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在金华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六大能力”“十大举措”和省局“六大工程”要求,着力在夯基础、抓执行、提质效上下功夫,立足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为推进浦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税务力量。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我们要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二)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局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加强局党委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统一思想和行动,做好各项税收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化学习教育,深化党建引领,狠抓任务落实,努力把科学思想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打好组织收入攻坚战。坚持依法依规抓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综合疫情影响、减税政策等多重因素,认真研判税收收入走势,合理把握节奏进度,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圆满完成。2022年共组织收入97.67亿元,同比增收27.15亿元,增长38.51%,其中税收收入入库29.44亿元,非税收入68.23亿元。充分发挥征管实时监控和催缴作用,严格控制新欠发生,对欠税10万元以上企业建立欠税档案,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加强对日常欠税的催缴管理,2022年收回欠税1.17亿元。
(二)保证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建立由政府主导的政策落实协调工作机制,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2022年重点聚焦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发展,帮助困难行业渡过难关。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提升服务,深入分析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看不清、找不到、不会用”等困难点,组建青年志愿服务队、开通特殊人群办税绿色通道,为其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从细节处提升办税体验。同时,通过方言指导,全程跟进每一个办税环节,“手把手”帮助他们跨过操作关、语言关。2022年,已累计服务特殊群体63人次。二是深化大数据应用,志愿者服务队助推“智能化+精细化”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税收志愿服务制度体系,组建一支由16家涉税专业机构骨干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并与20位税收志愿服务者签订《税收志愿服务协议》。执行“红马甲+蓝胸牌”的规范化着装,根据窗口实时工作量,实现动态配合,利用数字设备从电子税务局申报、自然人手机端代开发票、自助机涉税业务操作等方面开展便民利企服务。2022年指导纳税人代开发票业务1012件,辅助电子税务局申报业务796件,协助自助机领购发票543件。
(二)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纳税人对“放管服”改革的需求,我局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准确界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保证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规范。我局2022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严格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文件要求与局长办公会议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发挥法律顾问指导作用
我局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外部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复议、涉诉涉访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或代理,对我局工作人员进行法学基础理论和依法依规行政执法培训等。通过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指导意见,有效防范执法风险。2022年我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后由申请人自行撤回。2022年无行政诉讼案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精确执法。紧紧围绕省、市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安排和时间部署,扎实推进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根据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要求,我局已配备执法记录仪9台,对执法记录仪的领用有台账记录,登记领用事由、执法人员等要素,确保执法记录“有迹可循”。
(二)切实加强涉税司法处置工作。持续推进司法网拍不动产税费征缴协作机制,梳理破产企业和法院执行拍卖企业档案,做好分类台账,落实一月一分析。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也积极与破产管理人沟通,及时解决破产中涉税政策性问题,提高案件财产处置分配效率。向法院积极申报税收债权,及时组织入库,2022年共收到法院来函2份,回函2份,申报金额6.5万元;收到破产管理人来函31份,申报债权金额12248.75万元,受偿771.89万元。
(三)强化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依托金三深化应用平台、税务系统内控监督控制平台等系统,结合SQL查询,定期扫描疑点数据并核实整改,积极开展风险应对。各主责部门结合本部门业务线下发疑点,对涉及到的疑点指导管理部门及时核实,提升纳税人政策了解程度和申报熟练度,有效减轻纳税人辅导,降低涉税风险。对于业务流程、政策解释等问题,由各主责部门把关,监督指导管理部门,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基层风险应对能力。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建网评员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二)加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控,积极同上级税务部门、县网信办等部门开展业务衔接,对可能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早发现、早处理。2022年共接受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工单7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受理答复。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税务救济机制。设立纳税人争议处置室和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室,积极创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及时受理妥善解决征纳纠纷和纳税人投诉,引导纳税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努力将税务投诉化解在初发阶段。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和调解、和解等机制。
(二)拓宽救济渠道。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指导下,加强与公安、法院、财政、信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扩大信息交互覆盖面,通过转送、告知等形式协同解决处理来信来访问题,大幅提高效率,缩短答复时长,形成事前全面防范、事中妥善处理、事后有效反馈的权力救济纠纷化解机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执法公示平台等途径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966条,定期通过税务局门户网站和执法公示平台发布行政许可审批及行政处罚事项。此外,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不定期更新涉税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
(二)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推行三项制度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在办税服务厅对定期定额户、企业所得税核定、非正常户认定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开最新税收政策、“最多跑一次”清单、办税流程、岗责权限等信息;公布监督电话,方便纳税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现场接受纳税人的评议。2022年我局公示执法人员156名,通过税务门户网站和金三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准予行政许可1144条,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4条。坚持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现法治税务“加速跑”。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围绕“一人双屏三系统”建设办问协同税费服务新模式,实现办税中台化、咨询集中化、宣传精准化。以“云呼叫平台”为基础,建设“小呼中心”,集成咨询辅导、办件处理、数据分析、宣传培训、风险应对等业务模块,推动“办问分离”转变为“办问协同”。2022年,累计接通咨询电话1.97万人次、解答各类疑难问题1619个,接听率达98.2%,单户问题处理时长缩短78%,解答率达100%。
(二)积极打造“智慧税务云课堂”。推行“掌上”办税,充分利用邮政“点多面广”的地理和全年无休的时间优势,使纳税服务在时间和空间上得到延伸,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提升“掌办”体验。联合邮政公司开展自然人发票代开业务“掌办”培训,辅导县域各网点的工作人员掌握浙江税务APP、支付宝、微信小程序办理自然人代开发票业务。培训会共计培训70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0份。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在2019年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2022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切实提升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水平。
(二)认真开展述法工作。2022年,我局中层以上干部按照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对依法治税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十一、2023年工作思路
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2023年,浦江县税务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精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为持续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做好税收收入和减税降费工作。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持税费皆重,做到税费同征同管同服务。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常态化用好网格化服务,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沟通汇报,寻求理解与支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持续推进破产企业便利化,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加大对破产重组、股权转让等政策宣传,为有生存价值的破产企业创造重生条件。完善税收执法协作机制,和县人民法院保持信息共享,全程掌握破产案件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时跟踪破产企业清算各个环节,关注资产分配进度,确保税款足额入库。
(三)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进常态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肃过错责任追究,规范税务行政行为。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强化对督办案件的法制监督,健全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妥善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完善督察内审制度建设,提升督察内审工作水平。促进全面推行“新三项制度”工作规范实施,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强化对督办案件的法制监督。完善督察内审制度建设,提升督察内审工作水平。
(四)持续推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根据总局要求,以数字化引领税收征管改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开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新征程。扎实有序推进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持续宣传和辅导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提高电子专票在新办纳税人中的开具比例。落实好“网格化”管理、“首票服务制”等规定,确保网格化服务到位。根据“网上办税”“掌上办税”需要,稳步推进“减厅、减窗、减员”工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简化手续,发挥线下服务兜底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2023-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