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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机关创建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税务局

题目:各地如何建好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局

资料提供时间: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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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税务局“枫桥式”税务局高效定分止争 文章下载

西安市新城区税务局“枫桥式”税务局高效定分止争

近日,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给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新城区税务局西一路税务所送来一面印着“真诚服务暖人心 排忧解难办实事”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对税务部门真诚温暖、高效负责的服务表示感谢。

日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投诉新城区税务局西一路税务所辖区内一企业拒开发票。收到工单后,西一路税务所立刻派税务干部上门核实情况。经过调查询问、核对资料,税务所了解到,中建一局南平分公司与被投诉企业签订了一笔大额施工合同,约定由中建一局南平分公司代发工人工资。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双方对2023年春节前夕发生的一笔146万元的工资发放事项存在争议,被投诉公司对工资发放流程不认可,对工资人数也存有疑问,因而不愿开具发票。了解情况后,西一路税务所查看了被投诉企业以往税收数据,发现该企业纳税信用良好,因此决定采用“柔性”原则,与企业面对面沟通化解争议。西一路税务所所长带领“税务管家”团队深入被投诉单位调研走访,了解企业经营实情,解析双方争议焦点,为企业讲解税收政策,排查梳理风险点。经过沟通调解,被投诉单位最终认可了该笔支出款项,依法依规为中建一局南平分公司开具了发票,解决了他们的实际诉求。

“税务部门为我们排忧解难,避免了双方费时费力进行民事诉讼,这种认真严谨、尽心尽责、公平公正的工作作风值得点赞。”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有关负责人激动地说。

今年以来,新城区税务局深入推进“枫桥式”税务局建设,通过“3×2”工作法传承“枫桥”经验,不断优化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推动涉税咨询调解工作提质增效,引导矛盾纠纷在前端化解,切实实现“小事不出所、矛盾不上交”。

为了畅通纳税人缴费人反馈涉税诉求的渠道,新城区税务局在局机关设置“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在办税服务厅和税务所设置“咨询调解岗”,由前者负责处理全局涉税(费)争议,由后者负责收集诉求、咨询解答和简易矛盾化解,并将咨询调解团队扩充至11人,包括业务骨干6名,公职律师4名,法律顾问1名,有力促进依法决策、规范执法,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此外,新城区税务局还聚焦两类重点事项,优化了咨询调解方式,将咨询调解岗难以解决或经调解后仍存在异议的事项提交咨询调解中心进行处理,将疑难杂症、涉税争议内容重大或咨询调解团队成员意见不一致的事项提交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并进一步完善了调解案件回访机制,推动实现稳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新城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嶙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提升税收法治水平为目的,深入践行“枫桥经验”,优化“多渠道受理、调解岗衔接、专业团队支撑、依法行政保障”的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体系,坚持“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的非强制性执法理念,有效将涉税争议依法依规化解在基层,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增强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西安市新城区税务局 2023-9-19

 

 

铜仁市税务稽查局丨“查服同行”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稽查局 文章下载

铜仁市税务稽查局丨“查服同行”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稽查局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稽查局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和税务稽查深度融合,聚焦“党建引领不动摇、稽查执法不任性、说理服务不缺位”,推行“查服同行”,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稽查局,稽查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固本强“稽”,党建引领更坚定

铜仁税务稽查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不动摇,将党的领导作为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保障、贯穿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稽查局全过程,嵌入税务稽查工作各方面。

一是聚焦“主题”,强化政治建设。持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全面落实市局党委“三抓三强”行动方案,加强稽查局政治机关建设和稽查局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擦亮“黔税先锋·铜税忠诚”党建品牌。

二是聚焦“主责”,强化稽查威慑。以《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2版)》为蓝本,梳理税务稽查文书范本,制作稽查模拟案例和协查案例模板,提高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同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对税收违法分子的强大震慑。

三是聚焦“主角”,强化人才培养。把青年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对广大青年干部的政治引领,紧扣涉税数据分析等各类培训,组织青年干部参与全省税务稽查系列春训,全市共计85人次参训,参加周考150人次,在全省税务稽查系列抽考中铜仁市局获全省团队二等奖,个人第二名、第六名的成绩。获得“三师资格”13人,占比稽查干部的16.88%,其中1人为全市税务系统唯一一个“三师资格”证书齐全。

守正兴“稽”,稽查执法更人性

铜仁税务稽查始终坚持依法治税更规范,不断创新执法方式,以“软”实力形成“硬”举措,变以前的“刚稽查”为如今的“柔服务”。

一是查前辅导“化风险”。在日常“双随机”纳税人自查辅导工作中,围绕“走出去、坐下来、排风险”的工作理念,组建税务稽查辅导小组,走进企业与企业财务人员面对面讲问题、讲政策,将风险化解在查前辅导阶段。累计帮助249户企业规避涉税风险,得到一致好评。二是查中执法“显温度”。持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发挥好税务稽查“正向打、侧向扶、反向促”作用,为纳税人提供询问涉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平台,落实执法的宽严相济。2022年以来,已将柔性执法运用到纳税人82户次,对符合条件的违法轻微行为做出的不予处罚23户次。

三是查后回访“搭桥梁”。针对近两年查结的各类案件,搭建“政策推送不重样、服务形式不重样”的“连心桥”。检查人员不定期跟踪回访和借助微信等工具,及时推送新政策新举措,解答纳税人的新疑惑新问题,近两年来,回访稽查对象283户次。

联动促“稽”,融合治理更高效

铜仁税务稽查在税收协同共治上主动发力,加强与各协作部门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增强稽查联动管理能力。

一是“以税咨政”促发展。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税务稽查过程中涉及的重大涉税事项,同时结合稽查案例编制行业涉税指南,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税收分析建议和措施,充分发挥以税资政和以税辅政的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是“税务联动”促公平。近年来多次召开全市税务、公安、海关、外汇、人行、检察院六部门联席会议,挂牌成立税警合成指挥中心,加强与市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协作,协同查获涉税违法行为6起。

三是“协作共治”促和谐。建立精诚共治税收协作长效机制,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好格局,让税务稽查对案情了解更清晰,案件定性更准确,办理速度更高效。推动“打击查处型”稽查向“治理型”、“价值输出型”稽查建设,使税收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更凸显。

贵州广播电视台 2023-9-16

 

 

商洛柞水县税务局:深化“枫桥式”税务局建设 铸造“柞税先枫” 文章下载

商洛柞水县税务局:深化“枫桥式”税务局建设 铸造“柞税先枫”

“在办理纳税人申请‘非正常户解除’类的业务时,我们一方面要注意陕西省新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衔接,根据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做出适当的行政处罚;另一方面要深层次地分析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的原因,加强日常征管,举一反三减少同类问题,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在国家税务总局柞水县税务局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第一税务分局局长、首席调解员杜文正在和同事们总结刚刚调解的一起纳税申报争议。这是柞水县“枫桥式”税务局成立以来受理的第13起涉税争议纠纷,也是杜文参与调解的第9起税费争议纠纷。

今年以来,柞水县税务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基层税费矛盾争议化解,以建设“枫桥式”税务局为总抓手,构建多方协同的争议纠纷化解平台,深入探索柔性执法融合争议化解新模式,聚力打造了集“税情收集、税费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六位一体的“柞税先枫”税费治理品牌,有效实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管理不错位、征纳更和谐”,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争议快速响应,用“耐心”换“真心”

今年3月,纳税人胡女士在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契税申报业务时,由于未取得该房产购置时的增值税发票,且与开发商就房屋转让交易缴纳增值税问题产生争议,这让她十分着急。柞水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立即组织相关税政、税源管理部门联系开发商,实地走访该楼盘,详细向其解读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之规定,开发商应该缴纳增值税,但开发商却以资金短缺为由不履行税款缴纳义务。沟通无果后,税务机关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开发商所在社区领导反映,经社区领导出面,约集多方当事人持续沟通,开发商真正意识到应该履行销售不动产增值税缴纳义务。于是在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缴纳了增值税,办税服务厅及时代开了增值税发票,为胡女士办理了契税申报业务。同时,柞水县税务局又主动对接县房管局等部门,指引纳税人办理办证事项,在税务机关的耐心服务下,胡女士终于拿到了期待已久的不动产登记证。

“对前来办事的纳税人,我们多操点心,就能让纳税人少跑点路。”杜文表示,“每成功解决一起征纳争议,我心里都是满满的成就感和幸福感,也更坚定了为民服务的初心。”

柞水县税务局通过加强与党群部门、职能部门、司法机关协作,建立税情民意快享快处机制,打通业务壁垒,缩短响应时间,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做到及时积极主动介入,用耐心换真心,高效化解矛盾,确保了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持续上升。

部门联动联调,争议“一站式”解决

在调解汪某补缴耕地占用税争议一案中,由于该纳税人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被柞水县自然资源局作出了“拆除在非法占地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对非法占用不符合规划的耕地行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该纳税人还应为其占用耕地建造厂房的行为,缴纳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但该纳税人以自然资源局已经对其行政处罚为由,拒不缴纳税款。针对这一情况,柞水县税务局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充分发挥“枫桥式”税务局“税务+”联动调解工作机制作用,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及该纳税人召开了专题调解会议,协商解决该争议,与会单位现场对该纳税人联合进行法律宣传和政策讲解,该纳税人最终同意就其占用耕地的行为,补缴耕地占用税及其滞纳金。

“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面对多领域复杂交织的矛盾,我们要善于多方联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积极聚智借力,提供系统性、跨部门的调解服务,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参与此次争议调解的调解员、税政二股股长郭海燕说道。

柞水县税务局主动融入县域综合治理平台建设,建立了“税务+N”部门联动联调机制,积极构建以税务为中心,司法体系、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区街道共同参与的“税务+”大调解格局,借外力成合力,切实将法治理念、税法规定融入调解过程,共同建立“一站式”矛盾争议化解机制。同时,在各税务分局设置调解室,深入推进与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基层政法单位信息对接互通、资源共享共用、工作协作配合,对简单争议进行现场调解,对疑难复杂争议统一受理,提交县局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采取既柔性又专业的方式处理税费争议,定期开展案件分析和回访,确保矛盾争议及时就地化解,既维护了税务行政执法刚性,又保证了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推动实现“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矛盾就地化解”,促进征纳关系和谐稳定。

“创建‘枫桥式’税务局,是税务部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也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柞水实际,深化打造‘柞税先枫’品牌,不断构建立体式、全方位、错层次的基层税收治理综合体系,为持续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柞水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晓勇表示。

商洛新闻网 2023-9-19

 

 

兰州七里河区税务局:建好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局 文章下载

兰州七里河区税务局:建好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局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在四川省税务部门调研时强调,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基层税务部门是落实各项税费政策的最前沿和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第一线,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是推进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兰州市七里河区税务局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税收工作,持续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并在持续优化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工作中进行生动实践。

  七里河区税务局土门墩税务分局辖区企业甘肃宝钢物资有限公司因业务问题,与四川瑞之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矛盾纠纷,产生投诉。分局在受理投诉后,依据“枫桥式”税务局调解综合机制,启动分局调解团队进行处理。鉴于投诉人远在四川不方便到现场处理,分局调解人员借助电话及其他通信形式,听取双方企业矛盾争议实情后,又与辖区企业沟通核实。经过耐心核实沟通,宣辅税收政策,以公平公正就事论事的态度成功协助双方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均对分局本次调解工作给予肯定。

  今年7月,七里河区税务局黄峪税务分局辖区个体工商户被大数据平台监控到开票金额远超定期定额核定额,专管员收到异常反馈后,及时联系经营负责人,沟通调整定额事宜。经营负责人对此持有异议,拒不接受。分局领导和专管员专程前往经营地,现场核实经营情况,面对面沟通调整定额。经黄峪税务分局人员分析销售收入、成本等经营状况,宣辅解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经营负责人全面了解了政策规定并主动接受了此次定额调整,化解了征纳矛盾。

  七里河区税务局晏家坪税务分局辖区事业单位甘肃省建筑学院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困难,向七里河区委主要领导反映。分局在接到问题转办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甘肃省建筑学院财务负责人了解情况,进行支部研讨。鉴于学院负责人对税收政策和历史遗留化解难问题不了解,对不及时解决问题的严重后果缺乏认知,分局一方面向区局领导和市局化解办作了情况汇报,另一方面联系晏家坪街道办组成调解队,共同前往学院宣讲税收政策和政府工作要求,传达省局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精神。在深入学习理解后,学院负责人表示前期对相关政策要求理解不全面,现愿意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难题。由于涉及业务量大,七里河区税务局在收到分局反映后,由办税服务厅为其开通专办通道,在时限内圆满完成化解工作。

“枫桥”不仅在浙江,也应该在每面党旗飘扬的地方;“枫桥”不仅枫叶如火,也应该温暖每个亟需帮助的群众。七里河区税务局将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熔炼在每个涉税服务工作中,知民忧,解民困,和谐征纳关系,培育依法纳税、诚信纳税良好氛围,赢得纳税人缴费人满分阅卷,精诚共治,实现税收事业美好蓝图。

甘肃经济日报 2023-9-8

 

 

株洲市炎陵税务:“一二三四”齐发力 全面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建设 文章下载

株洲市炎陵税务:“一二三四”齐发力 全面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税务总局炎陵县税务局持续坚持“一二三四”齐发力,全力将鹿原税务所打造为“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式”税务所,努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幸福感。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一个中心。炎陵县税务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局关于建设“枫桥式”税务所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工作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强化思想共识,成立工作专班,研究部署“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工作,全局上下“一盘棋”,以政治机关建设为契机,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高位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创建工作。

强化配套保障,夯实两项基础。完善硬件设施。在鹿原税务所的楼道、院落等公共场所树立宣传标语,主动营造“枫桥经验”文化氛围,设置税费争议调解室、纳税咨询工作室等场所,积极打造实体化“枫桥式”税务所工作平台。加强软件支撑。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运行机制,明确划分各部门在税费矛盾争议调解化解工作中的职责,组建税费政策咨询、矛盾协调化解、宣传舆情管理、综合统筹保障4个工作小组,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站通办、一次通办”的矛盾争议化解服务,着力把税费矛盾争议化解在基层。

强化党建引领,突出三点发力。抓党委,提升引领力。迅速成立“枫桥式”税务所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党委班子工作分工,建立局党委班子成员联点基层支部、挂点重点企业等工作机制,有效发挥委党统揽全局和党委班子的带头示范作用,统筹协调好税费争议调解工作。抓支部,提升组织力。充分发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前期政治机关建设和“枫桥式”支部建设工作为基础,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纳入同一张清单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在税费治理中的作用。抓党员,提升执行力。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牢服务意识,成立党员先锋队下沉一线,主动了解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瓶颈、涉税困难、意见建议,提前预判风险,及时化解,将税费矛盾争议控制在源头。

强化精诚共治,汇聚四方合力。积极构建“税务+”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主动强化与地方党政的汇报和与司法、人社、医保、教育、民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广泛凝聚律师顾问、社区工作者、行业协会代表等人员的专业力量,组建以县局业务骨干为主体,以司法人员、社区调解员、职业律师等社会力量为支撑的调解团队,以四方合力全力打造“炎税枫桥”调解品牌。

中国新闻网 2023-915

 

 

海东构建“枫桥税务”新模式 打造税务新“枫”景 文章下载

海东构建“枫桥税务”新模式 打造税务新“枫”景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自“枫桥式”办税服务厅推进落实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坚持深入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税收治理内涵,深入推进“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深度融合两大“春风行动”中“诉求响应提质”对标“枫桥经验”的要求,以基层需求为导向、以基层税务局为依托、以智慧税务为支撑,实现梗阻型疑难直达市局对口部门协助办、高频简易诉求当场专项办,保障诉求响应更加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问题及时有效处理。不断释放“精细服务、智慧预防、快速息争、跟踪回访、多元共治、征纳和谐”效应。

创立特色品牌调解提升同步走

海东市各县(区)局结合“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创建方案,持续做好矛盾争议调解,办好惠民实事,做到征纳双方解纷息、争连心、更暖心。聚焦税收治理最末端、服务群众最前沿、解决纠纷最全面原则,创建平安区税务局“安税驿站”、民和县税务局“税润桃园”工作室等特色纳税服务品牌,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通过税收知识宣传、畅通沟通渠道、收集问题意见、处理矛盾争议等多角度提升调解质效,稳定征纳关系和谐,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处理,就地化解。

“安税驿站”对来自二级12366热线、12345政府热线、现场投诉举报等渠道的矛盾争议进行登记分类,并联合多部门提供“一站式”矛盾争议处理服务,统筹构建线上线下串联、前端后台连通、上级基层协同的税费争议快速响应模式。窗口人员定期收集纳税人反映较多的问题并进行统计,开设小型纳税人课堂,不定期组织纳税人在驿站内进行学习,邀请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团队人员到场一一解答,给予纳税人安心满意的回复。

“税润桃园”工作室发挥业务骨干的核心作用,建立传帮带机制,聚焦各窗口常办业务,总结经验、寻找方法,为工作室成员进行手把手走流程培训,切实提高税务疑难杂症的解决能力,实现共同成长,真正完成一岗通办的同时成立涉税争议调解室,以“法治、共治、智治”思维和方式,对涉税争议事件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全力打造涉税争议调处化解“终点站”。建立涉税争议台账,定期分析台账内容,总结争议解决中的不足,提高调解质效,制作《热点问题即问即答》,全方位修护征纳关系和谐稳定的“防火墙”。

数据赋能助治理征纳互动解难题

海东市各县(区)局扎实开展两大“春风行动”,在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多元化、智能化办税缴费服务。畅通意见建议反映通道,充分利用“意见建议信箱”“不满意找局长”、二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征纳互动等方式,征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实际诉求,组建以多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家团队,按照法治、便捷、高效的原则,对矛盾争议第一时间进行成因分析,全面剖析每一类税费争议的产生根源及影响,实现靶向精准施策、快速响应及时反馈才能有效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将智能、高效、精准、便捷的互动融入税费服务全过程,开启“送问办询评一体化”的税费辅导服务新模式。为纳税人提供精准推送、智能互动、人工互动、电话互动、智能知识库等税费业务辅导,纳税人获得即问即查即办、全程互动、多维互动的全新办税体验。

下一步,海东市税务局将持续总结和发挥税务“枫桥经验”,将纳税人缴费人的困难解决在当下,将“小服务”做细,将“大服务”做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实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新格局。

海东税务 202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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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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