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人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报告
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邱乐伟
(2019年度)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现将2019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依法治国新理论,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原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二)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本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制定《区人社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区人社局公车使用管理办法》《区人社局财经管理制度》《区人社局重大行执决定事项目录》《区人社局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州市花都区全面依法治区第六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广州市花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找准职责,精准发力,全力推进区人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本人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与涉嫌犯罪移送公安的案件必须由法律顾问队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后方可做出,其他重大决策必须由局党组会、局务会或者全体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做出。
(二)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制度。确定常年法律顾问,培养公职律师。建立由局政策法规科、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单位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每年申请专项经费19.8万元用于法律顾问费支出。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
(三)全面深化推动政务公开。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区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设立信息公开三级责任人,并明确局属各科室(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二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维护,加强人社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建设。三是严格落实政务公示公开制度。按时发布《区人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实现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广州网与局外网“双公示”。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0条,“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86条。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两法衔接”,严厉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与公检法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建立并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及联合惩戒机制。2019年度共处置劳资纠纷907宗,移送公安案件18宗,行政处罚22宗,有力维护劳动用工环境的安全稳定。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被广州市评为为A级,位列全市第三。
(二)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在劳动保障日常巡视检查、各项专项检查过程中,通过广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提高了行政检查的科学性和公平性;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逐步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行政执法权责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均持有《劳动保障监察证》和《行政执法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规、专业法规知识学习,考核合格率达100%。按规范标准办理《行政执法证》。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力度,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完善内部层级监督,督促相关人员依法行政
(一)做好模范带头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全体党员大会及各党支部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加强行风(机关作风)建设作为全局一号工程。完善内部层级监督,通过设立群众意见箱、举报箱收集群众意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约谈提醒抓早抓小。2019年度,谈话提醒共计241人次,发现整改问题36个,处理信访投诉案件共14宗,已全部办结。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立局廉政风险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完善《区人社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120余个。
六、 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并执行法院的各项制度
(一)严格文件规定处理行政案件。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以及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指导意见》(穗司发〔2019〕25号)等文件的规定处理行政案件。
(二)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19年我局收到行政案件81宗,胜诉率达到98%以上,出庭应诉30余次,其中局领导出庭应诉3次。每一宗案件,均安排熟悉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与专业的律师按时出庭应诉,未出现过不出庭应诉、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不尊重司法权威的情况,并多次收到法院的好评。
七、推进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一)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学党章党规。根据区委关于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在局党群活动中心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党课活动等一系列活动。积极参与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确定年度普法重点。制定《区人社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并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确定以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以及群众普通关心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作为宣传重点的普法重点。
(三)完善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建立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使工作始终处于“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的良性循环中。2019年2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普法宣传。从局属各单位挑选13名业务骨干组成普法队伍,代表局作为普法志愿者参加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线上充分借助南方日报、今日花都、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局内宣传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视频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线下开展人才“大讲堂”与“五进”活动,组织业务骨干参加法治宣传活动、干部职工参加法治专题讲座,并对业务对象进行法治培训。
八、上年度本领域法治建设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劳动保障执法依据不够完善。人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虽然做出了规定,但是处罚规定相对较弱。实际效果较好的“罚款”也基本在2万元以下,过小的罚款额度对于违规企业的威慑性不大,过大的罚款人社部门无权限做出。对于一些严重违法的企业,难以采取强硬措施,只能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影响执法的效率。
(二)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处置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人社部门在与建设、公安等部门联动处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个别部门的行业主管作用没有很好发挥出来。部分劳动者采取极端方式维权时,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力度不大,导致极端维权违法成本极低,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处置效率。
(三)普法宣传形式略显单调。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接受,效果不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普法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了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经办程序的规范,没有进一步深挖条文背后的理念、逻辑和意义,政策宣传仅能填补法律知识匮乏,但还未能内化为一种思维模式。
针对上年度我局在人社领域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和社会矛盾的现状,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从以下方面改进:
一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强主动配合意识,促进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与区府相关部门间建立协调配合制度,树立“一盘棋”思想。依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在处理问题时,认真协商,积极配合。规范协调配合制度的组织形式、范围、工作内容和运行流程等,为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打好基础。
三是改善普法宣传方式,改善法治政府建设软环境。确定宣传重点,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与要求。根据人社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为指导,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实干,为法治人社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花都区人社局2020-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