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街道“三举措”强化人人参与的分类意识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倡导垃圾从源头分类,企业和个人都是重要的责任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是每一位市民的责任和义务。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创建和谐卫生的辖区环境,丰台街道坚持党建引领,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各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让垃圾分类的观念深入人心。近日,丰台街道城乡管理办公室按照区城管委要求共印制垃圾分类海报240张,市民宣传画已做成桶贴5000张,已在各社区(村)完成张贴,并从三方面补齐垃圾分类的短板弱项。
01补齐硬件设施
结合市区考核指标,对标对表,紧抓硬件建设,先后规范了公示牌、更新垃圾桶,每个点位新增了巡查记录、照明设施,并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公约,逐步提升了精细化管理水平。
02加强桶前值守
督促物业落实"一站一人"的桶站值守力量,每月对值守员培训一次,提高工作能力,要督促物业落实“一站一人”的桶守力量,对自管小区,各社区也要发挥志愿者力量,坚持把早7—9点值守落实好,提升餐厨垃圾分出率。
03落实约谈整改
主动靠前,向社区(村)、物业了解垃圾分类情况,主动约谈“薄弱清单”中的人员。同时,结合市区街检查通报,对问题较多的小区垃圾分类负责人,进行约谈和处罚,提高垃圾分类执法力度。
垃圾分类是一项全民工程,需要每位居民的积极参与并付诸行动,下一步,丰台街道将继续强化管理,通过党建引领、党员带头、全民参与等一系列措施,推进垃圾分类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推动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齐心构建和谐、宜居、优美的辖区环境。
搜狐网 20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