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法院审判管理之全面推进裁判文书公开篇
裁判文书公开,提高司法公信 ——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最高价值和最终目的,而司法公开是以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建立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四大公开平台,有效提升了司法透明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司法公开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且意义深远。而裁判文书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形式,其本身承载着司法公正的重要职能,是提升司法能力、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是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
数据突破显成效——从2000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布管理办法》发布并实施开始,裁判文书公布一直是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工作。2013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要求各级法院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 外”的精神,全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我院立即将裁判文书上网作为一项日常性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从2014年公布裁判文书972份,到2020年公布裁判文书6328份,在案件量逐年上升的同时,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也有了新的突破,近五年来,我院裁判文书上网量剧增,且裁判文书上网数均高于同年结案数。
落实责任推执行——严格贯彻落实“应上皆上”的裁判文书上网要求,组织法官、法官助理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修订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通知》。就全面推进文书上网工作,严格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从严落实审判业务庭是推进该项工作的主体、庭长是第一责任人。审判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督促提醒、每月通报情况,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有序开展。
层级审批抓实效——按照上级法院下发的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我院严格落实逐级审查核准机制,合理配置文书上网审批流程。自2021年8月1日起,对符合上网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均需经过部门负责人-主管副院长逐级审批后才能提交上网。对不应或不宜上网公布的,必须填写申请表,说明原因并层报主管副院长批准,确保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
专人审核提质量——在设置二级审批前,对拟上网文书实行“双层”纠错机制,法官在运用 “文书智能校对系统”严格筛查文书内容的基础上,审管办设置专人进行人工审核,对拟上网裁判文书的案件名称、隐名处理、涉及隐私信息删除、标点符号使用等方面进行把关。经过严格审查,对存在瑕疵的裁判文书进行规范处理,待修改合格之后才能上网公布。同时,对审查时发现的瑕疵问题,通过统计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建议等方式,形成每月通报在全院进行学习,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出现,最大程度上保证了上网裁判文书内容的客观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强化考核促监督——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中,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及评优选先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裁判文书上网台账管理机制,以庭室为单位建立资料台账,细化到每个承办人、承办案件、结案日期、裁判文书上网日期等,通过上网数据核查出延迟上网案件和未上网案件,并将两项指标均纳入到年底绩效考核中,倒逼法官重视该项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审核提交上网裁判文书,以达到良好的预期效果。
逐案监管提效率——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后立即在互联网公布。为确保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网公布,要求法官树立文书上网的主动意识,科学运用直报系统中的“统计功能”查看是否进行了上网操作,如发现直报系统存在已生效未操作的案件,及时提交审核。此外,审管办以直报系统中未操作案件列表为内容,不定期进行督促提醒,确保了裁判文书上网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作为一项“浩大工程”,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今后,我院将持之以恒地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在注重“量”的同时抓好“质”的提升,通过优质的裁判文书,让阳光照进司法的每个角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份裁判文书中切实地感受到公平正义。
大通县法院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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