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14条举措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疫情排查
四川在线记者 李丹
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社会组织成为社区疫情防控的重要力量之一。统计显示,四川省启动社区疫情排查以来,全省平均每天参与排查的社会组织有将近7000家,投入3.23万余人次,专业社工3300余人次,动员志愿服务6万余人次。
为引导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参与社区疫情防控,4月19日,四川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就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科学分类指导,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疫情防控提出14条具体举措。
14条举措包括,强化党建引领,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建立并落实“乡街社区吹哨、社会组织报到”工作机制,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动员党员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危急关头、危险时刻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切实筑牢防疫堡垒。
加强孵化培育,采取“政府出资新建、社会资本共建、公共用房改建、项目补贴助建”等方式,推进“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双千工程”(全省每年要新增登记和备案1000个功能服务型和1000个兴趣爱好志愿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厚植防控社会力量。
科学分类指导,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动员优势,整合社会资源,依法有序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积极开展“邻里互助、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畅通帮扶需求与帮扶资源供给对接渠道,尽力服务好疫情防控大局。
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要健全“五社联动”体制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指导;加强风险防控,既要为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大局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又要注重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建立完善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预案,确保工作有力有效。
四川在线2022-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