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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报告讲话学习案例

提出单位:**应急管理局

题目:关于落实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资料提供时间: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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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党工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党工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17日至6月16日,区党工委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为期90天的进驻巡察。2022年9月1日,区党工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客观中肯、实事求是地指出我局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迅速行动,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反馈问题坚持靶向治疗、立行立改,建立整改台账,把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是区党工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在落实整改中,我局严格对照区党工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坚持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整改。2022年9月1日,区党工委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对区党工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9月13日,我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组书记在会上通报了巡察组反馈意见,就巡察反馈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全局上下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并以此为契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各业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自觉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以“一对一”整改台账的形式交办到责任领导、业务科室,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针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按照实事求是、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要求,制定《高新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落实区党工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区应急管理局巡察问题整改台账》,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4个问题,分类提出整改措施24条,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我局管理水平。

(四)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落实。三个月来,局党组先后6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专题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措施,针对整改台账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紧盯整改进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严把标准,深入整改。11月17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为导向,准确聚焦,主动认领,同时联系个人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摆,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对照检查中,党组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意见中肯,达到了照镜子、洗洗脸、治治病的目的。

(五)抓好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整改期间,我局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制定和完善了局内部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建立和完善的制度和工作规范共8项:《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党支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细则》《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高新区应急管理工作“十四五”规划》《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行政审批承诺办结制度》《珠海高新区防汛防风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高新区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工作制度》。通过建章立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坚持好、巩固好整改成果,真正使巡察整改成为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努力促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对区党工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促。一是精准施策抓整改。局党组书记在反馈会后,立即组织党组成员召开工作部署会,根据反馈意见逐项梳理、逐条剖析,深挖问题根源,并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台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解决办法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分类整理,制定整改项目24项。二是以上率下抓落实。局党组书记先后6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和推进整改工作,全程跟踪推进,严把整改质量关。经常深入各业务室发动督导,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上下联动、人人主动,全局形成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聚焦重点抓建设。建章立制,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大处着眼,多措并举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持续发挥党组领导作用;细处着手,强化干部职工担当作为的责任感、使命感,大力提升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共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条落实巡察整改

3个月来,在全局同志共同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三大类14个,并结合实际制定整改项目24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有偏差,部分应急管理重点工作推进滞后的问题。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列入局党组、局党支部的重点学习内容,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示批示精神。10月18日组织学习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中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做的报告;10月28日组织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委会报告的决议;11月24日及时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重要指示及省市会议精神,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做到“第一议题”规范化。截至目前,本年度已召开党组会议学习6次、党支部会议学习17次、支委会学习12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学习成果落实到推动全区应急事业高质量发展上。

2.服务“产业第一”工作总抓手有差距。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办结制度,制定《行政审批承诺办结制度》,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二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承诺办结时间要求,所有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均在承诺时间内提前办结。今年以来,办理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共12项、重大危险源备案2家、剧毒品备案1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37家。三是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主动与企业沟通,聘请坐班专家为企业申报资料把关和审核,及时解答企业问题,确保做好服务促安全。

3.区镇两级在安全监督检查统筹协调上还显不足。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厘清区、镇两级安全监管职责,及时加强与唐家湾镇沟通,结合监管实际工作,协同安排检查工作计划,尽量避免出现一企重复检查现象。二是聘请坐班专家对我区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指导服务、省级专家进行“把脉会诊”,截至目前,对辖区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液氨制冷企业已完成了检查全覆盖,并针对企业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切实做到精准服务。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对辖区企业举办11场安全生产培训,切实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应急管理体系思维还未形成。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9月6日区领导组织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审议《高新区应急管理工作“十四五”规划》,经编制单位两次修改于11月2日正式印发。

5.没有以区应急办的名义组织过区级预案的演练。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在区党工委、区管委会正确领导下,2021年10月29日成立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今年以来,以区应急办名义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开展演练约37场(其中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6场),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现场拉练工作。为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保障应急管理通讯系统。今年以来,开展应急救援通讯设备操作培训及相关值班值守知识学习8次,联合市局拉练演习9次,取得较好的成效。

6.完成事故灾难类预案11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我局印发了《珠海高新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珠高应急〔2022〕49号)和《关于落实区专项应急预案编修订及演练工作的提醒函》等文件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编制《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珠海高新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珠海高新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预案20项。

7.区应急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中。

整改情况:在区党工委、区管委会的重视督导下,我局已启动“珠海高新区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及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工作,目前该项目通过区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按照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设计方案技术审查、立项审批等工作,预计年内启动招标。已呈报《关于充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及执法力量的请示》,开展区应急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

8.事业编人员长期抽调,岗位与职责不相称、不匹配。区应急指挥中心值班由非专业人员担任,专业水平和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明显不足。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中。

整改情况:已开展区应急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工作,事业编制人员待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成熟后再作调转。

9.2021年10月13日,我区暴雨应急响应时,区指挥部现场调度指挥庇护所存在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区三防办印发《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防汛防风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能。二是优化应急避难场所管理方式,明确每个应急避难场所牵头单位及具体联系人,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群”,同时利用大喇叭、对讲机等应急设备,加强统筹单位、牵头单位及校方联系,确保应急指挥调度畅通。三是加大救灾工作统筹力度。制作应急避难场所指示牌,加强道路指引。统筹区(镇)级应急避难场所开放,配备安保、志愿者和医疗力量,加强现场秩序维护,有序引导临险人员就餐。2022年共开放避难场所27个,累计安置临险人员6243人次,派出医护、安保、志愿者2130人次,安装热水器16台,发放一次性洗漱用品400套、防疫口罩1万余份、洗手液92瓶、盒饭19929份、方便面953箱、八宝粥727箱、矿泉水638箱,整个转移安置过程安全有序,后勤保障到位。四是强化应急演练。已申请2023年应急演练经费,计划在汛前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10.2022年高新区“4·3”火情期间,通讯和观测设备都依靠市应急指挥中心调度。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应急救援通讯设备购置工作,补齐搭设现场指挥部所需要的布控球、会议终端等设备。二是已完善值班值守工作管理,加强值班值守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已完成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截至目前,已开展队员应急救援通讯设备操作培训及相关值班值守知识学习8次,联合市局拉练演习9次,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11.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不够重视。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现有8名专业队员已调转到区应急指挥中心补充应急救援力量,同时兼顾值班值守工作。根据值班工作岗位职责,对现有人员开展技能培训8次,开展现场拉练9次,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12.作为全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职能部门,未充分利用辖区高科技企业集聚的产业优势,也未科学统筹全区各类专业民兵队伍的应急力量,三防、危险品、水上救援、通信救援等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没有,仅有的森防和医疗专业队伍也无法有效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立足区内高企高校资源,做好区内企业新科技新装备在应急领域应用,为区内优秀企业建立应急高科技产品应用案例。截至目前,与云洲智能、紫燕无人机、纳睿雷达等企业合作,为应急技防设备升级和应急领域应用场景提供技术保障服务,并取得成效;与伟诚科技、四维时代等企业研究三防、应急救援智慧平台。加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积极加强高新应急救援志愿队伍建设,吸收民间志愿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今年以来,支援应急志愿活动103余次,开展三防森防宣传志愿活动19次。

1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抓得不实。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支委成员为成员的局意识形态工作小组,制定了《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党支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细则》《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二是由党支部书记亲自负责抓意识形态工作,并组织每月研究传达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022年开展11次意识形态会议。三是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4月2日由党支部书记讲“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课,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结合局长办公会议、党员学习会议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打牢思想基础建设。

(二)针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有温差,安全监管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14.安全为民思想树得不牢。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区发改重大办《关于做好2023年高新区十件民事实事项目征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2年11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专题讨论研究民生实事项目,并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二是结合今年三防森防、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派发宣传资料、优化避难场所管理及安全宣讲等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力度。6月30日结合安全生产月及“五进”活动,组织唐家小学开展“安全第一课”宣讲活动,普及生活安全、交通、自然灾害防护等知识。10月6日组织专业队人员到红花山开展游客宣传,发放宣传单500份。10月22日联合淇澳消防站到淇澳社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11月9日,结合“五进”宣传进企业活动,组织励致洋行公司开展粉尘涉爆专项培训。优化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完善场所指引,及时补充救灾物资,主动引导群众防灾避险,把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三是多次协助挂点社区完成全民核酸检测、文明城市创建及安全宣传等志愿活动,并组织党员干部参加隔离酒店、防疫卡口驻守等工作,党员同志积极带头参与,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

15.2019年,高新区在全市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成绩不理想。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区各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时调整区安委会、区水上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等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制定区党政部门、省市驻区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制定《高新区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成立高新区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季度督查及日常督办的工作程序及要求。三是落实“一盘棋”响应机制,加强风险研判,在区安委会工作群、管理群多次发布事故警示提醒信息及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的通知信息,督促各部门进一步汲取事故教训,加强警示,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16.2020年,应急管理局也仅转拨上级有关经费,未能在更高层面谋划以银星社区为示范点,推动全区社区综合减灾工作全面提升。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经费保障。根据社区实际需求,区减灾办已在汛前(2022年3月24日)划拨18个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采购经费,加大资金投入,督促社区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务实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基础。二是组织开展经验分享会。目前完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的社区共10个、待创建8个。为加强先进经验分享,发挥示范点模范带头作用,区减灾办组织待创建社区向已创建社区进行交流学习,全面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区减灾办会同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救灾示范社区创建“回头看”,加强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督导,今年以来,共督导检查2次。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为契机,全面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张贴主题宣传海报300余张,派发宣传资料超10万份,滚动播放宣传视频9000余次,派出宣传车70余辆(次),开展主题班会31场、应急演练239次、宣传活动12次,对辖区内7个市场112家商户、311家企业开展入户宣传工作,累计宣传教育人员约96000人次。

1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不力。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印发《高新区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行业部门督促企业、在建工地开展特殊作业时,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总监必须“双履职”,即亲自审批、亲自旁站。9月3日以来,检查企业200家次、在建项目322项次,发现隐患1630项,已整改约1500项,其余已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加大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区安委办印发《高新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于8月16日至9月15日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组织检查31家次,出动检查人员81人次,发现55条隐患,限期下发隐患通知书12份,3份人员动态扣分,2份企业诚信扣分。10月5日印发《高新区安委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汲取“9·20”横琴金融基地污水井清疏作业事故教训,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整治期间,共排查有限空间隐患问题21项,并明确整改期限,要求企业逐一整改销号。三是利用“安全生产月”,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组织辖区工贸、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11场安全生产培训,加强特殊作业事故警示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法宣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辨识知识普及等。

18.2021年1月份,专项整治行动流于形式,成效不佳。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提醒。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我局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汲取国家、省、市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通过定期向各生产经营单位发送警示信息,切实加强对辖区企业的警示教育作用。今年共向企业发送警示信息19则。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聘请2名坐班专家对我区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检查指导服务。截止目前,已完成辖区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液氨制冷企业检查全覆盖,针对每个企业发现的问题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切实做到精准服务,提升企业自查自纠治理能力。三是建立完善重点企业台账。今年以来,我局加大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液氨制冷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根据“一地一册、一专项一档案、一隐患一落实”的原则,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及档案建设。

19.行政执法业务整体水平不高。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区党工委、区管委会高度重视下,已调配2名公务员充实我局执法队伍。二是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于10月11日、10月31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学习。通过法律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与执法水平。为提高案件质量,聘请律师顾问咨询服务,以确保案件主体合法、程序适当、事实清晰、依据准确、处罚适当。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处理信访投诉41宗,执法监督检查147家次,开具安全生产执法文书419份、责令限期整改28份、整改复查意见书35份,发现隐患51处,完成整改49处,行政处罚9宗,处罚金额15.85万元。

20.采购内控制度不健全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修编《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把好内控施于源头,防范和化解采购风险,要求各业务室负责人、经办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对执行中存在不规范行为,立行立改。

(三)针对党建水平有落差,党的全面领导仍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2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对党建工作坚持做到亲自抓、负总责,每月定期按照要求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抓好“三会一课”的落实,加强谋划党建工作,做到年初专题研究布置,年底总结改进提升。支部委员会已于7月21日重新调整,补充支委成员及改选支部书记,明确支委委员分工,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建设。二是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日常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中,加强对党员队伍的建设,聚焦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组织建设、业务水平、队伍精气神“五大提升”,引导党员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本领,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和党员干部的交流。截至目前,组织召开支委会13次,党员学习17次;多次组织党员参加全民核酸检测、文明城市创建及宣传活动、隔离场所驻守等志愿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三是常态化推进警示教育,强化“红线”意识。于7月1日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强调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8月5日结合“纪律教育月”活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并通过观看警示片,以案为戒,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的堤坝;10月28日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筑牢红线意识、底线思维。

22.2022年,市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来,对区领导交代事项落实不力。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区领导指示要求,于5月11日印发《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印发《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部门及省、市驻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奠定扎实基础。二是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区安委办深刻反思,全面整改季度联席会议召开不及时问题。在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8月13日)后,我区于8月17日立即召开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联席会议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相关工作;在全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暨消防工作及国庆、航展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会议(9月25日)后,我区于9月28日召开第四季度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联席会议,分析安全风险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印发《珠海高新区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每季度组织对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目前已完成前三季度的考核工作。同时,建立日常重点事项督办清单,及时掌握各责任部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部门增强行业敏感性和责任感。

23.党内组织生活严肃性不足。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全面强化党的建设。通过集中学习、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红色电影等形式丰富党组织生活。4月2日开展“网上”祭奠英烈活动,7月1日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7月14日组织党员观看《建党伟业》、8月5日组织观看《建军大业》。二是2022年11月17日我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专题研究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成员在组织生活会中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内容进行查摆,正视自己以及班子成员的问题,做到自我批评不怕露丑,互相批评不怕揭短,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做好党务事项,做到要素齐、内容全、记录实,及时完成党务工作归档。

24.班子向心力凝聚力不强。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10月28日、11月29日分别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切实把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保持党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二是制定《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执行和监督等内容,加强班子间的沟通,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营造好风清气正的单位风气。

三、立足长效管理,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我局也清醒地认识到,距离区党工委和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狠抓工作成效一直在路上。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在扎扎实实的整改基础上,促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坚持抓好党建,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党组成员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按照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做到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党组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一抓到底,做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务求取得实效;对还在持续推进中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用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同时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领会党中央对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做出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保障能力等重点任务,加强专题研究,明确工作思路、目标和措施,找准具体抓手,不断开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新局面。

珠海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3-01-06

 

 

中共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下载

中共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2022年7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存在四个方面12个分项问题43个具体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局党委把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43个具体问题,自查自纠出 5 个问题,制定了相应101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内容、规定了整改时限、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股室。局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查摆剖析、举一反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局党委每周召开一次班子碰头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掌握整改进度、质量和效果,研究解决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进度有序推进。截至目前,43个整改事项中已完成整改41个,整改完成率95.35%,已完成阶段性整改2个,正持续推进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扎实。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不够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7月25日至10月25日在党委班子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次,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②制定了《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③组织干部利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

④每日通过鹤山市应急管理局、鹤祥民安等微信工作群发布“每日鹤安”短视频,要求各股室转发到监管企业群,提醒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⑤更新智慧平台知识库内容,每月将企业员工学习积分进行排名通报,督促其主动学习安全生产知识。

(2)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按照最新领导分工,调整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2022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研判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及舆情风险情况,2022年第三、第四季度研判意识形态风险隐患4条,制定防控措施9条;

③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教育提醒机制,及时提醒全局干部职工对舆情事件做到不跟风、不传谣、不评论、不乱转发链接,引导全体人员不断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防线。

(3)网络阵地管理不严,三审把关制度执行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制定《鹤山市应急管理局网络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关,先审后发;

②已建立股室工作群,凡是对外发布的信息,需经股长、分管领导审阅才能发布。

(4)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通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议集中学习、参观党性教育基地、邀请宣讲团成员授课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内容;

②建立《市应急管理局信息报送制度》,完善信息报送清单,明确股室责任和报送时间节点,归纳提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成效特色与经验做法,7月25日以来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江门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报送信息20条。

2.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履责有差距。

(1)未能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已修订完善鹤山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江门市驻鹤山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中共鹤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鹤山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江门市驻鹤山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鹤机编〔2022〕38号)于8月19日通过市委编办审定印发,进一步明确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杜绝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交叉、悬空等问题。

(2)履行消防管理和指导职责不够。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印发《鹤山市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沟通制度》,我局加强跟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沟通,商定双方关注的重点事项,定立工作交流相关制度,定期相互派员学习共训,保持长期沟通;

②加强联合消防检查。在中秋节、国庆节、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前部署全市消防工作,对辖区内娱乐场所、酒店旅业、餐饮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8次;

③加强业务交流。8月31日,我局为市消防救援大队调配部分森林消防灭火机具并进行培训,用于森林火灾先期处置和日常训练;7月25日以来召开消防事故复盘会议2次,并发出通报。

(3)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措施不够有力。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把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收集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统计整理并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管理系统上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整治逐渐形成长效机制;

②危化企业监管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鹤山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积分管理制度》,每月通报积分排名给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针对积分靠后的企业,要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培训教育,督促企业整改隐患问题,做到闭环管理;

③长期停产非煤矿山监管方面:印发《鹤山市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鹤山市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工作方案》;对14个历史遗留矿山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与市自然资源局整理《鹤山市历史遗留矿山安全管控工作检查统计表》,形成工作台账,并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历史遗留矿山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镇(街)督促落实每个历史遗留矿山的责任主体和管控措施;召开了鹤山市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10次,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④工贸企业监管方面:对全市工贸行业企业进一步摸底,梳理清晰重点企业名单,制定《鹤山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准备向124家重点工贸企业推广运用信息化工作平台——“鹤山应急安全智慧管理平台”。

⑤安全服务机构监管方面:进一步完善对安全服务机构监管的各项制度,制定了《2022年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并长期实施,强化对安全服务机构的监管,与省应急管理协会签订合作协议,委托其对安全评价项目报告进行评审,对存在出具失实报告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目前已完成2021年安全评价项目报告的随机抽查(包括形式审查、现场核查)。

(3)应急救灾物资管理日常检查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重新修订《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应急装备物资仓库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物资盘点清查,核对帐物是否相符;对于新购置的物资,及时制定入库清单,明晰项目、数量和价值;

②定期组织对我局管理的仓库物资进行全面盘点。已核对了28项物资,对包装破损的物资已完成清点建账,下一步将对包装破损物资翻新并重新打包,妥善保管。

(4)对物资储备有麻痹思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每半年下发一次《关于更新2022年防灾减灾及应急救援相关信息的通知》,要求镇(街)和有关单位更新应急物资数据,10月已更新应急物资数据;

②派出4个检查组到各镇(街)和市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核对物资种类数量,对残缺台账进行核查补充,基本完成现有采购合同、清单和物资入库台账核查工作。

(5)应急机制建设滞后。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我局已牵头更新修订《鹤山市总体应急预案》《鹤山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鹤山市地震应急预案》《鹤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鹤山市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鹤山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鹤山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多项市级专项预案,于今年由市政府印发;同时,督促未完成修订的市专项应急预案牵头单位抓紧完成修订工作;

②目前我局已制定全市自然灾害及安全生产领域的指挥作战图和流程图,全市10个镇(街)均已完成本级和下属各村居的森林防灭火“六清单、一张图”资料台账制作。

(6)应急演练重视不够。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继续完善地震、地质灾害演练方案,待突发事件Ⅱ级应急响应结束后,待机实施;结合防御台风“木兰”“马鞍”“奥鹿”“纳沙”,组织开展防汛防风应急实战演练4次;9月23日,与南海、高明组织了森林火灾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队伍协同作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②丰富应急演练信息化指挥手段,更新替换镇(街)信息化设备;组织我市10家危化生产企业同步举行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指挥可视化平台系统对小鱼单兵装备、无人机等终端设备对企业演练进行实时指挥,实现在应急指挥大厅指挥不同地点的多场演练。

(7)危化品安全监管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将危化企业检查纳入鹤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聘请专家对危化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每年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批发仓库进行全覆盖安全监督检查2次,对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安全监督检查4次,对化工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开展精准执法,通过处罚、约谈、诚信黑名单组合拳,实施联合惩戒;截至目前,共检查危化品企业18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88人次,专家参与检查41家次;

②针对高温、强降雨、雷电、台风等天气状况以及在中秋、国庆等重要假期前,及时督促提醒危化企业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防水涝、防滑坡、防雷电及遇水反应的有毒有害物质防潮措施,共向危化企业发出安全提醒22次。

(8)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对全市35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和1家批发仓库进行全覆盖安全监督检查,全部列入2022年度执法计划;

②对照《烟花爆竹执法检查重点内容》严格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闭环管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在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超量储存、违法进货、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存有“私炮”等安全隐患问题严格依法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全覆盖检查烟花爆竹企业35家,出动执法人员108人,发现安全隐患30处,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基调韧劲不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仍需加固

1.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

(1)行政执法岗位职务配置风险意识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①已完成班子成员重新分工,制定《鹤山市应急管理案件审理工作规则》,目前由李深副局长负责案件的审核,张定文总工程师负责案件的办理,明确了审理原则、审理纪律、审理范围等等,案审办和案审会的成员机构的设置由我局的领导班子、相关股室负责人以及业务骨干担任;

②局党委会议已对5宗案件进行研究,暂未发现存在公平性问题。

(2)重要岗位人员设置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①制定了《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内控工作六大业务岗位管理职责说明书》;

②8月19日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调整人员分工,明确重要岗位人员和岗位职责。

2.依法行政意识淡薄。

(1)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在后续案件办理中,尽数列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依据理由,严格执行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征求意见后新修订的《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②局党委会议已研究5宗案件,暂未发现存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问题。

(2)执法文书质量有待提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完成2019至2021年度全部案卷的排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已核查2019年35宗、2020年53宗、2021年53宗案卷。其中2019年18宗、2020年25宗、2021年10宗案卷材料存在问题;

②已自查2019至2021年全部案件,对执法案卷文书进行全盘梳理,找出共性问题,后续加强执法文书规范;

③所有执法案卷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业务系统,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加强执法文书规范性审查,提高执法文书质量,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3)办案程序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完成2019至2021年度案卷的排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办理程序;

②与镇街应急办执法人员定期开展工作交流,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

(4)行政案件公示制度执行不严。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8月、9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业务股室人员进行培训2次,要求工作人员能熟悉公示制度,能熟练使用信用鹤山“双公示”平台,凡是涉及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需及时公示,做到完成一项公示一项,并截图保存;

②7月25日以来,我局先后对鹤山市盛行经贸实业有限公司、鹤山市宅梧同发加油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7日内将处罚信息在信用鹤山共享平台进行公示,并由专人监督公示情况。

3.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到位。

(1)安全生产检查未有形成闭环管理。整改复查存在走过场现象,如2021年广东中辉绿建移动房屋科技有限公司三个月内反复出现特殊岗位无证上岗事件,遭到群众多次投诉。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组织执法业务股室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若接到相关投诉,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间节点进行回复处理;

②截至10月25日,规定期限内要复查的企业已100%复查,杜绝隐患整改复查走过场;

③已安排专人对投诉事项进行登记,报分管领导审批,指派业务股室负责调查处理,督促业务股室按规定时间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在被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的企业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对企业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企业和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

(2)联合检查缺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强化检查督导力度,发出联合检查通知后,市安委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监督,排查安全隐患。一是组织市公安、应急、消防、住建、城管和沙坪街道办等单位开展新华市场以北老旧城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联合市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三是落实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和追责“5+N”机制,联合交警、交通运输、公路事务中心等单位建立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事故现场调查;四是联合公安、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安全检查;五是联合城管部门开展城镇燃气百日行动,重点排查老旧城区、餐饮场所、三小场所等燃气安全突出隐患;六是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重要假期消防安全大检查;七是联合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4.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1)内控管理松散,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完善《鹤山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制度可操作性;

②已完善《中共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制度》,明确“三重一大”项目。

(2)部分资产尚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固定资产已盘查完毕,已将森林消防用车、电脑设备等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3)合同风险意识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建立《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合同业务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签订审批表》;

②我局所有合同均交局法律顾问审核把关。

(4)值班误餐费开支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①已健全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参与值班值守人员登记备案,明确误餐费开支要求,完善值班登记工作;

②已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

(5)饭堂资金管理混乱。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①已完善《鹤山市应急管理局职工饭堂管理制度》;

②已更换饭堂用餐订餐系统;

③已将剩余的个人收费部分存入账户统一管理。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1)违反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设立防汛值班补贴的答复意见》(办综【2008】1 号)文件精神,存在超出汛期(4月至10月)全年发放值班加班补贴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①已于6月下旬将超出汛期范围发放值班加班补贴共73440元清退至国库;

②2022年执行3月24日后汛期内值班补贴核发;

③后续严格执行《关于对设立防汛值班补贴的答复意见》(办综【2008】1 号)文件精神,规范发放值班加班补贴。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1.领导班子能力建设有短板。

(1)议事决策水平有待提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完善《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规则》;

②已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印发〈鹤山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提高班子成员政策文件掌握能力。

(2)制度意识有待加强。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已修订完善《鹤山市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汇编》。

(3)以实用主义态度对待作风建设。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完善《组织纪律制度》,通过干部大会、工作群,多次强调组织纪律、工作纪律;

②按计划开展党内谈话工作,7月至今开展党内谈话10次,对干部进行工作纪律提醒。

2.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干部队伍梯次结构不合理。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通过“广东省2022年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开招录2名选调生和2名公务员,4名新招录人员已于9月1日上班;

②今年通过全市统一招考编外人员考试招考3名编外人员,目前笔试成绩已出,待市人社局安排面试;

③通过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晋升两名工作能力突出、工作作风扎实的干部分别担任局办公室主任和应急指挥股副股长,改善干部队伍梯次;

④加强对局空缺行政编制的统筹使用,计划在广东省2023年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中补充我局急需的应急技术与管理、安全技术与工程、森林保护学、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采矿工程等专业人才。

(2)森林消防大队规范化建设不完善。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健全完善《鹤山市森林消防大队管理制度》,并在森林消防大队工作会议上强调工作、生活纪律,严格做好日常考勤记录和审核;

②已制定鹤山市森林消防大队2022年训练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日常训练和专业培训,7月以来开展训练和培训88次。8月22日,联合市中心城区森林消防大队开展森林防灭火实地联动培训演练;9月1日晚,组织市森林消防队伍前往雅瑶镇罗惟村根竹坑水库进行夜间实战化训练,提高队伍夜间作战能力水平;9月23日上午,联合佛山市南海区、高明区开展2022年跨区森林防灭火联合演练,进一步提高跨区域森林防灭火联合处置水平,加强与周边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已完成5名干部的档案专审工作;9月已对我局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要求资料不完整、不齐全的干部补充完善资料,今后将及时将干部人事资料归档。

3.基层党组织建设仍有短板。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实”。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7月至今开展党内谈话10次,对干部进行工作纪律提醒;严格把关干部谈话内容,对不符合实际的,提醒其予以改正。

(2)组织生活不“严”。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通过组织支部党员到鹤山市党性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育、每月支部集中深入学习组织生活清单内容、党员干部使用“学习强国”、江门市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平台自主学,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提升学习实效;

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等组织生活制度,7月25日至今共召开3次支委会议、4次党员大会,举行3次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3)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不“专”。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已制定完善《市应急管理局支部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细则》。

(4)党员活动经费不合规。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已制定完善《市应急管理局支部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细则》;经审核,2022年没有存在以支部会议名义集体用餐的情况。

4.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规范。

(1)执行任前公示制度不严格。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7月25日以来对从事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3次;

我局8月开展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流程中,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今后将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避免发生公示时间不足问题。

(2)履行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7月25日以来对从事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3次;

我局8月开展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流程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公示期满且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再印发任职文件。

(3)讨论干部任用不严谨。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7月25日以来对从事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3次;

严格按照《关于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鹤组通〔2020〕15号),对今年以来提拔、转任的所有干部会议记录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材料完整性、真实性。

(四)省委巡视整改责任压得不够紧,整改实效有所欠缺

1.老旧城区消防整治工程整改不够到位。

(1)市应急局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监理明显缺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已整理完善第三期老旧城区消防工程的相关方案,会议记录,招投标及验收的相关资料并形成台账。

(2)老旧城区的部分消防干管埋地部分霉化断裂无法与地面部分连接,但市应急局依然未能就此问题提出根本解决方案。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为彻底整治沙坪街道老旧城区的消防设施,7月份已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未开展整治的50个小区790栋住宅楼进行全面排查评估,总工程费用需2400多万元。经请示市政府,先对城区五个农贸市场周边的12个小区248栋住宅楼实施第四期消防安全整治,整治内容包括上述干式消火栓管网的翻新改造、配备消火栓、干粉灭火器等。目前,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消防整治工程第四期已完成兴业苑、康乐苑、新升邨等三个小区的整治工作,其他小区的整治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中。

(3)微型消防站建设重建轻管,对后期维护欠缺考虑,对部分毁坏的消防站视而不见,疏于维护。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已向市政府提交《关于明确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无物业小区的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主体和资金保障的请示》,已确定了对前期建设的微型消防站、消火栓等的维护保养的责任单位,落实维保责任。

三、下一步计划

局党委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扎实抓好后续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一)持续不断推进整改后续工作,推动巩固提升。认真对照台账、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工作落实好各项任务,巩固整改成效。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及时总结经验,长期坚持,抓好巩固提升;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抓好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持续跟踪,统筹深入推进,真正使巡察整改见成效,有效激活应急管理内生动力。

(二)牢记管党治党责任,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旗帜鲜明抓好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地落实。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主要领导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突出对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着眼全局,勇于担当,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抓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实绩践行党的基本路线,勇于面对应急管理工作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在重大政策、重要改革、重点项目等方面当好参谋,加强研究、统筹和协调,深入推动已出台改革举措的落地见效,共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四)推动整改成果转化,推动建章立制。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持之以恒制定和完善务实有效的规章制度,着眼长远,推动建立全面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权责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严格制度执行,规范内部管理,以巡察整改为新起点,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好发挥应急管理职能作用,为推进国家级中欧(江门)合作区建设、冲刺百强县(市)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8895233;邮政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旭日邨86号;邮政编码:529711;电子邮箱:hsyjj@jiangmen.gov.cn。

鹤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01-19

 

 

顺昌县委巡察组向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 文章下载

顺昌县委巡察组向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县委巡察组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民政局党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近日,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县委书记赵大建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赵大建强调,要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中央和省委对市县巡察工作的新定位、新部署、新要求,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要把牢监督重点,提升巡察工作质量,保证巡察工作政治方向正确。要压实整改责任,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重要指示、推动文化保护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践行“把人民作为发展体育事业的主体”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民健身战略存在短板,落实“把旅游业培育成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重要论述、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疏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四风”问题仍有发生,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县体育馆管理使用存在漏洞,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下属单位管理缺失,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基本民生保障存在短板,临时救助实效不够高,基本社会治理不够高效,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充分,基本社会服务不够完善,养老服务水平存在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弱化虚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财务管理不严,存在廉政风险,工程款支付存在风险,惠民利民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干部担当作为不够。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深不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优化政务服务存在差距;学风不正、文风不实问题突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领导集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议事程序”缺少有效监督,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够深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走过场,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1+X”专项督查合力不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屡禁不止,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力度不足,履行部门职能不到位,执行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政策有偏差,对本单位风险防控不重视;形式主义问题依然突出,对群众诉求不够重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需持续加力,资金及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风险,工程管理不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务基础工作有短板,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出差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格;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中共顺昌县委巡察办2022-04-15

 

 

宿州市委巡察组向8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文章下载

宿州市委巡察组向8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本报讯 2月22日—24日,市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分别向8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出席反馈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杨军在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做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要求。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部署,2022年11月21日—12月30日,市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分别对市地震局、市统计局、市委编办、市总工会、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宿州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等8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等重点工作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巡察综合情况。

各巡察组组长在反馈时指出,8家单位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够实,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聚焦主责履行职责使命不够到位;落实“三新一高”要求不够有力,深化国企改革成效不够明显;管党治党责任守得不够牢,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够严实,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作风建设有待加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盯得不够紧,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强调,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国有企业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深化改革成效。要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重大判断,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以“永远吹冲锋号”的姿态投身新征程党的自我革命,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强化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一体推动解决新发现问题和以往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全面整改。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整改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巩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为全面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宿州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拂晓报2023-02-28

 

 

中共宜丰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文章下载

中共宜丰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6日至6月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21日,巡察组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指出了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反馈的三个方面31条问题,县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李伟强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卢忠明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要求按照整改责任逐项抓好落实。局党委按照《整改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纳入全局重点督办事项,定期督办,保证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目前整改销号17个问题,尚未整改完成的有14个,已完成整改任务的55%。县委主要领导点评的“监管执法走过场,企业违规行为监管执法不严,执法监管跟踪督促整改做得不够”、“侵害群众利益,在炼山活动中违规向山场主收取辛苦费”的问题,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目前已整改完成。

二、主要做法

(一)组织召开整改动员会。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落实整改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紧迫感,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7月21日,局党委书记李伟强同志主持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逐项进行安排,并就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作了动员和要求。

(二)及时研究整改工作方案。7月29日,局党委书记李伟强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整改任务,逐项细化巡察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整改时限要求,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全面梳理、查找原因,确定巡察整改思路,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报请县委第四巡察组同意后,及时将材料上交。随后,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逐一进行分解,落实到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保证了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

(三)扎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22日,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紧密结合实际,逐个对照、逐条查找、逐项梳理,找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挖掘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

(四)认真跟进整改进度。8月19日,局党委会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9月2日,局班子会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调度。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分析问题、扛实责任,对《整改方案》明确牵头责任事项,迅速研究部署,细化措施、划定责任,层层带动,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局办公室积极做好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整改,落实整改任务。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完成阶段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问题,加大力度,持续跟进整改到位。同时,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建立健全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以此次整改活动为契机,举一反三对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三)强化督促检查,推动作风建设。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在全局真正形成务实高效、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宜丰县应急管理局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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