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财政局(国资委)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23年上半年,市财政局(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聚焦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力度,推动经济运行向稳向好,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力提效实施更加精准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收支预算管理,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强化财政收入质量管理。聚焦做大税源、做强税基、做优税质,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持续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会同征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收入运行监测,推动财源建设更加扎实,确保财政收入有质量、可持续。上半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111.3亿元,同比增长0.2%。其中:税收收入75.8亿元,同比增长3.6%;非税收入35.5亿元,同比下降6.3%。收入总量排全省第4位。二是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坚持政府预算统筹、部门收入统筹、资金资产统筹,加快支出进度,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完善资金分配和使用机制,提高支出精准度。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亿元。其中,民生支出完成137.4亿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4.3%。
(二)聚焦重点项目推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资金42亿元保障“四合一”项目,用于支持阳湖片区开发建设、雨山湖东区排水韧性能力提升工程、S205围乌路改建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其中: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亿元(含结转资金);债券资金1.5亿元;市级预算资金0.8亿元;开发性金融工具15亿元;江东控股市场化筹集资金13.3亿元。
(三)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发展活力动力。一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以市政府名义印发《马鞍山市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并以方案为基础,出台《马鞍山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马鞍山市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文件,推动我市零基预算改革取得实效;二是谋划财政体制改革。根据省财政厅今年来我市调研省以下财政体制有关情况,结合先发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初步拟定我市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向;三是深化预算绩效改革。开展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做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和结果运用水平,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扩面提质。目前,全市11家预算单位已完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金额5.16亿元。
(四)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促进经济持续发展。跟进落实各项新增、延续、优化的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企业顶格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今年以来,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1.9亿元。其中:两批延续优化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5亿元,其他政策如增值税留抵退税等6.9亿元。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降费合计0.3亿元。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积极配合市商务局制定我市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向上争取省级消费券专项奖补资金1130万元。二是统筹安排市级资金。已安排“徽动消费马上购”消费券资金800万元,围绕餐饮、商场、百货、汽车消费等重点领域,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拟安排“徽动消费马上行动”消费券市级资金1000万元,继续聚焦汽车、家电、文旅、大众消费四大重点领域,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力。
(五)统筹抓好民生保障,提升人民群众福祉。统筹财政资金3.07亿元支持10项“暖民心行动”有力有序实施;安排补助资金1.74亿元用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统筹安排衔接乡村振兴资金2.34亿元,备案项目共269个,加大对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支持;安排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专项补助资金2930万元,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筹集财政帮扶资金8310万元,持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国企改革巩固提升。一是推进重大项目。支持江东控股集团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秀山、阳湖片区开发。两山公司36个工程项目实质性开工29个,累计完成投资18.5亿元。二是强化产业支持。新增股权投资项目17家,实投总额约为4.75亿元,业务覆盖大数据、软件开发、智慧城市等领域。三是提升盈利能力。上半年,完成退出企业6家,收到退出款项约1.32亿元;共11家投资企业实现分红,分红金额约1.01亿元。四是优化资本布局。深入开展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组建市国控集团、江东交通投资公司、市科创(人才)集团和市大数据公司。五是盘活存量资产。江东控股集团总资产约164万平方米,已盘活约129万平方米,利用率78.6%。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抓预期提质量,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强化收入预期管理,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和助企纾困的政策,正确处理好组织收入和减轻企业负担的关系。深入培育和扩宽财源,协调税务、非税、各县区财政部门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依规征缴各项税费收入。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和征缴秩序,提高非税征管质效,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二是强统筹保重点,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注重加强资源统筹,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领域财政投入保障,提高重点支出保障能力,结合收入形势和库款保障水平,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支出,优先保障“三保”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基本民生、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社会保障、教育等领域支出。
三是守底线促规范,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从资金需求端和供给端同时加强监管,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定期监审评估,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综合治理,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功能,推动分类转型发展。
四是提成效促整改,推进财会监督提质增效。加强与审计部门密切配合和信息共享,统筹制定监督计划,将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情况、会计信息质量情况以及全过程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纳入年度财会监督,坚持高站位部署,靶向性推动,精细化指导,严格督促整改落实,注重举一反三,推动其他类似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追根溯源,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监督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促进财会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马鞍山市财政局(国资委)2023-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