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与思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纵观瓯海区近几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我区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坚持教育在先,贵在自觉,切实解决司法干警廉洁从业方面突出问题。首先要有坚定的信念,一个人的理想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所以理想信念是人们的灵魂、方向、动力,是精神支柱。从查处的腐败分子案件看,虽然案情各不相同,但从本质上说都是理想信念上的动摇,对党和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产生了怀疑、丧失信心,世界观、人生观出了问题,党性、公心泯灭,贪婪谋取利益,不择手段聚敛钱财,为自己留退路、后路,就是因为缺少了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一个正面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定信念、言传身教的事例,可以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一大批人,对于保持党员干部群体的浩然正气,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所以我们要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树立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大良好风气”,做到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而一个反面典型给我们的警示,不仅仅是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更重要的是它提示了腐化堕落分子的思想根源和脱变轨迹。同时,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集中教育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智慧和监督作用。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要注重加强保护老百姓和群众的利益,要切实从制度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相继建立了党内、行政、司法和舆论监督机构,但对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重视,可以说“群众监督是反腐败斗争的锐利武器”。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群众的监督是最无私、最无畏的,这是我们党夺取反腐败斗争最终胜利的深厚的群众基础,所以做好基层司法机关的党风廉政工作,必须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和监督。要不断扩大群众的举报途径,在充分认识到举报已成为我国公民行使民主管理国家的权利和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基本形式的同时,要更好地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使举报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广大群众的参与监督下,反腐败斗争将会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信息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对公众关注度较高、公益性强和公共权力大的部门要实行重点公开,把公款吃喝等细琐顽固、缺乏刚性的又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规范化、法制化,从制度上来解决老百姓的具体问题,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充分保障群众的发言权、决策权和评议权,从而达到预防腐败的产生。
三、坚持权力制约,从制度层面保障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实施。
权力监督与制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的一个方面,近几年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走向犯罪,成为腐败分子的直接原因是权力过于集中,难以监督和制约,特别是那些把权力监督与制约流于形式的基层司法机关的单位、部门,使得“一把手”滥用职权的行为放任自流,日益膨胀,更有些党员领导干部把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所以加强权力制约是一项重要长期的工作,党的组织、监督部门要不断加大权力监督制约和制度建设的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将会有新的提高。因此要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一要用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各项工作和活动都有法可依;二要维护法律的权威,不允许存在法律以外的特权,要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要在有效的法律监督下,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使权力。同时,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抓好责任目标考核与失职行为责任追究,真正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标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严重失职的,要毫不手软地实行“一票否决”。要完善监督体系,强化事前事中监督。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
今日瓯海20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