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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总结政策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税务局

题目:关于税务普法及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结方面的资料

资料提供时间: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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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税务局普法工作情况报告 文章下载

吴川市税务局普法工作情况报告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特别是税务机构改革合并后,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持续贯彻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第八个”五年规划”精神,严格落实《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和《吴川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把税收普法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结合疫情防控和减税降费工作,通过持续规范税收执法和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税收职能,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执法监督,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营商环境。现将税收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度,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主动担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通过全渠道辅导、一对一精准跟踪,全面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为企业减轻压力、增添动力。我们发动税务人员深入走访鞋业、羽绒业、批发零售业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面向纳税人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培训辅导;利用全国第28个税收宣传月,组织20多名青年党员到金沙广场,开展主题为“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购物袋涂鸦活动,“零距离”精准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减税降费“义务宣传站”11个,各分局指定一名管理员担任站点负责人,宣传员由税务人员及站点商家的工作人员义务担任,丰富创新税收普法宣传方式,深得群众好评。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出台以来,我局党委班子主动向本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减税降费工作次数7次;向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纪检、审计部门汇报减税降费工作次数4次;全系统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宣传辅导涉及纳税人17041户次;召开座谈会27个,涉及纳税人310户次;走访纳税人1401户次;向纳税人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1005份;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吴川落地落实、落细落好,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实现组织收入量质兼优。面对新冠疫情由严重到常态化、大规模减税降费对经济的影响,严守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分析税收政策效应,深化税收共治,实施风险管理,强化收入保障,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如:通过细化重点行业管理规范,积极引导房地产、建筑、制造和批零等重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抓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及新开楼盘缴纳土地增值税、个人房屋交易契税、机场项目耕地占用税等项目税源,确保各级库税收均衡入库;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税收影响的效应分析,跟踪做好后续税收发展研判工作,通过发票监控、申报数据统计等措施,充分发挥税收征管大数据的作用,全力支持我市企业复工复产;与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土地储备中心等单位,探索建立多部门的涉税信息共享沟通机制,针对商品房备案、报建、审批、销售、网签等全流程数据的涉税信息共享,有效堵塞漏洞,加强管理,促进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三)服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做好疫情防控下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订落实税收营商环境的5类22项77条具体措施,已经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63项措施,压缩了办税时间,减轻了税费负担,规范了税收执法,加快税收便利化改革成果转化,税收营商环境得到优化。使用网上平台、自助、双向预约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涉税事项,如:企业提交电子数据即可进行“非接触式”退税事项申报,无需提交纸质资料;办结事项后,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非接触式”反馈方式把办理结果及时告知纳税人;通过网络多媒体提供“问诊”服务,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咨询渠道。特别是去年疫情发生以来,按疫情防控要求,我们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模式,通过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快速掌握“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和各节点办税时间,提升网上办税率。目前我市7个办税服务厅及1个服务点(总共48个窗口),开通36个窗口,平均每天使用15.6个,窗口使用率43.3%;服务1248人次;总共发生税收业务9594笔。其中业务量最大前三位是社保业务(2988笔,占31.14 %)、纳税申报(3340笔,占38.41%)和发票业务(2353笔,占24.53%);满意率为100%。在办税预约方面,预约出票15338张,预约率为61.4%。

(四)向社会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编制了权责清单和权责信息表、流程图,完成市局和分局的权责事项清单制作,于2020年8月底在市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和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办税服务厅受理窗口摆放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并提供电子文档下载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二)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服务好“六稳”“六保”大局。全面掌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在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采取灵活措施、集中发力,有效促进了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湛江市税务局和吴川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适时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关系纳税人切身利益以及重大税收执法等事项确定为重大决策事项,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合法性审查作用,对法制审核实行程序化、痕迹化管理。

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据统计,“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局党委中心组累计组织开展学法4次,全系统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15次,对《宪法》《民法典》《保密法》《国家安全法》《公务员法》《税收征管法》《行政诉讼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学习,在系统内形成学法用法带头效应。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纵深推进。启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促进行政执法更加公开透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以文字为主、音像纪录为辅,合理配置执法记录仪和约谈室,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由专职人员负责审核。涉税执法事项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完成,有完整的流程控制痕迹。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依行政裁量标准执行。对特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操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程序的履行,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执法人员执法责任,由内部和外部共同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现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注重抓好新进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税收执法资格备考辅导力度,从2018年机构合并以来,我局新进公务员每年参加全国统一的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均名列湛江市前茅,通过100%。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税收风险防控体系日趋完善。依托金三大数据信息化手段,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关键少数,积极应对涉税涉票风险管理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比如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混凝土行业、房地产交易行业、出口退税业务等,充分利用金三提供的执法数据,通过“评估—监督—再评估—再监督”闭环模式,建立“网络式”防控体系,形成一套高效精准的风险筛选机制,将各税种税源管理纳入风险防控体系,实施税收执法结果监督,从而实现纵向可以到达基层一线管理员,横向可涵盖各部门、各分局的税收风险防控效果。

(二)认真开展内部风险控制。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四个方面开展税收执法督查。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深入挖掘内控风险点,常态化开展风险点自查。 

六、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强化工作机制保障,提高复议和应诉能力,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复议权,推行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处理轻微税收违法纠纷,畅通纳税人涉税维权和表达诉求的渠道。加强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管理,利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公开投诉电话。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相结合,即“对外公开税权,对内公开事权”。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利用门户网站、办税大厅、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将投诉举报电话、办税指南、减税降费政策等政务信息进行公开。清理全市涉税审批事项,严格审批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做好进户执法项目公开,切实规范进户执法管理,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随意进户”问题。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持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党委中心组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开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持续加强税务干部执法水平,举行各类法律知识业务培训、法律测试、在线答题等。持续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利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方式,开展法律“六进”、税收微知识问答、税收优惠政策助推企业发展、民营企业话税收、银税互动等专题宣传。

九、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开展全员学法用法活动,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集体学法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全员普法学法用法机制。采用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专家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全面提升学习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

健全法制机构,在法制机构配备法律专业人才,注重税收法治人才培养。落实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人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法律支撑作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坚持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头等大事来抓。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议事规则,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研究依法治税等重大问题,完善机制建设。

严格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诉讼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难点问题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法制部门在重大决策中的法律意见,对法制审核进行程序化、痕迹化管理。

几年来,吴川市税务局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上虽然做出较大努力,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市域发展大局上需进一步提质增效,在税收执法方式上需要进一步统筹优化,在税务监管体系上需要加快健全完善,在痕迹化管理要求上争取全部渗透。

下一步,吴川市税务局将持续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坚持把法治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和基本准则,聚焦吴川市委、市政府,积极研究落实税收政策,聚焦湛江市税务局,坚持依法治税,坚持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为吴川市全力打造湛茂阳沿海经济带重要滨海城市、建设“五个魅力”新吴川,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奋力谱写吴川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吴川税务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2021-09-09

 

 

黄石市税务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黄石市税务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制度完善,注重良法善治、提升制度建设质量,推动税务法治建设持续推进,税务治理能力在法治方式下持续提升,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做法

(一)加强领导,税务法治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1.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发挥作用。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通过党委中心组学法、法治培训等方式,先后学习习近平在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主题讲话、《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刑法修正案(十一)》、《监察法实施条例》、《契税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系列习近平法治思想文件。逐步形成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支部学习打好基础、党员自学注重提升“三位一体”的学习格局。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坚持开展会前学法,研究或议决依法治税重要工作,部署精确执法等税收法治改革任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日常考核。

2.依法行政基础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基本制度,加强各级党组织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税收法治工作纳入党委重要的议事日程,和重要税收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和考核。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参加联席会议,按季向政府报送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坚持定期开展清理,今年先后开展6次不同主题的清理工作。积极配合依法治市办做好日常法治工作,每月按要求向其报送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不断夯实法治基础工作。在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考核中,我局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

3.依法行政队伍建设有效推进。加强法律人才动态管理、系统管理,为法治工作提供基础人才保障。大力推广学习兴税平台,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32期3709人次。鼓励税务干部参加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完善公职律师内训外挂培养使用机制,对新入职公务员,先后组织集中学习培训2次,模拟考试多次,通过考试检验培训效果,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增智的效果。2020年,全市新入职的33名税务人员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100%,最高分90分,平均分75分,通过率94%。

(二)履职尽责,税收工作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全市税务系统坚决贯彻依法组织收入法治原则,突出减税降费主题,抓紧税收预测分析,拓宽收入来源,做好缓税工作。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共计组织入库各项收入269.33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市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1.15亿元,同比增长37%,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常态化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规范化核算相关数据,精细化宣传辅导措施,梳理汇编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行 “一对一”“点对点”“一企一策”服务,让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全年加速出口退税进度,办理时限提速55%,办理出口退税额7.9亿元,免抵额5.06亿元。 增量留抵退税全市105户退税6.85亿元,其中先进制造业30户退税1.36亿元,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市场主体。

3.群策群力优化营商环境。协同开展问需走访与包保帮扶,进一步优服务、减流程、提速度、创品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不断提升。一是智慧化办税再加速。积极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新推出“扫码知操作”等7项黄石特色便民举措,为7208户次纳税人免费寄递发票207.7万份。推广“楚税通”、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全市“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扩展至228项。落实财行税“十税合一”合并申报、车购税“一站式”办理,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由35张减少为11张,填报数据减少204项。纳税人进厅平均等待时长指标排名全省第二,便捷化服务水平稳居全省第一方阵。二是精细化服务再升级。实施六大行动,打造“非常满意”服务品牌,建强金牌导税团队,推出特色试点项目H5“年度纳税缴费账单”,开展“问需求、察民情、办实事”大走访, 解决企业发票领用、融资、涉税辅导等方面问题1986个。

4.尽职尽责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税务简易注销“即时办”和一般注销“提速办”,全市共办理税务注销6233户,其中简易注销、即到即办5686户,占比达91.22%。及时推进实施涉税资料清单管理、代开发票多征税费退还、调整个体核定定额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的征管措施。同时实施“无申请退税”,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无申请退税2349户次,合计金额816万元,全部落实到位。

(三)精耕细作,制度建设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1.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省局要求,市局成立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全市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组织召开多部门沟通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落实工作要求和解决事后监管工作职责问题。每月向省局报送《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及时汇总上报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2021年,全市纳税人现已累计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631份,我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获得市政府肯定,参加全市工作经验交流。

2.充分发挥综合税政以税资政作用。努力做好多税种协调工作,认真处理外文会办约100余件,参加各类联席会议10余场。同时, 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调查研究联动机制,全面掌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运行状态,对政府相关部门的涉税文件提出相关意见,对税收领域重点问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税收经济分析,《推动黄石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等6篇分析文章获得省市领导肯定批示,《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税收征管国际经验与借鉴研究》科研课题被省科研所评为优秀论文,进一步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3.不折不扣实行“首违不罚”制度。认真执行总局和省局要求,将“首违不罚”结合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局做好学习和落实工作,对税源管理部门和办税窗口人员进行重点培训,确保执法口径统一。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提升“首违不罚”的知晓度,积极开展相关督导调研工作,要求各单位适时开展自查监控。全年全系统已完成“首违不罚”数据4492项,让纳税人体会到税务执法的温度。

(四)规范运作,科学民主决策得到有效实施

1.坚持执行行政决策制度。各单位党委严格落实《中共黄石市税务局委员会议事工作规则》、《黄石市税务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等规定的程序、范围进行重大事项决策,落实税务机关“三重一大”等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所有重大决策均在广泛听取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后经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

2.坚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参谋决策、审核把关、复议应诉等行政管理和执法中的作用。公职律师积极研究参与相关涉税、涉法问题提出意见,并配合基层开展学习培训工作。2021年,法律顾问提供咨询服务40余次;审查各类型合同10多件;参与信访、谈判2次;代理诉讼、仲裁、复议案件9件。

(五)创新方式,公正文明执法得到有效落实

1.推进税费征管基础规范化。一是每个大征期前向省局报送《黄石市税务局大征期均衡申报计划》,并按时间节点整体跟进,及时通报申报进度,统筹全市总体催报催缴工作。2021年已累计发布《关于全市税费申报进度的通报》12期和《黄石市税务局2021年征期重点关注事项》4期。二是完成数据质量指标的核查和修改工作,共处理问题数据5200余条。及时完成“智税云”数据综合分析平台中的实时监控问题数据清零处理工作。

2.深化三项制度工作常态化。我局2020年是全市通报表扬九家单位之一,2021年省政府实地考核黄石迎检单位之一,工作成效获得一致好评。2021年,继续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如全年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公示数据13118条;全过程记录事项423户次,均按照要求录入税收执法音像信息管理平台;审核重大执法事项10余次,通过明确法制审核责任和追责事项,做到应审尽审,促进了全局重大执法决定合法、规范。

3.精确执法试点步入正规化。一是推行“一事一落实”。依据省局《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方案》,结合黄石工作实际,及时出台《全市税务系统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27项试点任务,签订对口工作责任状,“拉清单、排工期、重结果、严考核”。二是推行“一季一堂课”。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新《行政处罚法》及《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专题培训,让相关税务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基本内涵和要求,为实施“精确执法”打牢业务基础。三是推行“一税一团队”。针对现行税制税种多、政策变动频繁的现实,力推“一税一团队”模式,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促进政策执行不出偏差、案件查办质量精确到位。

4.税警联合执法机制成熟化。通过建立税警联络机制,成立税警联络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办理涉税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发挥稽查“利剑”作用,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一案双查”“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2021年全市稽查共查补税款1636.46万元。打虚打骗成果受到总局特派办等五部门联合通报表扬;破获黄金票团伙虚开大案,受到总局、省局、重庆特派办一致好评,获总局王军局长批示。

(六)多管齐下,权力制约监督得到有效强化

1.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税务人员岗位职责、办税流程、监督举报电话等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便于纳税人监督。全年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2起,在外网发布各类通知动态470条,内网发布各类通知动态453条。外网维护双公示栏目信息394条。派专人定期与黄石电视台、《黄石日报》等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宣传报道规划相关工作,为做好政务公开营造良好氛围。

2.持续加强两权运行监督管理。做好内部风险评估防控,组织开展风险筛查、防控措施录入及自我评估工作。做好内部风险排查防范,开展了2021年度增值税发票管理内部风险扫描工作,推送疑点数据371条,查补税款8364.17元。做好内部快反系统应对,2021年市局本级已对省局推送的四批次共计43条疑点数据开展了核查,未发现税务人员有违法违纪的现象。

3.全面开展现金税费征缴自查整改。在税收票证方面,印刷版《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作废税票联次齐全,非印刷版《税务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共作废286份,按要求已做备注说明,并附税收凭证存档。在代开普通发票方面,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数据4021份,对作废发票全部进行了核实。同时对黄石地区委托代征(开)的14家单位和代开冲红发票开展了检查,共检查发票2837份,未发现与现金税费风险有关问题。

4.发挥重案审理事中监督作用。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不断提高重案审理质量,把好税务稽查执法权力审理环节关口,促进执法行为合法。建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前期沟通机制,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网上阅卷模式,坚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有效合法原则,全年总计开展重案审理6件,全部审结,切实做到了应审尽审,全面审查的要求。同时,按时整理年度重案审理案卷的装订和归档工作,积极配合税收督察、税务审计等关于重案审理的审查反馈工作。

(七)畅通渠道,税收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1.快速响应化解涉税风险。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健全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完善纳税人诉求市县两级响应制度,出台《税费诉求快速响应管理办法》,24小时快速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积极处置舆情监测平台各类涉税舆情风险,全年共接收、转办、处置舆情6件,已全部处置办结。

2.完善复议应诉协作机制。一是建立部门与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充分发挥市局法制工作部门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强化复议被申请人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义务,强化被诉行政行为承办部门的行政应诉职责,共同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二是建立上级与下级互动机制。严格执行案件报告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立案情况及答辩情况报告省局。

3.妥善应对复议应诉工作。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坚决落实税务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等制度,做好电子案卷录入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作用,逐步提升行政案件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依法妥善化解涉税争议。2021年,复议前协调处理2件,复议受理1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八)树立理念,税收法治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1.税收普法宣传有声有色。组织四期青少年税法学堂活动,其中“民法护卫”和“典亮童心”活动素材被税务总局微信号采用,两次活动报道被全国青少年普法网采用,两次活动被湖北法治网采用。税宣月期间,先后在大冶白茶文化节、铁山槐花节等重要节点策划组织税宣活动,相关素材被中央、省级媒体采用。指导“乡村振兴税法行”活动,税法知识走进大冶乡村,社保采茶戏走进阳新乡村。微电影《我劝你善良》代表省局参加第11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第28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中国税收”单元评选获提名奖,微电影《税眼识黑》获平安湖北“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作品文化作品评选活动三等奖;制作的微动漫《黄石市税务局服务企业恢复生产措施三十条》获湖北省第四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优秀奖;新媒体普法税收专报获省局领导肯定性批示。

2.纳税信用建设有章有法。扎实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总计评出2020年度A级纳税人3168户,占比为8.56%,同比增加435户,纳税信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显著提升。加强纳税信用管理,依托“红黑名单”“银税互动”等机制,多部门联合开展信用奖惩,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提高纳税信用“含金量”。持续推进“银税互动”,联合市银保监局印发《黄石市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银税互动”风险排查,筹备搭建网上“金融超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截至目前,有2045户企业获得纳税信用贷金融支持,贷款余额为17.22亿元,与同期全年金额持平。深化涉税中介监管,推进涉税专业服务监管的专业化、集约化,指定专人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局完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133户信息采集整改工作。

3.应对突发事件有规有度。一是牢固树立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理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出现突发事件及重要敏感舆情,在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的同时,应当第一时间向本级网信部门报送,网信部门应将突发事件涉税网络舆情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常态化监测、排查和分析评估,及时将舆情信息通报给税务部门,并提示风险隐患。三是建立会商研判机制。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做好相关应急部分事件的预案,及时有效防范和化解涉税舆情风险。四是建立联动处置机制。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将需要管控和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涉税网络舆情事项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本地网信部门,由网信部门按照规定实施管控。各级税务部门网络管理、网络舆情机构负责与各级税务部门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日常联络,建立7×24小时协作沟通机制,确保快速响应处理突发应急事件。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存在主要问题

1.税收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一方面随着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纳税人维权意识、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反映在税务执法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对行政合理性也提出了诉求,不仅关注法律法规怎么规定,也开始关注法律法规为什么这么规定等知情权。另一方面受传统的征纳之间属于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影响,部分税务人员在征税人观念中注重粗放式执法,轻视优化服务,税收服务理念有待增强,个别人员在执法理念上没有融入社会经济的时代需求,忽视市场主体在征纳法律关系中的平等地位。

2.税法遵从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重视效率,兼顾公平,司法部门更重视公平,兼顾效率。这种差距导致税务部门更加重视实质正义,追求经济效应,而司法部门则更加重视程序正义,追求社会效应。二者的立场、角度的不同,导致在处理涉税争议时最终拿捏的标准和尺度也会有所不同。

3.内控机制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现实中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通常要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局领导两级监督,遇到重大事项,还会有督察内审、重案审理等多种形式的内控制度。即便如此,在法治税务建设中暴露出来的许多不足仍然没有有效规避,现有的内控监督机制还没有全面发挥应有作用。

4.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个别税务干部缺乏法律敬畏感,缺少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理解不深刻,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缺失。二是责任心不强。部分税务干部抱着得过且过、差不多就行的工作态度,认为规则和程序没必要,能把事情应付过去就可以,只处理各类系统中的任务,系统外的工作视而不见。三是综合能力不足。一些基层执法人员税收业务不牢固、专业知识结构单一,习惯于凭经验执法,缺乏解决复杂涉税问题的能力。

(二)相关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税收法治思维。树立法治意识,各级税务机关要始终将法治思维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实施税务执法时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理性维权,以法治思维构建税收秩序,以法治方式化解税收矛盾,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税收工作发展。转变执法理念,由“重实体、轻程序”向“实体与程序并重”转变,在履行征税义务与享受涉税权利上掌控“制衡点”、在推进税法遵从与主观能动态度上找寻“权衡线”、在提高服务效能与客观接受意愿上扩大“平衡面”,切实改变原有粗放式执法、“一刀切”式执法、经验式执法,以科学的执法理念驾驭精确执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执法和服务深度融合。

二是促进实体税法遵从。抓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开展税务执法专题调研,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及时收集执法存在问题,对税企产生争议所涉业务内容、政策依据和执行口径予以研判,以严格、审慎的态度统一政策认识与执法口径,减少因对政策的理解适用引起的征纳矛盾,有效防范和及时规避税务执法风险。抓智控体系,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应用,统筹基层执法行为设置的固定监督指标,充分利用税务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开展税务执法的自我检测,对接收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开展核查整改,查漏补缺、相互补台。加大税收风险应对力度,依托预警快、异地协作平台等系统,坚持信息主引擎、突出风险主抓手、合唱实干主基调,向涉税数据要质量、向涉税服务要质量、向涉税遵从要质量,紧盯系统不放,风险应对常抓不懈,让智控体系成为精确执法的新引擎。

三是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记录,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通过文字、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真正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现各执法环节的有机衔接,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进一步落实税务执法工作规范,深化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规范的理解运用,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关注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确保“同案同办”。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大力推行“非强制性”执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在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等领域,按照明白“价值定位”、整合“有效资源”、再造“基本流程”等思路,实施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柔性”执法方式,向当事人讲明法理、讲清道理、讲通情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团队,完善“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的税收法制队伍,对税务执法依据提供法律保障;完善“业务能手+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的税收专业队伍,对涉税事实认定提供业务支持。各取所长,紧密配合,全程参与,形成“事前咨询,事中参与,事后总结”的全链条全方位式把控,把执法风险控制在事前、事中,更好发挥应诉“智囊团”作用。重培养,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重点针对执法法过程中易出现的风险点、政策的易混淆点开展;注重培训方式的有效性,专人做专事,邀请公职律师讲解司法实务,业务骨干讲解税收政策,提升执法队伍双能力,不断壮大“后备军”力量。

三、2022年法治建设形势分析及打算

(一)2022年法治建设形势分析

“十四五”是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征管改革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时期,有效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迫切愿望,是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征管改革期待法治蓝天,精确执法提供法治保障,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必定为税收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一是从精确执法内容看,需要我们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秉持“精一”的执法理念。研判精确执法事项,明显反映出市场经济主体积极践行公平与正义、效率与稳定的法治信仰,大力追求更为确定、更为持续、更为活力的发展环境。“发展是第一要务”,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职能部门,必须通过规范执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这其中税务机关就面临着市场主体的多元化、经济业务的复杂性、服务结果的满意度等多项挑战,我们的执法在“十四五”时期如何定位“精确”?《尚书》有言“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如果借而用之,或许在理念上能够找到答案。市场主体百花齐放、需求愿望千奇百怪,“人心惟危”很正常;职业操守犹在、谨小慎微难守,“道心惟微”需改造;唯有精心体察、专心服务,在“惟精惟一”中秉持“精一”理念,在“允执厥中”把握“平衡”标准,定会走出一条不偏不倚的精确执法之路,使精确执法要求呈现一种良性发展态势。

二是从精确执法过程看,需要我们在促进税法遵从中彰显“精进”的执法要求。纵观税务机关在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在执行税收实体法的过程中,我们的税务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执法风险。因为税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税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治就成为最有效的解决办法。而现阶段推进依法治税,就是要全面激活现有的税法体系,让税收政策当家、发威和发力,而不是无知无畏地让习惯和感觉主导,最大限度的促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准确申报、实时享受优惠、按时缴款交费。落实是第一要求,这就既要着眼提高税务人员自身素质,让其自觉知法守法和执法,做税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执行者和坚定捍卫者,还要建立自由裁量的合理空间、激励机制的正确导向等税法制度及监控机制,从细处着眼、小处着手、实处着力,不断提高执法能力,逐步完善执法条件,全力在提高税法落实的广度上体现“精进”执法要求。

三是从精确执法外延看,需要我们在创新执法方式中挖掘“精巧”的执法动力。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推进依法法治税,就是在给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各种更为合理的“明白账”,为市场主体的发展“破荆棘”、为征纳双方的税务处理“强效率”。因此,就优化执法方式而言,税务机关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既是对良法善治的尊崇不违,更是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再认识。然而执法方式如何优化、如何体现“精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第一动力”。目前部分税机关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是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经验模板可以借鉴和推广。创新执法方式,就要明白“价值定位”,如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的重大利好;要整合“有效资源”,如分部门、分系列、分岗位实施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要再造“基本流程”,如分业务、分事项、分程序等如何规范执法行为;要着重“持续改进”,如目标是否清晰、责任是否明确、效果是否明显等。以科学“精巧”的执法方式为税务管理“问诊把脉”,真正把“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精髓沉底落地。

四是从精确执法质量看,需要我们在推动税务发展中厚植“精良”的执法队伍。能否有效提升精确执法质量,最终归结到人的因素影响。人是生产力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实现税收现代化,人才是保证;推进依法治税,人才是基础。“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才是第一资源。厚植法治队伍基础,应从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等三方面确保执法资源的“精良”。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第一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忠于法律、敢于担当,依法维护纳税人权益、维护经济社会公平正义,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同时夯实依法治税根基,提高税务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准,让有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不仅要突出法律专业要求,更重要的是根据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和税收工作的职业特点,选拔任用那些热爱税收,依法治税,廉洁奉公,文明征税,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法律专业人才。

(二)2022年法治建设初步打算

2022年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精确执法专项试点工作最关键时期,做好2022年度法治税务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黄石税务法治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制度、会前学法制度等各项基础制度,做好日常法治工作和专项工作,完成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和报告制度,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二是深入推进税收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局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积极做好好三项制度工作督导调研,抓好三项制度日常管理,实时监督公示平台、音像记录平台等各个平台系统运行,促进三项制度工作在全系统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全面实施精确执法工作方案。根据省局全面推进精确执法试点工作要求,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完成任务清单,加强对精确执法试点直报点单位的引导督导,积极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和相关试点工作,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质效。

四是切实规范日常执法管理工作。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抓好督导调研和跟踪反馈;切实抓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妥善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强化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力度,防范执法风险。

五是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总局、省局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

六是持续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继续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通过税收管理和法治引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为依法治税提供坚实的人力保障。

七是继续做好多税种协调工作。努力做好多税种协调工作,依法落实各项税费政策,做好相关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反馈,为全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八是坚持党建引领法治税务工作。积极参加支部各项活动,认真开展专项学习活动,全员积极配合下沉社区开展创卫和创文活动,以学习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为纳税人办实事,保持优良工作作风。

 黄石市税务局2022-01-29

 

 

兰溪市“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兰溪市“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自2016年“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以及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和监督下,我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围绕大局和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拓展思路、创新形式、完善机制,为构建和谐平安法治兰溪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根据省、金华市《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调研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市于7月开始部署“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调研自查工作,8月3日,召开了兰溪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兰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和《兰溪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8月4日-7日,由市领导牵头带队的4个检查组对全市4个乡镇街道和12家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实地抽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等形式开展总结验收检查工作。现将我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中心,固本强基,提高普法工作主动性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参加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规格组建“七五”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2019年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成立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按年度下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以责任清单的形式明确重点部门的普法责任,建立健全履职报告、情况通报、工作考核等制度,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在不断充实普法讲师团和普法联络员队伍的基础上,精心组建宪法、青少年保护、企业风险防范、法治乡村、民法典等9个专题性普法讲师团,招募普法志愿者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有效加强普法队伍力量。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优化工作布局。坚持“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紧贴中心,找准定位,精准布局法治宣传力量。村社换届选举期间,通过组建法律服务观察团、开展换届法治宣传巡回演出、编演方言版换届知识“三句半”等普法文创作品,法治助力换届选举工作。在“三改一拆”、城中村(棚户区)征迁改造中,集中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相关普法成员单位联合律师组建矛盾纠纷化解组,对征迁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开展集中化解,确保征迁工作合法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发动全市各乡镇街道及普法责任部门开展“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黄店村、上华村、华丰社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防疫法治宣传做法被腾讯网、搜狐网、浙江在线等媒体报道。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带头抓好法治教育工作,配合国企推行的企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帮助提升企业经营管理层的法治意识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鼓励国企建设法治阵地、开展法治工作,如指导永联民爆设立法治书屋、创办法治学校,参与浙能兰溪电厂开设法治课堂、定期梳理和总结企业法治宣传工作。

三是聚焦重点内容,深化全民教育。大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监察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等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在马涧镇马坞村、兰江街道青松社区等处建设宪法主题公园,精心设计每年“12·4”宪法日活动(如2017年“全城点亮宪法日”、2018年“宪法宣传周”、2019年“宪法历程健步走”),不定期在“兰溪普法”公众号推出宪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将宪法知识纳入“一把手”说法讲法活动和新任市管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内容,让宪法和宪法日深入人心。多样化推进民法典宣传和基层法治阵地建设,重点部署“四大行动”在全市启动“‘典’亮生活,与法同行”民法典宣传活动,先后在永进社区建成民法典主题公园、在云山小区实施“法治楼道”装点老旧小区工程,结合热点时节普法和“法律六进”,将民法典宣传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角角落落。结合“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设计“小企”漫画形象,生动宣传《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推出“云”上专题讲座,为企业做好风险提示与政策引导。

二、分类推进,学用结合,加强群体普法针对性

一是公务员学法常态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建立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实现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实施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每年组织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2018年,由人大法工委牵头,我市率先推出《新任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办法》,新任市管干部任前法律考试成为常态。连续4年开展600余场“三长学法说法讲法”活动,入选浙江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典型案例。以训促学,将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的提升融入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如每年组织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参与庭审旁听,赤溪街道以“岗位练兵”带动干部在岗实践法治理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市公安局以“三考”促“三基”,有效提升干警法律素养、执法水平和人民群众执法满意度。

二是青少年学法普及化。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全面推进学校法治宣传教育进入主课堂,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全市各中小学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全面落实,配备法治副校长68人,配备率达100%。推进法律顾问单位与兰溪市80所中小学校签署“一对一”法律顾问合同,实现全市中小学校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市青少年宫创建“兰溪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丰富了青少年假期的法治研学内容,开辟了青少年学法新基地,与行知学院签订了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合作协议,在实践活动、法学实务应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合作。组织青少年参与法治社会实践、法治夏令营,通过模拟法庭、辅导员讲法治小故事、以案说法、法治讲座、法治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

三是老百姓学法多样化。加强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运行,与“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相结合,将每月8号、18号、28号确定为“公共法律服务日”,组织法律顾问下乡进村开展以案说法、提供法律服务,多维度推进“送法下乡”。结合女埠“甘蔗节”、马涧“杨梅节”、赤溪“荷花节”等重要时节,开展“法律赶集”活动,将法律知识送进田间地头。推进实施村社“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守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实现全市各乡镇街道宪法学习室全覆盖,建成各具特色的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如竹园社区的法治庭院、青松社区的法治楼道、黄湓社区的法治长廊、和平社区的“法治微小区”等,全市各社区共建成各类法治主题公园和活动场所10余处,丰富老百姓法治文化生活。

三、创新载体,拓展渠道,注重法治宣传多样性

一是做精传统普法。强化普法传统载体渗透力,继续发挥声像、文字等传统宣传载体优势,加强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兰溪广播电台“阿荣说法”栏目自2005年开通以来,每周2期,持续不断为市民输送热点性、实用性的普法内容,已成为深受群众喜爱的兰溪金品牌,线下“兰音法律讲堂”、电视台“法治大讲堂”栏目,也逐渐成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产品。

二是做强新型普法。创新“互联网+”新媒体便民普法新模式,打造“指尖上”的普法,初步形成兰溪公共法律服务网、普法微信公众号、“之江法云”微信塔群“三合一”普法信息推广体系。“兰溪普法”公众号中开设的“部门微普法”栏目、微信法律知识竞赛也深受老百姓喜爱。近期,我们还着力加强了“兰溪普法”公众号互动性建设,上线了“兰溪普法”抖音号,进一步增强线上普法的互动性、趣味性与实用性。

三是开展嵌入普法。建立“嵌入式”普法工作机制,将普法与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等工作相结合。制定下发《关于推进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的通知》,鼓励律师等专业人才通过以案说法传递法治理念、解决实际问题。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在执法和管理、服务的过程中“嵌入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使普法宣传工作更直观、更具有针对性。

四、普治并重,讲求实效,强化依法治理有效性

一是深化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范落实述职述法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得到切实履行。推进省“最佳实践”培育,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核下沉、“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等试点工作,持续深化政府依法履职依法行政、重大行政事项依法决策等工作,基层政府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

二是推进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为全面提升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质量,编印下发《“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手册》。持续加大创建推进力度,截至目前,全市350个村(社区)中,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19个、金华市级110个,民主法治村(社区)亮牌提升工程全面覆盖。

三是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于2018年底实现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持续推进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运行,提升老百姓法治获得感。选点永昌司法所,结合李渔文化,创建“笠翁”品牌,推进“一所一品”建设,打造基层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超市样板。通过在乡镇一级构建“两所一庭一室”联调机制、在村一级推行“网格员+调解员”两员融合,创建“和合”巡回调解团,进一步充实基层调解力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矛盾纠纷调处效率。

兰溪市司法局2020-08-10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川区税务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川区税务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2021年南川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南普法办〔2021〕7号)和《2021年南川区普法责任清单》(南普法办〔2021〕8号)的要求,结合重庆市“八五”普法总体规划,区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完善税收执法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

一、加强学习,着力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为了提高税务干部综合素质,我局以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青年理论联学组等进行分类别分重点开展法律知识、政治理论、业务能力的学习研究。2021年我局共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税费岗责业务规范》相关业务培训、电子税务局业务培训等为主题开展线下集中学习培训28期。同时利用“中华会计学校”“学习兴税”等开展线上学习,组织干部参与总局学习条线专业测试4次,参与总局组织的业务能力升级和领导胜任力测试1次,参加新提拔领导干部法治考试1人次,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网上考试151人次。

二、加强宣传,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以税费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1.税法进校园。我局税务干部走进隆化职中,从税收的作用、怎么办税等税收基础知识入手,引导同学们树立崇尚税法、遵守税法、捍卫税法的良好观念。

2.税法进社区。组织“党员先锋岗”到合溪镇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风景美 农民富 税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主题活动,为乡村振兴带去涉农税费优惠政策和发票寄递等便民服务措施。

3.税法进企业。通过局领导带头深入企业“开门问计”、青年理论联学组组织实施“青年创业青年帮”、青年志愿队分层级开展“税务先锋进企业政策宣讲”、多部门联合“春雨润苗”等方式,了解收集企业情况,实现政策精准推送、直达共享。2021年我局共走访重点税源企业283户次,收到企业合理意见100余条,帮助纳税人答疑解惑480余次。

为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在线下发力的同时,线上也不放松,我局积极与南川融媒体中心合作,利用“南川发布”开展“纳税人学堂”网络直播等,重点对群众关心的增值税、社保费等进行政策解读,受教群众超500人次。

三、加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一是严格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要求,及时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等清单,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保障疫情防控等各项税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深入优化服务效能。一是充实二级12366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缩短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待接听时间,减轻电子税务局后台业务处理压力,提高处理效率;二是通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等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强化 “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等方式办理税费业务,确保“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不滑坡。

2021年,我局在普法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不强等方面的不足。我局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今后的普法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使纳税人和广大民众更快捷、更便利获取各类税收法律法规和涉税咨询信息,使税务干部职工能更有效地接受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使税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更契合纳税人的需求,更符合部门、岗位、人员的特点和工作的实际需要。

南川区政府2022-03-29

 

 

绩溪县“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绩溪县“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七五”普法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绩溪县各级各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以突出重点、提升实效、普治并举为目标,立足绩溪实际,实施《法治绩溪建设纲要》和“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组织领导有力,普法工作合力强劲

(一)构建“一个格局”,完善工作机制。2016年我县出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若干意见》,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听取年度普法工作汇报,县政府每年将“七五”普法工作列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县法宣领导小组每年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大格局。

(二)履行“两个责任”,夯实普法体系。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工作要求,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将法治素养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导向。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统筹部门职能力量,全面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公示和报告制度,将法治宣传贯穿于各职能部门,实现普法与执法、司法的同步推进,夯实法治宣传体系,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合力。

(三)推行“四个纳入”,注重跟踪问效。将普法工作纳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重点督查内容,纳入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将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积极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督促学、以督促改,提高工作实效,全面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全县各项重点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重点普法工作成效显

(一)深入巩固重点对象普法。

一是主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和完善单位(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县乡两级党委(党组)集中学法、干部职工年度学法实现年初有计划、日常有落实、年终有总结。2016年以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法17次,政府党组学法26次,先后5次组织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连续六年圆满完成机关集中学法考法活动。

二是带动青少年学法守法。坚持法治副校长制度,严格履职,将法治副校长选任、管理工作纳入综治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全县23所学校配齐28名法治副校长,2016年以来,深入县域各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防溺水等主题课堂200余次。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通过典型案例教学、暑期法治实践活动等形式,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的常态化法治教育活动。注重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确保学校教学计划、法律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目标实现。

三是其他对象普法不留盲点。坚持每年组织辖区村“两委”干部及农村“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4次。通过“三下乡”、法律进家庭等平台常态化开展红马甲法律服务小分队走村入户送法活动。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545名,“法治带头人”156名,借助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群、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等积极发挥法治家庭示范户、村居法律顾问和法治副书记作用,引导村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建立企业负责人学法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的制度,坚持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大力推行企事业法律顾问制度,多方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强化风险防控,通过“送法进万企”“法治体检”、执法检查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人员法治素养。

(二)突出做好重点内容普法。

一是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内司工委等四部门联合制定“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部署重点工作,全县有序推进新修订宪法的宣传。2018年以来,利用“宪法进万家”“宪法进宾馆”“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江淮普法行”“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周”等活动载体,落实宪法宣传进机关、进单位、 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网络。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以案释法”宣讲团开展《宪法》巡回宣讲活动50余场次;组织全县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2次;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联动作用,融合线上线下同步宣传,使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重点普法工作落实。1、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列入年度普法目录,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巡讲、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提高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知晓率,实现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满意度的双提升。2、抓细法治精准扶贫攻坚战宣传。利用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志愿者力量,深入贫困村重点突出脱贫攻坚政策和法律宣讲,动员群众参与和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扶贫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切实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3、法治护航疫情防控宣传。成立疫情防控法律顾问团,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把脉问诊;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行动,重点通过线上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深入复工企业积极开展“法治体检”,多措并举引导企业依法开展复产复工,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将民法典宣传提上重点普法日程。2020年6月中共绩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全县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将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法治建设工作的宣传重点。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推动民法典顺利实施,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好坚实基础。

三、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地域特色普法感染力提升

(一)创作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深入挖掘徽文化特色,发布法治动漫形象“犇犇”,创作“李懋延虐政石”法治文化故事,原创《绩溪虐政石:刑法篇》法治动漫;拍摄法治微电影《农户法律明白人》、小品《车“祸”》、相声《如此局长》、戏曲《挂牌匾》等多部法治文化作品,在全县进村入户巡回展播、巡演,深受群众喜爱。在全县征集法治漫画、法治故事、法治微小说等法治文化作品530余件。

(二)提档升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和提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质量和覆盖率,城区已建成1个法治廉政教育基地,1个法治文化广场,1个“法之苑”文化长廊,建成县民法典主题公园,青少年普法教育体验馆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探索民间法治元素,融入徽派建筑、家风家训等内容,典型的有丛山村“水墨法治壁画”、尚村“十姓九祠”,并完成瀛洲镇仁里村“桃花坝法治长廊”、龙川村普法驿道的提档升级;推动落实11个乡镇81个村居的“党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阵地建设。

(三)打造家风家训特色法治品牌。将家风家训融入廉政法治建设中,积极探索家规训族与现代法治精神融合的积极意义,结合“百村家风家训引领”工程,深入挖掘、传承和弘扬优秀家风家训中鲜明的廉洁理念,着力打造优秀家风家训廉政法治文化品牌。打造章氏家训实景3D馆,组织拍摄廉政微电影《名扬绩水 族风长存》,编印《绩溪家训》和《家训里面的故事》书籍,完成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实施创新项目“绩溪县家规文化绿道”建设,使之成为一道亮丽的廉洁法治文化风景线,在倡导家庭家教、邻里和睦、遵法守规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形成廉洁自律、修身齐家的良好风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普法宣传矩阵不断完善

(一)强化普法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各单位成立普法志愿者服务队伍,全县普法骨干业务培训纳入县委年度主体班次内容。更新“七五”普法讲师团和“以案释法”普法宣讲团,成立“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宣讲团和民法典宣讲团。2019年县委出台《绩溪县配备村级法治副书记的实施方案》,在全县81个村居配备兼职法治副书记,由81名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政法单位党员干部组成的法治副书记队伍成为普法战线上不可或缺的力量,助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质增效。

(二)发挥公益普法,加大法治宣传力量。多部门联合制定《绩溪县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绩溪县媒体公益普法宣传任务分解方案》,《新绩溪》公益普法专栏、《法治绩溪》电视栏目、FM91.9“法治之声”广播、“绩溪普法”微信微博公众号等载体同频共振,让普法宣传在传统宣传的基础上实现报、网、端、微、屏全覆盖。“七五”普法以来,共发布普法微信1100余条、普法微博1100余条、《法治绩溪》60余期、“法治之声”广播20期。

五、加强法治实践,多层次法治创建工作有力度

(一)完成法治家庭创建工作。顺利完成2017年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制定了法治家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共评选出县级法治家庭示范户701户,市级法治家庭标兵户70户,市级最赞“心动法治”家庭8户,六部门联合开展围绕“美丽绩溪,与法同行”为主题的“六大行动”。举办全市最赞“心动法治”家庭先进事迹巡回宣讲(绩溪专场)报告会,拍摄《挂牌匾》法治家庭系列宣传戏曲,印制法治家庭宣传资料5万余册、法治手袋3000个、法治牌匾800余块。

(二)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坚持党建与普法工作的融会贯通,将民主法治示范村与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相结合,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四级联创,每年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征求部门意见、年度创建情况报告等形式加强县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目前,全县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含2个国家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5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9个。

(三)积极做好全省、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方法举措。2017年12月19日,绩溪县被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办、省法宣办表彰为第四批“安徽省法治县(市、区)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8年6月5日,绩溪县被全国普法办命名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六、存在问题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突出重点、提升实效、普治并举为目标,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的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一是发展不够平衡。个别乡镇和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摆上重要位置,存在“县里热、乡村冷、主管部门热、协作部门冷”的情况,致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二是延伸力度不够广。我县部分乡镇管辖人口多,面积广,再加之乡村地处山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未达到及时有力、服务方便的效果。

三是创新力度不够强。面临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思路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工作机制、工作方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工作制度、工作措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完

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机制。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普法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广泛动员、鼓励、引导和支持各乡镇各单位、各类社会力量和公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的蓬勃生机。

二是示范引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深入推动经常性学法。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的覆盖面和吸引力。加强法治培训,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通过多措并举,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是多措并举,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资源优势,构建全方位的媒体法治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栏目。注重运用新媒体,不断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的普法功能。有计划地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继续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故事、创作法治文艺节目,开展法治文艺巡演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学法用法征文、法治讲座、法治演讲、法治书画展、法治摄影展等活动,促进法治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的深度融合。

四、普治同行,全面提升社会法治水平。进一步深化部门、行业、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人群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绩溪县司法局2021-12-09

 

 

蒙城县税务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计划 文章下载

蒙城县税务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蒙城县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落实机构改革,着力抓好党建引领、法治建设、组织收入、队伍建设、纳税服务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改革任务。现将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砥砺奋进,2021年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有汇编、有记录。我局认真开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讨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做好依法治税工作,并形成文字材料。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本系统本部门普法工作结合起来,营造学习宣传氛围,我局邀请梁长涛律师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二)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得到切实贯彻;全年召开了四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研究处理各项重大涉税事项;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对涉及法律疑难问题,及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研究讨论,法律顾问工作得到了有效开展;每年领导干部述职时都报告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报告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情况;开展了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三)完成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务

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将疫情防控工作视作阶段首要任务,防疫期间,县局导班子带头深入一线,全局90多名志愿者奔赴社区全天候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共计参与值班120余人次。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文件要求的不打折扣落实,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按照要求完成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安排的涉及我局的各项工作,强化了一岗双责,贯彻了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简化了纳税办税程序,落实了“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和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等;落实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年度内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报送本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四)规范制度建设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县税务机关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以上税务机关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明确授权;没有授权又确需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制定。2021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对机构改革前提请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司法局要求提出清理意见,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依法行政决策

按照制度要求,我局成立了各项审核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通过会议审议审核。

我局通过政府信息网、政务服务网、办税服务厅和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渠道对外公示了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等有关税收权责事项和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围绕进一步打造“法治税务”的目标,在做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股室积极落实审核制度、审核细则、审核主体,以确保在需要作出重大执法决定时守住合法底线。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规定对各管理分局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决定前从征管系统启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建立健全了法制审核台账。至今,我局未发生重大执法决定过错行为,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了全过程文字记录,并按照《安徽省税务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要求,确定音像记录事项和适用执法岗位,配备了10台执法记录仪,实现税务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活动。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梁长涛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对涉及法律疑难问题,及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研究讨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得到了有效开展。

(六)规范行政执法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新录用人员的法治素养。按照省市局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法制股每月组织模拟测试,考前对参考人员学习提出相关要求,考后认真总结参考人员学习进度,对基础较差、主观努力程度较差的考生加强督导,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差补缺,确保百分百取得执法资格证书。

开展了制度落实大检视专项行动,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对现金税费征缴、首违不罚、长三角裁量基准适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处罚,对违规处罚的及时进行纠正;落实总局和省局减证便民政策,推行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我局通过进一步推行“说理式”执法,不断完善税务行政争议前置处置机制,按照依法、妥善、及时的原则,做好争议的防范和化解。

(八)落实普法责任制

为营造机关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强化县局全体税务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2021年我局通过集中学习的形式组织开展一次“蒙城县税务局法律学习月”活动,组织县局税干到蒙城县法院参加旁听庭审活动1次,组织县局税干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

年初制定县局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和县局年度普法计划,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岗。按照全县“八五”普法工作部署,按时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宣传和“八五”普法启动。已按相关要求制订、发布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主要方式、时间进度、逾期目标等内容。结合税务部门的办税缴费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走进社区积极宣传宪法知识及新出台的税法政策,通过知识小测试和趣味问答等形式让群众尊法、爱法、知法、守法。制作数篇税惠政策的相关主题推文并在县局网站、省局和市局的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上推送,加强税法知识的宣传与辅导。

(九)加强工作保障

落实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年度内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报送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要求落实县政府2021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并制定本部门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或者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回顾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今后我局将认真对照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但是,面向未来,审视自身,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三项制度实施以来,我局各项制度和措施制定和落实是到位的,但是干部职工从思想认识上的紧迫感和深度不够,自觉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创新意识不强。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是个别干部实际工作能力和学习能力不强,缺乏主动学习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对自我要求较低,对新政策、新情况、新问题认识和掌握不够,导致工作质效低下。个别干部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不足,工作作风不实,工作中存在拖延应付、推诿扯皮现象。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培训,创新措施,继续做好减税降费

进一步做好复工复产政策宣传辅导和调查走访活动,注重形式创新,将政策“点对点”“面对面”精准推送到户。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尤其加强对办税窗口和代征点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政策熟知熟会、熟练操作。与人社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科教部门等建立常态化的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及时准确掌握重点群体人员信息,确保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进一步压实包保责任和各级各部门责任,切实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聚焦满意,补充短板,做实做优纳税服务

定期举办一线纳税服务人员税收业务培训班,继续落实好每日集中学习制度。严格执行窗口人员考核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服务、比负责的良好学习工作氛围。定期对办税服务厅进行全面检查督导,确保各办税服务厅执行工作纪律到位。开展针对涉税中介机构的宣传培训,引导涉税中介机构规范运行。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合理规划纳税人学堂,避免出现培训死角、培训重复,确保培训质量。加强各税全程管理,挖掘金三系统和人为管理潜力,做好汇算清缴准备,提高服务效率。

(三)落实规范,健全机制,切实提高法治水平

按月开展金税三期升级业务操作培训,切实提升技能水平。组织学习全国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管理员制度、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不断提高税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按季度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结合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行“三项制度”,着力改善税收法治环境。发挥税收治理优势,继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和流程,有目标的对风险行业和企业进行管控。

蒙城县税务局2022-01-29

 

 

国家税务总局宜川县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结 文章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宜川县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的一年。今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十四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要求,高度重视、强化组织、真抓实干,奋力把各项工作纳入到法治税务建设的运行轨道。经过全局不懈努力与付出,依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均有显著提升,税收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治税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学法述法评法,提升依法治税能力。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制定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安排会前学法。按照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及国家税务总局宜川县税务局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宜川县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学法述法评法制度》,积极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学法述法评法活动,全年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学法述法评法5次,并进行民主测评,使领导干部遵法学法用法守法成为新常态,提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治税、依法带队能力。

二、加强党委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组织,强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是县局党委领导下的对全局依法治税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我局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健全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今年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6次,遵循“议题先审定、时间前安排、内容先准备”的要求,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安排部署重点工作,讨论重大税收决议等事项,高效圆满推进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有力解决实际工作所遇难题。

三、依法组织收入,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依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我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按照“抓重点税源保收入,抓零散税收促收入,抓打击违法增收入”的思路,细化各项增收措施,不断克服不利因素。注重重点行业的税源跟踪管理和税收分析预测及变化趋势,关注经济发展方向和税收增减因素,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在组织税收过程中我局始终遵循依法收税原则,做到应收尽收,既要防止有税不收,也要制止收“过头税”。我局收入实现了新突破。

(二)在依法组织收入同时,做好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和新冠疫情减免税费政策,助力企业发展,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2号)、《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1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中纳税人多缴税(费)退库工作的通知》(陕税发〔2019〕31号)、《总局征管科技司关于退税问题的问答口径等减税降费政策规定》等,按规定予以落实整改。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及转登记政策、“点下户”小规模纳税人“四免费”优惠政策、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购进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

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有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激发企业活力,和谐征纳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的作用。

新冠疫情减免税费政策,具体有国家税务总局宜川县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报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20〕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20〕3号)、《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事项的通知》(陕财税〔2020〕3号)、《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税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意见》(陕税发〔2020〕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40号)、《关于落实落细防疫情助复工促发展税费政策措施“六项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落细税费政策 “六项快速反应机制”实施网格化管理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八条措施》、《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的通知》(陕税函〔2020〕245号)等。

通过落实落细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效。

四、持续深化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税收执法工作更加透明化。做好国家税务总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工作,根据总局、省局及市局“三项制度”、县政府双公示工作要求,建立信息更新清理、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并按照“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平台,优化资源,畅通渠道,统一信息,实现税务一般处罚决定、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全公示。

对拥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信息及时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同时根据县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在《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录入了配发税收检查证人员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2021年我局共有行政许可154条,行政处罚16条,在全部在总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县局办税服务厅进行了公示,保证了纳税人的知情权。

(二)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日常执法中,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不进行音像记录,对需要进行音像记录的做好音像记录。工作中重点做好执法记录仪的培训和视频上传工作。

执法记录仪的音像记录直接、客观、形象、动态,“察之有形、闻之有声、查之有据”,既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又保护纳税人权益,对执法人员和纳税人权益都有保障作用。

2021年我局法制股组织召开“三项制度”落实培训会及执法记录仪使用培训各一次,现配备执法记录仪共计13台,信息采集站1台,上传执法音像记录条数50条。

(三)强化执法权力制约,做好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工作。根据“三项制度”的要求及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法制审核部门根据承办部门所提交资料对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职权范围、运用法律依据、程序合法性、裁量权适当性进行全面法制审核,从而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情理的执法决定在决定作出前予以纠正,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适用法律正确,自由裁量权适当,杜绝随意执法、任性执法,加强执法权力的约束。

五、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奖惩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并对“三重一大”事项中涉及法律部分进行法制审核,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化解了潜在风险。使重大决策在法制、民主的框架内产生,健全、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机制。2021年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3次。今年申请行政管理类事项11件,通过11件。

六、严格执法,力求规范公正文明

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实现案件处罚合规合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为规则之治下的一种自制规范,体现着税务机关对自我行政权的约束,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

在法律规定处罚范围内,每个案件都能结合其违法事实、情节理性判断,灵活处理,做到“相同情况相同处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不存在对当事人的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给予两次以上罚款情形,对存在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全部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的,实行“首违不罚”,不予行政处罚。所有处罚均符合总局和省局制定的税务行政裁量权行使规则和裁量基准的要求,实现了个案正义和法律效果统一。

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质量,根据市局要求,对我局2021年三类税收执法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卷。

七、法治引领,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实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增强了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让纳税人享有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2021年我局将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更加规范,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制定、报送、备案、清理等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落实党和国家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纳税人快捷办理涉税事项,有利于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有利于改革后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衔接有序。我局就2021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排查与清理,重点对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发现没有需要修改与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纳入到常态化工作。

(二)完善法治工作考核考评制度。将各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的执法工作、学法遵法开展情况纳入到数字人事、绩效考核的考核评价范围内,细化指标、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惩戒,评优评好,从而激励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遵纪守法,有助于提高全局法治工作质量。

八、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注重法律人才培养

(一)组建法律顾问专业团队,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以法制机构成员为主体,吸收公职律师加入团队。法律顾问专业团队现有人员4名,其中有公职律师1名。通过完善法律顾问管理使用,实现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行政执法、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全面参与,发挥决策参谋助手作用,为促进合法合理决策提供“助力器”,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构筑“防火墙”。

(二)注重法律人才培养。税收法治工作的提高,离不开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强、素质高的法治队伍。我局1名法律本科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成为系统内公职律师,也是市局的法律顾问。我局对法律人才纳入法律顾问专业团队,使得“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实现人才和业务的双提升。

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局的部署安排,切实做好税收执法考试动员及辅导工作。参考人员认真参加培训学习,积极备考2022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

九、约束权力,加强监督和制约

加强内控监督,有效进行税收执法考核评价。我局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进行了小微企业减税降费和新冠疫情减免税费疑点数据核查工作。按照市局下发涉及我局的疑点数据,及时召开了疑点数据核查工作会,成立了疑点数据核查小组,保质保量完成了疑点数据核查任务。

跟踪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及新冠疫情减免税费等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及时反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简明易行的意见和建议。

十、完善权利救济,多元化化解涉税矛盾纠纷

(一)完善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机制,将矛盾化解到诉前。坚持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牢固树立平等理念,依法平等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征纳双方相互尊重、诚实守信、信赖合作。完善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机制,预防税务行政争议的发生,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将矛盾处理在复议诉讼前。完善税务行政复议的工作体制,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税收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组织法制机构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诉讼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范税务行政诉讼行为。2021年,我局没有发生复议、诉讼案件。

(二)重视涉税信访和舆情引导,及时响应纳税人的投诉。畅通了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通过设立信访接待室、办税服务投诉电话,12366投诉平台等渠道,确保纳税人的合理合法需求得到保障。纳税服务股负责对接12366平台投诉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将反馈结果告知投诉者。2021年,我局没有发生信访接待案件。

十一、普法学法,增强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税法先行,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及新冠疫情减免税费政策宣传。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办税公告栏、纳税人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借助商家LED显示屏和出租车显示屏滚动播出、借助户外广告栏等方式播放宣传标语和相关政策。在办税服务厅增设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及新冠疫情减免税费咨询台和服务专区,开通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及新冠疫情减免税费咨询专线,共为纳税人政策解答60人次 。利用税收宣传月等机会,采取打横幅、披绶带、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了税法的大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了纳税人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发放宣传彩页1600余份。多途径与纳税人进行沟通交流,普及税法,讲解政策,实现法治观念的互动,合理界定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增强民众税收法治观念。

(二)全员学法,提升法治氛围。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充分利用领导讲法、公职律师讲堂、小组案例讨论分析等多种形式带动全员学法,来增强学法守法的效果。全年共组织领导小组会前学法4次,全体人员学法3次。学习了《宪法》、《民法典》、学习了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和关于治国理政的思想,宪法、行政法律法规等。通过这种长期性的学法活动,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了全员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了全局法治氛围。

十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落实“放管服”要求,不断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为简政放权,方便纳税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便利纳税人。同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推行网上审批,纳税人实现了“少走马路,多走网路” ,“后台”移向“前台”,实现行政审批 “一窗式”办理。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转变税收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升了税收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我局根据总局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纳税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

纳税人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十三、扎实开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

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响应,推进三项制度法治示范创建工作。通过法治创建,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今后,我局将不断提升站位、服务大局、创新思路、发挥长处、克服短板,全面落实依法治税工作,力求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宜川县税务局2022-02-18

 

 

鹿城 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八五”普法工作部署情况的调查报告 文章下载

鹿城 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八五”普法工作部署情况的调查报告

作者:温州市鹿城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谢 伟 (2021年9月28日)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鹿城建设,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将于9月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八五”普法工作部署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为配合做好审议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治台带领下,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就我区“七五”普法工作与“八五”普法部署进行了会前调查,实地视察宪法主题公园、南郊街道西屿社区等法治阵地建设情况,听取区司法局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就“八五”普法决议草案召开座谈会,征求各级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6年“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区政府重视普法工作,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探索创新,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区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的领导机制,制定出台《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条目形式明确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各单位普法责任。同时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鹿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普法工作的客观评价和监督推动。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编印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参考手册。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实现全区行政争议发案量、败诉率“双下降”。三是增强法治宣传针对性。突出宪法宣传的首位性,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放在首要位置,以宪法主题公园为重要阵地和依托,注重民法典等新法及重要法律的宣传,开展印象南塘普法夜市等系列活动。紧紧抓住领导干部、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企事业经营者及社区(村)民等重点对象,并增加部分特殊群体的普法覆盖面,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效实施精准普法。四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组建区法治宣传专业队伍与群众文化队伍,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成立区法治宣传艺术团,提高普法的基层知晓率。坚持以普促治、普治并举思路,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累计创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家,省级8家,市级36家,进一步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

二、问题与不足

“七五”普法以来,我区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普法工作常常处于被动状态。一些普法工作战线的同志对工作产生疲惫感,不同程度存在应付思想。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还没有牢固树立,在推进重点工作时程序违法情况时有发生。如我区行政争议总量偏高,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结果不理想。

(二)普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理解不够透彻,主体责任意识还要加强。据调查反映,部分执法部门和主管部门对普法责任清单就有不同理解,存在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等现象。少数执法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执法和普法“两张皮”现象,没有能将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

(三)普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有待加强。有些单位片面认为普法工作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个别街镇的普法职能完全由司法所承担。普法保障有待提高。在调研中,基层和部门普遍反映普法经费保障标准较低。同时公职人员组成的普法队伍也面临人员少、任务多的矛盾,并且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运行机制尚不完善。据反映,部分法治副校长由于工作较忙与学校对接不多,作用发挥还不到位。考核体系有待完善。条线、属地考核标准不统一,缺乏涵盖过程性、结果性、实效性的普法评价及考核体系。

(四)普法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形式比较单一。调研中发现,部分单位普法宣传仅停留在摆摊发放资料、挂横幅等传统形式,缺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宣传载体。普法针对性还要加强。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晓率有待提升,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内容比重有待提高。普治结合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普法与立法调研、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之间的融合度有待提高,法治文化基地建设不平衡,对普法志愿者、普法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管理等有待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为高质量推进我区“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发挥优势,补齐短板,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压实普法责任制。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提高普法工作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基层和重点执法部门的经费保障力度,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压实各街镇各单位普法责任。

(二)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为目标,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突出重点内容。坚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并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突出重点群体。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尊法、用法,加大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力度,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队伍,加强社区(村)组织负责人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突出重点领域。深入宣传乡村振兴、民营企业发展、数字经济促进等与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温州市地方性法规,推动法律法规落地落实。

(三)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支撑,推动形成社会大普法工作合力。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发挥好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人大代表联络站、省市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调研、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用好数字化改革手段,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统筹社会普法资源,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形成社会大普法工作合力。

(四)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提升普法工作成效。坚持普治并举,推动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落实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等专项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规范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坚持以“法律十进”为抓手,拓宽普法领域,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多领域依法治理,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鹿城区人大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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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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