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司法局以“五个一”机制夯实人民调解根基
去年以来,商州区司法局创新建立抓实人民调解、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五个一”工作机制,优化资源整合,强化衔接联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3年度,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058件,调处成功1054件,调解成功率达99.6%。
宣传一部法律,营造浓厚调解氛围
以宣传《人民调解法》为基础,扎实推动相关法律贯彻落实。强化安排部署。商州区委、区政府专题研究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区委依法治区办具体负责推动落实,将《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各项工作列入《商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商州区“每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方案》等指导性文件中,有效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强化宣传引导。以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为契机,有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活动,组织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学习《人民调解法》,突出示范引领;利用商州融媒、全区各政法单位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向全区群众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通过调处群众邻里纠纷、界畔纠纷等具体案件,化解矛盾、以案释法,增强群众法治素养,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强化实施监督。区委政法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先后5次组织政法各部门深入全区18个镇(街道)召开基层社会治理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现场会,建立矛盾纠纷数据台账,实时总结调处经验,全力推进《人民调解法》贯彻执行。区人大、区政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监督推进《人民调解法》有效实施,先后多次深入全区各镇(街道)督查指导人民调解及相关普法工作落实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就全区普法工作形成《决议》,有效确保《人民调解法》在基层镇村全面贯彻落实。
建强一支队伍,形成条块结合调解体系
以建强调解队伍为抓手,加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人员力量。调解队伍系统化。全面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的通知》,规范设立全区28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统一完善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信息库,建成各级调委会306个,在册人民调解员1562人。调解队伍专业化。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将商州区民事民议中心、商州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优化整合,依照《人民调解法》规定重新组建商州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开展日常工作,从律师、公证员、仲裁员、退休法官、检察官等专业人员中,选配充实50名商州区人民调解专家库和100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库,建立区联合调委会专职调解员联系镇(街道)指导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夯实队伍基础。调解队伍行业化。区法院、区司法局精心指导相关工作开展,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在区发改局设立商州区价格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关于物价方面相关纠纷调处;在区法院设立商州区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整合发挥“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法院调解+司法确认”资源优势,完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多元解纷体系。目前全区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体系。
夯实一项责任,构筑多元化解调解格局
以明晰工作责任为根本,有力破解制约矛盾纠纷妥善化解瓶颈难题。完善机制夯责任。区上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实施方案》《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若干措施》《三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闭环工作机制》等系列规范制度、管理办法等,为新时期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完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量化指标。规范程序明责任。坚持矛盾纠纷分级分类调处,实行简单矛盾纠纷由片长就地化解,一般矛盾纠纷由村(社区)调委会化解、复杂矛盾纠纷由包村(社区)科级领导化解,疑难矛盾纠纷由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化解,推动形成了领导有力、各负其责的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9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镇(街道)、村(社区)得到及时排查、有效化解的目标。联动调处负责任。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有效整合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工作力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委员会等组织能动作用,积极延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解纷途径,推动形成了工作协调、运转高效大调解工作格局,变被动应对为主动服务,变单兵作战为周密协作,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强化一个保障,激发齐抓共管调解动力
以人力物力保障为后盾,突出发挥奖励激励鼓舞促进作用。颁发聘书,增强人民调解荣誉感。按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要求,采取“公开、公正、择优”的选聘原则,通过推选或者聘任的方式,将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员选聘为专兼职调解员,由各调委会为选聘调解员颁发聘书,举行颁证仪式,为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职提供政策保障。司法确认,增强人民调解公信力。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流程,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指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经人民调解的各类案件,对有必要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依法向当事人出具调解协议书,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对当事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引导其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协议效力,为人民调解案件的调处履行提供法律保障。以案定补,增强人民调解积极性。健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及工作奖励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和财政部、司法部要求,年度预算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00万元,用于全区人民调解业务工作开展及商州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运转运行。修订完善《商州区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区财政每年给予镇(街道)各10万元作为矛盾纠纷调处和信访积案化解经费。简化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程序,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按照100元、200元、3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为人民调解员充分履职提供资金保障。
打造一批亮点,有效标榜树立调解品牌
以打造亮点品牌为突破,着力提升商州人民调解工作效能。个人工作室跨域调解。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探索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区级命名设立了商州“和事佬”个人调解工作室,陈塬街道办事处上河村设立了“老支书”个人调解工作室,打破人民调解员履职地域限制,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增添新渠道。模范调解员树立典型。探索推进一村(社区)一“调解能人”,充分发挥“调解能人”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基础良好的特点优势,选树一批业务精通、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民调解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商州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谷庆敏、商州区杨斜镇水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小锋等同志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成功将商州基层调解经验推向全国。特色工作法各显神通。总结推出沙河子镇“12456”社会治理工作法、三星村“三色管理”、水平村“五心”调解法、广东坪村“村民说事会”等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总结工作经验,交流推广互学互鉴,以点带面加快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全领域发展,相关成功经验被中省市各级媒体刊载报道。
网易202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