泾县检察院五个“一”打造“亮泾晶”未检工作品牌

近年来,宣城市泾县检察院全面深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工作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指导方针,打造“亮泾晶”未检工作品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定一颗心,切实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成立未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机制,落实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提供法律援助、亲情会见、亲职教育等特殊制度,推动未检工作开展。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对侵害未成年特别是性侵未成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快捕快诉、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2022年至今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件19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4件22人。

铆足一股劲,有效预防未成年再次犯罪。一是彰显司法善意,贯彻教育挽救方针。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能不捕不捕、能不诉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让涉罪未成年人切实感受司法关怀。二是强化后续帮扶,降低负面影响。全面摸排2018年以来作出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建立台账,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和跟踪帮扶,促进教育转化。联合团县委、妇联,利用“团团小心灯”对1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做好犯罪记录封存,帮助4名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

织密一张网,完善社会保护与家庭保护。一是强化源头治理,优化社会环境。与泾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的意见》,加强对密切接触未成年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坚决从源头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二是突出家庭作用,督促关护归位。针对监护缺位的未成年积极适用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监管不力、监护缺位的行为予以惩戒,共护未成年成长。2022年至今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3份。

筑牢一堵墙,构建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一是瞄准案件高发点,助推源头治理。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以“治罪”推动“治理”。2022年至今共制发个案检察建议2份、类案检察建议1份,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落细。二是落实强制报告,全力清除“隐秘的角落”。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督促落实“立即报告”和每月“零报告”制度,累计接收强制报告案件线索17份,均备案立账,并指定专人跟踪办理。针对8起未收到办理情况反馈的报告线索,启动函询程序,做到线索件件有回音。

讲好一个故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一是建立专业化普法队伍,抓好校园普法常态化。6名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并配备2名资深检察官充实队伍力量,立足校园法治教育宣传主阵地,推动校园普法常态长效化。2022年至今法治副校长开展“菜单式”普法活动40余次。二是打造多元化普法模式,助推普法宣传提质增效。融合开展法治讲座、家长课堂、法治直播课、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请进来”“走出去”共联动等方式,打造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体系。积极推动“绿书签”宣传,发放强制报告宣传手册6000余份。(杨洋)

中安在线2023-08-24

 

 

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纪实 文章下载

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纪实

以爱之名护花蕾——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纪实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安康,事关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国家长治久安,是检察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工作,要找准路子,牵住“牛鼻子”,不心存侥幸,不走捷径,因地制宜地创新工作方法,勇敢迈入未检工作亟须探索的“深水区”甚至“无人区”,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

近年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未成年人检察热点,稳步推动形成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机制,构建“六位一体”保护格局,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以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出发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提升未检工作质量,着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该院未检办案团队积极落实各项未检计划,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先后获得河南省青年志愿者项目大赛金奖及漯河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漯河市巾帼文明岗、召陵区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创新驱动 打开工作新局面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实践中瞬息万变,我们不能用一成不变的工作模式去处理差异化的案子。法治理念不断更新,未检工作也要与时俱进,我们要敢于挑重担子,以新方式打开未检工作新局面。未检工作的目标就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让未成年人无忧学习、快乐成长。”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负责人说。

近年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结合辖区高发、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类型,量身定制了“向校园欺凌说不”“呵护花开防性侵”“远离网吧”等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套餐,定期前往辖区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坚持办案与普法同频共振,并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全覆盖式定点普法,耐心告知涉罪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后果,对其形成心理震慑,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个”。同时,为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该院积极响应区妇联组织的“爱心爸妈”帮扶活动,建立多方协作工作机制,积极关怀留守儿童,以爱融雪、用法融情,扼杀犯罪苗头,让法律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启明星”和“导航仪”,帮他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该院始终秉持“在办案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的理念,以办理具体案件为切入点,从个案中发现共性问题,形成“办案—反思—总结—提升”的良性循环,建立一体化司法办案机制,加强公检法办案团队建设,提升跨区域专业化合作能力,落实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遇到新问题时创新思维,不断提升办案水平。例如,该院在办理王某敲诈勒索一案中,拟对王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因其家庭迁至山西大同,未检办案团队在与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多次沟通后,委托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进行帮教。该案成为我市首例跨省帮教案例,为我市异地帮教提供了经验。

数字赋能 司法保护提质效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感受司法,也深刻认识到触犯法律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到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参观后,学生小轩说。

5月29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学校师生参观漯河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通过参与线上法律小游戏及VR体验校园欺凌和模拟庭审,让孩子们零距离接触司法工作,沉浸式接受普法教育。

“沉浸式体验让孩子们体会到了法律的神圣和庄严,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也调动了他们学法的积极性,希望检察院能继续抓好这种‘线上+线下’齐聚力的普法教育模式,让未成年人深刻认识到犯罪给社会、家庭及自身带来的巨大危害。”参加此次活动的区人大代表对新式教育表示肯定,并围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要灵活运用数字平台找原因、“治未病”。

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成立以来,我市不断加强科技创新,通过设立心理互动室、模拟法庭、危险驾驶等多个场景,让体验者身临其境感受法律的威严。近年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与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加强合作,定期带领家长和师生到展厅参加普法活动,以数字赋能,开展模块化普法教育,帮助未成年人学法、用法、守法,让法律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护身符”。

司法救助 传递温情暖人心

“感谢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帮助解决了我家的困难,更感谢检察官帮助孩子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日前,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展开司法救助,当未成年被害人小雅(化名)及家属收到司法救助决定书时,家属激动地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在这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小雅是受害人。案件发生后,年幼的小雅身体和心灵均受到了严重创伤,性格变得孤僻,害怕与人接触,同时产生了弃学的念头,被告人也未给予其任何赔偿。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积极与该院控告申诉部门沟通,及时启动刑事司法救助快速工作机制,为小雅申请了司法救助金。检察官在给予小雅关爱和帮助的同时,依托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体系对小雅遭受的心理创伤及时干预,并对小雅进行公益性心理辅导,帮助小雅逐渐走出心理阴影,恢复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2022年以来,该院未检办案团队在办理相关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围绕困难家庭等重点救助对象进行筛查,已向该院控申部门移送多起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生活困难的救助线索,并对救助对象联动提供心理治疗、困难补助、志愿服务等多元化社会救助,切实提升司法救助效果。

同时,该院未检办案团队与相关部门建立衔接机制,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来源渠道,找准司法救助工作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融合点、着力点和切入点,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司法救助案件中蕴含的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价值,切实在案件办理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方合作 共绘未检同心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力量相互配合、共同发力。

今年5月中旬,该院与召陵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了青少年庭审观摩活动,二十余名学生代表走进法庭,现场观摩一起盗窃、抢劫案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犯罪动机、认罪态度等情况进行适当发问和阐述,依法出示和发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证据和意见,并进行法庭教育。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旁听的学生代表严肃认真。这场法检两院联手打造的法治教育课,让青少年近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也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

近年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合作理念,主动构建合作体系,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结合,共同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该院与区教育局、区妇联和辖区学校等建立长期联络机制,定期进行沟通交流,联合举办教育活动,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多方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在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该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以精品案件为抓手,推动严厉打击与精准挽救双管齐下,对侵犯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按照“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思路,依法从严办理,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此外,该院还将与公安机关建立公检侦诉联络机制,提前介入,规范侦查,全方位提升未检办案人员的业务素养。

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将秉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心,直面挑战,敢啃“硬骨头”,不断创新思维、提升技能,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漯河日报2023-08-24

 

 

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激活“三化”并联效应 打造“星光明智”未检品牌 文章下载

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激活“三化”并联效应 打造“星光明智”未检品牌

为更加全面落实最高检“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的总体要求,今年以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机关以建立健全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多元化工作体系为重点,打造“星光明智”特色品牌,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一体化、帮教社会化、预防智慧化,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共同体。

加强“四检合一”,推动未检工作一体化

刑事办案+民事维权。源汇区检察院注重与民事、行政、控告申诉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等内部协调联动机制。

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围绕未成年人校园安全、食品卫生、网络环境等重点领域,联合职能部门开展“保障校园周边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于发现的旅馆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执行监督+教育转化。通过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查阅社矫档案、电话谈心等方式对社矫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今年以来,该院结合未成年在矫对象的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关键环节开展检察监督6次,对于发现的问题口头纠正违法2次,充分保障在矫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开启“未检+N”,推动支持体系社会化

牵头成立源汇罪错少年帮教联盟。为实现全区罪错青少年帮教一体化,形成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长效机制,检察机关牵头成立源汇罪错少年帮教联盟。源汇区检察机关在辖区内选取若干社会信誉度高、群众评价好,且愿意承担观护帮教社会责任的特殊学校、慈善福利机构、敬老养老机构、爱心企业等作为观护协作单位,挂牌成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以司法程序和社会关爱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爱心感化、志愿服务、劳动锻炼等形式,从法律和道德两方面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为其重回社会、家庭、学校预留通道。

签订合作协议织密社会共治“安全网”。2022年以来,该院凝聚社会合力,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全社会延伸和辐射。源汇区检察机关与区教育局、民政局、妇联、共青团区委等有关单位会签了《漯河市源汇区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权益保护社会化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由检察机关牵头,成员单位在就业指导、家庭教育、社会救助等方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全区罪错青少年帮教工作有效开展的综合保护体系。通过“家庭教育指导站”,建立与妇联、关工委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推动形成稳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力量。依托“青翼家园”吸纳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律师、社会工作者组成“星光·回归”源检志愿团队,推动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提升未检工作品质和成效。同时与区妇联、区法院、团区委等多家单位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安全网。

推动制定全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两法”的要求,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新理念、新模式,着力解决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努力消除侵害未成年人的社会隐患,检察机关推动在全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专项行动,落实各个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擦亮未检品牌,推动护航工作智慧化

发挥法治宣讲“正能量”。今年来,检察机关结合“法治直通车”“为群众办实事”“检察开放日活动”“法治进乡村”等主题活动,打造菜单化、个性化法治课程,实现普法宣传从“大水漫灌”到“小雨滴灌”的转变。检察机关聚焦校园暴力、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等社会热点问题,今年以来送法进校园、进社区合计11场次,受众师生达1万余人,有效提升青少年安全防范意识。

搭起综合保护“直通桥”。上线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云平台,设置法治教育、线上交流、线索举报、心理疏导、安全报告等功能板块。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可通过平台直接申请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获得实时实地服务。

找准智慧未检“发力点”。利用大数据发现监督线索,对录入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析对比,总结犯罪高发年龄、区域、类型等发案规律,分析原因、提出对策,通过座谈磋商、检察建议、专项监督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凝聚源头治理合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四是打造特色多元“工作室”。坚持以“星光工作室”为主阵地,擦亮“星光明智”特色品牌。积极利用新媒体加强宣传,打造立体化网络宣传平台,以QQ群、微博、微信为载体,加强与青少年的互动,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自护意识,助力迷途少年顺利“返航”,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中国网2023-08-25

 

 

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金色花”未检团队工作记事 文章下载

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金色花”未检团队工作记事

“帮一把,一起见证他们的盛开”

——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金色花”未检团队工作记事

管莹 陈颖 谷子青

“每一个孩子都有绽放的权利,每一个梦想都值得尊重,孩子们的将来,我想帮他们一把,一起见证他们的盛开。”这是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金色花”未检团队检察官们牢记心中的一句话。

“金色花”未检团队共有12人,既有全省十佳公诉人,也有全省优秀公诉人、宿迁市十佳公诉人。成立28年以来,该团队在创新探索、努力耕耘中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优秀集体”“网络领域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江苏省巾帼文明岗”等称号。团队办理的全国首例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等4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线上线下,构建涉“未”社会支持体系

2023年1月20日,“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负责人储老师的电脑里跳出一条信息:检察机关发来小仲(化名)参与寻衅滋事一案的情况,委托中心对15岁的小仲开展临界帮教服务。

三个月前,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金色花”未检团队在审查案件中发现,参与寻衅滋事的小仲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不予执行),于是委托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对其开展临界帮教。

2月1日下午,“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联合沭阳县检察院、公安局,对包括小仲在内的15名被帮教未成年人,开展为期一天的志愿者进社区活动。小仲身着红色马甲,手拿扫帚、簸箕和铲子,在居民小区打扫卫生。

“我真没想到,做志愿者会让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自豪感,今后我想在老师的带领下多多参加公益志愿服务,认真走好今后的路。”经过一天的社区劳动后,小仲说。

2018年,“金色花”未检团队牵头建成江苏首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提请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决议》,将教育、民政等15个部门纳入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成员单位,相继出台《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合作协议》《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质量评估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人大支持、部门联动、社团承接、全面维权”的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大格局。

“各单位可第一时间将涉未成年人的相关线索反馈到平台,实现数据同步共享。”沭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叶婷介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千头万绪,涉及众多职能部门,“金色花”未检团队积极响应检察大数据战略,研发“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云平台(现升级为2.0版本“E网通”),涵盖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心理疏导、社区矫正、行政职能转介、涉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法治课预约等10项服务功能。检察院、教育局、人社局、司法局等12家成员单位通过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效能。截至目前,云平台流转各类案件1356件,收集处理涉未成年人保护线索41条。

“目前,中心拥有专职社工、兼职社工、心理咨询师等85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职业化、专业化为导向,将青少年社会工作与司法工作有效整合,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继续发展。”储老师介绍道。

创新探索,一对一定制帮教方案

今年7月,“金色花”未检团队收到了小周(化名)爸爸发来的一段视频。视频中,小周正在自家开的饭店后厨“掌勺”,小周望向镜头与父亲二人相视一笑的瞬间被定格在视频中。视频里汗流浃背但积极乐观的小周,于今年4月被沭阳县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2022年5月,正在读中专的小周伙同他人,以“撬门锁”方式盗窃路边车辆内财物。2022年8月,小周涉嫌盗窃罪一案被移送到沭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小周系初犯、有悔罪情节、其亲属赔偿了被害人损失,且其已经取得被害人谅解,该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八个月,并委托“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观护帮教。

办案过程中,“金色花”未检团队检察官对小周的学习成长环境进行了调查,了解到小周的爸爸离异后独自抚养小周,后他因外出工作,将小周交由小周的姑母代为抚养。小周10岁时,姑母因家庭原因无法继续抚养他,将他托付给年迈的爷爷奶奶。缺少监管的小周与社会不良少年接触相处,以此寻找感情寄托,最终因伙同作案被学校开除。周父由于忙于饭店生意,与孩子疏于沟通。

针对了解到的情况,考验期内,“金色花”未检团队确定“1+1+1”的观护帮教格局,即一名检察官、一名社工老师、一名家庭教育指导师组成帮教团队,从重塑亲子关系、转换思维方式、加强情绪疏导几方面发力,对小周父亲开展亲职教育,引导其学会沟通,改善亲子关系;委托专业的心理老师,解开小周的心结。

帮教团队对小周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家访跟进,及时掌握小周生活、思想动态,在父子关系修复过程中制定阶段性措施,做好后续记录形成个案记录表,并安排小周在其父亲经营的饭店接受观护帮教。

“感谢检察官哥哥、姐姐,现在我在饭店里和爸爸一起掌勺,我的梦想就是要成为像父亲一样的大厨,以后的人生我要自己做主。”小周开心地说。

2022年5月,沭阳县检察院推动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决议》,并探索“训诫+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专门矫治”的未成年人帮教模式,根据每一起案件情况制定帮教、处遇方案。该院建立了宿迁市首批“家庭教育指导示范站”,成立了“听花儿开”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开发法律知识教育、监护技能教育、亲子关系辅导等6类48门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截至目前,已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100余人次。

诉源治理,深挖“案中案”治理路径

未成年人案件往往会暴露出社会、学校、监护等方面漏洞。“金色花”未检团队做实诉源治理,剖析案发原因,梳理“痛点”,协同各方力量解决“难点”。她们办理的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就是践行融合履职、诉源治理办案理念的典型案例之一。

“现在要是有孩子来文身,我会先问他们的年龄有没有满18岁,不满18岁,不给文身!”今年3月,当“金色花”未检团队检察官再次来到章某的文身店回访时,看到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着“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店铺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也全部办理完毕。

2021年,宿迁市检察机关办理了全国首例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线索来源就是“金色花”未检团队在办案中发现的线索。

2020年4月,“金色花”未检团队检察官在办理多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发现多名未成年人身上均有大面积的文身。基于多年未检工作的职业经验及敏感性,“金色花”未检团队对近三年办理的刑事案件开展“回头望”,核实每一起案件中未成年人的文身情况,最终形成关于100余名未成年人文身的数据表格。

“当时分成三组,开展询问谈话,现场勘查,搜集并提取文身墨水,送检鉴定等工作。我们组共5人,主要是负责与文身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谈话,我们重点询问帮涉案未成年人文身的商家、文身图案、费用、商家有无询问年龄、父母是否事前知道,以及是否知道文身后对未成年人就业、就学的影响等,前前后后谈话70余人,形成笔录300余页。”“金色花”团队检察官助理刘蒙阴介绍道。

2021年6月,宿迁市检察机关依法对章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章某立即停止对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公开赔礼道歉。

“金色花”未检团队没有止步于个案的判决。在团队的积极推动下,2021年7月,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出台有关决议,明确任何人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强迫、劝诱未成年人文身等,并明确了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

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在国家层面明确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

“温暖向上、日新偕行、止于至善,这是‘金色花’未检团队多年来坚守的初心和理念。我们将赓续努力,以新思路、新举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沭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海涛说。

检察日报2023-08-10

 

 

安顺市西秀区:“检察蓝”护“未”成长 文章下载

安顺市西秀区:“检察蓝”护“未”成长

通讯员 张飘 包维耀 记者 付先锐

自2020年5月九部委《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下发以来,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把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效作为推进未检工作、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着力点,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完善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推动部门联动,深化检察监督,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构建“检察蓝”护“未”成长工作新格局。

健全机制 规范强制报告工作程序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称《意见》)下发后,为确保强制报告制度有效落实,西秀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意见》要求,主动联系教科、司法、卫健、团委、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共同研究开展强制报告制度相关工作,协同推进工作开展。经过一年的实践后,在认真总结之前工作的基础上,经与各相关单位协商一致,于2021年9月联合八部门签订了《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协作办法》,对各相关部门在落实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及要求等作出明确,详细规定了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相关工作的协作方式和办法措施,建立了协作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为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和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该协作办法签订以来,西秀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3次,定期向协作单位通报强制报告制度相关工作情况,对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共同探讨解决的办法措施,有效促进各责任主体认真、规范履职,推动了“敢管、敢报、能报、会报”工作局面逐步形成,不断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墙”。

持续宣传 提升制度社会知晓率

为切实让强制报告制度相关责任主体及提高社会公众对强制报告制度知晓度,西秀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举措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深入乡村、社区通过散发宣传手册和现场解说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强制报告制度,两年来累计开展宣传活动8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组织法治讲座,联合教育和医疗行政部门到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以及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举办法治讲座,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门培训,共计举办讲座10余场(次),向1000名从业人员宣读强制报告制度。在相关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在辖区内学校、医院、村(居)委会及旅店宾馆显著位置张贴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200余张。通过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发布宣传强制报告制度短视频、课件、连环画、案例等宣传稿。

广泛深入宣传,推动了相关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学习和广大群众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及时了解,迅速提升了强制报告制度的社会知晓度,为制度落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协作 汇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把强制报告制度相关工作与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构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有机结合,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先后制定了建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协作办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办法、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办案模式运行实施方案、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实施方案、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工作实施细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保护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联合开展专门检查、定期召开会议研讨、通报情况、协同工作等方面,有效汇聚多部门力量,形成合力一体推进未成人保护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有效协作配合,强化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补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家庭、学校、社会等各环节的工作短板,推动未成年人权益全方位保障防线的构建,进一步筑牢未成人保护的“基石”。

充分履职 全面监督促进工作见成效

强化检察监督,融合“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充分履职,通过有效履行刑事诉讼、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和检察建议等职责,多举措保障制度落实,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自2021年以来,西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9件120人,提起公诉101人,就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监督立案26件26人,监督纠正办理侵害未成人犯罪案件中的违法行为45件,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支持起诉案3件、公益诉讼案41件,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等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5份,有效发挥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职能。

同时,结合监督办案情况,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严格落实“一案一倒查”,倒查案件中具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或部门是否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发现并督促纠正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不及时、不规范等各类情形0件(次),推动了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职,有效保障了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贵州法治报2023-09-06

 

 

四川营山未检用爱心文化传递法治温度 文章下载

四川营山未检用爱心文化传递法治温度

奔走在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各个学校课堂,向广大师生宣讲“知心姐姐”未检品牌,已成为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知心姐姐”彭娟的工作常态。

2014年,该院成立“知心姐姐”未成年人检察团队,12名女干警勇当先锋。“知心姐姐”已逐渐发展为涵盖检察官、教师、心理医生、机关干部、党员义工和志愿者等254人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团队。

多方联合,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晴空”

2022年10月,南充清心心理工作室内,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王雪红以“知心姐姐”团队志愿者的身份为小兰(化名)进行心理疏导。

避开谈论有关过往的残酷现实,在轻松的氛围中,王雪红邀请小兰一起画下天空、云朵、草地。从画中,王雪红小心翼翼地解读小兰内心的波动。从陌生到熟悉,从防范到信任,王雪红用专业的心理学知识为小兰重建对未来的信心。

“我们要联合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中,用他们的专业和爱心共同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晴空。”据“知心姐姐”团队负责人李瑶介绍,团队协同县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推动党委成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把未成年人工作列入目标考核。

截至目前,“知心姐姐”志愿者团队已参与各类关爱未成年人社会活动100余场,累计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600余人次,法律援助20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15.1万元。

多措并举,为迷途少年照亮归航前路

“谢谢姐姐,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认真学习,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错。”今年6月,在“知心姐姐”李瑶结束对小军最后一次帮教后,他作出郑重承诺。

2022年8月,该院受理一起在校学生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小军16岁,与多名社会青年在县内多处停车场盗窃车内财物。考虑到小军系未成年人,又是初犯,检察机关对小军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6个月。

通过与小军谈话,李瑶了解到,跟很多未成年犯罪的孩子一样,家庭关爱缺失,是小军涉罪的重要原因。对此,检察院向小军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并为小军量身定制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在“知心姐姐”的悉心帮教及家长的配合下,小军真诚悔罪,考察期满后,对小军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该院未检部门在办理类似案件时,在充分考量案情的基础上,对罪错未成年人科学设置个性化帮教方案,采取跟踪帮教、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切实将化解矛盾、保障学业、矫治教育贯穿未成年人刑事办案全过程,帮助他们“迷途知返”。

多元宣传,为健康成长播下阳光种子

该院“知心姐姐”团队在营山县云凤实验小学校举办预防性侵教育知识“云讲座”。讲座通过“现场录制+同步直播”的方式,惠及全校32个班级,3000余名学生,极大拓展预防性侵害教育的覆盖面。

近年来,“知心姐姐”团队利用“互联网+”进行远程法治宣讲,依托广电网络和该院多功能报告厅,打造“知心姐姐”法治直播间。并联合县政法各单位力量,实现全县90余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9年来,团队已线上线下开展各类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宣讲280余场,覆盖人群近10万人。

民主与法制网2023-07-31

 

 

深圳南山打造“小荔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品牌 全过程守护成长 文章下载

深圳南山打造“小荔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品牌 全过程守护成长

深圳南山检察院通过培树文化品牌来引领检察产品,以“源起南山 筑梦湾区”文化品牌体系为载体,培育“小荔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进一步深化检察文化内涵,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荔果”即荔枝果实,“南山荔枝”是传承千年、驰名中外的岭南佳果,是享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指代深圳南山的文化底蕴和地域特征;“果实”寓意未成年人,他们形似红心、内如纯白,需要蓝天沃土、阳光雨露,才能一路开花结果。“南山未检人”以赤诚之心做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上的“法律守护者”,守护大南山下、深圳湾畔的孩子们健康成长,像南山荔枝一样饱满鲜灵,丰盛繁茂,声名远播。

“小荔果”未成年人工作室通过承担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围绕办案质效、机制创新、阵地建设、“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升南山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在保护未成年人道路上跑出“加速度”。

“励之果”

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作为引领,为“励志少年”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南山检察院强化“双向保护”,用心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促其“无痕”回归、重获新生,用情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黑夜”笼罩、健康成长。

数据显示,南山检察院实现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100%全覆盖,2018年以来25人考上国内外大专院校,52人成功回归社会,一件帮教案例从全国1100余案例中脱颖而出,入选2022年全国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典型案例。2021年对未成年被害人升级为“起点型”综合保护,覆盖113名未成年被害人,为因案致贫、致困的16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人民币67万余元。南山检察院始终“零容忍”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的犯罪人被判处3年及以上有期徒刑,在2020年办理深圳市首例“隔空猥亵”儿童案,形成有力震慑,为类案办理提供参考。此外,南山检察院还在全市率先开展“性侵未成年人专项监督”工作,助推公检形成正确的司法理念和办案规则,该项工作获得全国人大代表认可,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各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力之果”

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重要内容,聚“六大合力”深耕一方“希望沃土”。

南山检察院“积力之所举,众智之所为”,以检察之力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土壤。牵头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妇联等多个职能部门,整合群团、社工和专家等多方力量,构建“2+1+N”工作机制,集全社会之力托举孩子,让“1+5>6=实”。

2即是成立南山区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南山检察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这2个中心,推动“一站式”保护工作体系不断健全,“一区两室一站一基地”功能作用不断完善,打开保护未成年人的全新局面。1即是构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1个防线,南山检察院首创深圳市区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首个成立深圳市法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聚力理念、专业、举措、资源“四元融合”,推动家庭教育“教有所效”,获得南山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N即是靶向开展N个专项监督,其中针对性开展“禁止雇用童工”“加强保安员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入职查询”等监督行动,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多元化的监督方式,推动有关责任部门依法履职,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丽之果”

把建设高素质的队伍作为基础保障,以“巾帼智慧”播洒一路“阳光雨露”。

南山未检团队全部由女性检察人员组成,工作经历平均在6年以上,检察长李丽华、副检察长王娟带头兼任法治副校长,带领未检团队开展“法治进校园”50余场,发放法治宣传手册15万册,首创“空中法治小课堂”开展直播宣讲,促进孩子老师家长同上一堂课,覆盖到全区所有中小学校,让法治教育成为未成年人“必修课”;以“小荔果”IP形象举办参与式的“一人一故事”小剧场,策划制作“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主题微视频10余篇,促进线上线下同频、大屏小屏联动,让法治阳光照耀未成年人绚烂绽放。她们是行走南山、扎根一线的美丽风景,刚柔并济,春风化雨,用专业能力,用母爱温情,努力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场法治教育、每一次延伸履职中,教育、感染和影响每一个孩子,先后走出了省级“三八”红旗手、“深圳市十佳公诉人”、南山区“三八”红旗手、“南山十大杰出青年”等,2022年获评南山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礼之果”

把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作为责任担当,纳“书香礼韵”滋养一城“南国新苗”。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南山检察院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内核,“小荔果”品牌建设与传承和创新中华文化结合,延伸打造出“少年学堂”。“少年学堂”联合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等职能部门开展弘扬传统美德、文明礼仪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相关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挖掘历史文化与地域文化,设置针对中小学生的“少年的礼”美育课程,让传统文化滋养浸润心田,同时把检察官及孩子们的荣誉“上墙”展示,促进“检察官”与“小荔果”共同成长进步,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上的优良家风家教,孕育更多的“书香之家”“最美家庭”。

倾情护航成长路,不辞长做护苗人。南山检察院表示,“小荔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品牌,是以业务精品为内涵的检察文化品牌,以岭南文化、深圳文化、传统文化为土壤,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特点、检察业务特色,推动“检察+文化”向“检察×文化”建设升级。在“小荔果”品牌的建设发展中,南山检察院未检团队让“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地生根,让“全过程”司法保护更加全面优质,完善了一套“检察+”联动工作机制,培育了一支专业未检队伍,建设了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保护中心、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少年学堂等多个平台阵地,始终用法律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用深情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用细心呵护未成年被害人、用爱心为孩子点亮星火,办理出多件“高质效”典型案例,多人获评省、市、区先进个人,用实际行动诠释出未成年人保护路上的检察担当。(记者 曾子航 通讯员 王曼文)

金台资讯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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