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极县委无极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要求,坚持法治无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全面开创无极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奠定了法治基础。现将全县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县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1、召开专门会议。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2月2日,县委第3次常委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就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9月7日,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2021年无极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制定了职责清单。8月31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意见》(无依法治县委〔2021〕3号),制定了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同时,全县11个乡镇也建立了各自的职责清单,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深入推进。
3、严格考核评价。7月16日,印发了《2021年度无极县乡科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办法及评价体系》,把法治建设作为对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二)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我县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制度,把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治学习、讲法治课,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今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6次,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4次。学习了《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始终尊崇法治厉行法治 一以贯之坚持依法办事依法治理--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定溯源》《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等;6月29日至7月31日,县委组织部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开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网班”,共计20门课程21个学时,对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干部进行了培训。7月30日,县政府组织举办全县统计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通过培训,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进一步做好全县统计工作。
2、推进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核测试。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水平,10月12日,无极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了全县宪法法律知识集中考试。考试内容以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党内法规等为主要内容。我县共计6020人参加了考试,平均成绩83.63分。
3、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按要求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实行拟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要求拟任命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善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带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自觉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9月28日,无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的24位国家工作人员,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诵读誓词。通过宣誓彰显宪法地位,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也增强了被任命者对于法律的尊重感和认同感,从而强化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继续坚持线上依托河北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线下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受理”办理窗口的工作模式,做到一次告知、一次提交、一门受理、一次办好。目前,县级12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一窗”通办已涵盖多个领域30余类业务。二是推进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建设。完成中介超市管理账号配置、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中介服务事项认领、维护等工作,并已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公开公示。三是设立了“跨省通办”办理窗口,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签署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联动机制合作框架协议》。就群众关注的营业执照登记、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等高频事项作为首批“跨省通办”事项予以合作。
2、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全面推行清单制度。一是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全县机构改革,优化部门职能配置,合理划分事权,理清交叉的权责关系。我县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其中党委机构12个,政府工作部门25个,并对其进行了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做到了全县机构编制法定化。二是全面编制我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5个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共确定2815项权力事项,分为10类,其中:行政许可178项、行政处罚2045项、行政强制106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40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确认79项、行政奖励22项、行政(监督)检查177项、其他类158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已在县政府网上公开。三是完善许可事项清单,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今年共计及时动态调整、梳理、完善了我县行政许可事项586项,并已在无极县政府网予以公开。四是全面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本年度已累计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9次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3、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共66项。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了相关计划和方案,且已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2021年共组织实施两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在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中,共抽查到52户市场主体,巳全部将抽查结果录入完毕并公示,对7户无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进行列异处理。三是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4、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一是推动乡村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全力构建“五位一体”的乡村社会治理机制,规范农村五套班子运转。细化乡村网格,各乡镇村设立四级信息群,构建职责明确、薪资畅通、上下联动、延伸到户、全面覆盖的管理服务新体系。成立乡贤理事会,规范村委会公章使用管理,切实提升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纾难解困政策措施,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落实支持企业应对疫情防控十条税收措施。2021年,我县税务局减税降费金额累计3.05亿元。三是建立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整合县综治中心、群众工作中心、公共法律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劳动仲裁中心、疑难纠纷化解中心、涉法涉诉中心职能,县委政法委、信访、公安、法院、司法及各行业调解组织和重点部门等15个单位的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统筹1个县级中心、11个乡镇工作站、213个行政村调解室,构建县乡村一体化联动格局,实现“全方位解决问题、零距离服务群众”。自中心运行以来,信访共接收26起,其中集体访6批114人次,个访20批25人次。劳动争议共受理案件7起,已完成调解2起,撤诉2起,不予受理1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咨询4件。诉讼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618件,其中民事案件259件,行政案件3件,刑事案件26件,执行案件330件。已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设置网上立案专门窗口,已办理网上立案151件,同时开展诉前调解、诉前保全工作,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213件。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县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印发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建立规范性文件目录库,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制度,2021年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行继续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6个,废止3个。
2、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我县制定印发了《无极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无极县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扩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度,做好重大项目实施过程决策公示,落实重大决策前合法性审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重大决策过程全记录,实行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落实“谁决策,谁负责”。决策前充分征求利益相关方、有关单位意见,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合法性审查,对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三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长效机制,聘请5名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执法合法性审核。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之承诺制。今年我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了《无极县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制了两个清单,《无极县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123项告知事项、《无极县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19项证明事项。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措施,加强疫情期间公正执法。为了提高疫情防控期间依法防控、文明执法能力,我县发文要求全县执法人员要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严肃执法纪律,严禁粗暴执法、野蛮执法、人情执法,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文明执法。疫情期间,我县各乡镇、县直各执法部门,不断强化联合执法,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疫情防控合力,为疫情防控取得最终胜利贡献了力量。
2、严格把关,做好换发新版执法证件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发放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前提,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意。我县积极推进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工作,先后进行了执法主体资格审核、执法人员身份审核,并组织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共有35家执法单位867人取得新版执法证件。
3、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罚没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乡镇和县直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组织编制本单位“两个清单”,对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工伤)六类事项进行梳理,逐项列明执法事项名称、执法主体、承办机构、执法依据等要素。同时要求各单位结合清单编制工作,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评估,对没有实施必要、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清理,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二是落实措施,推动“三项制度”工作高效开展。我县以极高的政治站位、强烈的政治担当,建立健全“三项制度”有关工作机制,并通过定期开展案卷评查、网络巡察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三项制度”落实到位。2021年以来,我县通过案卷评查发现问题61件,通过网络巡察发现问题89件,均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全力推进司法所担任法制审核任务,明确乡镇和街道司法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也可通过聘用法律顾问的方式,协助做好基层综合执法、法制审核等工作。
4、加强执法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乡镇、县直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我县结合各单位承担的职责和当前工作实际需求,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方式,陆续组织开展执法培训活动。2021年以来,我县共进行线下培训5场次,线上培训6场次,约有800多人次参加,通过培训,加深了乡镇、县直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对于法律法规的全面理解,对日常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提高了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办案水平。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完善政务失信记录制度、政务失信责任追究机制,提升政务诚信建设水平。按照市信用办统一安排开展健全完善政务守信激励和政务失信责任追究提升政务诚信建设水平工作,配合市信用办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和政府部门政务诚信记录,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学习培训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务员诚信教育宣传,提升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政务诚信建设评价,以评价为抓手,提升各部门政务诚信建设水平。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我县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完善公开机制,切实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夯实公开保障基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强化政策引领。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无极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为推动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提供了遵循。二是强化协调调度。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县政府办公室定期对各相关部门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有效推动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强化沟通指导。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交流,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建立了无极县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微信工作群,及时回应相关部门问题建议,极大促进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2021年,共通过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100余条,公开发布县政府政策性文件15个,注销关停闲置政务新媒体账号11个,依法办理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未引发行政诉讼。
3、自觉接受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党内监督系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8182次,其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82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81次,严格执行党的组织路线监督检查78次,坚持正确用人选人导向监督检查73次,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监督检查72次,三重一大监督检查71次,矛盾隐患及信访问题监督检查68次,村级党务监督检查254次,村级事务与重大决策监督检查332次,其他监督检查7071次,共发现各类问题744件,已完成整改670件,正在整改74件。县人大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开展监督,全年听取专项报告 14 次,开展执法检查4 次 ,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做出决议决定10件,视察调研12次,对群众关心的7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县检察院使用“两法衔接”平台系统对全县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2021年全年对通过该系统对各行政执法机关上传案件的备案审查率为98%。此外,我县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2021年,我县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时答复率达到了100%。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各级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学习“枫桥经验”,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二是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今年人民调解组织全部进行了换届,换届后人民调解员达到近1000名。全县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达到20余个,成立县级行政调解中心一个,各行政单位分别成立了相应的行政调解组织。诉调对接工作主要由法院指导,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周一至周五轮流值班,专门负责诉调对接工作。
2、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一是积极受理并认真办理复议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情况。按照《石家庄市关于“一案三推动”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重视和发挥行政复议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基本作用,坚持依法办案。2021年,我县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起,立案3起。在复议办案中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认真把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办成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严格按照《河北省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石家庄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要求,加强与县法院工作联系,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从方向引导成为硬性规定。
3、规范行政裁决工作。一是严格履行行政裁决职责。认真对待当事人提出的行政裁决申请,依法予以受理,并及时作出公正裁决。二是向社会公布行政裁决事项清单。25个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中现有行政裁决7项,均由县委编办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2021年以来,我县共收到投诉案件1件,责令被投诉人限期整改,案件同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着力解决。
一是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上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相关责任人员与配套制度跟不上,工作落实上有差距。
二是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还存在不足。部分单位在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方面,普遍存在对评估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按照程序和标准客观组织评估。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方面有待加强。我县乡镇、县直各执法部门在落实行政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存在不均衡现象,部分单位尤其是乡镇,事前公示不全面、事后公示不及时、全文公示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不高,对案件法律依据掌握不准,执法队伍素质急需提升。
三、2022年工作谋划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按照《无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
二是进一步依法有效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各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执法程序、执法制度、执法公示、文明执法、执法责任制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确保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
五是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监督问责机制。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强化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正确履职的监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六是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知识考试,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法治建设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无极县人民政府2022-02-10
文章下载
{{ registerData.isHasName ? '用户名可以使用' : '用户名已被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