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法院鼓扬法庭:“小法庭”融入基层“大治理”
通讯员 冯薇 记者 罗翔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如何从源头解决矛盾纠纷?处在纠纷化解的最后关口,工作该如何发力?案子已经走到诉讼这一步,诉源治理还能做什么?
带着这些问题,长顺县人民法院鼓扬人民法庭的法官一直在思考和尝试。
长期以来,鼓扬人民法庭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优势,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建立“1+1+N”多元纠纷化解模式,并以“五位调解法”为抓手,使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诉前调解中,把问题想在前面、把工作做在前面,最大限度地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人民法庭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双向奔赴”。
凝聚合力 矛盾纠纷诉前化解
近期,鼓扬人民法庭联合多方力量成功调解了一起建房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诉前。
“没按照我的要求来建房,就不应该给钱!”
“你想用建两层楼的钱盖三层楼的房子,咋可能嘛!”
“村民在选择施工方时,大多都是找的熟人。”调解现场,鼓扬人民法庭庭长行健说道,“基于这样的信任基础,建房人与施工方对诸多建房事项均为口头约定,未落实于书面合同中,导致双方在验收、结算时对费用产生分歧,不太利于日后举证。如果以简单的判决方式处理,也达不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为快速高效化解纠纷,鼓扬人民法庭联合镇综治中心、派出所、村委会以及治安纠纷调解委员会到建房现场实地勘查,就地调解。
“通过调解,大家不伤和气、不花费用、不耗时间、不承担风险……”治安纠纷调解员王明国发挥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设身处地站在各方当事人的角度,以亲情感化为“针”,作为解纷的突破口;以民法典相关规定为“线”,作为矛盾的化解绳,将双方拉到一起叙家常。在倾听群众诉求的同时,算一算诉讼的时间账、金钱账,建议当事人双方在起诉前理性考虑,尽量以非诉方式解决纠纷。
最终,通过各方力量调解逐步引导,该起纠纷快速得到妥善化解。
近年来,针对辖区内婚姻情感、家庭赡养、土地承包、民间借贷等多种类型的矛盾纠纷,鼓扬人民法庭创新工作举措,探索出“1+1+N”模式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即搭建一个信息共享及综合调度平台的综治中心整合资源,让一个了解情况的村干部参与进来,N个部门联动调解,引入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妇联、卫生院、村委会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的理念,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2021年以来,鼓扬人民法庭平均调撤率均达到90%以上,诉讼成案逐年下降。
找准定位 解锁纠纷化解新途径
鼓扬人民法庭辖区人口共7.6万,其中布依族、苗族占70%以上。作为典型的民族地区,村民们长期生活在闭塞的大山里,思想较为落后,婚姻家庭问题突出,且兼具民族特点和乡村特色,早婚、返还彩礼、家庭暴力现象频出,从而引发离婚率高、婚姻家庭类纠纷多且化解难的问题。
不久前,鼓扬镇一户姓高人家因退彩礼一事焦头烂额。
已过而立之年的高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年轻女孩小吴,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按照当地风俗,高家向小吴给付彩礼及“三金”费用共计5万余元。原本以为婚事水到渠成,但长时间接触后,小高发现双方性格差异较大,以生活中出现很多代沟为由与其提出分手,同时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是他不愿意娶,又不是我不愿意嫁!凭什么要退!”
小吴以“男不要女,白送你,女不要男,全退完”这一村风民俗为由拒绝退还彩礼钱。双方各执一词,两家人的关系降至“冰点”。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考虑到彩礼纠纷关乎公序良俗,妥善化解是最好的结果,鼓扬人民法庭因地制宜,指导妇联、涉诉纠纷调解委员会村干部、寨佬等,发挥他们语言沟通无障碍且熟悉当地民族习俗的优势,多次上门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调解中,把涉及的彩礼钱进行妥善分类,如三金钱、酒水钱、恩养钱等细分,逐项分析哪些可退,哪些可不退。最终,给出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调解方案。至此,这段“彩礼风波”终于告一段落。
“在少数民族地区,有它土生土长的道德规范,凝聚着辖区少数民族群众的共同价值观,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要充分尊重辖区少数民族习俗。”行健告诉记者,如今,鼓扬人民法庭也逐渐摸索出一套符合当地实际和特点、行之有效的调解新途径——“五位调解法”。
合理分流,诉前纠纷化解到位。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配合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等方式,实现诉前纠纷合理分流化解;沟通引导,为当事人“把脉”到位。通过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客观公正为当事人“把脉”,合理解决纠纷;抓住关键,与当事人亲属及诉讼代理人交流到位。以妥善解决的初衷出发,站在不同的角度,通过当事人亲属或诉讼代理人做通当事人工作;主动借力,多元调解配合到位。充分发挥地方基层组织、基层调解组织、派出所、人民陪审员等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的优势,主动借力,配合、协调、指导好调解工作;公众参与,“头人效应”调解发挥到位。全面开展司法宣传、巡回审理,以道德教化同尊重民族习俗相结合,邀请威望高、明事理的寨佬、族佬、乡贤等参加庭审或调解,充分发挥“长者效应”作用。
2021年以来,鼓扬人民法庭运用“五位调解法”调解成功100余件案件,自动履行达100%,打造无讼村(社区)2个。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鼓扬镇政法委员叶方说,“无讼不是说辖区里没纠纷,而是在群众起诉之前,鼓扬人民法庭和各方调解力量努力就地把问题解决好。”
送法上门 司法为民暖人心
“感谢法庭为我家这点小事专门跑这么远。我一定努力把家庭关系搞好,不给大家添麻烦。”
“这么冷的天气,你们不嫌繁琐现场查看,上门为我这个老头子解决矛盾,真是太暖心咯!”
“不仅没花钱,只用下个楼的功夫,两年的邻里矛盾就圆满解决了,我要给你们点赞!”
…………
多年来,鼓扬人民法庭针对辖区面积大,群众多居住于交通不便地区的实际情况,探索寻找解决群众矛盾纠纷“最优解”,将“坐堂办案”变“送法上门”。法官走出法庭,走进乡村,在田间地头、村巷街区开展巡回立案、巡回开庭、就地调解、判后回访等活动。同时,在辖区28个村(社区)建立28个诉讼服务联络点,对在农忙时节及外出务工不能正常参与诉讼活动的村民,开展上门立案、就地立案、远程立案、在线立案、跨域立案等各项工作,法官多动腿、数据多流动、群众就能少跑路。目前,鼓扬人民法庭还推出“午间法庭”“夜间法庭”等各项服务,通过巡回办案、在法官工作站办案、微信调解、电话调解等形式,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缩短案件办理周期,有效减轻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便利。
2021年至今,鼓扬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60%以上通过远程视频或微信调解方式处理,另深入村寨进行巡回处理纠纷100余次。在法官工作站办理案件80余件。同时,辖区内矛盾纠纷已连续三年呈现调撤结案率高、自动履行率高,当事人上诉率低的“两高一低”趋势,特别是婚姻家庭类纠纷,更是实现了“零上诉、零信访、零‘民转刑’”目标。
“鼓扬人民法庭将新时代法治精神和法治观念通过一个个的调解案例、一次次的巡回调解弘扬传播出去,让和谐共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风气在新时代农村蔚然成风。”行健说道。
2023年,长顺县人民法院鼓扬人民法庭获评“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荣誉背后,也让鼓扬镇华丽转身成贵州省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新样本。
贵州法治报2024-03-29