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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税务综合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市**区税务局

题目:打击虚开发票

资料提供时间: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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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虚开定性分析及防范对策 文章下载

增值税发票虚开定性分析及防范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

[摘 要] 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行为的猖獗是我国税款流失严重的要因之一,虽然税务稽查部门重拳打击虚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纵观整体势态仍不容乐观。文章在依据现阶段存在的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行为基础上,分析虚开行为屡禁不止的成因、提出判断标准,并通过制度优化税收系统、加强税收宣传等措施,防范虚开势头蔓延,促进税收法治。

[关键词] 虚开;增值税发票;“营改增”

[DOI] 10.13939/j.cnki.zgsc.2020.10.142

1 前言

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行为对我国税收收入造成了严重侵害,虚开发票大案要案中的发票金额动辄上亿元,即便各地税务稽查部门已经将“打虚”工作列入重点,仍无法杜绝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的频发。因此,增值税发票的管控不能浮于表面,税务机关包括司法机关理应深入研究并界定“虚开”标准,有针对性地精确打击违法行为。

2 增值税发票虚开的类型与分析

随着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虚开行为从单纯的开具虚假发票到真票假开,由单纯为了抵扣骗取国家税金到利用虚假发票从事各类非法目的虚开。现阶段,主要虚开形式是抵扣税款的虚开,履行对赌协议的虚开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的虚开三大类。以下以抵扣税款的方式进行虚开情况进行举例说明:建材经销商通过从建材购买方出售建材,建材购买方主要是建筑企业和个人。发票需求方一般是生产型企业或出口型企业,它们均可以通过建材经销商获得增值税发票。

通过上述关系可以看出,建材经销的途径就是出售给两类对象,个人需要的建材产品一般并不需要增值税发票,而建材企业在“营改增”实施前也并无开票需求或通过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少开建材采购的发票。那么建材经销商在自开或代开额度内或趋利为目的的情况下,缴税开票“出售”给有发票需求的企业进行抵扣逃税。需求方多为高附加值或高人工成本的企业,该类企业需要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地提高自己生产成本,方便进行增值税抵扣。正是由于这样两方面的转折,建材销售方可以通过不开发票的方式给予非迫切需要发票以降低售价,提高销售量;另外通过将不开发票的税金违法虚开发票给需要增值税发票方用以抵扣税款。

综上所述,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一是刑法司法领域。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历史沿革源起于“两高”1994年关于发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直到1997年发票违法入刑,再到刑法修正案中关于发票违法的相关规定。刑罚设置为三档,自由裁量权也相对较大,这也是导致增值税发票违法判断标准较为困难的原因之一。而在刑事司法领域主要的判断标准就是依靠真实交易的存在与否,表现形式即: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以及居间介绍虚开。故而在刑事司法领域的虚开行为判断表现较为机械,以行为的真假判断虚开与否并未能全面考虑到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客观情况,如开具的发票金额中虽未有某类真实交易,但其整个交易行为其实包含了该类金额,是否也会被涵盖于虚开的范畴。这不仅给司法机关在虚开问题上造成判断不一,也给税务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衔接造成不便与移交不畅,甚至会导致税务机关有渎职行为,故而目前税务机关有依据刑事领域的判断标准进行处理该问题的趋势。

二是税法领域。虚开可以定义为没有对应的经济活动,无论有效或无效,只要无真实、对应事实发生均应判断为虚开。以实质课税原则理论分析,只要存在真实交易,均应缴税并开票。回到上述事例中,发票需求方的企业与建材销货方并无真实经济活动,仅仅是在发票的“买卖”上存在关联,那必然断定为虚开发票。但是,如果仅仅通过交易的真实性来判断发票是否为虚开也是片面的。结合我国刑法上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相关规定与解释,可以总结为没有对应购买货物或服务而开具、接受发票就是虚开。但是真实交易就一定会导致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是虚开吗?显然并非如此,两者并没有直接的必然关联。理由主要就是两点,一是真实交易的判断是民事行为,具有民事性和自由性,判定标准很难具象化;二是即使发生了真实交易同样会产生虚开,比如利用第三方开具发票给予交易方,可能就会产生税率的错误。综合两个维度的思考与分析,虚开理应可以认为是对该类法律法规所规定保护的法益一种侵害,法益有损即可断定违法,不能单纯的、片面机械的对虚开发票下结论。

3 虚开增值税发票频发成因

针对目前增值税发票虚开违法行为的特征和趋势,防范发票虚开行为必须改变思路,除了发挥税务机关打击增值税发票虚开违法行为的职能作用之外,还要增强增值税发票的事前防范和事中管理。

3.1 税务机关方面

3.1.1 税务机关制度、机制的制约

一方面,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相较其他发达国家起步晚、层次低,故而在发票违法领域的制度也并不完善,尤其是上文分析的虚开标准的认定就存在税法理论研究与行政机关执行规定的异同、税务机关与司法机关认定、打击惩处标准的异同。认定是否虚开是打击与防范的源头,如果标准都存在异议,那么便无从谈起打击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另一方面,制度的制定在于实施制度,涉及增值税相关的税务制度虽然在立法、立规层面是有法可依的,但在税务机关的实施过程中,仍有与立法、立规意图相欠缺、相违背的地方。

3.1.2 税务部门查处手段待优化

如前文所述,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手段越发地呈集团化、专业化、信息化等特点,这些团伙对税务稽查部门、公安机关等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基本思路已经了然于心,加之团伙成员的综合素质也不断提高。而在税务稽查部门对虚开发票的调查与认定过程中,大多还是以传统的“票流、物流、资金流”为切入点进行核实。在此种情形下,单单看增值税发票不一定会发现其真伪问题。例如 “营改增”全面推开后,虚开在范围、领域、手段和方法等方面都产生新的变化,特别是建筑业、房地产、生活服务等行业, 成本核算复杂难控,供货单位零星分散,进项发票不易取得,存在很大虚开风险。[1]

3.1.3 金税三期系统功能不健全

随着“互联网+税务”的迅速发展,税务系统正逐步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管理,相对于以往的征管信息系统而言,现阶段的税收征管系统已经嵌入了不少内部控制管理功能,能够从技术层面对防范虚开提供帮助,但其功能尚不够完善。

3.2 市场经济中的参与者方面

经济利益诱发违法犯罪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作为 “经济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投入最小化是其本质属性,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驱动力。然而这些所谓的“经济人”又缺乏对税收的正确认知,认为税收在某种程度上“强制剥夺”了他们的经济利益,所以少缴税款。因此,部分纳税人会在增值税发票上想方设法“做文章”,开票方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收取手续费,受票方则利用取得的虚开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或是多列支成本,企图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而介绍虚开的中介方也可以通过为虚开双方牵线搭桥的方式轻轻松松获取一定费用。这样看来,虚开增值税发票成本较低、收益颇丰,故而增值税发票各类的违法行为即使对其打击力度越来越大却仍然无法杜绝该类行为。

4 重新构建管控增值税发票虚开的对策

4.1 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

税务部门作为国家机关中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行为的“先锋队”和“专业选手”,必须具备精英化、专业化等素养。首先就是要严格培养和筛选出精通税收业务的人员,纳入发票违法打击的队伍中来。其次广泛开展相关涉及发票违法业务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一线人员的业务能力。最后建立专业“打虚”团队。对发票违法打击队伍进行分类管理,组建专门的“打击虚开”工作的专家团队,跳出过去税务机关整个工作模式依赖本系统资源的固有思维,积极联系市场监管、人民银行以及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工作,让虚开团伙无处遁逃。

4.2 提升税务管理系统的功能

发票的管理系统功能仍需有提升空间,尤其应加强金税三期系统中重点企业的信息维护。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来完善:一是增设同一办税流程不可由同一账号进行操作的限制,避免一人一账号操作应流转业务。二是建立动态预警监控指标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将实名采集系统内嵌到金三系统和发票系统,建立走逃失联、偷逃骗抗和发票虚开违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黑名单,预警关联高风险企业并进行实时监控;三是增加开具增值税发票的IP地址、申报地址的记录及查询功能,改变对小规模纳税人防伪税控票表现有的工作系统,增加与相关税种税票的对比功能,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认真环节,可相应地减少虚开的可能、杜绝不法分子的偷逃税款行为。

4.3 通过税收宣传普及税收法治观念

在虚开的行为中很多情况是企业经营者对虚开行为的错误认识造成的,可能并非故意为之,故而税务机关应主动发声积极宣传税收业务知识,普及税法规定及理念,提高全社会税法遵从度、增强全社会的自觉纳税意识以及合理合法避税的行为。一方面,宣传重点应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介绍依法纳税与日常生产生活的关联,通俗易懂地宣传出违法虚开行为的危害和惩罚;另一方面,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增强税收宣传的实效性。通过门户网站、微博互动、网络平台直播互动等方法,进行税收政策的宣传指导、问答环节并积极听取意见建议。

4.4 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内部相关制度规范,尤其在上位法并未明确虚开定义及认定标准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内部能否先行执行在保证与国家法律法规层面不相违背的规章制度,便于基层一线税务干部实施执行。如省市局配套下发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认定与处理文件等。同时也应该从源头上加强管理,通过纳税服务到税务稽查的一系列税收管理体系中,步步抓紧,不能单单依靠高等风险的税务稽查手段来加强管理与打击违法行为。比如,可以实行针对不同情况的分类别分级别的管理模式,根据不同情形地增加增值税发票业务的限额权限审批,同时提高政策的可执行性与便利性,促进工作的完成,同时提高税务干部的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人力资源浪费。

4.5 建立司法机关与税务机关关于打击虚开的衔接机制

在完善好税务机关内部制度的同时,也应加强税务机关与司法机关关于发票违法案件的移交与衔接。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不仅危害正常的税收管理体系,同时也可能会触及刑法所规保护的法益,同时税务机关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力度毕竟远低于司法机关,那么两类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必须从快从优地建立起来,统一认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标准,明确移交公安经侦部门标准,加强税务机关与公安司法机关关于案件定性的相互交流与监督。省市级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召开联席会议并制定会议纪要与参会方式,及时有效地指导一线税务干部的打击行动和建立案件监督体系。

中国市场2020-08-16

烟台高新区税务局四举措强化打击虚开发票行为 文章下载

烟台高新区税务局四举措强化打击虚开发票行为

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高新区8月20日讯 (记者 苑菲菲) 20日,记者从烟台高新区税务局了解到,高新区税务局高度重视发票风险管理工作,努力堵塞发票管理漏洞,目前已通过四项举措,进一步规范发票管理,防范发票管理风险,持续保持对虚开发票的高压态势。

高新区税务局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完善工作机制,风险应对部门参照《高新区增值税发票风险应对指引》和《高新区风险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通过纳税评估、税务核查和提示提醒等方式展开工作,风险管理部门进行过程监控,各政策、业务部门全程业务指导,形成了由风险管理部门牵头,各政策、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全税种互动机制,在系统内部形成了打击虚开发票的合力。

高新区税务局积极宣传四部委会议精神以及全国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加大对发票政策法规的宣传辅导,重点宣传虚开虚抵发票的法律责任,为纳税人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惩治虚开发票犯罪解释以及发票管理办法对虚开行为的认定,增强税法刚性和威慑力,督促引导企业如实开具发票并指导纳税人自查自纠。

高新区成立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增值税发票管理风险快速反应机制,风险管理股、税政一股、法制股、征管股、税源管理股等部门密切配合,必要时组建风险应对工作团队,协同推进发票风险分析、识别、推送及应对工作,形成信息收集、风险识别、等级排序、扎口统筹、风险应对,过程管理等风险管理闭环,及时排查并处理发票管理风险,遏制虚开虚抵发票现象。

高新区税务局充分利用金税系统、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电子底账系统、开展数据分析,通过数据的比对、筛选、分析、监控,对纳税人开票数据进行分析预警、实时监控、重点监控有销项无进项、环比突增、集中开票、顶格开票等异常指标。风险应对团队集中培训了省局最新启用的税收大数据资产管理与服务平台和增值税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利用大数据思维织密税收风险防控网络。

大众网·海报新闻2019-08-20

义县税务:靶向定位排查税收风险 文章下载

义县税务:靶向定位排查税收风险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义县税务局认真落实贯彻全市税务工作会议部署,聚焦“四力”要求,严把“抓防控、落政策、优服务”三道关卡,运用税收大数据,精准定位,堵漏增收,全力支持义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有效形成“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工作合力。

制定坐标精分析,系统排查税收风险

义县税务局深入领会“进一步聚焦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的具体要求,持续增强税收经济分析,在分析过程中发现,跨区域涉税事项企业存在开具发票金额和实际入库金额不符合的情况,以不动产和建筑行业较为明显,存在着偷税漏税等潜在涉税风险。义县税务局依托金税三期开展排查工作,灵活运用税收大数据建立坐标系,通过制定企业税收数据坐标,经过对企业增值税发票领用数量、开票信息等数据同环、横纵比较,找出开票金额与入库金额不符的差异数据,为掌握跨区域涉税事项补缴税款提供数据依据。

同时,突出分析问题锁定坐标点,以为企业“补弱项、防风险”为出发点,将数据坐标划分为地区、行业、规模等几个维度进行分析预判,延伸研讨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变动等因素对企业的影响,密切跟踪企业复工复产和税收风险情况。

靶向扫描增收入,严格审查相关税款

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在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中抽取重点工程项目,在金三系统和电子抵账系统中进行逐条比对,靶向性分析跨区域涉税事项企业的风险点,发现存在企业未足额缴纳税款的现象,仅5个跨区域项目涉及的预缴工程款数额已近亿元。义县税务局第一时间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精确运用税收职能作用,要求确有漏缴税款行为的企业及时进行补缴,此次审查预计增收本地税款200万元。义县税务局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压实了税收工作责任,确保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统筹推进提征管,解决难题优化服务

为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和质量,促进税收管理,防范跨区域涉税事项企业入库与发票金额不符等问题,义县税务局梳理拟定了《税务事项告知书》,利用线上互动交流等方式,告知所辖不动产、建筑业及跨区域经营纳税人,在工程开工时需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并要求征收单位利用税收大数据信息和税收职能,对纳税人进行纳税风险识别。义县税务局在开展税收风险排查工作的同时,在局内组织开展关于跨区域涉税事项工作的专项培训,让每一位一线干部都能清楚了解相关政策、熟悉相关操作,为今后顺利开展不动产、建筑业及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服务工作夯实基础。

义县税务局靶向查税,精准排查风险,做好总结分析,力求以更优的服务、更实的举措、更好的成效抓实税收收入,通过精细化、准施策的征收管理模式,积极稳妥、全面有序地推进各项税收工作,为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辽宁长安网2020-05-25

严厉打击虚开发票,税务联合惩戒威力凸显 文章下载

严厉打击虚开发票,税务联合惩戒威力凸显

“为了区区两万多块钱,罚款不说,还上了失信黑名单,把自己和公司的前途都搭了进去,想想就后悔啊!虚开发票实在是不能沾啊!”拿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处罚决定书,杭州某贸易有限公司的老板朱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认识朱某的人都知道,他是杭州某劳保用品市场里的一个小老板,从江苏老家来杭打工多年,靠着勤恳的经营,好不容易拥有了自己的一点事业。他们都好奇地想了解,朱某怎么会突然上了联合惩戒的“黑名单”呢?这还要从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近期查处完成的一个案件说起。

2018年底,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接到兄弟单位的线索转办资料,其中表示杭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的向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第一稽查局非常重视,立刻组织精干力量,对该公司立案检查。

检查之初,朱某对虚开行为矢口否认。检查人员通过调阅账簿和现场核查,充分掌握和固定了朱某虚开发票的证据,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朱某向检查人员交代了违法事实:2016年3月的一天,他和生意场上认识的老朋友程某聚会,言谈之间,程某表示其公司这个月进项发票“不够用”了,要交不少增值税,问朱某能不能帮帮“好兄弟”,然后承诺还会给朱某两万多的开票好处费。而朱某平时有很多“富余”的进项票,当时心想,就算多开些也不用交增值税,还能拿开票费,于是,在这两万多块钱面前,朱某的贪欲战胜了理智,向程某虚开了350000元的发票。在朱某主动坦白后,本案很快检查完成,最终该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27000元,被罚款60000元,同时将该公司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公示名单,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我对外虚开发票不就是罚点款的事情吗,怎么还要上黑名单啊?”朱某听到企业被列入“黑名单”,自己作为失信企业的负责人,信息也会在“黑名单”上对外公开,今后的经营将受到各种限制,捶足顿胸后悔不迭。“之前真是不了解啊,以为虚开发票就算被发现了,也就是被税务局罚点款,哪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啊!如果一早知道这样子的话,打死我也不会虚开发票啊!”

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朱某所在劳保用品市场的商户纷纷表示,虚开发票就像吸毒一样可怕,贪图一时之快的下场必然是政府的严厉惩戒和个人、企业信用的重大损害,企业必须诚实经营依法纳税,绝对不能重蹈朱某的覆辙。

对于虚开发票行为,杭州税务稽查部门一方面重拳出击,对虚开行为予以严惩,并切实做好违法失信行为公示工作,使虚开违法分子“寸步难行”;另一方面则通过向企业一对一宣传、组织专题宣讲会、派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渠道,切实开展好税收法律政策宣传工作,使纳税人充分了解到虚开行为被查处之后对个人和企业的惩戒措施,尤其是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之后的严重后果,提高纳税人遵从度,争取从源头上防微杜渐,预防虚开行为。目前,杭州全市范围内虚开发票行为已得到明显遏制,守法经营诚信纳税已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共识与追求。

杭+新闻2019-10-29

宣恩:“店小二”贴心服务让涉税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文章下载

宣恩:“店小二”贴心服务让涉税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太感谢了,这条风险被消除,我放心多了。”8月30日,宣恩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宣恩分公司帮助化解一条涉税风险,公司财务主管李兴孟频频道谢。

前段时间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向宣恩县税务局推送一条该公司低风险提示,显示该公司收到两户非正常户(未限期申报,未履行纳税义务,逾期不改正的纳税人。)开具的发票,共计9份。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非正常户开具的发票,要核实业务发生的真实性。”第二税务分局的工作人员姚倩收到提示后第一时间告知该公司存在的风险,并与同事上门核实。“通过与纳税人进行沟通,查询银行流水,其业务真实发生,风险即可消除。”

“纳税风险汇集的越来越多的话会导致风险等级的提升,我觉得企业一出现风险提示,税务机关就上门服务,是非常贴心的。”李兴孟表示,在此之前,他并不清楚自己存在纳税风险,通过税务部门的提示与上门服务,有效的帮助企业降低了纳税风险等级 。

“税收风险提示服务”是税务部门启用的一项税企互动功能,可通过大数据比对,及时扫描发送风险提示信息,提醒纳税人对异常数据进行核实、更正,让纳税人对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提前预知、提前纠正、提前防范,有针对性地主动纠正错误,助其识别涉税风险,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截止目前,宣恩县共推送风险提醒任务12批次,涉及纳税人66户,目前32户纳税人已完成风险自查整改,入库税款滞纳金13.46万元。

今年以来,为切实减轻纳税人涉税风险,确保《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在基层的落实落地,宣恩县税务局大力发扬“店小二”精神,通过上门开展税收风险提醒服务,行业增值税专项辅导等方式,精准聚焦纳税企业实际需求,将涉税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让企业腾出手来一心谋发展。

“你们这个月的房屋销售情况是怎么样的。”8月31日,在湖北恩施今典地产有限公司财务办公室,税务人员正在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房地产行业增值税纳税专项辅导,结合企业财务资料排查风险点,将企业在增值税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反馈告知企业。

“通过税务局上门辅导,使我们公司财务人员掌握到企业在自持物业、酒店、员工宿舍等方面增值税进项有关政策。”湖北恩施今典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程华表示,这些政策是税务处理的难点、困点,政策送上门,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们主要从销售情况、土地价款扣除、进项税额转出等方面帮助企业进行比对、梳理。”宣恩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房地产行业管理员蔡春艳表示,辅导将帮助企业更加规范、准确地申报,以防止出现涉税风险。

今年6月开始,宣恩县税务局房地产行业增值税政策辅导专班深入县内房地产企业开展培训,结合企业基础数据,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分户制定专项辅导方案。结合“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发现和纠正涉税问题,促进执法更规范、管理更高效、服务更满意。截至目前,共为房地产企业编制一户一册“税收政策大礼包”40余册,上门服务或者辅导21次,解决企业诉求15起。

国家税务总局宣恩县税务局2021-09-03

西宁大企业税务服务“无风险不打扰” 文章下载

西宁大企业税务服务“无风险不打扰”

“无风险不打扰的模式对我们企业来说是非常大的好事,在方便了我们的工作同时也能提升自身的纳税遵从度,作为青海的老国有企业,我们也希望能为青海税收多做贡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的会计马玉俊说道。

据了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全力推进“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新型税务执法新体系建设,从七月中旬起,西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针对辖区内17户千户集团成员企业开展税收风险自查辅导工作,其中,联合省税务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对8户企业开展自查辅导宣讲,自行对9户企业组织开展自查辅导工作。

税务干部对企业开展税收风险自查辅导工作

开展风险自查辅导的17户企业主要涉及房地产业和铁路运输业。西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沈源涛介绍,前期,严格按照税务总局下发风险点进行涉税疑点人工排查和案头分析,对于无法确认的行业共性风险和企业个性风险,逐一下发给企业,引导其开展全方位、全税种的自查工作,针对房地产业普遍存在的土地价值未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的风险和铁路运输行业货物运输合同、结算凭证未如实确认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等行业共性风险,提出详细的政策依据和自查路径。

辅导过程中,税务部门首席联络员与企业财务负责人一对一沟通交流,就企业提出的税会差异、新政策解读等问题悉心解释,认真答疑。企业财务人员纷纷表示,税务部门的风险提示很到位,有些风险点的确是企业容易遗漏和关注不足的地方,通过政策辅导对企业潜在的风险点有了全面的认识和掌握,接下来各企业也将在内部召开专题会议,全力开展自查工作,高效完成自查任务。

税务干部解答企业财务人员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

为期20天的大企业风险自查辅导工作,既是对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应对的一次创新尝试,也是检验大企业内控制度的良好契机,更促进了税企双方关系健康发展。西宁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程光远表示,西宁市税务局将持续深化“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原则,实现对纳税人和缴费人少打扰、不打扰。同时,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平台建设,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平等透明、合作共赢的新型税企关系。

澎湃新闻2021-08-05

武汉首创的这款税收预警软件,已经挽回税收损失24.27亿元 文章下载

武汉首创的这款税收预警软件,已经挽回税收损失24.27亿元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4日讯 (记者贺亮 通讯员李梅 郭二)在增值税改革中,研发出“预警快”软件,让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无所遁形,累计发现涉嫌虚开户2413户,为武汉市挽回税收损失24.27亿元,目前,该软件已在全国多个省市运用,并获得国家税务总局表彰。4月4日,全省税务系统“改革先锋”事迹巡回宣讲会走进武汉。武汉市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张学东作为代表上台分享了他的先进事迹。

2014年,工作在增值税征管一线的张学东发现,有些不法企业专门进行虚开增值税发票活动,通过虚列农产品销售发票抵扣、大量领购发票后虚开走逃等手段,严重破坏了税收秩序。善于思考的张学东琢磨,如何能够研发出一款快速预警处理系统,让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无所遁形。

彼时,税收预警系统在全国都无先例,何况是对非计算机专业出身的张学东,更是一个巨大挑战。为了解决难题,财税专业毕业的张学东自学计算机编程技术,从一名计算机“菜鸟”一跃成为全省税务系统计算机竞赛季军;没有前人经验,他就自己查找数据、比对分析、反复验算,凭借多年扎实的业务积累总结出虚开企业的“三无”规律。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一款税收预警小程序研发成功。

在上线试运行后,这款小程序很快展露锋芒,首批监控锁定的85户可疑对象中,81户被确定为涉嫌虚开,准确率之高令人兴奋。这款一战成名的小程序,被命名为“预警快”,迅速在全市、全省推广。

随着从1.0版到如今4.0版的不断迭代,“预警快”成为湖北省税务系统税收预警工作的有力工具。上线以来,武汉市税务局通过该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次“清网行动”,截至目前,累计发现涉嫌虚开户2413户,挽回税收损失24.27亿元。

目前,该系统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肯定:“‘预警快’是解决虚开顽疾的科技手段,要下洪荒之力去抓,也一定值得我们下洪荒之力去抓。”目前,“预警快”不仅在湖北落地生根,而且在多个省市推广运用。

会上,还有鄂州市局纳税服务科干部汤铖、襄阳市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林斌、咸宁市局第一稽查局干部张晶、随州市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王光华4名税务系统“改革先锋”,生动地讲述了他们的感人事迹。

长江日报2019-04-04

科技成“利器”!打击虚开发票 助力税务风险防控 文章下载

科技成“利器”!打击虚开发票 助力税务风险防控

去年,中央决定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目前,新的税务机构构建了全新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并且已经发挥了明显成效,下面我们就来关注一起代号为“海啸四号”的特大增值税发票虚开案。

风险防控挖出虚开大案线索

今年年初,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风险防控部门通过大数据扫描,筛选出56户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立即将风险线索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稽查部门从这56户企业入手,通过抓取他们的工商登记、发票、人员身份、资金流水等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及拓展,最终牵出涉案企业一千多户,大部分是酒店、餐饮、建材、咨询服务类等空壳企业。

以沈某的团伙为例,他们利用这些空壳企业,大肆虚开增值税普票,接受发票的大部分是企业,也有小部分是个人,企业想通过购买发票虚增成本,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个人则为报销使用。这个虚开团伙为家族式犯罪,各个环节分工明确,权责清晰,有负责前期领用发票的,有外出发小广告的,有专门收集需求信息的,然后以每份票100至20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非法盈利。

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四科 李豆豆:“我们在进行现场抓捕之前,就已经对整个案情非常地了解,开票金额以及开票数量、开票地址,包括犯罪团伙的基本面貌都已经非常清晰,做到了精准地抓捕。”

在沈某团伙案件中,办案人员通过分析涉案企业、发票快递信息和部分嫌疑人的生活轨迹,追溯涉案企业开票时间,结合公安部门的技侦手段进行识别,最终成功锁定作案窝点,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端掉犯罪团伙4个,摧毁犯罪窝点6个,涉案金额高达125亿元。

近日犯罪嫌疑人已全部移交检察机关起诉。

助力税务风险防控 科技成“利器”

这起代号为“海啸4号”的案件税务风控部门之所以能够及时发现疑点,并移交稽查部门,实现快速精准打击,主要得益于科技手段对风险纳税人的精准锁定,科技也成为了打击发票虚开的利器。

“人工智能+大数据”锁定涉税风险

在深圳,记者看到,这个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能够进行自我学习,它从大量的历史风险样本数据中,总结出识别虚开企业的80个重要风险特征,并且能定时自动扫描形成疑点企业清单。目前已经成功对虚假注册、虚开发票及实名办税自然人异常行为三类税收风险实现了精准画像。

风险快速反应 遏制打击虚开

据了解,税务风险管理主要是运用大数据的分析方法,识别、防控纳税人税收风险,推动税收征管方式转变。

在北京,税务局成立的大数据和风险管理部门专门监控新办企业的税收风险评价、企业开票行为监测、企业售票行为三个方面。创建17个风险扫描模型,覆盖领票、开票、申报全环节,涵盖增值税、所得税等12个税(费),形成增值税发票快速风险反应机制,有效提升了防范和打击虚开发票的能力。

北京市税务局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局长 李龙江:“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征管方式,主要体现在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的转变、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转变,无风险不打扰、有风险先提示,最大程度还权明责于纳税人和缴费人。”

北京市税务局副局长 郑怀远:“通过这一年的探索,我们就是要实现以数据为依托,实现动态风控和信用管理“双轮驱动”下的一种新的税收监管体系,以适应现代税收管理理念的需要。”

今年5月,税务总局在上海等地开展新办企业风险评估机制试点,至6月底,向试点单位推送103万户次线索,有效遏制了空壳企业快速登记、快速领票、快速虚开、快速走逃问题,净化了营商环境。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 李旭红:“在今天数字化的背景下,商业的模式更复杂,业务也更复杂,纳税人层面可覆盖的面非常广,这个时候如果能够以数据管理为主线,对构建现代的税收管理体系是非常重要的。”

央视新闻2019-09-10

如何防范发票虚开骗税风险看这里! 文章下载

如何防范发票虚开骗税风险看这里!

专题

机器轰鸣、货流源源、人流熙攘,各行各业正加快恢复元气……在国际商贸中心广州,税务部门围绕抓“六稳”促“六保”持续发力,在贯彻落实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也在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虚开骗税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税收秩序,为市场主体抓住新机遇、拓展新动能营造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广州税务部门还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常见的虚开骗税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并结合真实案例给出实用“穗税小贴士”,帮助广大市场主体远离涉税违法风险,助力企业做大做强、行稳致远。

文/杨锐轩、何颖思

税维护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在行动

案例故事

风险点一:“富余票虚开” 小心“馅饼”变“陷阱”

何谓“富余票虚开”?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会存在部分消费者未索取发票的情况,当企业按实际销售额申报增值税时,企业申报的销售额会大于发票开票金额,由此就产生了“富余票”。

“富余票虚开”大多发生在自然人消费者较多的行业,典型的比如加油站、超市、住宿、手机批发零售等行业。这些行业由于客户大多为自然人,消费者未要求开票时,有的企业就不再开具发票,导致有较多的不开票销售收入。部分企业经受不住经济利益的诱惑,虚开“富余票”,赚取开票费。

手机批发零售行业因其行业特点,往往“富余票”规模较大,让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心思”。广州税务稽查部门近年查处的J公司虚开发票案就是该类型的案件。

J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K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票面金额7%收取开票费。短短几个月时间,J公司老板通过虚开30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了开票费210万。

正在J公司老板高兴之际,广州市税务稽查部门运用大数据分析发现J企业有重大虚开嫌疑,及时启动税警联合办案机制,税警联合成立专案组对J企业开展侦查,迅速掌握了J公司涉嫌虚开的大量证据。经周密部署后,税警部门联合对J公司突击进场检查,在现场查获大量涉嫌虚开的证据。最终证实,J公司无真实交易,为K公司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达3000万元。J公司最终被法院判处罚金1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穗税小贴士

利用“富余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触犯了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税务机关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按法律规定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刑事处罚。

广州税务部门特别提醒,广大企业应守法经营,依法开具发票和申报纳税,切莫以身试法。在日常经营中,企业一方面要坚持依法诚信纳税。另一方面,还要加强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管住特殊岗位员工,企业经营者可以定期将业务部门的客户名单与财务部门开具发票的客户名单对碰,从中发现是否有异常发票,以杜绝特殊岗位上的员工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以企业名义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案例故事

风险点二:“普票虚开” 小发票牵出亿元大案

“普票虚开”风险小?

现实生活中还会遇到这样的现象:张三为自己家小孩报了一个课外辅导班,缴费后索要发票,要求开自己所在A公司的名称,于是培训机构按张三要求开具了发票。在这个现象中,培训机构在和A公司无任何实际业务的前提下,为其开具了发票,这就属于典型的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某建筑企业B老板为降低成本,低价从盗采分子手中购买了价值50万元的河沙,因无发票无法入账。B老板偶然间发现了地铁口违法分子派发的“代开发票”小卡片,于是联系卡片上的袁某。最终B老板以票面金额的1.5%向袁某购买了50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入账材料成本,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净化辖区税收营商环境,广州税警部门联合开展了整治街头派发涉税违法小卡片专项行动,对在辖区地铁口、过街天桥等重点区域的派发涉税违法卡片的犯罪团伙开展专项打击。在行动中,税警部门抓获了在街边派发小卡片的违法人员,通过审讯深挖了涵盖开票、违法介绍开票中介、虚开虚抵等全部违法链条,最终查出涉案虚开骗税企业700余户,涉及虚开发票达5万份,价税合计约20亿元,将袁某犯罪团伙一网打尽,并由此查出了B老板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最终,B老板因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被税务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穗税小贴士

部分企业抱着普通发票票面金额小,税务机关不会监管等侥幸心理接受虚开普通发票,但是在税务机关日益严密的数据情报监控下,虚开违法无所遁形,铤而走险最终得不偿失。

虚开普票(包括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后果有:1.信用风险,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00份或金额40万元以上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纳税信用等级将会被评为D级,相关部门将根据规定实施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联合惩戒措施。2.行政处罚,无论金额大小,都要接受处罚。3.刑事处罚,情节严重的(100份以上或累计金额40万元以上;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予以立案追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故事

风险点三:“涉疫虚开” 骗取涉疫税收优惠被严惩

什么是涉疫“假申报”?

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发布一系列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减免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出台了一系列便民“非接触式”办税措施。部分不法分子为牟取私利,在疫情期间利用便民办税措施,虚构抗疫业务、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骗取涉疫税收优惠。今年以来,广州税务、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成功打掉了一批涉疫虚开团伙,将不法分子依法严惩。

在疫情期间,李某团伙为满足个人私利,纠集一批无业人员,通过网络收购身份证注册假企业,集中大量开具货物名称为口罩、中成药、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发票,并利用疫情期间便民办税措施规避税务部门的实地核查。

由于这些企业没有相应的增值税进货发票,迅速触发了广州税务部门“虚开企业预判模型”的预警,亮起风险警示的红灯。经调查核实,税务部门发现上述企业是典型的无实际经营场所、无实际经营人员、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假企业”,为维护疫情期间正常的税收秩序,广州税警联合对李某涉疫虚开团伙进行立案侦查并迅速侦破该案,最终成功打掉虚开犯罪团伙3个,抓获涉案人员60余名,涉疫虚开金额超亿元。

穗税小贴士

不法分子虚构抗疫业务、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骗取涉疫税收优惠的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税收秩序,扰乱国家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大局,是税务部门坚决打击整治的对象。不符合涉疫税收优惠条件,通过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涉疫税收优惠,不缴少缴税款的,是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在涉及防疫物资的经营活动中,需要注意接收的发票上企业的名称是否与货款收款企业以及货物(劳务、服务)的提供企业一致,避免收到虚开发票。如对方为个人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发票的,可以要求对方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不可接收对方提供的开票方与对方企业名称不一致的发票。

广州日报2021-10-10

陕西税务重拳整治虚开发票 去年挽回税收损失7.65亿 文章下载

陕西税务重拳整治虚开发票 去年挽回税收损失7.65亿

“联惩失信 打击虚开”新闻发布会现场。

西部网讯(记者 凌旎)7月13日,陕西省税务局召开“联惩失信 打击虚开”新闻发布会。据省税务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王青山介绍,2017年全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农产品、手机、医药、纺织等行业高发,共查处虚开案源4623户,确定虚开发票份数26956份,直接挽回国家税款损失7.65亿元,为全省营商环境的提升贡献了“税务力量”。

“黑名单”公布数量全国第一

自2014年10月公布第一批“黑名单”以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黑名单案件803件,累计挽回国家损失一亿一千万元左右。其中,偷税案件27件,占比3.4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775件,占比96.51%。记者了解到,2017年陕西省税务局“黑名单”公布数量为769件,位居全国第一,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王青山告诉记者,根据2016年4月16日发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如果偷税、逃避追缴欠税的纳税人能够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可以将其从“黑名单”撤出,并将相关情况的通知实施联合惩戒的管理部门,一并撤出。

“撤出‘黑名单’能够鼓励失信纳税人积极纠错,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也减少了税收行政成本。”王青山说,截止2018年6月,全省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失信纳税人案件中,已有相当一部分被撤出公布。

“虚开”呈企业人员农村化等新特点

据王青山介绍,近年来,在专业化、团伙化、隐蔽化等传统特点之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源呈现出了为快速通过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检索注册公司而呈现的企业名称生僻化,暴力虚开需要大量身份证件而引发的企业人员村民化,犯罪团伙的波次化,经营活动异常化以及虚开产业链条化等新的特点。

对案源深入分析调查后,2018年初,陕西省税务局成功告破西安“1•22特大虚开团伙案”,通过税警协作捣毁犯罪窝点4个,批捕犯罪嫌疑人13人。截止今年5月底,已查实该团伙通过689户空壳企业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15890份,其中179户企业在半年内向下游1245户企业虚开发票9552份,涉案金额8.5亿元,税款1.5亿元。

失信者会被限制出境、担任相关职务

“黑名单”对外公布后,陕西省税务局同时采取了对当事人采取严格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高频次税收检查等相关措施。其中,实施内部惩戒799次,对直接责任人注册登记的其他纳税人信用降为D级25户次,严格控制发票领用791户次,提高税收检查频次21户次。

已公布的803条“黑名单”信息已被及时推送至公安、海关、工商等单位,实施限制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等联合惩戒措施。通过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陕西省税务局做到了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

西部网2018-07-14

少打扰乃至不打扰 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文章下载

少打扰乃至不打扰 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市工商联和市税务局共同组织召开税企座谈会

市税务局与市工商联签订《税企合作联席长效机制协议书》

【本报讯】 4月22日,市工商联和市税务局共同组织召开税企座谈会,听取了民营企业家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共商共谋税收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策。座谈会后,市税务局与市工商联签订了《税企合作联席长效机制协议书》,为企业提供快速沟通渠道,助力民营企业更好发展。

甘肃华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高压阀门有限公司、兰州鑫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兰州虹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家代表发言,市税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详细进行了解答。

兰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江说,这几年的税收工作大事多、难事多、急事多,但在每个重大关口,民营企业都能全力支持税务工作,帮助税务部门应对各种急难挑战,市税务部门取得的成绩,凝聚着各位企业家以及全市广大纳税人的辛劳和付出,我们也真切地感受到了各位企业家依法诚信纳税、积极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

何江说,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税务部门的法定义务,是税务人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也是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内在要求。税务部门将充分发挥税收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持续助力企业减负前行。何江说,今年将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政策大辅导,强化税收政策跟踪问效,简化减免税流程,确保国家促进创业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企业创业投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品推广、人才激励等各环节。

继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何江称,目前,185项办税缴费实现全程“网上办”,超九成企业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税,实行“快报、快审、快批”方式,出口退税时间压缩至5天以内,实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集成办理、当天办结,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办税”试点,从多个角度推动办税缴费流程更简、时间更短、服务更优。下一步,市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在服务理念上进一步从“管理思维”向“服务思维”转变,服务内容上进一步从“供给侧”向“需求侧”转变,服务手段上进一步从“传统”向“现代”转变。扎实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确保“群众诉求快响应” “优惠政策直达享”“便捷办理优体验”等在内的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无缝落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不来即享”“项目管家”等惠企便民举措,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推出更加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提升办税缴费智能体验,努力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

依法行政。今年税务总局提出了“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工作要求,市税务局将深入推进税务执法、服务和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坚持做到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做到少打扰乃至不打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目前全市共管理各类非公经济主体16.64万户,占全市纳税人17.11万户97.25%;2020年,民营企业缴纳税收136.92亿元,占全市税收总收入342.01亿元的40.03%;今年一季度,民营企业共缴纳税收50.66亿元,占税收收入的48.86%,充分体现了民营企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稳定增长做出的积极贡献。

兰州新闻网2021-04-24

桐梓县税务局研发应用“重点行业税收风险监控预警系统”加强行业监管 文章下载

桐梓县税务局研发应用“重点行业税收风险监控预警系统”加强行业监管

信息管税添“利剑” 风险预警显成效——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风险监控体系,有效提升重点行业风险管控效能,桐梓县税务局根据辖区行业税收风险普遍性、客观性、可变性等特点,创新研发出“桐梓县重点行业税收风险监控预警系统”,通过信息化、数字化、系统化手段,进一步织牢堵漏增收“防护网”,有效提升了重点行业税收风险管理质量。目前,系统已经初步实现涉税信息比对、风险识别、风险排查等功能,并实际应用取得了一定成果。

——“大数据”支撑,装上“警报器”

为确保该系统在实际税收风险管理中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该局研发前以地方政府财政大数据库、其他第三方平台以及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为依托,通过提取海量数据,并结合辖区税源结构自有特点,由风险管理股牵头汇同6个一线管理分局及税源管理相关部门,对重点涉税风险较高行业收入、成本、利润率、往期申报税款等信息进行关联分析,制定了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采掘业等税收风险指标预警值52个,相关行业税负率超过风险指标预警值时,风险管理部门将及时将相关情况推送一线管理分局应对。该风险指标预警值的制定也为后期系统的集成化、一体化开发奠定了坚实理论基础。

——“集成化”功能,构筑“防火墙”

为进一步将风险指标预警功能“集成化、规范化、系统化”,建立基本覆盖全税种、全流程的一体化风险评估模型,全面加强对重点行业风险管理,该局以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为统领,组织信息中心、风险管理股等部门共同开展研发,在前期电子表格基础上将其全新升级为“重点行业税收风险监控预警系统”,使其功能更加完善、操作更加简便、推送更加精准。该系统推出后,税收管理员通过导入纳税人申报信息、房产土地、用电量等第三方涉税数据,系统即可自动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进行数据比对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识别出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疑点,自动以风险任务推送单的形式推送到相应的税源管理分局进行风险排查及应对,并将排查应对结果录入系统进行后续的风险跟踪和评价管理。

——“信息化”管税,练就“千里眼”

自“重点行业税收风险监控预警系统”推出以来,该局通过“边测试边完善”的方式,多次对系统功能设置、操作程序、信息关联等模块进行全方位修正。同时,根据地方财政大数据和其他第三方平台信息,结合税务部门自有数据,通过一定数量行业、企业数据的导入测试,现已对辖区房地产开发行业开展了首批风险分析识别,首批分析识别出涉税疑点100余个,效果十分明显,相关疑点已同步推送管理分局排查核实,这一成果在近期省市局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实地调研中得到高度认可,并鼓励继续对该系统优化完善。目前,“税收风险监控预警系统”仍处于试运行阶段。

为确保系统更加完善、稳定、准确,下一步该局将对该系统税收风险监控的广度和深度进行持续升级,使其真正成为税务部门抓牢重点行业税收风险监控工作的“推进器”,一线管理分局抓收入、防风险的“金钥匙”。

国家税务总局桐梓县税务局2020-06-15

稽查“利剑”促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累计挽回损失850.15亿元 文章下载

稽查“利剑”促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累计挽回损失850.15亿元

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围绕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紧盯“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行为重拳精准打击。最新统计显示,截至目前,打击“三假”累计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32.23万户,挽回损失850.15亿元。这项工作取得哪些具体成效,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就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郭晓林。

打击涉税违法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税务部门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税收中心工作,用好稽查“利剑”,持续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并取得明显成效。

郭晓林介绍,2018年8月以来,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和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为保障各项政策落地见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税费优惠政策实施违法活动,税务总局于2020年3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并不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假申报”,为复工复产营造公平良好的税收环境。

统计显示,截至目前,打击“三假”累计抓捕犯罪分子21532人,4312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从“三假”案件查处的情况看,当前不法分子在高额经济利益驱使下,利用种种手段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现象依然突出。

郭晓林表示,当前“三假”案件具有六个突出特征:“空壳企业”成为虚开发票攫取非法利益的主要载体;“粗暴虚开”成为虚开团伙大肆违法犯罪的主要方式;“走逃失联”成为不法分子逃避打击的主要方式;“买单配票”成为目前骗取出口退税的主要手段;“黄金制品”“软件产品”成为骗税分子谋取不法利益的新型道具;“虚假申报”成为骗取涉疫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途径。

在重拳打击涉税违法的同时,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的要求,税务部门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当事人信息。

经济日报2021-01-20

河北省打击虚开发票违法犯罪十大经典案例 文章下载

河北省打击虚开发票违法犯罪十大经典案例

人民网石家庄1月15日电 (祝龙超)在1月14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打击虚开骗税,维护经济税收秩序”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打击虚开发票违法犯罪十大经典案例。

1。石家庄“1·1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8年1月19日,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根据石家庄市税务局稽查局移送线索,立案侦办了宋某壮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自2017年以来,宋某壮团伙采取“拉人头”的形式,纠集外地人员大量注册空壳公司领购发票后大肆对外虚开,涉及全国24个省份1400余家企业,涉案金额2.4亿元。该案中,公安、税务融合作战,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打掉职业虚开团伙2个,捣毁虚开窝点3处。该案已于2019年7月25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张家口“5·0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9年5月6日,张家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根据公安部下发线索,立案侦办了张家口信诚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信诚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杰及其团伙控制多家空壳公司,从上游企业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下游企业大肆虚开并收取开票费,涉案金额13亿元。2019年5月24日,张家口公安机关开展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捣毁虚开窝点3处。该案已于2019年11月20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唐山“6·20”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9年6月20日,唐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过对“云端”线索深入研判,立案侦办了唐山圣义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办案单位通过“资金流、票流、货流、人流”分析梳理,一举打掉以马某、张某为首的“暴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职业犯罪团伙,捣毁虚开窝点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涉案金额7亿元,追缴违法所得400余万元。该案已于2019年10月22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邢台南宫宇光棉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8年11月13日,邢台南宫市公安局根据“云端行动”线索指向,立案侦办了南宫市宇光棉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自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国某岭、焦某军利用其控制的南宫市宇光棉业有限公司、南宫市康禾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企业,通过“票贩子”刘某雪(已被山东警方另案处理)从中介绍,向山东等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2.56亿元。2019年3月24日,办案单位实施收网行动,一举抓获虚开团伙和“票贩子”团伙犯罪嫌疑人,实现了对虚开犯罪的全链条打击。该案已于2019年5月23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邯郸永年李某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9年7月17日,邯郸市永年区公安分局通过涉税类罪模型挖掘,立案侦办了李某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贾某俊等人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河北领航物流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在无实际业务的情况下,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暴利,为其黑恶势力团伙从事不法活动提供资金。2019年8月3日至5日,公安、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分两个波次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实现了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的效果。该案已于2019年12月28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6。石家庄栾城乔某、刘某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9年4月,石家庄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栾城塑料行业进行专项检查。经查,38户企业存在涉案当事人查无下落、涉案企业注册地址虚假、涉案企业无实际生产能力、交易资金信息不真实等问题,涉嫌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582份,涉案金额6.2亿元。2019年8月9日,公安机关已对其立案侦查,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乔某、刘某已被批准逮捕。

7。张家口神韵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8年10月,张家口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四部委两年专项行动下发案源,查办了张家口神韵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调查,该公司交易虚假,通过资金走账回流、汇票伪造变造等方式进行虚开。2016年12月至2018年8月期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85份,涉案金额1.2亿元。目前,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8。秦皇岛“8·03”团伙虚开普通发票案

2019年10月中旬,秦皇岛市税务稽查局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发现部分不法企业有团伙暴力虚开嫌疑。办案机关充分运用各类稽查手段,全面固定证据,快查快办,仅用50天掌握该团伙主要犯罪证据。经调查,该团伙涉案企业20户,存活时间较短,通过注册虚假地址,大量领购并对外虚开普通发票收取手续费,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461份,涉案金额1215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9。沧州“1·08”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9年1月,沧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大数据研判,发现多家企业涉嫌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组织税警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经查,2017年底以来,该团伙通过注册成立26家空壳公司,虚开发票金额6亿多元,涉及全国26个省(市)500余家企业。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16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强制措施,已报经公安部批准组织开展集群战役,实施云端打击。

10。邯郸馆陶益瑞煤炭销售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9年,邯郸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上级交办案源,深入分析数据,精准高效查办了馆陶县益瑞煤炭销售公司虚开发票案件。经查,该企业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货物流、资金回流、向上游企业购买虚开的专用发票等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76份,涉案金额1.4亿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人民网2020-01-15

打击虚开发票骗税关乎你我利益 文章下载

打击虚开发票骗税关乎你我利益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8月27日,《新华每日电讯》发表题为《打击虚开发票骗税关乎你我利益》的评论。

8月26日,税务总局通报了5起虚开增值税发票骗税案件:在大连,一犯罪团伙以设立“空壳公司”的方式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217份,金额达38.58亿元;在山东,10名犯罪嫌疑人利用463户“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2万余份,虚开金额达64.4亿元;在江西、安徽、广西的类似案件中,涉案金额分别高达25.49亿元、3.68亿元和8041万元。

近年来,我国涉税犯罪持续高发,以虚开增值税发票为代表的犯罪案件,呈现涉税金额巨大、职业团伙作案手段隐蔽、重点地区涉税犯罪严重等新特点。税务总局通报典型案例,为犯罪分子敲响了警钟,也彰显了职能部门重拳治乱的决心。

与伪造交易、虚假资金支付的传统型虚开发票犯罪相比,近年的虚开发票犯罪团伙领票、开票、卖票各环节分工明确。犯罪分子利用我国企业注册“零门槛”的便民政策,大量虚假注册“空壳公司”,领取空白发票进行虚开出售,待空壳公司需要缴纳税款时直接丢弃,再虚假注册新的“空壳公司”继续犯罪。

有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虚开发票职业犯罪团伙往往跨省作案,收取空白发票、打印发票地点在不同省份,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虚开增值税发票骗税的不法分子,已成啃噬国家财政体系的蛀虫。重拳打击这些蛀虫,是维护社会公平的体现,事关每名公民的切身利益。

一方面,税收是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是二次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就没有国家在医疗、教育、交通等各个民生领域的公共财政投入;另一方面,偷税漏税行为造成企业不公平竞争,严重干扰市场秩序。使用虚假增值税发票的企业通过偷税漏税,挖国家墙脚降低企业成本,对依法纳税企业来讲无疑不公平。

《刑法》相关条款及相应司法解释对虚开发票犯罪行为并不“手软”: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就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或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从最近几年“暴力虚开”案件动辄数亿元的虚开金额及可能造成的税收损失来看,“伸手”很容易换来重刑。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负责人公开表示,税务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常态化打击力度,对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将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我们期待典型案例通报和整治行动,能够肃清乱象,切实发挥作用。

新华社新媒体2021-08-27

北京市公安局全力推进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文章下载

北京市公安局全力推进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按照北京市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行动”工作要求,北京市公安局精心组织,攻坚克难,以职业犯罪团伙为打击重点破获了系列案件,持续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8月以来,共破获涉税类案件567起,打掉虚开骗税团伙61个,抓获嫌疑人775人,初步查证涉案金额582.6亿元。

为推进专项行动开展,市公安局成立了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阶段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打击涉税犯罪工作任务。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充分履行统筹协调、分析研判职能,抽调精干力量,形成了经侦专业指导、属地派出所配合、多警种多部门共同行动的攻坚模式。工作中,市公安局统筹优势资源,集成打击力量,以查办大案为抓手,以打击职业犯罪团伙、核心骨干人员为切入点,先后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项行动。打掉了以杨某某为首盘踞在中关村地区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多个犯罪团伙;摧毁一特大虚开发票犯罪产业链条,首次实现了对本市虚开发票产业链条的全网打击。

期间,市公安局积极探索技战法创新,结合实际案例开展实操演练,不断丰富信息化手段,提升数据化实战能力,依托信息化战法深度应用,先后打掉了39个职业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团伙,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能力显著增强。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持续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对接税务稽查等部门全面推进“百城会战”各项工作,不断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全力维护首都税收秩序和税收安全。

典型案例

2019年,警方在工作中发现,郝某某(女,36岁)等人在短期内邮寄了200余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包含营业执照、公章、增值税发票等,其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调查证实,郝某某寄出的发票接收人为王某某(男,32岁)、徐某某(男,40岁)。

经深入侦查,警方逐步摸排出以郝某某、王某某、徐某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他们通过注册大量空壳公司,对外非法出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该团伙作案手段隐蔽,涉及金额巨大,已在我市形成从注册空壳公司到虚开发票的犯罪产业链条。

2019年12月,北京警方出动警力214人,会同税务机关集中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抓获涉案人员62名,铲除注册空壳公司团伙3个、倒卖发票中介团伙5个、虚开团伙16个,捣毁出票窝点25个,现场起获票据13000余张,查扣涉案税控盘118个、注册空壳公司手续500余套、涉案发票价税合计约53.6亿余元。

平安北京2020-05-16

河源市税务局开展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3年挽回损失8000多万元 文章下载

河源市税务局开展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3年挽回损失8000多万元

记者近日从河源市税务局了解到,近年来,该市税务部门持续加大对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18年8月至今共为国家挽回损失8000多万元。

团伙虚开案抓捕现场查封的证据。袁聪 摄

公平健康的税收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税务部门为之奋斗的目标。近年来,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呈现主体多元化、行业多样化、作案团体化、手段专业化等特点,严重扰乱税收经济秩序。

民有所呼,税有所为。2018年以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对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的部署,河源市税务局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大力打击不法、保护合法,坚持“稳、准、快、狠”的工作思路,借助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协同作战合力,充分运用大数据及信息化技术,创新拓展运用信息化战法,大大缩短打击响应时间和办案周期,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和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不具备条件只为骗取涉疫优惠的“假申报”行为。数据显示,自2018年8月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河源市税务局共组织查办案件931宗,查处虚开发票1.72万份,为国家挽回损失8000多万元,抓捕犯罪嫌疑人18名,虚开骗税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接下来,我们将在强化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加强源头治理,构筑严密防线,努力为纳税人营造公平健康的税收营商环境。”河源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南方PLUS2021-07-06

国家税务总局曝光8起虚开发票违法典型案例 文章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曝光8起虚开发票违法典型案例

为维护经济税收秩序,连日来各地税务部门联合公安等部门重拳出击,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破获多起虚开发票案件。国家税务总局5日曝光了8起典型案例。

税务部门查缴的假发票和发票专用印章(资料图片)

案例一:四川查处“5·21”电子普通发票虚开案。2020年5月,成都警税成立联合专案组,成功打掉职业虚开犯罪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经查,该团伙利用疫情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便利措施,控制空壳企业919户,向全国21821户下游企业或个人虚开增值税发票11万余份,虚开金额超31亿元。

案例二:深圳查处“护航1号”电子普通发票虚开案。2021年初,深圳警税成功打掉电子普通发票虚开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摧毁犯罪窝点4个。初步查明,该犯罪团伙控制580余家注册在深圳的空壳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5.8万余份,涉案金额超10亿元。

案例三:北京税务稽查部门与公安部门联手,破获“8·27”虚开案。该团伙2013年至2019年涉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万余份,涉案金额109亿元;涉嫌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万余份,涉案金额3.23亿元。

案例四:湖南查处“1·23”增值税发票虚开案。2021年1月,湖南娄底税务部门发现3家汽车销售公司存在重大虚开嫌疑,迅速会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经查,该犯罪团伙自2020年底以来,在娄底成立22家空壳公司虚开发票,虚开金额超6亿元。专案组成功收网,捣毁作案窝点3个,抓获嫌疑人5名。

案例五:重庆查处“4·01”增值税发票虚开案。2020年5月,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和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办联合,打掉窝点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3名。经查,该团伙采取注册若干户空壳企业方式,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金额71.8亿元。

案例六:浙江查处利用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发票案。2020年5月,杭州市税务局通过大数据扫描,发现某商贸公司存在重大虚开嫌疑,杭州警税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涉案金额2.5亿元。

案例七:上海查处利用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发票案。2020年3月,上海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大数据分析筛查,发现一个虚开发票团伙利用疫情期间优惠政策及办税便利条件,开展虚开犯罪活动。两部门随即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21名。

案例八:江苏查处利用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发票、骗取政府补贴案。2020年12月,江苏警税协同配合,破获某软件科技公司虚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经查,2019年7月以来,该公司控制人与受票单位勾结,共同制作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补贴。截至案发,已有21家受票单位向政府申报政策补贴100余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精准有效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实现对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新华社2021-05-06

2019年广西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 文章下载

2019年广西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

4月28日,2019年广西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持续开展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摧毁了一批职业化犯罪团伙,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国家税收安全。但是,在巨额利益的驱动下,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令智昏、疯狂作案,在多部门联合打击的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虚开骗税在一些地区、领域仍呈高发多发态势,并出现新动向新趋势,使得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破坏了经济税收秩序,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四部委决定自2018年8月起至2020年8月,集中两年时间开展一次声势更为浩大的专项打击行动,坚决遏制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的态势,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去年以来,广西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根据四部委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精诚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提升对虚开骗税团伙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打击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稳、准、狠”地查处了一批虚开发票大案要案,摧毁了多个虚开发票团伙窝点,有力地打击了涉税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通过专项行动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对遵纪守法的纳税人进一步优化服务、扶持促进,不给依法经营者带来些许紧张气氛,不给经济发展增添些许不利影响,切实维护依法诚信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了宣传前一阶段的打击成果,向社会发布重大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案件信息,震慑和教育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广大纳税人建立诚信纳税的意识,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经济秩序,优化广西营商环境,广西税务局、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中心联合召开2019年广西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近两年全区查处的6个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这6个违法典型案件是:

一、卢金明、黄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经查明,2014年7月-2015年1月期间,卢金明与李仙兴(另案处理)提供他人的身份证件委托黄江注册广西独鑫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市拓勇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市图泽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市普凡贸易有限公司四家空壳公司。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间,卢金明等人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以上述四家公司名义通过支付开票费的形式,从多家公司取得品名为金条及黄金饰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04份,金额8849.71万元,税额1504.45万元,价税合计1.03 亿元。同期,被告人卢金明等人以上述四家公司的名义,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手续的方式,向多家公司虚开钢材、机床、服装等货物品名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951份、金额8711.38万元,税额1480.93万元,价税合计1.02亿元,受票方已抵扣发票941张,已抵扣税款1465.64万元。一审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卢金明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万元;判处被告人黄江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卢金明、黄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法予维持。

二、陈达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经查明,2014年9月-12月,陈达周以李志华、孟利利、韦凤往名义成立了宜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瑞胜药业有限公司、柳州市源紫药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在2015年5月至12月期间,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陈达周利用上述三家公司,向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开票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开票费,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88份,涉及发票金额共5767.71万元,税额980.51万元,价税合计6748.22万元。一审法院认定陈达周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判处陈达周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陈达周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法予维持。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三、王新磊、张小军、冯振富、闫洪、卢小兰、杨李旸、诸葛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经查明,广西玉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柴能化公司)、广西天祁盛元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祁盛元公司)两家公司在2012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28份(其中玉柴能化公司取得159份、天祁盛元公司取得169份),金额2.89亿元,税额4911.23万元;向相关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4份,金额 3.13亿元,税额5335.56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该案主犯王新磊及原玉柴能化公司总经理、天祁盛元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长张小军、玉柴能化公司原副总经理冯振富、财务经理兼会计卢小兰、天祁盛元公司原总经理闫洪、副总经理杨李旸、会计诸葛真等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王新磊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张小军有期徒刑九年;判处冯振富有期徒刑五年;判处闫洪、卢小兰、杨李旸、诸葛真等缓刑。王新磊、张小军、冯振富、闫洪、卢小兰、杨李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法予维持。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四、百色市靖西市武立鹏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经原百色市国税局稽查局与靖西市公安局联合侦办,已查实,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期间,天津市人武立鹏、徐培军、苏汉东等虚开发票团伙先后利用他人身份证注册设立了靖西市宽超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3个空壳公司,通过伪造印章、制作虚假的购销合同书、伪造银行资金往来单据等手段,在收取开票手续费后,向天津市万润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5份,金额1714.53万元,税额291.47万元,受票方已申报抵扣了税款。同期靖西市宽超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非法从上海2家公司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金额727.53万元,税额123.68万元,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了税款。2018年2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武立鹏、徐培军、苏汉东三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武立鹏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徐培军、苏汉东有期徒刑各六年,并处罚金每人5万元。

五、贺州市晋通有限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件

经贺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立案检查,已查明贺州市晋通有限公司在2014年1月至12月期间,通过虚构经营业务,虚构资金往来,支付手续费的手段,在与北京通达兴商商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鹏达京泰物资有限公司、北京腾宇隆盛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庆如商贸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取得上述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7份,发票金额954.89万元,税额162.33万元,并将上述发票全部进行认证、抵扣税款,造成少申报缴纳增值税162.33万元。税务机关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补缴增值税162.33万元、加收滞纳金47.34万元,合计209.67万元的税务行政处理决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该案直接责任人白坚德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六、贵港市“7·08”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贵港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处代号为“7·08案”的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在2014年至2015年,犯罪嫌疑人陆红研通过其控制的贵港市永旺贸易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以收取开票费为目的,虚构购销业务和货物运输业务,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49份,价税合计2.48亿元;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34份,价税合计2.42亿元。经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2019年2月11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陆红研控制的8家企业取得的154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开具的213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被告人陆红研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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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注册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注册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 基于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注册用户应同意: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本站对注册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注册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注册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注册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站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本站发现注册用户违反了本站服务条款或本站其它使用规定。

4、关于注册用户隐私的具体协议以本站的隐私声明为准。如果注册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结束注册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三、帐户密码和安全性

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 ,成为本站的合法的注册用户。您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您的密码。注册用户将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注册用户都要对以其注册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注册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注册用户帐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本站。

四、拒绝提供担保注册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

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本站不担保服务-定能满足注册用户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五、有限责任

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注册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本站的形象受损,所以本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六、通告

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本站的活动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注册用户发送。注册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会以电子邮箱或者短信进行通知。

七、注册用户的建议

奖励注册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一些良好建议以及一一些比较有 价值的策划方案时,本站愿意展示用户的构想落于实现。

八、责任限制

1、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站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站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站不承担责任。但是本站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

2、除了本站的使用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限制和除外情况之外,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限度内,对于因交易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或任何其它性质的损害, 本站、本站的董事、管理人员、 雇员、代理或其它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责任。

九、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站服务条款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台法条款则依1旧保持对注册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规定

1、如本用户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协议的其余内容仍应有效并且对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2、本用户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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