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情况调研报告
供需矛盾突出 难题有待破解 ——
“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把托育服务作为重点来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从2016年全面放开两孩政策到2021年三孩生育政策的推行,不仅是简单地从二孩到三孩的数量调整,更需要全面部署配套支持政策。为了解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情况,近期我们对颍上县和颍州区的部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相关部门,并对86所托育机构和885名0-3岁婴幼儿家长开展了网络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婴幼儿照护形式已初步形成,但当前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供需矛盾突出,托育难现象普遍存在,婴幼儿照护服务还需加快推进和探索。
一、托育服务市场供需现状
(一)托育服务市场发展情况
1.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1)“政策铺路”——建立完善政策服务体系。从2019年起,我市相继出台了《阜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阜阳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管理细则》《阜阳市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完善托育服务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托育服务落地。
(2)“点上开花”——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为着力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我市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现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各有1家托育机构获得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390余万元,39家机构申报阜阳市托育服务补短板项目,有效提升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2.机构数量不断增加
截至11月,全市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共有286个,提供托位10518个,其中托育机构82个,托位6064个;家庭托育点2个,托位35个;开办托班的早教机构6个,托位500个;开设托班的幼儿园196个,托位3919个。全市托育机构已完成备案35家,占全市机构总量的12.2%,备案托位2272个,占全市托位总数的21.6%。加快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进度,截至目前,全市普惠性托育机构在建8家。累计完成托育服务民生工程1870个,全市平均完成率140.6%,每千人口托位达到1.28个左右。
(二)托育服务需求现状
1.需求较大但入托率低
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类型主要有家庭照护、机构照护、家庭中雇佣照护三种,其中家庭照护形式又大致有全职妈妈抚养、隔代抚养和找保姆照顾三种。问卷显示:在托育需求选择上,30.1%的受访者希望将3岁以下孩子送至托育服务机构,其中80.0%想送孩子入托育机构的主要原因是希望孩子受到专业看护、进行早教,17.3%因无人看管想送孩子入托育机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我市0-3岁婴幼儿人数为41.6万人,有托育服务需求的约占30.0%,也就是约有10余万家庭有托育服务需求。但目前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的入托率仅为2.1%,与全国水平5.5%相差3.4个百分点,与国际水平36.1%相差更远。
《中国统计年鉴 2021》显示,202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8.52‰,首次跌破10‰,创下了1978年来的新低。另一方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低于国际警戒线1.5。为何在国家鼓励生育的政策之下,出生率和生育率会出现下降的现象?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鼓励生育政策的实施,相当比例的家庭想生不敢生。“80后”“90后”是当前生育大军的“主力”,经济和社会的压力、隔代抚养方式的教育观念冲突、找保姆成本高且安全没有保障等各种现实问题的存在成为当下年轻夫妇想生不敢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孩子上幼儿园以前是否有人帮助照料”成为七成以上的年轻人决定是否生孩子时考虑的首要问题,
2.家长托育需求关注点
问卷显示:在托育年龄选择上,81.9%的受访者理想的送托年龄在2-3岁,16.9%理想的送托年龄在1-2岁;在托育服务关注问题上,受访者选择托育机构时最关注的前五位因素依次是有清晰的教育理念(79.9%),交通方便离家近(70.5%),师资配置高质量高(67.3%),经营手续齐全、场地规模大(62.6%)。
二、托育市场供给侧和需求侧矛盾突出的原因
1.上位法缺失。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面临着配套政策法规滞后问题,如对托育机构的监管、收费标准等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
2.家长对机构类型偏好无法满足。调研显示,66.4%的家长选择公办幼儿园托班进行早教托育服务,选择民办幼儿园托班、社区托育点和社会上民办的早教或托育机构的家长合计仅占34.6%。家长偏好公办,而目前我市开办托班的幼儿园中公办园仅1家、民办公助园仅1家,托位数只有60个。绝大多数公立幼儿园只接收3岁及3岁以上幼儿,非公立托育机构主要为早教机构举办的幼儿园衔接班、民办幼儿园开办的托班,照护对象主要是2—3岁婴幼儿,仅个别为2岁以下婴幼儿,资源相对匮乏。
3.消费水平与托育费用不匹配。在托育费用选择上,62.2%的家庭可以接受每月2000元以内的托育服务收费,34.3%的家庭可以接受每月2000元-4000元的托育服务收费,只有3.5%的家庭可以接受4000元以上的收费,但我市市区及县城的非公立托育机构收费普遍在4000元左右,费用偏高,给托育刚性需求较高的家庭带来了较大经济压力。
4.信息不对称导致托育机构不能较好满足家庭照护需求。一方面,社区照护服务供给不足。调查数据显示,55.3%的受访者表示所在的社区附近没有提供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和家庭的照护服务机构,22.0%的受访者不清楚社区附近是否有。另一方面,许多民办托育机构入托人数未满额。如调研的颍上县六十铺的阜阳迪贝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托育一体化幼儿园,招生2-3岁的婴幼儿,现有托位数80个,但入托人数只有45个,入托幼儿数量不足,机构处于非饱和状态。总体上看,宣传推广效果不佳,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不能较好满足家庭婴幼儿照护需求。
三、当前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存在的问题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双职工家庭的增多,家长对幼儿照护和启蒙教育意识的增强,人们对0-3岁托育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三孩生育政策的推行,婴幼儿看护社会需求将不断增长,幼托幼育已成为我市多数家庭刚需。2020年以来,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取得一些进展,但还处于起步阶段,仍然面临一些问题。
(一)监管机制有待健全的“堵点”
1.重视力度有待加强。国家《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在婴幼儿照护方面探索比较早的上海、南京等城市及其所辖市、县基本均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贯彻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我市于2019年下发的《阜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是以卫健、发改、教育等16个部门联合名义印发的;2021年下发的《阜阳市托育服务补短板方案》是以市医改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对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重视力度有待加强。另一方面,截至11月底,我市下发的8个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相关文件中的政策性措施仅停留在对幼儿的保健和看护上,指导性不够明确,县级没有具体标准参考依据,难以将普惠性政策具体措施落实到实处。此外,政府财政投入的重点在3-6岁学前教育阶段,3岁以下投入不足,奖补措施力度有限,申报批次也少。普惠教育服务于今年5月份才列入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中的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实施范围也仅限于2021年新建(改扩建)普惠托育机构。
2.监管职责有待明确。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涉及到教育、卫健、妇联、民政、工商等多个部门,形成了在0—3岁托育机构建设和管理上的多头管理,虽各司其职,但均不能全权负责,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漏点盲点、部分审批备案事项有空档等问题。各部门的监管职责、监管形势和监管频次有待进一步明确。
3.监管规范有待完善。一是市场准入门槛设置不够科学,民间托幼、托育、幼教等机构注册、管理仍较为混乱。如有些托育机构以“非学历性教育信息咨询公司”等名义在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登记,约半数机构名称包含教育咨询等字样,多不具备午餐服务、全日制托育资格,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在多个小区内还存在无照经营的“家庭式”幼托照护点,处于卫生、教育、市场等多部门监管盲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二是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管评估体系还主要局限于社会托育机构,对接家庭这种照护主体的监管评估没有任何要求。面向社会托育机构的政策措施还主要聚焦于托育机构的设置与管理,卫生与安全等硬件要求,却普遍忽视了托育机构服务标准这一软件的建设。
(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的“痛点”
1.托育机构数量和质量与社会需求不匹配。目前,我市各类机构共有托位数1.1万个,要实现“十四五”末千人口托位数4.6个的目标压力很大,托位缺口达3 万个左右,特别是与家庭经济收入相匹配的普惠性民办、高质量公办托育机构较少,且机构多集中于中心城区,结构性供需矛盾突出;另一方面,与沪苏浙等地区相比,我市家庭经济收入普遍较低,因此,在实际选择中,收费情况、师资力量、服务质量、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均存在明显的不匹配、不对等问题,限制了多数家庭的入托需求。
2.民营托育机构良莠不齐。由于民营托育机构服务项目目前无统一标准,门槛高低不均,服务品质无法保证。很多民营托育机构更多的是关注室内空间的创设,而忽略了室外自然环境对孩子发展的重要性,有些托育服务机构的周边自然环境条件较差;有些租用小区物业办公用房,存在室外活动场地小和小区楼层高空抛物危险等问题,孩子健康发展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3.标准师资力量匮乏。一是托育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性较强,门槛较高,专业人才队伍规模较小,人才储备不足,目前大量的服务机构保育人员直接从幼儿园教师队伍中转岗过来,缺少严格和规范的托育专业培训,尚不能完全将其从“教”转“育”,理念和技能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二是目前阜阳师范大学、阜阳技师学院、阜阳一职高等高、中院校培养的重点是幼儿园阶段和早教机构的老师,均未开设0到3岁幼儿早教专业,阜阳幼儿师专也只开设了一个相关专业班级。三是由于妇幼保健机构的历史传承和多种因素影响,普遍缺乏专职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人员,现有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家庭婴幼儿照护缺乏科学指导的“难点”
从当前托育服务供给率来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接收婴幼儿以2岁以上为主,0-2岁仍是众多家庭面临的照护空档期,以家庭照护为主,隔代照护、亲戚代管等形式较为普遍;我市各级妇幼中心虽负责辖区内妇幼健康管理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但当前服务范围和服务能力仅够覆盖新生儿访视、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方面,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和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仍无法提供有力支持;各级医疗机构也仅以临床诊断治疗为主。调研显示,获取育儿知识和方法的途径:通过网络(含微信公众号)、电视等传媒占84.4%,参考育儿书籍占64.1%,向长辈、朋友等咨询占49.2%,参加早教机构亲子活动占30.5%。婴幼儿家庭照护知识获取缺乏科学指导性和系统全面性,长辈的“传统观念”仍占主导地位,“科学养育”方法较为欠缺。
四、期盼精准施策推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一)引活水,做好顶层设计便民生
一是制定市级规范性文件,加大政策引导力度,依法出台托幼机构管理规范,加快推进机构备案,规范照护费用定价、明确普惠托育标准等。二是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纳入建设规划,为机构的设立、备案、监管和跟踪服务提供便利。建议发改委和卫健委将现在“临时通知式”项目申报,调整为常态化申报,或将符合条件的托育建设项目提前储备,方便机构申报国家普惠性托育项目。三是建议由社区协调所在辖区的小区草地、学校操场等户外活动场所,免费为托育机构提供幼儿户外活动场地,解决托育机构户外场地难及降低租赁成本。
(二)健机制,明晰责任分工聚合力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由各相关部门深度参与的工作协作机制,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一是细化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切实行成合力,理顺工作关系,打通各部门各环节壁垒,化解监管矛盾,补齐当前工作短板,为婴幼儿照护机构设立、备案、监管和跟踪服务提供便利。二是深入摸清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登记注册、规模、结构等基本情况底数,加快推进机构备案,健全机构档案资料,规范照护费用定价,规范婴幼儿领域行业专业标准等,为后续有效监管、指导和服务奠定基础。三是建立合格托育机构公示制度,打通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强机构与家长之间的信任度。
(三)激活力,加大宣传普及营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自媒体等渠道,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和科学育儿理念,突出机构托育相比长辈育儿,更加有益于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家长转变观念,提高对托育服务的接受程度;发布婴幼儿照护信息,提供相关工作指引,让家庭照护需求及时得到满足,机构能更好地提供托育服务,努力化解托育服务供给侧与需求侧结构性矛盾。二是建立合格托育机构公示制度,打通信息不对称的最后一公里,增强机构与家长之间的信任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让孩子在一个良好的集体环境中生理、心理都能得到健康成长。
(四)增实力,建立托育协会强基础
“革新”是行业自我成长的重要手段,坐等政府扶持不是经营良策,一成不变的经营模式很容易被竞争激烈的市场抛在后面。一是相关部门尽快推动建立托育行业协会抱团发展,充分发挥其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重要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行业自我培训和规划、倡导行业互助、规范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反映企业诉求、完善社会服务,推动阜阳托育市场繁荣和行业发展。二是我市的托育服务机构师资供给力量“软件”弱,建议渐近式推进我市高等、高职院校根据市场需求开办相关婴幼儿照护专业,也可多辟渠道增加师资,在现有学校的课程中增加婴幼儿看护的知识培养。人社部门利用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对托育机构技能岗位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卫健部门提供幼儿保健、机构卫生保健和保育员专项技能培训;示范性托育机构为其他托育机构提供跟岗培训;提倡线上线下培训同步进行,通过考核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强化我市托育服务人员队伍建设。
阜阳市统计局202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